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姨!”杨心靖使劲推我,把我从这个吊诡的梦境中惊醒。
她的动画片已经看完了,正趴在旁边盯着我看。而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斜着躺在大沙发上睡着了,被推醒以后赶紧起身检查一下,还好,乳胶抱枕上没有留下口水印子。
阿月嗔怪地捏了捏心靖的小胖脸:“又喊错了吧?”
“小姨说,有人照相的时候才喊她妈妈。”这个小丫头鬼精鬼精的,反驳了阿月,又仰起头来对我嗲声嗲气地问:“小姨,我妈妈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呀?”她继承了她母亲的模样,是个小小的美人胚子,睁大眼睛时有一种说不出的娇憨可爱,怪不得阿月总是喜欢捏她的脸,粉嘟嘟的小脸的确很欠捏。
我的思绪还沉浸在刚才的梦里,一时间有点混乱:“呃……新年吧,很快了。”
“你保证?”心靖对我翘起小手指。
我征询地望向唐龙,后者仿佛是无意地躲开了我的目光,嘴角噙着个礼貌而冰冷的微笑,默然不语。我心头一沉,没说什么,仍旧装出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跟心靖拉了个勾。
“快到了。”老唐看了看手腕上亮闪闪的金表,岔开话题。
我端起面前的杯子喝了一口,果茶已经凉透了,香醇的口感变得酸涩,但有助于让头脑迅速清醒起来。
启程来洛杉矶之前,我翻看过一些杂志上的介绍,洛城被誉为“天使之城”,它有温润性感的一面,但同时这里也是全美国最大的罪恶滋生地,帮派纵横,曾经枪战不断,行走在街头巷尾,滚烫的子弹仿佛正擦着脸孔呼啸而过。这座城市吸引人的,本就不只是阳光明媚,也包括阳光背面的那一丝黑暗**。
刘易斯之前在洛杉矶居住了很久,他告诉我,这城市的美好和罪恶都让人着迷,在这里可能会遇到许多毒贩、军火商、皮条客,不必对这种待遇感到过分惊讶。
但当我真正踏上这片土地时,却被满大街的异国年轻帅哥震撼,眼前更多的中年胖男女都是浮云,心里热切地涌动着一股股搭讪欲望。可惜阿月一直紧跟在我身边,不断地提醒我:此处不能拍照,那里禁止录像,否则随时都可能有人冲出来找你的茬儿……
我暗想:只要找茬的有一张Johnny Depp的美颜,我愿意给他递砖头。
早些时候我们入住酒店,阿月和心靖与我同住一套房间。刚一进门,阿月就把所有的灯都打开,正当我以为她是为了破坏美国低碳计划、提高本国宜居竞争力的时候,她笑着解释:“我是一只‘趋光动物’,即使是晚上睡觉时,也必须开着一盏小灯,否则处于黑暗中就会没有丝毫安全感,惊恐、失眠什么的。”
我点头表示理解,同时建议她让刘易斯训练两天,累得筋疲力尽之后,保证能获得死猪般的睡眠质量。
唐龙知道我没来过美国,体贴地安排了半天时间,让阿月陪我出去逛逛街。
很奇怪,走在艳阳高照的大道上,欣赏一个一个靓得扎眼的外国帅哥与美妞,我会想到刘易斯携带妻儿与我擦肩而过的样子。这些日子以来,虽然我们朝夕相处,但我每天只顾着为了躲避严格训练耍尽花招,根本心无杂念。然而,两个孤单的灵魂相互激励取暖,已经分不清是谁更依赖谁一些,突然被隔离,多少会感到不太习惯。老刘曾说过,他已经没有家庭、朋友、娱乐,所剩下的关注对象只有我一个。而我,在这一段枯燥的训练期里,难道不是同样的情况?
阿月远远指着某处,为我讲解:“看到了吗?那里就是著名的好莱坞山!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终结者》和《变形金刚》的外景地呢!”
我没看到什么山,但被她又骄傲又激动的表情打动了,不禁也激动起来,唏嘘不已。
身边匆匆走过一个压低帽沿的高瘦男子,脚步迅猛,几乎将阿月从他前进的道路上撞飞,却没有向她表达任何歉意,甚至连回个头的动作都没做,保持着一副目不斜视的冷冰冰神情,右手隐没在西服内袋里,快步往我们身后走去。
“作为礼仪之邦的使者,我是否该去教教他怎么道歉?”我扶住阿月,高声用英语问她。
阿月正蹙起眉尖,用手揉着被撞疼的肩膀,听了我这句话莞尔一笑,也用英文回答:“亲爱的,答应我,对他的下体温柔一点好吗?”
我晃动一下足踝,作为给她的回答。然后转过身,大步流星地追上去。
掠过几位行人,那人似乎觉察到了我的跟踪,微微偏首瞄过来,然后迈开长腿加快步伐,同时猛地急拐弯,窜进了附近的一条街道,试图甩掉我。
正中下怀,我本来就想到人少的地方动手。不,动脚。
紧紧缀在那人身后,我的双手斜插在裤子口袋里,不动声色地等待着时机。他对此处的地形十分熟悉,带着我来回拐弯穿梭,直到我们走上的巷道越来越偏辟。我越跟越心虚,难道他这是企图诱拐美艳少女?我的长相绝非传统意义上的美艳,属于别出心裁的款式,怎么形容呢……反正,走夜路的时候就差有人报警说抓流氓了。
“你是谁?”他突然站定,旋身厉喝一句“Who are you”。
我正在胡思乱想,被他突如其来的质问惊得脚步一停,大脑一空,险些顺口回答他“Scarf Hung”(红领巾)。
好在我反应快:“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撞错了人!”
帽沿下的那张脸孔充满狐疑之色,看起来心事重重,大概早就忘记这一茬了。他不住地打量着我,眼神中有很凶的戾气,大白天把人盯得肝儿颤。不同于其他白人的金发碧眼,他的头发和眼睛都呈深棕色,五官轮廓立体,鼻梁挺拔得简直突兀,两腮的短髯修剪得漂亮而整齐,眉毛又直又浓,隐约有一点中东沙漠骑手的剽悍感觉。
“别再跟来!”他简短地警告,立即又补充一句:“否则你将会后悔!”
对这种拿犯错当有理的狂人,展示鞋款,刻不容缓。
“Hey,handsome guy!你被作者征用了,报上你的名号和死相!”我挂着冷笑上前几步,双手插在裤兜里不动,微微拎起右腿,准备帅气四溢地往他左脸拍一个37码的GUESS新款小方头复古豹纹防水台高跟踝靴的鞋底印子——事实上,我对自己的鞋并不了解,以上术语来自购买人阿月的倾情叙述。
帅哥不耐烦了,直接从西装内抽出手,一管黑洞洞的枪口指着我眉心。
接近正午的阳光,似乎连罪恶也被照耀得温暖。
双手举起,右脚抬到半空不敢动,战战兢兢地用一条腿保持着全身平衡,整个姿势就像卡通片里一个人冲太快穿墙而过后留下的人形洞。面对陌生人的枪口,我后悔不迭,把自己炖着吃的心都有了。老刘曾说过,洛杉矶是极其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同时也是黑帮交易最为密集的场所,所以他再三叮嘱我不要惹事,我怎么全忘记了?我这副鲁莽脾气什么时候才能改?对方眼神很凶鸷,手势很熟练,看样子掏枪吓唬人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我禁不住一阵胆寒,努力想给自己打气:好吧,犯罪份子都是纸老虎,他要是真敢开枪,我就——好像我也不能怎么样……
我真想在额头上刻个“蠢”字!谁借我额头?
我俩僵持了一小会,谁也没率先说话行动。他眯起眼睛,眼珠立刻像钻进高大的鼻梁骨里了,应该是在掂量我对他构成的威胁程度,值不值得他为此犯罪。我很想抑扬顿挫地给他念几句禅诗,化解一下他心中的杀机,又觉得他可能听不懂中文,万一把我的满腔赤诚误会成是恶意咒骂就完蛋了。
犹豫片刻,他缓缓放下了枪,可能是我一条腿站半天的毅力打动了他。
“别动,放下枪!”旁边传来一声大喝。
我飞快地斜眼瞄过去,一个美国警察举着配枪,半蹲着作瞄准射击状,向我面前的沙漠帅哥大声命令。
看来是机灵的阿月趁机报了警。警察哥哥,我好爱好爱你,快来救我!
接下来的一声枪响差点让我耳鸣,帅哥顺从地慢慢弯腰放下枪时,突然抬眼扬手,刺耳的枪声中,警察捂住渗血的胸口呻吟着倒下。
周围零星的行人原本没注意我们,听见枪响,立刻爆发出一片惊叫,四散奔逃。
这是我此生第一次看见有人当街开枪,脆弱的心灵一阵激烈震颤,头皮又麻又紧。原来人世间已经乱成了这个样子,没事的可以死了,有事没办完的凑和活着吧,已经死了的千万别想着怎么再活过来了。
帅哥唇角翘起,噙着冰冷的微笑再度举起枪,像是准备在那个警察身上补一枪。
现在是美国人民内部矛盾,我就别管人家这档子闲事了吧?
心里这样想着,可我的身体却全然不受控制,一阵热血涌上了头,闪电般探出手,一把捏住了他持枪的手腕,转身贴在他胸前,另一只手托住他小臂迫他抬高胳膊,紧接着顺势以肘尖撞进他腋窝里。随着耳边的痛嘶,我感觉到手猛地一震,砰然声中,一发子弹从枪膛中射出,以倾斜的角度打破了三楼的某扇玻璃窗。
我抱住他的手臂,用力将他握枪的那只手磕向路边的树干,慌乱中我自己的手也擦伤了。他满口咒骂着脏话,什么“操你丫的”、“婊子”,这些单词我背得最熟了,通通加一个“back”奉还给他。
手枪掉落在地上,幸好没走火。
他怒不可遏,伸长手臂勒住我的脖子,男人暴怒时的力气实在很大,他硬生生把我拽到楼脚下用力摔在墙壁上,改勒为叉,双手死死地掐进我颈部的肉里,愤恨而扭曲的脸孔凑近,滋啦滋啦释放蓝色电光的瞳仁就在我眼前乱晃。
虽说,每个女人心中都希望被自己爱的男人摁在墙上强吻,但我们绝不希望被陌生男人摁在墙上往死的掐。
一瞬间我想到了小魔,他经常掐我脖子,我估计他捏我的动作比玩蝴蝶甩刀还熟练。
危急时刻,我的保命技能被激发,娴熟地抬起腿一膝头撞在帅哥**。眼前这张脸立刻更加扭曲了,眼睛和鼻子几乎交换了位置,他撒开双手紧紧地捂住裆部,身子半蹲着,鼻子里发出极力压抑的嘤咛呻吟,听起来十分销魂。
我喘了两口粗气,迅速又飞起一脚踢中他胃部,可怜他刚抬起上半身,马上又弯下了腰。
“你非要找死,我也不是太介意。”我甩了甩手腕,双手在胸前空握成拳,戏谑地凝视着对方。
在我身后,警笛声由远渐近。
沙漠帅哥一脸痛恨之色盯着我,退后了两步,一转身拔腿就跑。我连忙捡起他丢下的枪,举起来对他大喊:“站住!不许动!”喊了两嗓子完全没效果,我没有学过开枪,弹弓的瞄准方法也不知道对枪是否适用,这时候又不能冒险乱试,免得伤着路人,只好把胳膊抡圆了将手枪当作暗器投掷过去,然后一提裤管发足狂追。
这孙子跑得比狗还快,瘦长的身影在阳光中不断闪动,而且专门拣难度系数高的路段跑。我跟着他跃过了巷道楼梯的扶手,翻过某个办公楼后的矮墙,跳过马路中央的铁栏杆,穿过如潮的车流,腾越过停在街边的小汽车,一路紧追不舍。
操,看不出这厮还是个跑酷高手!当年在国内,跟几个男性跑酷玩家比赛翻越障碍,我得意地说过:“除了脱光上衣,我能做到所有你们做到的。”
我的短跑爆发力和长跑耐久力之强,在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崭露头角。那年,我被一只比我个子还高的黑背狼犬从六楼追到一楼,逃窜了整整一条街,最后我瞬间爬到一扇大铁门上骑了半小时,这才躲过一劫。现在回想起来,我那一次狂奔分别使用了小甩尾、漂移、直角急转弯……均为神一级别的走位技巧。特别是爬铁门的速度,简直是直接腾腾腾跑上去的,如履平地!
奔跑时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兔子,中国男足的爷们要是都有我这意识,绝对世界冠军了。
至今,我都不时怀念一下当年的绝技“右手侧空翻上铁门”,无视人体平衡和地心引力,牛顿物理学定律在我身上完全失效,武当梯云纵重现江湖,黑背狼犬泪流满面。
小时候的我,远比现在更加珍惜生命。
追赶沙漠帅哥的这一路上,我仿佛是在重温过去式的记忆,跟随着他灵敏的身影和脚步,翻墙跨栏跳大楼——等等,跳楼?
我几乎听到自己的鞋底发出了刹车声,险险地停在楼顶边上,两手乱挥一气才算稳住。
这是一个露台的边沿,离地足有六米多高,我们在追逃之际跳上了这家餐厅二楼的临街露台,因为正在装修,所以边上的栏杆被拆了一大半,没遮没挡的。我刚稳住,还没来得及拍拍心口,就听见那帅哥发出了一阵凄利的惨叫,紧接着重重摔在地上的扑嗵声也传入耳中。我伸头一看,真悲惨啊,从他摔的姿势和角度判断,他在跌在地上之前先一头撞中了楼下的消防栓……
有种爬起来再跑啊!再跑60码给我看看!我转回身,背起双手顺着楼梯往下走。
为什么我会不假思索地一路狂追他?为什么这么高的地方他还敢往下跳?对于这两个问题,我只能解释为咱俩的肾上腺激素起作用了。
除此之外,难道这位哥以为自己拥有超凡脱俗的滞空能力?
要知道,从物理学的角度看,所有人的滞空时间都是完全相同的,不同的只是助跑速度和弹跳时爆发的高度而已。由于乔丹的速度快、弹跳力强,所以他能跃起更高,落地的时间相对久一些,如此而已。不相信的话,你试试看把乔丹和奥尼尔一块抱起来,从十楼往下扔,两个人肯定是同时落地的。
我慢悠悠地踱出去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围了过来,看来美国也有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我弯下腰用脚拨弄一下倒在地上的帅哥,他人已经昏过去了,刚才发出的尖叫应该是他最后一点意识吧。
他腿上的一处在汩汩流血,染红了牛仔裤,像是被一样锐器戳穿了大腿,可是摸上去却只有一片凉冰冰的血迹。我困惑地皱起眉头,仔细回忆,方才他在露台边有一个停顿的动作,应该是想停下来,但后来不知为什么突然发出了一声惨叫,才一头摔下去。
是谁在暗中帮我?我捻了捻染血的手指,寒意彻骨。虽然洛杉矶气温很低,但鲜血刚从伤处涌出来,不可能如此冰凉。根据我多年钻研悬疑侦探小说的推断结果,真相只有一个:打伤他的是尖锐冰块,进入伤口就融化了。
我扭头四顾,附近有高楼挡住阳光,这边正处于背荫位置,有些地方还挂着滴水的冰棱,掰断之后的外形跟管叉差不多,我也有信心用尖利的那一头把人刺伤。
管叉,曾是我们这一代人少年时期的最佳威慑兵器,制作方法简单:按自己喜好规格买一截普通铁管,用钢锯将一头剖出斜角,然后把尖角打磨锋利,看起来就像超大号的注射器针头,简易管叉即成形。
如果时间充裕又有兴趣,还可以在另一端钻洞穿绳,用以挂在腕部防止脱手。
无论单练、围殴还是摆POSE与人对峙,管叉效果都是很棒的。唯一缺点是好捅不好拔,在搏杀中可能会造成致命的失误。所以我认为还是板砖好用,随手可得,容易掌控,而且不属于管制凶器,量刑的时候可以减少三年。
我还蹲在路边沉吟,一辆黑色摩托慢慢驶过我身边,扬长而去。
摩托上的男子戴着头盔,看不清相貌,只给我留下了一个背影,宽阔的脊梁将夹克撑得很饱满,伸长双臂、微微低头耸肩的跨骑姿势,看起来气宇轩昂,有一种极熟悉的刚猛气场,就像是一台会移动的男性荷尔蒙发散器……他是谁?我的心脏几乎停止跳动,有个名字一直萦绕在我脑中,却死死地噙咬在齿间,不敢呼唤出声,理智告诫我:不可能,不可能。
这身影快要消失在我眼帘中的时候,他忽然回了下头,深色面罩之内一片漆黑,但我却很清楚地感觉到他是在看我,甚至知道那是一个露齿的微笑。
“小八!”
我终于失声喊出。拨开围观人群,不顾一切地冲入街头的人潮之中,向那道影子追过去。
身后,一阵熟悉的警笛声传来,骚乱已被我甩在另一个世界。
那真的是你吗,小八?你离开之后,有很久很久,我都分不清梦境和现实,躺在病**头脑昏昏沉沉的时候,总能再见到你,笑闹如昔,指尖还能触摸到真实的脸,每一个场景都栩栩如生。
有次我戴着耳机睡着了,歌声循环播放:“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就像站在一个孤零零的角落,等待那辆破摩托,等了很长时间。
“喂,阿七,你等错地方了!”小八的身影倏然出现,冲我灿烂一笑,我四周暮霭般的灰色便立刻淡去了,“你忘了吗?我一般只出现在街角的胡辣汤店!”
没忘啊!我睁开眼睛。
金色阳光洒满洛杉矶大道,身边的陌生人川流不息,而我迷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