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初识汉军

军队操练,果然不同凡响。卫青儿时也曾见过平阳侯府卫士列队演练,当时屡屡被整齐划一、全副武装的队列吸引,可那哪里比得上正规军的气势?这支汉军不但阵势严密,更为难得的是有一种久经沙场历练才能有的咄咄逼人之气,这种气质来自于一代代汉军的浴血奋战和不断传承,来自于铁与血的锤炼。

明晃晃的刀枪剑戟,在汉军手中挥舞,形成一种摄人心魄的力量。细看之下,大阵中又有一些小的方阵,由不同的人数组成,不同的方阵之间人数大致无异,使用的武器又不尽相同。

“我大汉军队以五人为一伍,置伍长,两伍为一什,设什长,五十人设都伯,百人则设百人长,两个百人队为一曲,由牙门将、骑督统领。五曲为一部,由别部司马管辖。这是汉军的基础建制。汉军主力分为南军和北军,其中南军为守卫皇宫的部队,长官为卫尉,其下主兵的有南宫卫士令、北宫卫士令、左右都侯等,另有宫掖门司马七人主管宫门守卫。南军士兵又称卫士。北军是汉军的精锐部队,长官是中垒校尉,其下是屯骑校尉掌骑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校尉掌越骑,北军士兵又称屯兵。”洪伯将汉军军制娓娓道来。

卫青记不住这么多,只是细心地看着汉军队伍操练,不时数数人数:“五人为一伍,不管多少军队都是以伍组成的,这个我明白了。”

“眼前的这支军队应该就是北军汉军主力,但是领军的校尉却又是南军司马,怕是大有来头,这里有广阔草地,在这里训练,想必目标直指匈奴吧?看来朝廷对匈奴不是没有想法啊!”经过一阵观察,洪伯对这支军队有了新的认识。

“嗯嗯,现在我大汉四海升平,没有内忧,却有外患,军队自然要将注意力转到匈奴上来。”卫青很是认同他的观点,同时又很纳闷终日在山中牧羊的他怎么会对军队这么了解,问道:“洪伯,为什么你对军队的事这么了解?”

“一言难尽啊!有些事情我本来想烂到肚子里的,一辈子不想再提起的……”卫青这一问不要紧,却让洪伯陷入了回忆中不能自拔。

原来早年朝廷大力拓边,移河东之民到上郡、北地、雁门等边地郡县,年轻的洪伯也随之迁到上郡,娶妻生子,一家人和和美美,岂料匈奴不时扰边,洪伯生活的村落被毁,家人被杀。洪伯立志报仇,所以投了军,但朝廷却奉行和亲国策,洪伯在军中十年也未曾有机会和匈奴打上一仗,后来因为有战友要回原籍楚地,所以十几人相约退伍来到当时的楚国,岂料吴楚叛乱,他们又被强行征招入伍,成为楚国军士。

吴楚叛乱起兵之时,众人虽然万般不情愿但不得不裹携其中,先后十几人都死在乱军之中,后来吴楚叛军猛攻梁国,乘双方在梁都城睢阳胶着时,洪伯才得以寅夜出逃,回了老家,自此孤苦伶仃,又没有什么糊口的手艺,不得已放牧为生。

睢阳城一战,血流成河,积尸如山。失败的吴楚叛军多四处逃散,流落民间,周亚夫为人仁义,也知道叛军多是身不由己,未刻意追查,所以众人大都保全了性命。可是做过叛军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这段经历让洪伯讳莫如深,若不是今日卫青问起,怕是一辈子要烂到肚子里。

这个孩子比孤儿过得还悲惨,洪伯起初不过是同情,后来见他虽深陷困境,小小年纪却自立自强,这股韧劲深深地打动了他。

山头并不是观察汉军训练的好地点,见卫青兴致盎然却又不得满足,洪伯指了指西面山坳:“这里看不清楚,咱爷儿俩去那儿。”

为防止马儿跑远,洪伯用麻绳将两匹马的同一侧腿中间连起来,这样既不影响马走动吃草又不至于扬蹄飞奔。

二人小心翼翼地到了山坳处,果然近了很多,能清楚地看到训练场内的情形。正在训练的是一群新兵,明显能见到脸上稚气未脱,在校尉的带领下有板有眼地挥动着手中的各种武器,喊杀声此起彼伏,士气高昂。

二人很小心地观察着这群尚不够老练的军人,可哨兵还是有所察觉,对着带兵的校尉一阵耳语,几个军士不动声色地离开队伍,分三路包抄过来,等洪伯发现情况不妙时,已经无路可逃。

洪伯知道偷窥军情是大罪,吓得脸色苍白对卫青道:“我们分头跑,你腿脚麻利,不要管我。”卫青见此情形,也知道事态严重,可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丢下洪伯一人的:“不,就是死我也要陪着你,我不跑。”

洪伯素知这孩子的心性,叹了口气:“你这娃娃!”二人也不做无谓的抗争,卫青被一名大个子军士从衣领拎起来,其余二人将洪伯推搡着去见校尉。

校尉是一个年轻人,全身甲胄,头盔上插着红色的羽鸰,洪伯知道这是驻扎京都的南北军特有的装饰,看来这个年轻人是皇帝近卫,汉军精锐的骑士。

年轻人似乎对这一老一少不感兴趣,对大个子军士道:“苏建,问清楚他们什么来历,要是可疑就带到营中。”

叫苏建的大个子有些迟疑:“要是没什么可疑,就放了?”

洪伯所料不错,这名校尉正是皇帝宿卫统领公孙贺,他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这个问题难办,私探军情,按律当斩,可这也不是打仗的时候。”

苏建道:“公孙校尉宅心仁厚,我看这一老一少穿得破破烂烂的,怕是附近农户……”

“就你这么一说,真是敌人探子也都自称农夫了。这小鬼挺精神的,我来问他。”校尉看着卫青,只见这少年不过十来岁,却毫无畏惧之色,眸子黑白分明,闪烁着神采。

公孙贺暗自奇怪,问道:“你,说说是干什么的?”

卫青不卑不亢:“我是放羊的。昨天就来看过操练,我不知道大军训练不能观看。这是洪伯,不亲他的事,他是我死缠硬磨叫来作伴的,要罚你就罚我一个人好了。”

这话惹得校尉一笑:“呵呵,罚你一个人?那好,我就把你留在这里,看你还敢不敢嘴硬。”心里却喜欢这个孩子,难得他这么讲义气。

谁知卫青毫无惧色:“好啊,我天天想当兵打匈奴,留下来太好了。”

“打匈奴?这小子有点意思啊!你叫什么名字?”校尉听了卫青的话,哈哈大笑,看样子兴致颇高。

“我叫卫青,匈奴杀我们汉人,烧我们的房子,我要杀匈奴人。”

“好,有志气,等你长大了就来军中,现在你要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偷看我们训练?”

“我就是想当兵,杀匈奴,才偷看的。”

洪伯赶紧接过话茬:“这孩子从小就喜欢刀剑,自然就喜欢看军队训练,希望将军能高抬贵手,放过我们。”

公孙贺道:“老人家,这好说。我见这孩子虽小小年纪,但毫不畏惧,应对如流,将来必定不是庸人,对军队感兴趣就在军中看看也无所谓。”

“多谢将军。”洪伯深深一躬。

公孙贺道:“我也不是什么将军,只是建章营校尉,复姓公孙卓名一个贺字,敢问老人家?”

“老朽姓洪,排行老四,以前人称洪四,只是这孩子叫一声洪伯。”

“洪伯好。”

“这怎么使得,您还是叫我洪四吧。”洪伯连连摆手。

“礼尊长者是后辈的本分,您年长,我等后辈叫洪伯是应该的,我看这孩子挺有灵性的,以后就常来吧。”

“老朽替这孩子谢过公孙校尉。这孩子是个苦出身,大人如此垂爱,实在是他的福气。”说着转头对卫青道,“青儿,还不快谢过校尉大人。”

卫青躬身一个长揖:“多谢大人!”

公孙贺摸着卫青的头道:“小鬼挺机灵的,看你高高壮壮的,将来肯定是个当兵的好材料。以后你常来,看看我汉军如何打仗,也是好事。”又对洪伯道,“洪伯,我见您老人家也有胆有识,想必也经历过世事,如今天下安稳,本是过好日子的时候,可无内忧却有外患,长城之外,我大汉强敌环伺,东胡、匈奴都有进犯之心,我想他日朝廷必定要大规模用兵,这个卫青小小年纪便有从军杀敌的志气,是我汉军之福。要是孩子们都有这等心性,何愁不能攘除四夷?”

公孙贺感慨颇多,环视四周,对身边的军士道:“苏建,以后这孩子要是再来,要好生对待,你要有闲暇,就给这孩子指点指点剑术,等他长大,说不定有一日你会带他上阵杀敌。”

“诺!我也喜欢这孩子的结实淳朴,嘿嘿,我苏建也能教徒弟了。”说着搂了搂卫青的肩膀。

卫青突然鼻子一酸,泪水不争气地涌了出来,这么多年来,走到哪儿都被当作狗崽子,只有在母亲和洪伯那里才能感觉到些许温暖,今日遇见的这些大哥哥对他这么好,心里一股暖流涌动,忍不住抽泣。这倒弄得苏建、公孙贺等人手足无措。

在军中吃了营饭,又歇息片刻后,苏建领着洪伯、卫青二人在军营中转悠,草地上汉军列队整齐,杀声冲天。

苏建指着队伍给二人介绍汉军军阵,只见队列的最前方是手持大盾牌的精壮军士,用以护卫整个军阵,长矛兵紧随其后,用以对付敌人的冲锋,而其后的弩手是主要的远程杀伤力量,和其他兵种交错,用以互相保护,发挥最大威力。

卫青注意到,汉军中骑兵不多,而且似乎也没有参与到军阵当中,在整个训练过程中,汉军骑兵发挥的最大作用只是协调传令而已。

卫青有些疑惑不解,问苏建:“苏大哥,为何军中骑马的人不多啊,依我看,骑马不但跑得快,而且人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砍杀不是更有优势吗?为什么很少有骑兵?”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一匹马要多少钱啊?普通士兵怎么能骑,再说我大汉哪里有那么多的马啊?你说得简单,一匹马要吃两个人分量的粮草,骑兵连自己的粮草都驮不够,还打什么仗啊?”

卫青听洪伯说起过,草原上的匈奴,都是骑兵,来去如飞,如果骑兵真如苏建所说有如此多的弊端,那匈奴人是怎么做到的?

这个疑问自此在他脑中生根,他时常好奇匈奴是如何解决骑兵面临的问题的,直到有一天,他离开汉境,一路向北,深入匈奴腹地,才彻底搞清楚了匈奴骑兵之谜,同时打造了一支无敌于天下的大汉骑兵,终汉一朝,汉军无论如何换将帅,骨子里永远是初创之时的那支雄师,驰骋草原大漠,追亡逐北,鲜有败绩。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此时的卫青对行军打仗也不甚了了,就图个热闹。

出了营地,已经是掌灯时分,马儿已经吃得肚儿圆滚,要回去还得一个半时辰,反正卫青在郑家也不会有人注意,两人索性留宿下来。

营地中都是行军帐篷,围在木质栅栏中,五伍二十五人一顶,依次排开,互为犄角又错落有致,有危急情况发生时既可以互相呼应又能避免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而栅栏之外,还有壕沟。

卫青一边看一边听苏建讲解,时不时还有疑问:“苏大哥,这栅栏是为了防止敌人冲锋,壕沟又是干什么用的?”

“秋冬之际,天干物燥,在草地驻军,敌人很可能会顺风放火,壕沟可以阻断火势,避免营地受袭。”

两人有问有答,只要是有关行军打仗之事,卫青都听的津津有味。

“这是军中斥候所用的小帐篷,能睡三到五人,你们今天就睡在这里面,卫青,我教你如何搭建。”说着他又搬来一捆麻布模样的东西,“帐篷以牛皮和麻布制成,在外露宿主要是起到防风、防雨、保暖避露水的作用,像那种大的,由数十根竹竿、木头,通过卯扣搭建起来,而这种小帐篷,只要五根竹竿就可以了。”

苏建将三根最粗的竹竿插到地上,一个三角形模样的帐篷已经初具雏形,卫青不解,“如果是四方的不是空间更大吗?”

苏建解释道:“不,空间最大的是圆形,但那要用很多竹木,一人一马带不了那么多,只能用最省的办法,三根竹竿撑起的篷布刚好有三个面子,要是刮风也是顺着两面吹走,不会刮倒帐篷,如果是四面,就会像船帆一样兜着风。”

卫青很用心地看着黑灰色的帐篷一点点搭建完成,苏建又在地上铺了生羊皮缝制的毯子,这生羊皮轻巧却隔潮保暖,躺在上面很舒服。

天色渐渐暗淡下来,大地笼罩在黑暗中,只有营中的篝火散发着淡淡的光亮。操练了一天的军士早已疲惫不堪,很快鼾声响起,此起彼伏,在营地中弥漫开来。不远处有人影晃动,那是值夜的岗哨,更远的地方,也有数双警惕的眼睛,那是流动哨兵——营地的安全,多半在他们手中,若有敌情,他们就算是拼了性命也会及时示警。

卫青躺在帐中,久久不能入眠,年轻的校尉公孙贺,热情的大个子苏建,让他有一种兄长般的亲近感,而军营,自然有了一种家的感觉。这种暖暖的感觉从心底升起,在胸口弥漫开来,让他沉浸其中。

卫青很享受这种感觉,脸上洋溢着甜甜的微笑,洪伯似乎也理解他的心情,看着他笑笑,也不打扰他享受这种幸福。

翌日,苏建带着两把汉剑,早早唤卫青起床练剑。其实苏建也并不比卫青年长多少,但军旅生涯让这个少年成长很快,小小年纪,周身就散发出同龄人没有的干练和稳重,他的一举一动,都有着职业军人的果敢和威风,这让卫青很是羡慕。

卫青有剑术基础,私下里也时常拿木棍苦练当年先生教的剑法,今日得见汉军使用的剑招,自然不觉得难学。

汉军剑法原本就简单实用,砍、劈、刺,并无多少花哨的招数,一切以杀伤敌人为目的。

这种剑法是无数烈士流尽鲜血才总结出来的,一招一式都是极其顺手,出剑力大势钧,真是招招夺命。卫青细看之下,剑招虽比淮阴侯剑法古朴了许多,但就是这寥寥数招,却将汉剑的威力发挥到最大。

卫青很快就学会了剑招,一招一式有模有样,只是在熟练程度上稍微欠缺了点火候,这就已经让苏建刮目相看:“啧啧,不错啊,你卫青将来要是不从军,那就是浪费了。”

卫青不敢使出淮阴侯的剑法,却暗自在心里比较两者的优劣,设想有朝一日,上阵杀敌,如何能做到攻守兼备,万无一失。

带着思考,再去体味其中的不同,果然大有收获,淮阴侯剑法自然更是高明一筹,招数变化颇多,这就使得对敌时临阵应变更得心应手。

屡屡挥剑之下,卫青还隐约觉得这汉剑似乎有不尽人意之处,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只好心里暗自记下,日后对汉军武器多加注意。

公孙贺安排完汉军操练之事,也来看卫青练剑,对他的悟性,自然也赞不绝口。看到不妥之处,公孙贺亲自上阵,为卫青一一演示,关键之处悉心点拨。

洪伯、卫青二人在军中盘桓数日,等大军要开拔才依依不舍道别,汉军有数支这样的小部队,常年在帝国各地行军、演习,以适应、熟悉实战需要,不用说,将来,这也是朝廷对匈奴的杀手锏,这支部队只是其中之一。

卫青在军中交了不少朋友,他憨厚勤快,深得众人喜爱,他们相处的这些日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让离家许久,孤苦无依的卫青有了一种家的感觉,感受到了兄弟的温暖,离别在即自然有些不舍。

“公孙校尉,我想留在军中,你就留下我吧!我能打匈奴。”

公孙贺虽年轻,却天生有一种老成持重的气质,闻言略微思考了一下,卫青确实是个好苗子,只可惜年龄实在太小,加之没有父母首肯,现在贸然收留,于律法不和,同时也无助于他的成长。思前想后,还是拒绝了他的请求:“卫青,你出身低微却能自强不息,我虽痴长几岁,也钦佩不已。当今朝廷开明,注重人才,你从文习武,日后会有机会崭露头角。以你的出身,从军入伍怕是最好的捷径,我也愿意收下你这个兵。但是……”说到这里,公孙贺话锋一转,“但是,你还年幼,眼下并不是最好的时机。机会从来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你要不断地充实完善自己,不断磨砺、锻炼自己,才能在机会到来的那一天牢牢抓住。相信吧,有你入伍建功立业的时候。”

见卫青眼神中有些失望,公孙贺也是诸多不舍:“唉,今日一别不知何日再见,你要自己珍重。生活艰难也切不可荒废男儿之躯,学好本领,他日报效国家。”

回来的路上洪伯很是感慨:“青儿啊,这公孙校尉说得对,如今这世上,想要出人头地,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举贤良方正,你读书刻苦,将来必定学有所成,但凡是贤良方正多是世卿世禄的官宦子弟,最不济也是书香门第的士子,一介平民又有谁能举荐你,所以你将来要出人头地,就只有从军一条路可走。”

“嗯!”

“我汉军军士,其实都来自农人,思虑忠纯,对匈奴的残暴骄横都怀有满腔愤怒,这样军队,只要有好的将领率领,打败匈奴只是时间的问题。”

“洪伯,军队打仗,将军这么重要吗?”

“是啊,有道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你说由老虎带领的绵羊如果遇上绵羊带领的一群狼,会是哪方更厉害呢?”

“那自然是老虎厉害了。”

“这就对了,好的将军才能让全军爱戴,才能发挥士兵最大的战斗力,还能因势而动,占据主动。将军自然很重要了。”

“那,洪伯,怎么才能做一个全军爱戴的好将军呢?”卫青问道。

“为将者只要牢记军令如山,令行禁止,赏罚分明,士兵自然愿意听命,要是还能和士兵同甘共苦,自然会得到拥戴。要是还善于灵活用兵,能打胜仗,立战功,士兵们自然愿意跟随他,也愿意拼死杀敌。”洪伯将自己对好将军的理解,一一说给卫青。

在他的军旅生涯中,地位不高,自然说不出大道理来,但作为基层军人,对军士的心理还是很了解的,见卫青兴趣盎然,继续说道:“人的斗志需要激励,才能发挥出来,要驱使下属用命,不外乎有两个办法:利益和恐惧。利益是要让士兵有所期望,奋勇杀敌后有金钱上的奖励,恐惧是要严明军纪,一旦触犯法令,必须严惩不贷,才能让全军警醒,这样,自然令出必行,行必果。要善用这两种心态,才能统领大军。”

卫青似懂非懂。

自有人类以来,战争一直是贯穿整个社会发展全过程的一条主线,人们从刚开始的聚众徒手斗殴到后来的大规模械斗,直至形成完整的军队、兵种,战争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这个世界。

而战争的方式,也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而不断变化。

新的事物,往往是因为战争的需要而首先应用于彼此的杀戮,武器的日新月异,促使战争的参与者不得不深入研究交战双方的心理,由此产生了计谋一说。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战争理论得到空前加强,各种兵家学说纷纷表达着各自对战争的理解。

这些理论对后世影响极大,使得战争的形式发生了一些改变。战争不再是一场面对面的厮杀,而是权术和阴谋相夹杂的闹剧,到了汉朝末年的三国时期,这种风气达到了顶峰,“诸葛多智近乎妖”讽刺的就是这种整日沉浸在所谓计谋中的军事指挥者。

事实是,古往今来的战争,最终的胜利,靠的都是实力,都是将士们一刀一枪拼杀得来的。秦统一六国如此,汉追亡逐北亦如此,最终的获胜者,都是靠着实力,真刀真枪拼杀出来的。

在卫青掌兵的时代,汉军之所以全力发展骑兵,就是因为认识清楚了这一点,只有铁血之间的碰撞,才能真正打败敌人。兵法计谋辅助强者能让老虎插上翅膀,对于弱者,只能是一种心理安慰。

第二节大道初涉

整个冬天,卫青大部分时间都沉浸在军队带来的氛围中,每天的游戏也变成了对小伙伴们的模拟训练。正是农闲季节,附近村庄的孩子们也大都无事,聚在一起也有十数人。

按照军营中学到的,卫青煞有介事地任命公孙敖、郑虎、洪忠三人为伍长,带领孩子们在远离村庄的草山上操练。

由于卫青手中有弓,不时有所猎获,跟着他有肉吃,孩子们自然很拥戴。几日下来,这支队伍就有模有样了,卫青又将他们分成两批,在广袤的山坡上模拟打仗。

有了实践,再读《孙子兵法》,自然有了更深刻地体会。“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为将用法,他渐渐也有所体会。

卫青将猎到的山鸡、麻雀作为战胜方的奖品,激励双方战斗,结果这群孩子大打出手,弄得他差点无法收拾。他注意到,就连平时最胆小懦弱的孩子都在奖励下奋勇向前,毫不畏惧。所有人唯令是从,绝无一丝犹豫。

浑身泥土、脸上带伤的孩子回到家中,大人自然要过问,可十数人中,无一人供出卫青,虽然父母一再严令第二天不许出门,但一到约定的时间,他们便坐立不安,想方设法要跑到山坡,孩子们的队伍越来越大,甚至连卫青的几个异母兄弟也加入其中。

郑家的几个儿子,很快就对卫青佩服一塌糊涂,尽管他们都要比卫青年长,依然乖乖地听他号令,回到家中也是守口如瓶。

除了有几日大雪纷纷,无法出门,整个冬月,卫青都带领着这群娃娃兵游**在山坡上,田野中。

很快年关将近,家家户户都宰了年猪,孩子们都做了新衣,节日的气氛**漾在空气中,天气越发寒冷,人们都不愿出门,卫青自然也窝在自己的小窝里。郑家上下都在为过节而忙碌着,没有人关心柴草房中的他,要是在以前他也会有落寞,可是现在他完全沉浸在书籍的海洋中。

那个好心人又在他的房里放了不少书简,让这个冬日不再单调孤冷。《荀子》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他一个人孤独地成长,可是他有浩瀚的书海为伴,就如同长在挺直的麻中,不待扶持自己就努力向上。他时常神游四海,与古人先贤为友,汲取他们的智慧。遇到晦涩难懂的部分,他一一记录下来,留待他日有人相教。

郑季偶尔回家,也会注意卫青,不到一年这孩子又长高了许多,脸上的神色也从容淡定许多,不同于当日的慌乱和拘谨,他不知道这种变化来源于什么,但心里有了一些安慰。

过节,自然免不了吃吃喝喝,这当然没有卫青的份儿,因为郑妇依然不待见他。几次走进饭堂,郑妇都出言相骂,卫青索性远离了郑家人。好歹过年的那天,郑贵在郑季的授意下,端来了几块煮好的肉,算是他的年夜饭了。

堂屋中郑家上下欢聚一堂,忙碌了一年的农人也有机会坐下来喝酒吃肉了,松明照得屋子亮堂堂的,欢声笑语不时传来。卫青却一个人在漆黑的小屋中。洪伯给他炼了些兔油,可他平日里也不敢用来点灯,因为就是在郑家堂屋,点灯也是件很奢侈的事,油主要还是人吃的,是珍贵的食物。

今天过年,他破例点了灯。这几日临近年节,小伙伴们各自都有各自的差事,忙着准备过年的物事,他也不想看着别人忙碌而触景伤情,总是一个人待在屋子里,一卷《春秋》阅尽世间百事,他自有他的惬意。过年对他来说,只是儿时在母亲身边的温暖记忆中才有的欢乐,没有母亲在身边,那就不是家,合家团圆的年自然没有了意义。

平日里,他早已习惯了孤寂和冷眼,屋外的喧闹就在他耳边却又仿佛遥远的如同另一个世界,不能在他心里掀起一丝波澜。他眼中世间不过平阳和比它更小的阳山,他心里的世界却很大,大到思绪飞向千里之外,灵魂神游天地之间,纵横上下千年。

可今日不同于彼时。此刻,屋外,大人的欢笑,孩子的嬉闹,声声入耳。家家都是灯火通明,合家团圆,共享天伦之乐,而他卫青只有孑然一人。

他人的欢乐,他不羡慕,但自己孤寂落寞确实难以抵御的。

往往佳节之时,思亲之心愈甚往日,想起母亲的容颜和盈盈笑语,他的泪水夺眶而出,他终于放弃了内心强装的坚强,将头捂在被中,放声大哭起来,直到洪伯推开他的小门。

洪伯从家里带来了各种糕点和肉食,还有一葫芦私酿的浊酒。从秦朝开始,酒这东西就是朝廷专营的,汉承秦制,也是严禁民间酿酒、买卖酒类,所以酒是极其难得的珍贵之物。洪伯养马放羊,几年下来,给那个侄儿家增加了不少种地之外的收入,年,自然过得丰盛。

他知道卫青一个人,在这样的日子里肯定痛苦难熬,所以专门走了将近十里的夜路来陪他一起过年。见卫青眼角泪痕犹在,洪伯也只能叹口气,不知怎么安慰他。倒是卫青,见了洪伯马上擦干泪水,一个并不太灿烂但也不至于有多么牵强的笑容给了洪伯些许安慰。

“洪伯,你怎么不在家里过年?。”

“年在哪里都是过……怎么,你又哭鼻子了?”

卫青有些羞赧之色,低头不语。

洪伯哈哈笑道:“是不是外面吵吵闹闹的勾得你心动了?平日里你不是静心看书看得挺好的吗?今儿个怎么心就乱了?”

“洪伯,我已经不伤心了,《老子》有言:‘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动之徐生?’静心下来,自然不会去理会外面的纷扰,让自己安静淡然。我还是心性没有练好。”

“老子的话,我不懂,但是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读了这么多书,自然什么事都能明白。今天就把你的圣人之书先放到一边去,咱爷儿俩喝酒吃肉,好好过这个年。”

屋子里有了第二个人,气氛自然不同,爷儿俩盘腿坐下,喝酒吃肉,虽然少了一些喧嚣热闹,倒也能说些贴己的话。

出了正月就是春,转眼远处山间的绿色已隐约可见,被寒冬困了几个月的人和牲畜都有些按捺不住,对远处的春意跃跃欲试。

看到卫青休息了一冬,郑妇更是已经迫不及待,她大声地吩咐郑贵赶卫青上山放羊:“草都出芽了,小杂种,不要再整天窝在家里吃闲饭了,今天就把羊赶出去。”

她哪里知道,能山上正是卫青求之不得的事。闻此言,他立刻行动,赶了羊群上山。

山还是那个山,但卫青已经不是原来的卫青。这个冬天,他读书写字,一刻也没闲着,尤其是那本集合春秋战国时期几位大家之言的兵书,更是让他爱不释手,细细研读下来,虽有诸多疑惑不解之处,但仍感获益匪浅。

此时,卫青的眼界,已经不再是那个怯懦的小牧童,在旁人看来极其悲惨的生活中,他找到了指路的明灯,不断壮大自己。他的视点不断寻求突破,超越自我,并尝试将现实与圣贤之言联系起来。

此刻,站到山上,远望朝阳似血,卫青不禁感慨:“龙战于野,其血玄黄。真正的战场是何等惨烈的景象。”

山上的草才冒了一点绿芽,草色遥看近却无。这个时间放羊自然是一厢情愿。放眼望去,整座大山就只有郑家的一群羊。卫青现在也顾不上考虑羊能不能吃到草,而是急着填饱自己的肚子。

这个冬天,他因为当了孩子王,所以食物储备消耗很快,无论是肚子里还是嘴里,都缺少油水,急需打到猎物。

关了一个冬天的羊群来到广阔天地,也是高兴地四散开来,他任由羊群漫山遍野而上,自己却双手持弓,小心地搜寻着猎物。

春天,万物复苏,处处充满生机,但经过一个冬天受冻挨饿的动物们却瘦弱不堪,现在绿草冒头儿,自然不会放过,全都离开藏身之所,所以很快卫青就发现了野兔的踪迹,只是草浅,他也很难隐蔽,还未靠近,兔子就已经溜走了。

费了半天时日,卫青还是一无所获,只好又翻过一个山头,他想,那里山坡向阳,草应该长得更高一点儿,兴许会有所收获。

果然,刚到山梁就见一只野兔在急急地啃食草芽,虽然刚刚挨过荒凉的冬天,这只兔子却很肥大,卫青自然高兴,俯下身子,蹑手蹑脚地向前走去,感觉野兔到了射程之内,搭箭弯弓,正待一箭射出,突然左侧身后一声弓弦响,再看兔子,已经中箭倒地,四肢不断颤抖,一命呜呼。

卫青大吃一惊,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他竟没有发现?只怪他的注意力完全都在兔子身上。

这时,草丛中钻出一人,身材不高,甚至有些猥琐,佝偻着腰肩,细看之下,是个干瘦的小老头儿。那人也不做声,径直过去捡起兔子,看看卫青,道:“兔子是我的了。”再无言语,便转身离开。卫青暗道:“真是个怪人……”

卫青对他也没什么感觉,见他态度冷淡,也不想过多纠缠,毕竟填饱肚子才是第一要事。他本打算离开,突然,那人腰间的东西吸引了他——竟是一卷书简。

他读书之时,多有不解不通之处,做梦都想找个老师讲解一下,看这人的长相,不像读书人,但万事无绝对,如果是落魄士子,这个年龄,应该是个饱学之士。

卫青急呼:“先生留步,在下卫青,想请教先生一二。敢问先生尊姓大名?”

卫青主动开口,倒让此人有些局促,他没有料到这个孩子竟然一眼看出他是个读书人,而且称他为先生,自然不好意思再拒人千里之外。他迟疑片刻,停住脚步道:“老夫公孙弘,不敢称什么尊姓大名,不过是山野放牧之人,闲时也射猎打打牙祭而已。”

“公孙先生,卫青这厢有礼了。”卫青一听“公孙弘”三字,更坚定了讨教的信念。

见卫青小小年纪却礼数周到,公孙弘很是高兴。他学了半生儒学,自然极其看重礼数,虽然一面之缘,对卫青却心生好感,于是走过来,两人在山梁迎着阳光坐下来:“卫青?我知道你,你是郑家的小子,郑季的幺儿?年纪几何?”

卫青纳闷:“先生何以知道小可?我母家姓卫,所以我叫卫青,年十四。我虽是郑氏之子,但全靠母亲养育才长到今日,虽现在郑家,但也不是心甘情愿,所以我坚持原本的姓名,不想为郑家之人。”

听了卫青这番话,公孙弘捻须点头说:“嗯,你小小年纪,竟然自己有这么大的主意,不错。”顿了顿,又道,“我知道你,是公孙敖告诉我的,今日见你,果然不俗。”

“先生谬赞,小可只是识得几个字而已,远谈不上知书达理。先生见笑了。”

公孙弘笑呵呵地说:“你这个孩子,我喜欢,只是你怎么这个时候就出来放羊了?现在的草芽,是喂不饱你的一群羊的。”

“寄人篱下,自然要受人驱使。”

“哦?汝父郑季真是有眼无珠,有此麟儿却驱使牧羊,哈哈,哈哈也是有趣!。”公孙弘说罢哈哈大笑起来。能说出这番话,看来公孙弘和郑季算是相熟。

卫青道:“公孙先生,这山野中猎物颇多,如若先生不弃,就带上小可一起打猎吧?先生猎得的归先生,小子猎得的分一半给先生,如何?”

“嗯,同行也能多些乐趣,不过,老朽不要你的猎物,小小年纪就慷慨任侠,好孩子啊!”

此时,他对这个毛头小子已经大感兴趣。

公孙弘师从名家,学得经纶满腹,只是时运不济,难以一展宏图。随着年纪渐大,时常感叹岁月易逝,自己一事无成,有心在年轻的后辈中找一个俊才教育之,谁知族中上下都避之不及。

原来,他的落魄不但成为众人的笑话,更是长辈教导后辈的鲜活实例,公孙家族中一旦有人提出要读书,老人们总是拿公孙弘说事,提醒他们踏踏实实耕田种地,娶妻生子。

如此,公孙弘自然找不到传人,今日见到卫青,虽然和他非亲非故,但这个孩子恭恭敬敬地叫他先生,他就对他大有好感甚至觉得有些缘分是天定的。

机会难得,卫青名义上陪伴公孙弘射猎,实际上脑子里赶紧收集一些平日不懂的文字,一一向公孙弘请教。

交谈之下,公孙弘引经据典,渊博的学识显露无疑,卫青喜不自禁。

卫青大喜过望,对着公孙弘深深一揖,毕恭毕敬地说:“小可见先生腰间有书简,才冒昧喊住先生,交谈之下,先生果然是饱学之士,青好读书而不求甚解,今日得遇先生,喜不自胜,还望先生不吝赐教。”

公孙弘连连摆手:“唉,哪里的话啊,老朽才疏学浅,怕是会误人子弟,不敢轻易言教也。小兄弟不必如此抬举老夫,老夫不过是一穷酸老儒而已,虽读书不少,但一直无用武之地,今日潦倒至此,已是万念俱灰,对世事、仕途已经不抱希望。实在有愧圣人先师。”

公孙弘之言,一半为自谦,也有一半是真的心灰意冷。今日得遇卫青,也算是有了能倾诉的人,遂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两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就几个时辰过去了。二人索性取出干粮,席地而坐,促膝长谈。

原来公孙弘自少年时即习武从文,自以为文武双全,有一日必定能出将入相;只是直到如今,他已年近六十,虽满腹经纶却不得不牧羊射猎苟活于世。大半生的潦倒让他万念俱灰,不敢再生求仕的念头,只求得三餐温饱。

艰难的生活,沉重的现实,已经将当年豪情万丈的他打倒在地,再重重碾过,无论身体还是心志都已支离破碎。

卫青心中感慨不已,生活在最底层的人,命运之剑高悬头顶,也许有一天,他卫青也可能和眼前的这位老人一样,纵有冲天而起的志向,也不得不在现实的重压之下坠地。他不想自己有那么一天,更不想这个胸怀大才的老者就此颓废下去。

“老朽已经这把年纪,这辈子也没什么指望了,读了一辈子书,反倒处处是人的笑柄,唉!人生有时候实在是生不如死啊!”公孙弘的感慨多少有些无奈,也有些辛酸。

卫青一脸严肃,正色道:“先生此言差矣!先生如此大才,不能高居庙堂之上而流落江湖,潦倒至此,实在是为君者的损失。孔子云:‘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也难怪先生对世事如此失望。可是先生不见昔日百里奚九十举于市,终成秦侯霸业,姜子牙八十出仕,兴周四百年,大器晚成之人比比皆是,先生何必如此?”

公孙弘沉默不语,若有所思。他虽不敢自比姜尚、百里子,但也确实不甘心就此碌碌一生。想到自己求学于胡毋生之艰难,不由得长叹一口气:“我公孙弘枉活了五十多岁,今天被你这个小孩子一语点醒,惭愧啊!”

“先生过谦了,如蒙先生不弃,以后您就是卫青的师父!”卫青说着,拜倒于地。

“好,好,好,好孩子,起来吧!日后我会尽我所能,将我所知传授于你。”

自此,二人在放羊行猎之际时常待在一起,洪伯早就和公孙弘相识,自然在这个时候承担起了两人的放牧任务。

公孙弘的授业恩师是齐地著名的经学大师胡毋生。胡毋生在景帝时被授予博士称号。晚年回乡闲居,而公孙弘彼时正在齐地讨生活,幸遇胡老先生,得以传授诸子百家经典。胡毋生一生专治《公羊春秋》,公孙弘自然也精通公羊学派的思想精髓。

卫青的好学加上公孙弘的悉心教授,数月下来,已是大有收获。除了《春秋》,以前读书之时多有不解之处,公孙弘一一讲解,卫青很快融会贯通,师徒二人彼此惺惺相惜,相处更为融洽。

公孙弘颠沛流离,半生漂泊,也曾娶妻生子,只可惜发妻早逝,家中尚余老母、一子和一养女。老母为后母,已年近七十,公孙弘侍母至孝,一家四口相依为命,才得以粗茶淡饭安享晚年。

公孙弘的儿子名为公孙度,也已年过而立,娶乡间女子为妻,以耕种为生,虽然也读过书,但没有大多收获,所以索性做个安心农人,悠悠度日。公孙度婚后一切听从妻子的,所以不久就和父亲分家别居,另起炉灶了。

而这个养女阿萌,也有一段悲惨的身世。十几年前,正是冬去春荒时节,公孙弘在山中行猎,遇到一对夫妇,正被饿了一个冬天的狼群围攻,他欲出手相救,岂料狼群势大,夫妇二人重伤之下被狼群活活撕裂,只有襁褓中的女孩,被垂死的父亲抛给了躲在树上试图营救他们的公孙弘,自此他就收养了这个劫后余生的孤儿,因为那时候正是春天,万物萌发之际,故取名阿萌。

如今阿萌也已十四五岁,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公孙弘母子二人视阿萌为掌上明珠,百般呵护,所以虽然长在贫寒之家,倒也眉清目秀,楚楚动人。

那日卫青、公孙弘二人坐而论道,因春天白昼渐长,两人不知不觉忘了回家的时辰,老太太担心儿子,让阿萌来看看,这才见到了牧羊少年卫青。

面对阿萌,卫青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倒是阿萌落落大方,微微一笑,行了个女儿家常用的礼,说道:“爹爹这么晚没有回来,大母让孩儿来看看。”卫青偷偷看着阿萌,虽然身着粗布衣衫,但依然难掩天生的美丽,从未接触过年轻异性的卫青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打招呼,只是紧张得手足无措。

看到卫青的窘态,公孙弘哈哈大笑:“你卫青连狼都不怕,怎么见了小女就这般害怕?”

话一出来,卫青的脸更红了,低声说:“公孙先生不要笑话我了,我是初次见到阿萌妹妹,所以……所以有些紧张。”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见到阿萌紧张说明阿萌漂亮,我这个当父亲的也高兴。你们俩年龄相仿,说不定来日会有一段姻缘,哈哈哈……”

公孙弘见卫青的窘态,一句玩笑脱口而出。彼时民风开化,男女之间并无大防,读书人对男女情事也不同于后世儒生般遮遮掩掩,汉代的乐府诗里就有许多描述**的诗文。

公孙弘的这番话,当然只是开玩笑,说完他就意识到这个玩笑开得不合适,心中颇为后悔,还好卫青听后只是心里美滋滋的,表情中还有些不好意思,并没有当真的意思,他便松了口气。

其实公孙弘虽然喜爱卫青,觉得他终有一日会有所作为,但内心里,是决计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奴隶之子的。他一生坎坷,自负才华绝世,眼见大半辈子过去,依旧一事无成百不堪,所以他是不会拿自己的女儿的幸福冒险的。

这一番话却让原本落落大方的阿萌也有些娇羞,一甩袖子说:“爹爹,你到底走不走,大母等得很着急,你要是再取笑女儿,女儿就不等你了,先走了。哼!”

转身就要离开,公孙弘自然舍不得女儿独自一个人回家,赶紧和卫青道别跟上。

是夜,卫青破天荒的第一次到深夜还睡不着,阿萌是他正面接触过的第一个年轻女子,加上公孙弘的那句玩笑,让他忍不住想入非非,阿萌美丽的脸庞他都没敢细看,现在想回味一下也是一片模糊。十四岁的少年第一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下定决心下次一定要好好看看阿萌,一定要和她说上两句话。

可是阿萌却再没有出现在放羊的山坡上,害得卫青每次日落时分总要朝东边路口张望,公孙弘看在眼里,也不动声色。

女儿和卫青年龄相仿,他公孙弘不是没有考虑过让两个年轻人成就好事,只是思前想后,却又百般顾虑。他这大半生,因为出身低微而处处碰壁,自然希望女儿能嫁得好人家,不要再像他似的劳碌半生。卫青是他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弟子,对这个出身贫寒的孩子,他也是青眼有加。作为师父,他对卫青一百个满意,可是作为父亲,总想着女儿有个好的归宿,而这个放羊的小子,铁定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一个曾经长时间经历过极端贫困生活的人,在他以后的日子里,将更加注重物质利益,公孙弘也不例外。在他生命中,漫长的贫困生活,带给他内心的创伤有多大,不敢妄言,但是,在他骨子里,除了对贫困刻骨铭心的恐惧外,对一个和自己女儿同龄的穷小子有一种天然的排斥,隐藏在内心深处,不时浮现,让他很是矛盾。

第三节甘泉钳徒

好日子总是短暂的,春来春去,似乎只是弹指之间。

这日,县府来人,要各家按人头上缴精粮若干石,送往甘泉宫工地交付。

命令下来,郑家便一片哗然。甘泉宫也名云阳宫,位于淳化城北约六十里的甘泉山,自秦以来,就是历代帝王的离宫,也是中原王朝重要的祭祀场所,传说黄帝、炎帝曾在此祭天,而黄帝飞升成仙之处,也离此不远。

甘泉宫昔日的辉煌并不能阻止它今日的衰落,景帝时,匈奴屡屡犯边,烽火一度抵达甘泉宫,旧日宫殿毁于战火者十之六七,甘泉离宫一度有被废弃的趋势,今日突然听到要重修,民众也是比较意外。

朝廷多年未曾有大规模的徭役,此次重修甘泉宫,也许也是一个信号。汉朝经过文景两朝的休养生息,如今就连普通农家都米粮满仓,对郑家来说,这点粮食倒是小事,可要送到目的地却不是件容易事。

时值酷暑,闷热难当,人就是在树荫底下不动,也是汗流浃背,一刻不得安宁。这个时候送粮去甘泉宫,无异于服苦役。路途遥远,跋山涉水,倒在其次,就连函谷关内外道路崎岖难行也不算什么大事,主要问题是,在甘泉山的青山绿水之间,山峰险峻,山路陡峭不说,还狭窄湿滑,一不小心就会掉落山崖,一命呜呼。历年来,有不少民夫因此死在他乡,做了孤魂野鬼,此处徭役、送粮之艰险,也广为人所知。

这个差事也是多年才轮到一次,面对丢掉性命的可能,郑家当然没人愿意去,可这是官府的命令,违抗了就要全家下狱。

郑家的几个男人推来推去,都不愿意去,最终还是郑妇一锤定音:“就让那个小杂种去,死在外面最好了,大家都落得清静。”

就这样,十几岁的卫青就要被迫离家,随着运粮车队,远涉数百里。

洪家也要送粮,洪伯放心不下卫青,主动承担了这个差事。

卫青从小生活在侯府,后来来到郑家,生活的圈子很小,认识的人也不过身边几十人,洪伯担心长此以往,会使他和世事脱节,这次出门虽然凶险但也算是历练,对他以后大有好处。

农家几乎户户都有几头大牲口,用来犁地种田,代替人力。送粮最好不过就是牛车马车骡车,可是牲口又是农户最珍贵的财富,很少舍得让它们长途跋涉,所以送粮只能靠人力了。时人惯用独轮车,一人一车,可以在崎岖狭窄的道路上通行,卫青他们这次送粮,用的就是这种车。

还好村里家家户户都有人去,也算组成了一支队伍,浩浩****就出发了。

众人在洪伯的指挥下,每日早早起床赶路,待午时酷热难耐时,找阴凉处歇息,傍晚暑气稍消再起,如此这般,也没受太大的罪,反倒是卫青第一次出远门,一路上见到好多新鲜事物,兴奋不已。

洪伯知道这孩子在山里待久了,不知世事,有意锻炼他,卫青也很快适应,对买卖、住店、吃饭、问路之事逐渐熟悉起来,加上洪伯教他认路、辩向,此行也算是收获颇丰。

甘泉宫离长安不过几十里,是皇家避暑山庄,皇帝夏日的行宫,当年匈奴入侵,烽火直抵甘泉宫,沿途,卫青见到不少当年匈奴入侵的痕迹。残缺不全的断壁,破败的驿站,都留下了入侵者的印记。

此次修复工程,与其说是修复皇帝行宫,还不如说重建秦时的驰道,修建道路的工程量要远远大于修复宫殿。

沿途有无数的人在辛勤劳作,其中多是犯了罪的囚徒,只有小部分是服徭役者。

施汉不似秦,一直轻徭薄赋,所以囚犯一直是此类皇家禁苑建设的主力,由于体恤民力,所以工程进度一直缓慢。

囚徒中有一人,自见到卫青就一直盯着他看,手下的活都停了,引得看管的军士一阵呵斥。

卫青也注意到这个情形,这个囚犯虽然也和他人一样蓬头垢面,却有一种不同于他人的气质,仿佛他不是服苦役而是修补自家屋顶,在看守的呵斥之下依然气定神闲地看着卫青,甚至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卫青被他盯得有些发毛,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脚底下也因此步伐凌乱起来。还好,守卫抽了他一鞭子,他才收回目光的。

晚上收工,囚犯们都被戴上镣铐才允许吃饭,这个人也不例外,他拿起一块锅盔,就往卫青跟前凑,卫青有些害怕,还好洪伯在身边。

洪伯也不知这囚徒什么意思,不过看他的样子并没有什么恶意。

囚徒并不理会洪伯,径直对卫青道:“这位公子双目如炬,贵不可言,来日必定封侯拜将,位极人臣。”

卫青闻言不禁笑了,他最大的理想不过是能恢复自由之身,做个平民,封侯拜将实在太遥远了,遥远到在他的梦中都从来未曾出现过。

见卫青笑而不语,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钳徒继续说:“你别不信,我家祖传文王神算,善观人相貌识得天机。”

汉时,相面算命很是流行,相传,汉武帝的母亲就是因为听了相士之言,才毅然决然地抛夫弃子,想尽一切办法,入得东宫的。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偏偏最后的结果,真的让相士说中了,这就不得不让更多的人信服,至于相士是如何预知未来之事的,那就不得而知了。多少年来这些神秘莫测的事件一再发生,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一段段趣话,似乎冥冥之中真有天意,也就是因为这种神秘的存在,让人有了信仰,继而有所敬畏。

卫青笑道:“我是个奴隶的儿子,寄人篱下,每天能有口饭吃,不挨打就很知足了,这辈子最大的愿望不过就是能脱离奴籍,先生怎么能看出我贵不可言呢?就不要再取笑我了。”

钳徒一脸严肃,说:“天地万物变化莫测,未来岂是凡夫俗子所能看透?世人看你是奴隶,我看你就是贵人,其中玄妙不足为外人道也。”

卫青索性转头不理他,钳徒继续说道:“天下之人熙熙攘攘,为名为利争执不休,岂知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今日之奴隶,他日会飞黄腾达。你可曾听说过当年深受孝文皇帝宠爱的近臣邓通?相者言邓通会饥寒交迫而亡,彼时邓通受宠,正如日中天,自然叱为无稽之谈,文帝更是赐邓通铜山一座,允许其铸造钱币,就是这样的人,最终难道逃脱命数安排了吗?”

邓通坐守铜山,富逾王侯,一旦落难,竟与乞丐一样,身无分文,最后竟应了那个相士的话,饿死街头。

这不过是二三十年前的事,大家都知道,卫青也有耳闻,饶是如此,他对相士的话还是完全不信,因为他实在看不出未来他会发迹的任何端倪。

卫青见他喋喋不休,就回头反驳他:“照你这么说,我只需躺着就能封侯拜将?”

“非也,非也,人生在世,三分天注定,七分靠自己。有人努力了不成功,就是少了三分天命,你努力了就能成就功业,这就是那三分天命。”

洪伯在一旁听得非常动容,人不可貌相,单凭这番话,此人绝非一般江湖术士。

这是一件正史上有记录的真实事件,甘泉钳徒,一言中的,卫青终究还是位极人臣。

没有人知道,相士的这番话给了卫青什么样的启发,但不可否认的是,每个人都会被他人的认可所激励,原本不敢想象的目标也不再遥远,这就是希望的力量。希望,可能是这人世间最美好的事。

卫青的成功有外因,因为他的姐姐入宫成为皇帝的女人,让他得以见到普天下权力最大的人,从而被赏识,但真正的原因还是他的奋斗。

人人生来一样懵懂无知,才华横溢者必有默默无闻的付出,面壁十年图破壁,破壁而出的瞬间,所绽放的光芒,来自于岁月的酝酿。

很多人都会遇到机会,而成功者不过是提前为机会做好了准备。

没有裙带关系,卫青的命运会怎样?笔者窃以为:他一样会投军,一样会从军中脱颖而出,一样会成就传奇。

在那个时代,卫青之前,无人能真正抵挡匈奴,能承担起抵抗外敌入侵的重任。

李广声名显赫,武艺超群,但是面对匈奴的时候也只有招架之力而无任何反击的余地,直到卫青横空出世,其后的霍去病不过是站在卫青的肩膀上而已。千里突袭,深入敌境的战略出自卫青,在无所顾忌、勇往直前的霍去病手中,发挥了最大的威力。

战争并不是我们的选择,但面对敌人我们也毫不畏惧。战争带走了本应真实存在的生命,但战争又是一个必然的选择,这是文明和野蛮的碰撞。汉战胜匈奴就是文明战胜落后,先进战胜野蛮。卫青打败匈奴是一个人的胜利,也是一个民族的胜利,亦是一种文化的胜利。反过来,如果匈奴战胜了汉人,那将会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

甘泉钳徒的故事因诸多正史的记载而为我们所熟知,卫青的身上由此被蒙上一层神秘色彩。生在世间的芸芸众生,是否冥冥中自有天意,你我不得而知,古往今来的诸多智者贤人,都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其实,是否真的有神灵,真的有苍天,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认为有凌驾于我们之上的力量,最终主宰我们的命运,那么,自然就会有所敬畏,做人做事时能保持一个度。

信仰的力量是伟大的,“举头三尺有神明!”是我们祖祖辈辈用来自律一句俗语,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你头上三尺地方的神明都会看得清清楚,所以我们不敢以没有人在旁边就肆无忌惮。信仰既是道德的准绳,用来劝善规过,同时,也是可以一个人自强不息的动力。

第四节少年初情

阿萌已经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纪。

对阿萌,公孙弘没有半点私心,只希望她能嫁得如意郎君。抛开家境不说,卫青无疑是最好的人选。他满腹经纶,又高大英武,勤于读书又不迂腐,脑子聪明、灵活却又本性善良忠厚,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可是一想到自己曾经贫寒的日子,又开始担心女儿跟着卫青会受苦。事关女儿终身,公孙弘不得不思虑周全。

几番纠结之后,再看卫青,确实是越看越喜欢,公孙弘心中长叹:“罢了,罢了,女儿大了,终归是要嫁人的,看家境不如看人品。寒门自古多贤臣,也许受过贫寒之苦的卫青将来能成大事,既然他对阿萌有意,我这个老汉也不阻拦了,一切都看阿萌自己的想法吧。”

有了这样的心思,公孙弘自然有意无意给卫青和阿萌创造相处的机会,时不时,他会带着阿萌来牧羊,见卫青箭法不错,又安排他给阿萌教授射箭。

卫青和阿萌已经不是初次相见,阿萌落落大方,卫青也很快从最初的慌乱镇定下来,朝思暮想的女子就在自己身边,他自然精神百倍,倾囊相授。

阿萌因为从小家中贫寒,加之没有母亲,虽然祖母、父亲疼爱,但里里外外的活计也没少干,所以不似一般女子般娇弱,很快就能握弓射箭,只是卫青的硬弓对她来说有些重了,射出去的箭没有什么力道。

卫青自然不会放过这个表现的机会,嘴上没说什么,却偷偷地跑进山里替阿萌做了一把小弓。等有一日阿萌又随父亲进山,卫青拿出了新弓。

这是一把桦木弓,弓身洁白如玉,这是卫青几天几夜仔细打磨的结果,阿萌接过弓,只觉得光滑温润,桦木散发着异样的清香,连细微的节疤都已经被细细磨平,拿在手中,甚是称乎。

“这么漂亮的弓,你是怎么做出来的?”

“我到山里面选了桦木,没有剥皮就在火上烘干了,剥了皮就是白白的颜色,然后就弯成一张弓了。”卫青说得轻描淡写,可阿萌看出,这张弓费了不少心思,自是满心欢喜。

女孩懂事要比男孩早,十四五岁已经是结婚生子的年纪了,虽说祖母、父亲没有提起过此事,阿萌却在暗自考虑终身大事。从小,她和祖母生活在一起,父亲不时出门,但只要一回家总是要教她读书写字,所以,她对父亲很是崇拜。

村里的孩子从小在一起玩,公孙家的孩子自然都是她熟悉的玩伴,稍微年长一点,就有许多同龄人有意无意地接近她,其中就包括里正家的两个儿子。她明白他们的意思,却生不出一丝好感。在附近的几个村子里,里正家算是家境比较好的,可他家的那几个儿子,提起读书总是一筹莫展,宁可挨打都不迈进学堂一步,终日玩闹嬉戏,再大点就自然而然地到田里干活,到山里放牛、放羊了。

由于受父亲的影响,她并不看重家境,只想找个知书达理的郎君。卫青就这样走进她的生活,小伙子并不多话,见到她更是紧张得连话都说不整齐,可是当他同父亲说起诗书的时候,就能滔滔不绝。

跟着卫青学射箭,她非常高兴,这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少年高出她一头,常年的野外生活让他练就了一身的腱子肉,有意无意地接触,总是让她心跳加速,面红耳赤。

这几天没有见到卫青,她也有点惆怅,今天一见面还未来得及说话,卫青就递给她这张弓,原来她没来的这几天,卫青在忙这件事。阿萌有些感动,一双大眼睛温柔地望着他。卫青一脸兴奋,能为自己心爱的姑娘做件事,他很有成就感。目光遇到阿萌的目光时,有些许紧张,但很快感觉到了其中的温情,不由得迎着这道目光,安静地对视着。

姑娘的眼睛如同一汪秋水,纯净得没有半点杂质,清澈得让卫青沉醉其中,一时间,天地万物仿佛寂静无声,只有两双眼睛彼此脉脉对视,沉浸在彼此带来的幸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