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意实行政治“保护”所造成的有害影响,在当今世界上最突出的一个例子就是:把国教奉为神谕。我们不妨以英国国教为例,按照它的制度,其教士必须接受三十九条严格的教规,这些教规几乎涉及了道德和哲学研究的一切问题。我们在这里只能认为:从地位仅次于皇族亲王的大主教到国内最卑贱的副牧师,以及这个教会的全部荣典和收入都是被用来支持一个让人盲目屈从的、卑鄙伪善的宗教制度。在这个由人数众多的教士构成的阶梯组织中,有谁能够拥有自由思想吗?在他们之中哪个人能够扪心自问,敢以他的荣誉和良心为担保,宣布他从职业中所得的钱财没有影响他的判断力?这种设想是荒唐可笑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诚实而有见识的人所能说的,最多也不过是:“我希望没有影响;我力求没有私心。”

第一,国教的制度乃是一种让人盲从的制度。在一切有宗教组织的国家里,出于仁爱,国家可以关心属民的生活方式和民意,从而公开鼓励一个人数众多的阶级从事道德品行的研究。我们不免要问:什么制度能比宗教更加有利于公众幸福呢?道德品行是人类所从事的理论研究中最重要的一个课题,而且当人们通过不断的充分教育和对这些课题的专门研究,也能指望得到良好的效果。但是不幸的是,正是这些人手里的教典,从一开始就在发挥约束作用,使他们从一切研究中所得出的结论必须与之相符。本来,科学的发展趋势应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代更比一代强,从最渺小的开始进而得出最值得赞美的结论。但是,在现在这种情形下,人们却先下了定论,并且用承诺和惩罚来束缚人们,使他们不能在前辈的科学知识基础上有所发展。固然这种办法原是用来防止堕落和败坏的,但是不幸的是,它也没有为可能的前进留下任何成长空间。这种办法建立在对思想本质的极端傲慢和无知的基础上,使思想则永远不可能进步,相反,一定会使它堕落和败坏的。

第二,制定一本必须遵奉的国教教典,其目的就是使人们成为伪善者。要理解这一点,只需回忆一下那些“天才”是如何使用各种各样的托词,为英格兰教士屈从于加尔文教义一事作辩解的,就足够了。在此,有必要顺便提一下相关背景信息:虽然我们教会的信条是以加尔文[1]教派的教义为基础的,但在过去一百五十年中,教士们一直认为它的反对派——阿尔明尼乌斯[2]派的教义才应该被顶礼膜拜。为促成这一“转变”,人们写了许多著作用来证明:虽然这些信条表现了加尔文的意志,但是人们还是可以对此阐释不同的见解,从而皈依者有权利用这种不同的解释。另外,还有一群教士把他们的理由建立在第一批改革家们的优良品质和善心上,得出的结论是,他们永远不会想压制人类的良心或者妨碍他们进一步获得知识。最后,还有许多人把这些教义当作寻求心灵宁静的信条。他们推理说,虽然你不相信它们,但是,如果你总是纵容自己不去反对你认为是有辱神圣的东西,为了避免罪上加罪,你可以让你自己对这些条文假作信仰。

如果只根据历史的证明,人们也许认为这是难以令人信服的:一大群人被指定为人类的教师,像人们所期待的那样,他们摒弃世俗的野心;因为世上向来有这样一个假定——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努力,人类的美德和神圣的真理才得以保存,所以人民有责任供养他们;然而这些人的工作却是从事一种诡辩,诡辩的目的竟是证明人们应该同意他们所不相信的东西,但事实上,他们自己对这些自相矛盾的遁辞也是半信半疑。但问题是:如果他们不相信自己所信仰的,那么在这种毫无原则的人身上除了堕落还能看到什么?他们前额上烙着这样一种不名誉的戳记,还有什么颜面来劝勉别人德行高尚呢?如果他们真正信其所说,那他们又具有多少辨别是非的能力呢?难道我们能相信:一群能够如此公然歪曲理性和真理的人,从事他们的职业时,对大众品行的培养不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吗?换句话说,我们能不拿他们违背自然的做法和不幸的处境同他们所能具有的智慧和德行相比较吗?如果听凭他们发挥他们原本的作用,以同样的勤劳和努力,毫无疑问,那是一定会产生这种智慧和德行的。他们被女巫瑟茜[3]变成动物的人一样,人类的智力在他们身上保存的完整无缺,为的是使他们更深刻地认识到他们堕落的处境。他们像坦塔鲁斯[4]那样被鼓动去追求一种目标,但却永远不能成功。他们被推举出来作为真理的信徒给同代人作榜样,而政治制度却专横地命令他们放弃自己所有的智力,世世代代都要用一个固定的标准来塑造自己。

这就是必须遵奉国教的信条对教士们所产生的影响,我们不妨再研究一下它对一般国人所产生的影响。国人被要求向这类人寻求教益和道德榜样,而这类人拘泥形式,嘔促不安,假冒善良,真正的才智却被弃置不顾,不能发挥作用。如果人民没有被宗教热情所蒙蔽,他们就会看破和鄙视他们所谓的精神导师的缺点。如果他们受了这样的蒙蔽,愚蠢和卑鄙的恶习移便会不知不觉地根植到他们的品质中去。难道德行如此缺乏吸引力,找不到任何信仰者吗?完全不是这样。什么也不能使公正而纯洁的行为遭受质疑,除非它是可疑人之举。人类最恶毒的敌人所能想出的破坏人类真正幸福的计划,也敌不过如下做法:用国家的钱养一批人,其任务便是诱骗他们的同代人去学习所谓的美德。

铁一般的事实不断向这类国家的居民揭示一个教训:有一类人是口是心非和彷徨犹疑的。如果他们的存在是为了让人们尊崇的话,我们能够认为这种模棱两可不是一般人厌恶的事情吗?当广大群众看到一个教士的时候,他们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人满口道理,对人谆谆教导,不是因为他认为这些道理正确或值得关心,而完全是因为他是被雇来做这种工作的。难道不会这样吗?不管宗教教义在育人启迪方面做得有多么差劲,但它总还是能传达出一种精神,那就是:让我们牺牲自己的理解力,让我们在自己的内在情感和外在追求之间永远保持着矛盾。在政治制度凭借其父母般慈爱的心肠,热切地力求防止它的人民被引诱堕落的时候,它所产生的后果不过如此。

这些论点并不专指任何具体的信条和教义,而是指一般教会制度这个概念。任何国家只要拨出一定的经费来支持宗教,这笔钱必定一方面流到教会手中,另一方面还会以奖赏的方式影响该国人民,诱使他们去拥护和承认那些特定的观点。毫无疑问,如果我认为我应该找一位精神导师来指导我的研究,并且定期公开地提醒我应尽的义务,我就应该在这方面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如果一个牧师能够根据他的教民的公正判断来决定他的使命,他才有机会事先有把握地并在排除恶势力影响的情况下取得他们所要求的必要条件。但是,我为什么要被迫来帮助支持一种我并不一定赞成的制度呢?如果公众的信仰符合理智,毫无疑问,理智本身就会拥护和支持这种制度。如果这种制度来自上帝,而国家还需与之结盟的话,那简直是亵渎神圣!如果这种制度不能保护其自身的存在,而必须依靠政治制度的不幸干预,那么它一定是违反社会生活本质的、不为人们所接受的。

[1]加尔文(1509—1564),法国宗教改革家。——译者

[2]阿尔明尼乌斯(1560—1609),荷兰神学家。——译者

[3] 瑟茜,希腊神话中的女妖。——译者

[4] 坦塔鲁斯,希腊神话中宙斯大神的儿子,因他泄漏父亲的秘密,被罚立在湖中,口渴想喝水,水就退落,腹饿想摘头上的果子吃,树枝就升高,使他十分难受。——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