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纷飞的晚上,我顶着八级大风出门找酒喝,整个人就像一颗被丢进豆浆机里的黄豆,快要被疾转的暴风雪打磨成汁了,从百会穴插一根吸管就能把我喝掉。铺天盖地的狂风之中,连刘易斯这个肌肉大汉都被吹得步伐凌乱,何况像我这么娇弱的女士,早知道天气如此恶劣,出门之前我应该往衣兜里揣个秤砣才对。

这副悲催的场景,连周扒皮见了都会落泪的。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大半夜去酒吧?这个问题问得好!

一个钟头之前,刘易斯先生对我丢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喝不到伏特加,我哪儿也不去”,然后开始瞪着我生闷气。那时候唐龙刚刚回到酒店,因为谈定了生意而眉开眼笑,建议我们整理一下自己的行李,明天雪一停,就乘坐他的私人飞机直飞洛杉矶,按约定参加平安夜的明星慈善晚宴,据说这是一个国际性的慈善盛事,届时连加州州长都会出席。

可是不知为什么,刘易斯听到这话之后突然发起了脾气,恶狠狠地夺走我手里的红酒杯,一定要我陪他去酒吧喝烈性的伏特加。

唐龙那个老狐狸一见情形不妙,悄悄叮嘱我“搞定这个撒娇的男人”,然后耸耸肩膀开溜。

我激泠泠打了个寒战,撒娇……唐老板,莫非在你心目中,铁面虬髯也是一种卖萌资本?一直以来,刘易斯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凶猛剽悍的格斗士,“豹头环眼”只能形容他温柔的时候,而“青面獠牙”都不足以描绘他狂暴起来的样子。听说,过去电视台直播他的比赛时,打上了“未成年人及心脏病人切勿观看”的字幕,免得给观众造成各种心理生理创伤。这样一个重量级**,你能不能想象他扭着二尺九的纤腰作娇羞状说“嗯~人家不要”?

还有,我擅长的搞定别人的唯一方式就是把他打晕,但我明显打不过老刘,怎么搞定丫?老唐,你是因为紫菜包饭吃太多才变傻的吧?

我跟刘易斯大眼瞪小眼,冷战了十分钟,他看向我的眼神越来越阴悚,我顿觉不寒而栗。自从离开青狼会所之后,我已经三四天没挨他的揍了,思来想去,我还是乖乖地穿上了外套陪他去酒吧。

说起来,我从没见过比他私生活更加枯燥的人,别的男人三天没妞就喊“空虚寂寞冷”,而他只要一瓶伏特加就能打发一整晚,使我认为这款酒瓶是多功能的。

地下车库一战,令刘易斯的右腿旧伤复发,跛得比从前更严重,所以我一直搀扶着他走。

风雪之夜很难拦到车,我们走得急促,谁也没主动从酒店打电话叫车。瑟瑟发抖地相互倚偎着在暴风雪中挣扎前进,走了大概五百米之后我没力气了,于是暗暗在心里给自己打气:神仙眷侣,雪中漫步,这样一幕浪漫唯美的场景一定羡煞旁人吧,不信你听听,大家都羡慕地说:“快看,那俩傻逼没带伞!”

刘易斯粗重的呼吸声就在耳畔,我比他要强得多,呼吸顺畅内息绵长,刚开始我还以为是自己内力比较深厚,无意中回头才发现自己的脚印呈一条拖痕。原来,根本不是我用肩膀架着他,而是他把我夹在胳肢窝里拖着走……

酒吧里的气氛温暖而热烈,刘易斯松开羊毛围脖,抹了一把额上的汗珠。

他居然累出汗了,我猜是因为他胸肌太重的缘故。你想什么呢?当然不是我一路上执意搀扶他不肯松手的原因!

我知道老刘特别容易喝醉,于是给自己叫了一杯软性饮料,看着通往电玩厅的墙壁上的招贴画,突然想到了就突然发问:“老刘,拳皇里的八神庵是不是日本人以你为原型设计的?连暴走的时候撕衣服动作都一样帅唷!”

刘易斯给了我一白眼,继续埋头喝他的伏特加。

我歪着头枕在自己胳膊上,细细端详身旁这位胡子大叔的脸。虽然他的眼神仍一如野鹰般敏锐鸷利,但眼周的皮肤已经略显松驰,还有一对憔悴的黑眼圈,在浅黄色柔光之下展示出一种被岁月摧残过的沧桑。他现在的样子不能叫作饮酒,只是在把自己灌醉,随着一杯杯烈性酒端近唇边,耸起的喉结在皮肤之下不断游动,左侧嘴角微微下垂,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凄苦潦倒。

看了半晌,我笑嘻嘻地跟他打趣:“喂,你现在年事已高,再像这样每天熬夜喝酒的话,很快就形似一位程序员了。”

他没理我。片刻忽然转过脸来,问我:“你知道咱们回来的路上,那个司机问我什么?”

我料不到他思维跳跃这等快,愕得一愕:“什么?”

刘易斯凝望着我,手中的玻璃杯无意识地轻敲着吧台,发出短促的叮然脆响:“他问我,你的靴子里有没有装氮气瓶。”

“氮……”我没听清,好奇地追问,“那是什么?”

“汽车加速装置。”

略加琢磨,分析出这是一句明晃晃的表扬,我马上沾沾自喜起来:“算那小子有点眼光,大家都说我的连环飞腿速度快、用途广,放在夏天能当电风扇,挂在船尾能当螺旋桨,扔到太空还能阻断阳光直射,改善地球温室效应,造福全人类。”

刘易斯终于被我逗乐,牵动面肌笑了一笑,笑容很不熟练。

“陈七,我一直不明白……”他收敛起笑容,深思地问,“到底是谁训练的你?”

我马上抬手指向他的鼻子,笑眯眯地望定他。

他讪讪地摸了摸鼻子,眼光集中在鼻尖前我的手指上,两颗湛蓝的眼珠紧紧凑在一块儿,有点像斗鸡眼:“我的意思是,过去你的教练是谁?”

这真是个世纪谜团,我虽然跟身边人都学过几手,但谁都称不上是我教练。上幼儿园的时候,随便模仿一下阿姨的捞面动作,就打飞了一个小朋友;后来上小学,又跟班主任学会了“百步穿扬丢粉笔”的暗器手法,专拿路灯喂招,帮助我们街道率先成为全市的节电标兵;初中的手工课上,自己做了一把钢尺刀,没事就打劫高年级学长挣零花钱;高二那年,酒店门外等朋友时遇到变态,被我踢了一脚当即休克,120赶来时我正紧紧抓着他的手含泪劝说:“大叔,以后改了吧,乖……”;等到上了大学,跆拳道社的黑带教练已经不是我对手了,填写暑期实习表格时,不知谁替我在特长一项填了“踢裆”;退学以后,沈兴国带着我参加各种实战,最后全市的飞禽走兽都对我闻风丧胆……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天赋吧?

所以,我总觉得自己不能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训练上,应该出去找人多打几架。像老刘这样练成世界冠军又如何,被人从背后掀一板砖照样白眼乱翻。

当然了,这些反动言论可不能说给他听。

我拎起打个结的吸管,叼在嘴里玩:“我过去没什么正式教练,但陪练倒有不少。”

“哦?”刘易斯来了兴趣,“都是哪些人?”

“家乡的万千小流氓都是我的陪练。”我扬起脸,恬不知耻地冲他微笑。

刘易斯充满期待的表情僵在脸上,马上转过头去咳嗽几声,像是被一口酒呛住了。等他转回脸来时,眉宇间满是“早就知道不该信你的鬼话”的悻悻然。

他板着脸不再说话,我一时也找不出什么共同话题,于是又陷入沉默。

酒吧里一直播放着流行歌曲,像是电子合成音,软绵绵的调子久久萦绕在耳边,歌词我虽然不懂,但一听这如泣如诉的旋律,无非是想家啊流浪啊没爱啊之类的。

“这样的天气叫你出来,你怎么不问问我原因?”刘易斯终于憋出一个问题。

我大方地摆摆手:“没事,我已经习惯你精神失常了。”

刚说完,我就发现刘易斯手上青筋一鼓,看来是想暴起揍人,跟他一块喝酒风险真大啊。我赶紧抢先发言,试图弥补自己的过失:“我肯定喝高了,老刘你别往心里去啊。”然后犹如鬼迷了心窍,我顺口又溜出来一句,“其实这样也不坏嘛,自从你得上神经病,整个人精神多了——”

“啪”的一声,老刘咬牙切齿地捏碎了一个杯子,而我都快把头低进胳肢窝里了……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嘴贱吧?

醉眼迷离地迈出酒吧门外,风雪已经停息了,突然一颗流星迅速从蓝墨色的天幕中划过,光芒微小而脆弱,但却充满了一种游离仓促的美感。我一把攥住刘易斯的袖子,激动地指着流星滑落的方向给他看:“哇,我还以为阴天看不见流星呢!”

老刘一脸的镇定,根本不为所动:“你看清楚。”

我定睛望去,操,是楼上弹出来的烟头!

这残酷凛冽的现实啊,总是一再破坏我刚刚洋溢起来的浪漫情调!我仰起脸,朝着楼上破口大骂:“是谁他妈扔个火把下来?没住过楼房是吧?要不要脸啊你们日本人?”

刘易斯慢吞吞地问:“你要脸的话,能先把手拿开吗?”

用不着激我,就凭咱俩的关系这么铁,你的请求肯定是一句话的事儿——不行!既然我的双手都已经抠住了他的胳膊,就誓死也不肯再松开了。此刻我脑子里晕乎乎的,下盘虚浮,正需要好心人搀我一把。

我今晚喝的都是饮料和低度清酒,大概因为清酒的口感不错,不知不觉喝高了。

刘易斯反而没喝过瘾,因此表情不太痛快。我们之所以草草喝完几杯就出来,不是因为老刘喝够了,而是被一阵阵诡异的叫喊撞击声烦的,好几次我都以为女厕所有人被抢劫在喊救命,准备起身查看的时候被老刘拉回来,不久就看见有一姑娘扶着腰蹒跚而出,后边跟个精神萎靡的男人……更可恨的是,旁边几桌纷纷用力鼓掌,大声叫好!

然后其中一人粗声喊了一句,刘易斯终于忍无可忍拉起我离开,我猜那人喊的是“下一个轮到我上了吧?”

别看我醉了,眼光可锐利着呢,忽然瞥见旁边一哥们的手悄悄从一个女孩皮包里提上来,立刻拉住刘易斯,转身一抬腿踩在墙壁上,用腿拦住那哥们的去路:“喂,兄弟,哪条道上的?想呛行啊?滚!”

那哥们恼羞成怒,挥手朝我打来一拳,刘易斯刁住他手腕,随随便便送了他一跟头。

令我意外的是,那个被偷的大闺女反而急了,冲上来跟我们理论,随着面神经急剧颤动,她那一脸绿油油的浓妆在路灯下愈显狰狞,眼睛每眨一下都隐有风声,至少戴了三副假睫毛,张嘴说话时,口腔比刚起了萝卜的泥坑还显大。反正我打心底里觉得,自己每看她一眼就离变瞎又近了一步。她抱怨几句,又伸手从皮包里掏出一小卷钞票,连说带比划,刘易斯叹了口气:“那个男的是在给她塞小费……”

原来这姑娘做的是皮肉营生,真糟蹋人才,那张血盆大口的资本多么雄厚啊,分明应该投身吃人事业。

大概发现我们说的是中文,这一对男女得理不饶人,抓住我跟刘易斯唧唧歪歪没完没了。我平生有三怕,一怕撒泼打滚的女人;二怕撒泼打滚的男人;而比这两种更可怕的是,同时遇到一对撒泼打滚的男女。我越听越心烦,胸中翻涌着冲上去把他们头砸破的欲望,久久不能平静,遂振臂把那大嘴女一把挥开,连续几个耳光劈脸扇向那男的,无论他怎么伸手格挡、退步躲闪,我总能从容地变幻数个刁钻角度打中他的脸,响亮的巴掌拍肉声不绝于耳,直到他整张脸被抽得通红,现场要是有**爱好者听着声音就能直接**了。

最后我一脚踹在他肚子上,带了自己一个趔趄:“骂你的时候不赶紧滚,非要等我揍你,才知道什么叫文武双全!”

那女的早就慌慌张张地跑远了,男的弯腰捂住小肚子,恨恨地看我,又看了看刘易斯。我善意提醒他:“别打歪主意了,对付咱俩你都不是个儿,让我踹一脚最多疼一礼拜,被他踹一脚你得疼到明年开春!”

他含泪转过身,抱着肚子步履蹒跚地离开。

我想这位兄弟会牢记今天的教训,以后二半夜出来泡妞,必定随身携带一把捕鲸叉——那也不一定有用,不会耍的话,杀伤力不会比一把挖耳勺强多少。

“嘿,今天真冷,揍他一顿暖和多了。”我搓搓手,再度揪住老刘的袖子。

刘易斯默默注视着我的举动,低下头盯了我片刻,才继续举步往前走,似乎是轻描淡写地告诉我:“这是东新宿区,拿锄头随便一挖就是一具尸体,你如果不改掉喜欢闹事的习惯,以后被奸杀多少次就由不得你自己选了。”

这话听得我又惊又喜,还有这样的好事?那我以后就在这儿混了。家乡的流氓们一般都对我很警惕:“对不起,强奸这种副利限量发放,请节约使用!”

踉踉跄跄地跟着老刘的脚步,走到街边,忽然听到熟悉的手机铃声传来,我下意识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大声问:“喂,是谁?”

听筒里没动静。不远处一个人翻开手机说道:“么西么西……”

“你的手机出国没信号,不是一直当手表用的吗?”刘易斯伸手拦车。

哦,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嘲地冲他晃了晃手机,这时冷不防脚下被台阶一绊,手机脱手飞出去跌在雪地里。老刘把我塞进车后座里,拾起手机检查了一下,把它的惨状汇报给我听:“电池摔飞了,CPU好像也断成两截了,看样子你这手机彻底报废了,明天我领你出去买个新的。”

“CPU摔成两半,那岂不是变成双核的了?”我歪在靠背上,没心没肺地笑。

看他作势把手机扔出车窗,我连忙拉住他的手,抢回手机,珍惜地抚摩着它陈旧的外壳:“你别歧视它的长相,破手机好处可多了,一般被贼偷了都会含着泪还给我的……”不骗人,这是真事,当时那位小偷的义举可把我给羞辱死了。这手机跟了我四年,陪我经历许多故事,曾在外地车站被人抢过,我顺手又抢回来了。

“你手怎么冰凉?”刘易斯触到我的手指,一惊,伸手摸向我额头。

他的手掌覆住我前额的皮肤,隔着几绺头发,依然能感受得到他掌心里滚烫灼人的温度。不知道是我的皮肤太凉,还是他的手心太热,总之就像是脑袋被一个汽油燃烧瓶砸中,轰然一声整张脸全被热浪包围了。他关切地俯着上半身,脸孔离近很我,眼睛的颜色好像皎浩的月晕洒在雪地上,反射出蓝莹莹的亮光,眸子里还带有几分朦胧的醉意。我总觉得他喝过酒之后皮肤呈惨青色,像是从蛤蟆星移民来的。今天他虽然没喝多,但至少也有半瓶的份量啊,搁到普通人都得大小便失禁了。

“别**!”我拍掉他的手,借着酒劲开玩笑,“摸出问题算谁的?”

拍到他的手背时,仍旧发觉触手处滚烫滚烫的,正常人即使手心热出了汗,手背的温度也要相较低得多,只是发烧了才会这样。

我扳着他的后脑往下按,凑上去用自己的太阳穴贴了贴他的,果然还是一样灼热,看来当真烧得不轻,闹了半天原来不是我手凉,而是他自己病了。通常,在手头没有体温表的情况下,我妈就会这样为我试热度,这个土方法传自中国民间的诊疗智慧,简便有效。

“烧得这么厉害,你一点感觉都没有?”我心惊肉跳,粗略估计得有40度,“你是打算弄个不定时自焚节目以庆圣诞吗?”

刘易斯瞬间睁大了双眼,直勾勾望着我一眨不眨,似乎已经烧得神智不清,又仿佛心**神摇,只含糊地“嗯”了一声算是应答。

“没事的,酒后发烧挺常见,回去以后吃点药睡一觉就好。”我没有在意他异样的神情,自顾给他把围巾系紧,责备他隐瞒着身体的不适,“要不是被我发现,你就算烧死了也不会说出来吧?老刘,你可不能再这样拿自己身体不当回事啊,我还等着你明天一块儿飞去美国勤劳致富呢……唉,像你这种人,刀子插在身上都不会说疼的!”

老刘没说话,目光闪烁,表情非常复杂。

下出租车之后,我好心扶着刘易斯回酒店,他一条粗壮的手臂整个搭在我肩上,沉甸甸的。好不容易进了电梯,寡人擦着脸上的汗悟到了:《神雕侠侣》里面杨过的轻功之所以好,可能是因为他缺了一条胳膊,体重骤减。

架着老刘回到他房间,我拔通了酒店服务中心电话,要求送些退烧药来,对方略懂英语,交流没什么障碍。

刘易斯进卫生间去洗澡,我脱下外套挂在衣架上,转身拿起电水壶去面盆的笼头处接水。等我接满一壶水,插上电源,应声打开门向服务员取了温度计和退烧药,回头一看,他已经洗完了澡,穿着睡袍一瘸一瘸地走出来,头发还是湿漉漉的,白色睡袍底下,右小腿红肿得厉害,膝盖比起左腿来几乎大了一圈。

“这是怎么了?”我弯下腰,轻轻按了按浮肿处,明显感觉到他痛得一抖。

我扶着他躺在**,扯过两只枕头把头垫高,拉起被子盖好,他始终半阖着眼睛任由我折腾,人已经烧得昏沉沉的,可能没什么思维和意识了。我趁机偷偷瞄了一眼,这人的身材实在不坏,一件普通的珊瑚绒睡衣,居然也能将肌肉线条勒得块块绷出来。

给他测量体温时,水银柱三分钟飙到40度,我皱起眉:“要不要去医院?”

“不去!”刘易斯一听说去医院,神智马上清醒了过来,断然拒绝,眉头拧得比我还深,“你不是拿了药吗?”

我急忙倒了杯开水,把药盒递给他。

他吃过了药就疲惫地闭上双目,脸颊还是烧得通红,我拧了条湿毛巾搁在他额头,进行物理降温。换了两块湿毛巾,又多观察了一会儿,确定没有什么恶化的迹象,而他应该已经睡着了,于是准备站起来回自己房间去休息,可身子刚刚一动,撑在床畔的右手却突然被他毫无征兆地一把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