贾平凹80年代的长篇小说《浮躁》,以政治经济变革与文化寻根的巧妙融合为人所称道。1993年出版的《废都》则转向了对自我精神世界的揭示,有灵魂自剖的倾向,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标示着作者自我主体精神的形成。
《废都》一方面写出了在物欲横流的现代都市中,一些知识分子在精神上的自我迷失,渴望自我确证而又无从确证的痛苦和绝望;另一方面又对在欲望中沉沦挣扎的人们和混乱颓废的社会世相作了极鲜活的表现。小说塑造了西京城内四大文化名人之首的庄之蝶,一位具有浓郁传统士大夫特点的作家形象。庄之蝶其实是作者的一个精神载体,是一个符号化的人。作为名人,大家众星拱月似地包围着他、需要他,但他又不愿别人以名人待他,却又挣脱不掉,他真正成了“名”的仆役。作为作家,他为周围的人事所累,写有偿的报告文学,写假论文,写假情书,为法院某人之子代写文章,他找不到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和空间。他脑子里塞满了《素女经》《闲情偶记》《浮生六记》之类的古代典籍,因此一心要在现实中寻找他心中的古典美。他和唐宛儿在宾馆里丑态百出,不一会儿又在大会的主席台上正襟危坐。于是,庄之蝶沉溺女色,穿梭在牛月清、唐宛儿、柳月、阿灿等多个女人之间,目的是为了在温柔乡里逃避文化的挤压。作者通过对庄之蝶这样一个孤独而病态的灵魂的塑造,揭示出在急遽变革的现代社会进程中,一个缺乏人格支撑和理想追求的“作家”如何走向“文化休克”的精神悲剧。
《废都》的创作也留下了诸多遗憾。作者在创作庄之蝶这个缺乏使命感、也缺乏现代意识的知识分子形象的时候,并没有保持适当的审美距离。作者以苦闷之心写苦闷之人,感同身受,庄之蝶的角色经常被作者代替以致无法分解,书中对庄之蝶沉溺于与多个女人性关系的描写,趋于闹剧化、感官化、轻薄化,感性的放纵淹没了精神上的探索。由于对人物形象缺乏必要的洞观和超越,作品批判的力度和悲剧的力量被削弱了。另外,对唐宛儿这个女性形象的塑造,也某种程度上暴露了作者陈腐的女性观。唐宛儿原本是一个不安分的女人,她从乡下私奔出来,固然有不堪忍受丈夫虐待的一面,但更有对都市生活的艳羡和想改变生活处境的一面。她与庄之蝶之所以一拍即合,不排除依附于名人的强烈功利心态。作者肆意地将许多封建士大夫的、男权主义的观念加到她身上,从而使这个人物形象失去了艺术的统一性。例如庄之蝶希望她痴情,作者就写她的落泪;希望她**,就写她满口亵语;希望她多愁善感,就写她望月伤怀。作者基本上是以玩赏的态度对待唐宛儿这个“尤物”,而对庄之蝶身上浓厚的旧文人习气,作者也是基本认同的。这就使创作失去了理性审视距离,从而也减弱了美感。
《高老庄》写省城大学教授高子路携带年轻美貌的妻子西夏,回到家乡高老庄祭父,并以他们的所见所闻,激活了高老庄这个有镇政府、有派出所、有工厂、有葡萄园、有商店的俗人世界。长期栖居城市的高子路与结发之妻菊娃离异,如今的妻子是典型的城市知识女性,生活在一个与高老庄完全不同的知识分子圈子中。此时的高子路已具有双重身份:游子与教授。不管高子路是否自觉,他回乡祭父,多少让人感觉到一些“光宗耀祖”的陈腐意味。为了表达对父恩和乡情的虔诚与怀念,高子路竭力将自己还原为高老庄的一员。在高子路原来的印象中,高老庄人正直、善良、淳朴,而他从无奈的城市生活中回到家乡,实际上是对精神家园的一种寻觅,渴望回归。可是当他力图重新融入已经疏远了很久的家乡时,却发现,现代文明催生了高老庄人的贪欲,种种人性恶的极端发展比起都市人有过之而无不及,高子路因此陷入了彻底的失望之中。高子路的“根”在高老庄,但他的精神归属却最终是彷徨的。
小说还写到了历史上高老庄人为了保持本族人种的纯粹性,绝不与外族人通婚,结果导致了生命力的极度萎缩,人种严重退化,高老庄人统统都是矮子。尤其可悲的是,高子路与菊娃结婚,儿子石头一生下来就身体残缺,而即使与非本族血统的西夏结婚,终因父系遗传基因的衰败一直未能怀孕。类似的事情,在高老庄比比皆是。这里寓含着作者对传统文化的理性反思和批判意识。然而,作者通过对现代工商业文明挺进下高老庄人贪欲的极度膨胀和人性的沉沦的描写,又表达了对现代文明的戒备、敌意和恐惧。可以说,作者的精神立足点基本上是传统的农业文明。作者现代意识的匮乏,影响了《高老庄》向更纵深的文化和精神岩层开掘。
阿来(1959— ),生于四川西北部阿坝藏区,藏族。80年代中期开始创作,出版过小说集《旧年的血迹》和诗集《梭磨河》。《尘埃落定》为其第一部长篇小说。
《尘埃落定》是对藏族这个未经现代意识和现代经验整合的特定生命群体的历史想象与诗意阐释。具体地说,这个独特的生命群体是指汉藏交界地带的藏族人。在小说塑造的独特世界中,汪波土司的贪婪招致了麦其土司搬来汉人军队实施征服;随汉人军队而来的罂粟在使麦其土司富甲整个土司世界的同时,也引发了土司们之间的罂粟之战;当麦其土司家族失去对罂粟的垄断而罂粟席卷整个土司世界时,粮食的匮乏却带来毁灭性的饥荒;正是在周围的土司们纷纷种植罂粟的这一年,麦其土司因改种粮食又再次暴富;麦其土司在边境地带建立的粮食市场带来了比粮食、罂粟更多的财富,但市场又孕育出梅毒、战争,甚至最终导致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
无论是题材内容,还是修辞技巧,《尘埃落定》都有其新鲜与独特之处。小说叙写的,是广大读者知之甚少又颇为好奇的人和事,具体地说,是发生在中国边鄙之地的一群藏族土司之间的奇特故事。在这部小说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的精神气质和文学追求。他自觉地追求语言的诗性效果,善于用充满诗意情调的语言渲染氛围,抒情状物。有时,他甚至能够把诗意转化为画境。小说一开始描写野画眉在雪中叫唤以及母亲在铜盆中洗手的情景,就仿佛一幅色彩明艳、生动逼真的风景画令人难忘。还有,他的某些比喻修辞,也显示出颇为不俗的连类取譬的想象力,如“太阳当顶了,影子像个小偷一样蜷在脚前,不肯把身子舒展一点”。阿来还是一个能心照神交地对天地万物进行观察和体味的人,这一点我们从这部长篇小说中的大量景物描写中可以看出来。他对气味、声音、颜色等,都有极为灵敏、精微的感受力。
但《尘埃落定》也有明显缺陷。小说是通过“我”来叙述,而“我”是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与汉族太太生下的傻瓜儿子,是一个“白痴”。这是一个“不可靠叙述者”。运用这种“不可靠叙述者”叙述故事,并不鲜见。小说家这样做的目的,是想以一种特别的方式更加真切地揭示世事的真相。但要达到这样一种目的并不容易,因为运用“不可靠叙述者”是一种很有难度的修辞技巧:小说家巧妙地利用“不可靠叙述者”传达出来的信息,最终要像利用可靠叙述者传达出来的信息一样妥实、可靠。运用“不可靠叙述者”这一技巧,最难的是如何实现从不可靠到可靠的连接和转化。如果叙述者纯粹是一个傻子或白痴,那他是不可能提供任何可靠的判断的。这就需要作者同时运用可靠的修辞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但《尘埃落定》在这方面的处理是并不很成功的。阿来想用含混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难题:他既赋予“我”这个叙述者以“不可靠”的心智状况,又想让“我”成为“可靠”的富有洞察力和预见能力的智者。这难免造成叙述上的混乱。既要运用“不可靠叙述者”这种修辞手段,又要让“不可靠叙述者”变得“可靠”,这是阿来创作《尘埃落定》时最大的失误。为了让“我”变得“可靠”,阿来就不能把叙述严格地限制在“我”的叙述域限里,而是把一些“我”压根儿不可能感知和体验到的生活内容,也交给“我”来叙述。换句话说,他把限知性叙述变成了全知性叙述,把“不可靠叙述者”变成了超视超知的“可靠叙述者”,这就势必导致文本内叙述的混乱。例如,在“我”这个几乎一字不识的“傻子”的叙述中,竟然出现了这样的句子:“这是麦其土司领土上出现的第一家酒馆,所以,有必要写在这里。我听人说过,历史就是由好多第一个第一次组成的。”很明显,这是作者想借人物之口来说自己的话,才使得“我”成为一个复杂而混乱的角色。
叙述的混乱,也导致小说意旨的暧昧不明。小说的叙述,从根本上说,是封闭而又破碎的,给人一种单调、沉闷、虚假和陌生的感觉。读者很难从小说中把握到有价值的、“普遍性”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