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问题值得我们继续探讨,那就是,对于被我们的方案所容纳的经过改革的国民议会,应该赋予它多大的权力?议会是否可以对不同的联邦成员发布命令?或者仅仅是号召各联邦成员为了共同的利益而合作,并且用说服和呼吁的办法使各联邦成员相信它所提出的议案具有合理性?前一种办法在最初的时候可能是必要的,到以后有后一种办法就可以了[1]。除去成员自己的名声所产生的威望以外,古希腊的邻国同盟会议并没有任何权力。随着派别观念的消失,社会动**局面的平息和政权机构的简化,人们将倾听理性的呼声。议会向各个地区的成员呼吁的事,一定会得到理性人士的一致赞同,除非呼吁的事中含有某些明显存在问题的东西,会使人认为应该使之流产。
根据这个论点,我可以再往前一步考虑:为什么不把上述关于国民议会的命令和号召的区别,应用到不同地区中包括陪审委员会在内的的特殊议会中呢?最初,我们可以假定有必要实施某种程度的权威和暴力,但是这种必要性看来不是来自于人类的天性,而是来自于使他堕落的制度。人之初,性本善。一个人总把别人对他的忠言都当成是伪善,认为他的邻居、父母和政治领导人都是在虚伪地声称完全是为了关心他的利益或乐趣,而事实上他们是在牺牲自己的利益或乐趣来谋求这个人的利益或乐趣。如果不是这样,他就不会拒绝倾听,并且会相信向他提出的忠言。这就是神秘性和复杂性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只要不是想篡夺政权或抱有政治野心,就可以按照各种有利动机的要求去简化社会制度,使正义的简单的要求不超出一般人的水平,消除盲目信任的必要性,这样我们就可以期待全人类都成为讲道理的和有道德的人。然后,陪审委员会也许只需要提出某种调解纠纷的方式就可以了,而不必强制使用调解的特权。接着,也许他们只是号召犯人不要再犯法就够了。即使他们所进的忠言在少数情况下被证明是无效的,那么由这种情况所产生的危害,跟经常破坏个人行使其判断力的行为比起来,也不会像那样严重。但是,事实上是不会产生什么危害的。这是因为在普遍承认人类应该受理性支配的地方,犯人或者是肯立刻听从政府的忠言,或者,如果他拒绝接受劝告的话,虽然他不会受到人身伤害,但在公众舆论的坚决质疑和众目睽睽之下,他会感到非常不安,于是就会情愿投奔到一个同他臭味相投的社会中去。
读者或许已经预料到,从这些论点中最后将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如果陪审委员会最后可能放弃判决,而仅仅满足于劝告就行,或者说如果强制执行力可能逐渐废弃而说理劝告成为唯一的途径,那么难道我们不会发现,有一天陪审委员会也会像一切其他公众组织一样,也都由于没有存在的必要而被闲置起来吗?难道一个理性的人的推理还抵不上十二个普通人的推理吗?难道不经过选举的形式而以个人身份来教育邻居就是十分恶劣的事情吗?还会有许多弊端需要纠正,还会有很多顽固的言行需要克服吗?这就是人类进步一个最值得纪念的阶段。一切热爱人类的有识之士将会多么高兴地展望这个繁荣的时代,展望政治统治这个野蛮机器的解体啊!这个机器一直是产生人类罪恶的唯一的永久性根源,并且如在本书各篇中所充分展示的那样,这个机器是具有与其本质相结合的各种各样的祸害的,除非彻底消灭其本身,人类是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消除它们所带来的弊端的。
[1]这就是《格利佛游记》(第四部分)的作者的想法。他对于真正的政治正义的原则似乎比任何前代和同代的作家都具有更深远的见地。不幸的是,这样一部具有无穷智慧的著作,在它发表的时期,竟由于它的玩世不恭的形式而没有能够充分起到对人类的教导作用。只有我们的后代才能估计出它所应得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