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地下,去地下!没入大地安全而柔软的子宫,那里不存在找工作也没有丢工作,没有亲朋好友来烦你,没有希望、恐惧、抱负、荣誉、责任——没有任何形式的债。这就是他的祈望之所。
但他祈望的并非是死亡,真正的生理上的死亡。他有种奇怪的感觉。自他在警局拘留室醒来的那个早上,这感觉就一直伴随着他。醉酒后那种难受狂躁的情绪似乎已经化为了一种习惯。那个沉醉之夜标志着他人生中一个段落的结束。它突如其来地把他向下拽去。从前,他与金钱法则抗争,可还是保留着自己可怜的仅存的体面。但是现在,他想要逃离的恰恰就是体面。他想放低自己,低入万丈深渊,低入某个体面再也无关紧要的世界中去,想切断自尊的束缚,淹没自我——用露丝玛丽的话说,就是想沉沦。这一切在他脑海里融为一体,化作去“地下”这一个念头。他喜欢想到那些迷失的人群,那些地下的人:流浪汉、乞丐、罪犯、妓女。他们生存的那些地底的棚屋陋巷,是一个美好的世界。他喜欢想到,在这个金钱世界之下,还有一个巨大的放浪世界,让成功失败都没有了意义,一个众鬼平等的王国。这就是他的祈望之所——抱负之下的,地底的幽灵王国。想到伦敦南城那些绵延不断、烟雾缭绕、阴沉灰暗的贫民区,想到那一片粗蛮的宏大荒野,能任你永远迷失自我,这给了他莫名的安慰。
某种意义上,这份工作正是他想要的,至少已经接近了他想要的。在朗伯斯,在冬日阴沉的街道中,看着一张张“茶鬼”1 的乌紫面孔从迷雾里飘过,你会有一种被淹没了的感觉。在这下面,你不会接触金钱和文化。没有什么让你非得高雅应对的高雅顾客;没人有本事用那种发达人士的猎奇姿态,问你“有你这样的脑子和文化,怎么在做这样的工作?”。你只是贫民区的一分子,和所有贫民区的住民一样,被当成理所应当。那些来租书屋的年轻男女和邋遢的中年妇女,甚至很少发现高登是个文化人这一事实。他只是“阅览室的那家伙”,基本和他们没什么两样。
1 化用“酒鬼”的说法。
当然,这份工作本身令人难以置信地无聊。你只是干坐在那里,一天十小时,周四六小时,递书、登记、收两便士。空闲时间除了阅读完全无事可做。外面街道荒凉,没有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每天的大事就是灵车开到隔壁殡葬店来的时候。
这让高登略有兴趣,因为有一匹马身上的颜料在消退,使得它逐渐呈现出一种怪异的紫棕色。没有客人来的时候,他大部分时间都花在阅读租书屋里的黄皮垃圾上。这类书你可以一小时读一本。现在他也正适合看这类书。这些两便士租书屋里的玩意儿,是真正的“排解文学”1 。从古至今人类再没有创造过比这更不费脑子的了,即使是一部电影,相比起来也要耗费一定的心力。因此,每当有客人要找一本这类那类的书,不论是“两性”还是“犯罪”,又或“西部荒野”还是“言情”(总会重读“言”字2 ),高登总能给出专业建议。
齐斯曼先生不是个坏老板,只是你要明白,就算你干到末日审判的那天,也不可能涨一回工资。不必说,他怀疑高登偷了抽屉里的钱。过了一两个星期,他就设计出一种新的登记制度,好让他知道借出了多少书,并与当日的借出记录核对。但他寻思着这样还是让高登有办法在不做记录的情况下出借书籍,所以高登每天骗走他六便士甚至一先令的可能性持续困扰着他,就像公主床垫下的那粒豌豆一样。但他这奸诈的侏儒行径也并非全无可爱之处。晚上他关了店门以后,过来租书屋收当日账目时,会留下来和高登说会儿话,伴着鼻音浓重的咯咯笑声,讲述他最近偷奸耍滑的事迹。从这些谈话中,高登拼凑出了齐斯曼先生的历史。他是做旧衣行当出身的——这可以说是他的精神职业——三年前从一位叔叔那里继承了这间书店。
那时候,这还是间破烂书店,连个书架都没有,书都堆得乱七八糟,满布灰尘,完全没有分类。藏书家算得上常常光顾这里,因为在一堆堆垃圾中,偶尔会出现一本珍贵的书籍,但它主要还是靠以两便士一本的价格出售二手平装本惊悚小说来维持运转。一开始,齐斯曼先生是怀着强烈的厌恶在管理这个垃圾堆。他讨厌书籍,尚未明白这里面有钱可赚。他仍然通过一位副手维持着他的旧衣店,并打算一旦把书店卖个好价钱,就去重操旧业。但是不久,他发现只要经营得法,书也能值钱。
发现这点以后,他马上就发展出惊人的图书经营资质。不到两年他就把自己的小店做起来了,变成了伦敦同规模书店中最好的“珍本”书店之一。对他而言,一本书纯粹是一件商品,和一条二手裤子没有两样。他本人这辈子从没读过一本书,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想读。对那些饱含爱意地注视着他的珍本书籍的藏书家,他的态度就像一个性感冷艳的妓女对待恩客一样。但他似乎单凭感觉就能知道一本书珍贵与否。他的头脑就是一座拍卖纪录和首版日期的完美矿藏,而且他嗅觉卓绝,总能打听到便宜货。他最喜欢的进货方式就是买断刚死之人,尤其是教士的藏书房。每当一位教士去世,齐斯曼先生就会如秃鹫般迅速赶到。他对高登解释说,教士们通常都有上好的藏书和无知的遗孀。他住在店里,当然没有结婚,没有娱乐也似乎没有朋友。高登有时会好奇,齐斯曼先生晚上没有出门探查生意时,独自一人会做些什么。他脑中出现一幅图景,齐斯曼先生坐在锁得严严实实的房间里,百叶窗遮着窗户,数着一堆堆半克朗硬币和大把大把的一英镑钞票,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收在香烟盒里。
1 Escape literature指讲述从某处险恶环境,如战场、幽禁中逃脱的小说,此处根据上下文,实际应该是escapist literature,指纯粹用于消遣,没有深意的文学作品。
2 Romance,重音应在后一个音节上。意指来借书的人没文化。
齐斯曼先生欺负高登,寻找借口削减他的工资,但他并非对高登怀有什么特别的恶意。有时,他晚上来租书屋时,会从口袋里掏出一包油腻腻的史密斯炸薯条,递过来,用他那缺音省字的风格说道:
“来点儿薯条?”
那包薯片总在他的一只大手里被攥得紧紧的,怎么也只能拿出两三根来。但他意在表现一个友好的姿态。
至于高登住的地方,在啤酒厂大院街,啤酒厂大街是朗伯斯断路南边一条和它平行的街。那是一间肮脏的客栈。他的开间要一星期八先令,位于顶楼,这间房形如楔形奶酪,有着倾斜的屋顶和一盏天窗,是他住过的地方里,最接近人们常说的“诗人的阁楼”的一个。屋里有一张又大又低、床架残破的床,**是破布拼接成的被子和床单,两星期换一次;一张牌桌上放着新旧不一的茶壶;一张摇摇欲坠的高背椅;一个用来洗漱的锡盆;一只炉围里的小煤气炉。**的地板从无污迹,而是黑乎乎地满是灰尘。粉色墙纸的裂缝中蜗居着一团团蚊虫;不过,现在是冬天,只要房间不弄得过于温暖,它们就只会沉寂酣眠。你要自己整理床铺。房东弥金太太(Mrs Meakin)理论上会每天“打扫”房间,但五天里有四天,她都会觉得楼梯太难走。几乎所有的房客都自己在卧室里做恶心的饭食。当然,没有煤气灶,只有炉围里的小煤气炉,和两段阶梯下一个发着恶臭的大水池,这是整栋房子公用的。
高登隔壁的阁楼里住着一个健朗的高个子老妇,她脑筋不太好,一张脸常常弄得像是从泥里爬出来的黑鬼。高登一直弄不清那些泥是从哪儿来的,看起来像煤灰。当她如同一个悲剧女王,沿着人行道踱步而行,自言自语时,街坊的小孩老爱在她后面喊“黑子”!楼下的那层是一个妇人和她的婴儿,这孩子总是没完没了地哭啊哭;还有一对年轻夫妇,常常吵得不可开交,然后又好得如胶似漆,让整栋房子都不得安宁。一楼有个房屋粉刷匠,还有他的妻子和五个孩子,靠救济金和偶尔的零工过活。房东弥金太太住在地下室里的某处洞穴中。高登喜欢这房子。这和维斯比奇太太的房子是如此不同。这里没有什么下层中产阶级可怜的体面,没有被人窥探、遭人嫌弃的感觉。你只要付了房租,几乎就能随心所欲了。酩酊大醉地回家,爬楼梯,随时带女人进来。如果你愿意,可以在**躺一整天。弥金大妈不是那种爱管闲事的人。她是个散漫柔和的老人家,体形像块大面包似的。据说她年轻时不太检点,很可能确实如此。她对任何男人都态度爱怜。不过她的胸中似乎还残留着几分体面。高登入住的那天,他听见她气喘吁吁挣扎着爬上楼梯,显然是背着什么重负。她轻柔地用膝盖,或者说应该是她膝盖所在之处,敲了敲门。他让她进来。
“那就给你吧。”她双臂抱得满满地,呼哧呼哧亲切地说,“我知道你会喜欢这个的。我喜欢让所有的房客感到舒服。让我给你把它放桌上吧。那儿!现在它让这房间看起来有点儿家的味道了,不是吗?”
这是一株叶兰。看到它让他一阵刺痛。即使在这儿,在这最后的避难所!你也找到我了吗,哦,我的敌人?但这是一株可怜的瘦弱植株——确实,它显然是要死了。
在这个地方,只要人们不来打扰他,他就可以过得高高兴兴。这是你可以高兴的地方,一种放浪形骸的高兴。把你的光阴用于毫无意义的机械工作,在昏迷中就能混过去的工作;回家点火,如果有煤的话(杂货店有六便士一袋的),可以把满当当的小阁楼弄得暖暖和和的;坐着吃一顿脏兮兮的饭,包括在小煤炉上做的腌肉、面包配人造黄油和茶,躺在发臭的**,读本惊悚小说,或者做做《拾零》(Tit-bits)杂志上的益智题直至深夜;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他所有的习惯都在迅速恶化。他现在一星期刮胡子不超过三次,不洗澡,只洗洗露在外面的身体部分。周围有不错的公共浴室,但他一个月也去不了一次。他从不好好整理床铺,只是把被子翻过来,仅有的几样餐具也要全都用过两回之后才肯洗。所有东西上都蒙着一层灰尘。围炉里总是放着一张油腻腻的煎锅和几个沾着煎蛋碎屑的盘子。有天晚上,蚊虫从一个裂缝中钻了出来,两两一组地横穿天花板。他躺在**,双手枕着脑袋,饶有兴趣地看着它们。他毫不后悔地,几乎是自觉自愿地,任由自己崩溃。他的全部感受,根本上都有一种面对世界“我不在乎”1 的消沉。生活打败了他,但你仍然可以靠转过脸去来打败生活。沉沦比崛起好。下沉、下沉,沉入幽灵王国,沉入羞耻、努力、体面全不存在的阴暗世界。
沉沦!这本该多么容易,因为竞争如此之少!但奇怪的是,常常沉沦比崛起还要困难。总有什么东西把人往上拉。毕竟,人从来不是完全的独自一人,总是有友人、恋人、亲人。
高登认识的每个人似乎都在给他写信,可怜他或是威吓他。安吉拉姑姑写了,沃尔特叔叔写了,露丝玛丽写了一封又一封,拉弗斯通写了,茱莉娅写了。就连弗莱克斯曼也给他寄来一句话,祝他好运。高登现在讨厌收到信。信是与他试图逃离的另一个世界之间的联系。
1 原文为法语。
就连拉弗斯通也倒戈了。那是在他过来看到高登的新住所之后。直到这次拜访,他才意识到高登到底住在什么样的街区里。当他的出租车在滑铁卢路的街角停下时,一帮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男孩不知从哪儿猛然扑了过去,如同鱼儿抢饵般在出租车门前争抢。其中三个抓住把手,同时拉开车门。他们那卑微、肮脏的小脸,充溢着疯狂的希望,让他觉得恶心。他向他们撒了几个便士,然后夺路而逃,再没看他们一眼。狭窄的人行道上遍布狗屎,叫人诧异,因为目之所及根本看不到狗。
弥金大妈在地下室里煮黑线鳕,你在楼梯半道上都能闻得到。
到了阁楼,拉弗斯通坐在那把摇摇欲坠的椅子上,天花板就在他脑后倾斜而下。火已经灭了,屋内黯淡无光,只有四根蜡烛在叶兰旁的一个茶托里默默流泪。高登在破烂的**和衣躺着,只脱了鞋。拉弗斯通进来的时候,他几乎一动没动,只是直挺挺地仰躺在那儿,时不时笑笑,仿佛他和天花板之间有什么不足为外人道的笑话似的。房间里已经有了那种住了很久而从不打扫的沉闷而甜腻的气息。围炉边躺着脏碗盘。
“你想来杯茶吗?”高登动也没动地说。
“不必了非常感谢——不。”拉弗斯通说得有点太急了。
他已经看到了围炉里那些沾着棕色污迹的杯子,和楼下那个恶心的公用水池。高登十分清楚拉弗斯通为何拒绝喝茶。这地方整个的气氛给了拉弗斯通一种冲击。楼梯上污水和鳕鱼混合而成的那股可怕的味道!他看着高登仰躺在破烂的**。该死的,高登是个绅士!换了别的时候他会拒绝这个想法。但在这样的气氛下,是没法自欺欺人的。所有他以为自己并不具有的阶级本能全都揭竿而起。想到一个有头脑有品位的人住在这样的地方,真叫人难受。他想告诉高登离开这里,振作起来,挣一份体面的收入,像个绅士一样生活。但他当然没有这么说。你不能说这种话。高登知道拉弗斯通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这让他觉得非常可笑。他对拉弗斯通来这里看自己全无感激;另一方面,他对自己的周围环境全不害臊,他曾经是会的。他说起话来有一丝幸灾乐祸。
“你觉得我是个大傻帽,当然。”他对着天花板说。
“不,我没有。我为什么要这样?”
“有,你有。你觉得我待在这种肮脏的地方,而不找份像样的工作,是个大傻帽。你觉得我应该去试试那份新阿尔比恩的工作。”
“不,可恶!我从没那样想。我完全明白你的观点。我以前就告诉过你。我认为从原则上来说,你完全正确。”
“而且你认为原则都没问题,只要不应用于实践就好。”
“不。但问题始终是,什么时候应用于实践了?”
“很简单,我已经对金钱宣战了,这就是我的下场。”
拉弗斯通揉揉鼻子,然后在椅子上不安地挪了挪。
“难道你看不出来,你错就错在,以为人可以出淤泥而不染。话说回来,你拒绝赚钱又能达到什么目的呢?你努力表现得好像有人可以独立于我们的经济体制之外一样。但没人可以。人要么得改变这个体制,要么就什么都不改变。人不能通过龟缩政策来拨乱反正,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
高登冲着聚满蚊虫的天花板晃了晃脚丫。
“当然这的确是一个龟缩政策,我承认。”
“我不是那个意思。”拉弗斯通痛苦地说。
“但让我们面对现实吧。你认为我应该去找个好工作,不是吗?”
“那得看是什么工作。我觉得你不肯将自己出卖给那家广告公司是非常正确的。但你要是继续干你现在这份可怜的工作,确实令人惋惜。毕竟,你确实有些天赋。你应该想办法运用这天赋。”
“我写了诗。”高登说,为他那不足为外人道的笑话微微一笑。
拉弗斯通面露窘色。这话让他无言以对。当然,高登确实写了诗。比如,写了《伦敦拾趣》。拉弗斯通知道,高登也知道,彼此也知道对方知道,《伦敦拾趣》永远也不会完成。很有可能,高登永远不会再写一句诗歌。至少,在他留在这个鄙陋之所,继续这份毫无前途的工作,保持这份颓丧的心绪时再不会写了。但这话不能说,目前还不行。仍然要保持这个假象:高登是一位奋斗中的诗人——一个司空见惯的阁楼诗人。
没过多久,拉弗斯通起身离开。这个臭烘烘的地方使他压抑,而且越来越明显,高登不想要他在这儿。他犹犹豫豫地走向房门,戴上他的手套,然后又回来了,脱下左手手套,拿它拍打着自己的大腿。
“你看,高登,你别介意我这么说——这是个肮脏的地方,你知道的。这房子,这街道——这一切。”
“我知道。这是个猪圈。这适合我。”
“但你非要住在这样的地方不可吗?”
“我亲爱的伙计,你知道我的工资有多少。一周三十先令。”
“是的,但是——!肯定有更好的地方吧?你的房租要多少?”
“八先令。”
“八先令?这价钱你可以弄到一个相当体面的不带家具的房间。反正比这儿要好些。听着,你为什么不租个不带家具的地方,然后我借你十英镑买家具?”
“‘借’我十英镑!在你已经‘借’了我这么多之后还借?给我十英镑吧,你的意思是。”
“好吧,如果你喜欢那么说的话。给你十英镑。”
“但是不巧,你看,我不想要。”
“但全是见鬼!你最好有个体面的地方住。”
“但我不想要个体面的地方。我想要个不体面的地方。比如说,这地方。”
“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
“它适合我的处境。”高登说着,把脸转向墙壁。
几天以后,拉弗斯通给他写了一封言辞谦卑的长信,重申了他在他们的谈话中所说的大部分内容。信的整体效果是,拉弗斯通完全明白高登的观点,明白高登所说的很有道理,明白高登原则上是绝对正确的,但是——!就是那种显而易见、无可避免的“但是”。高登没有回信。直到几个月后他才再次见到拉弗斯通。拉弗斯通想方设法与他联系。这是个奇怪的事实——从社会主义者的角度来看是相当可耻的事实——想到高登,一个有头脑且出身绅士之家的人,蜗居在那个鄙陋的地方,干着那样一份几乎算得上卑贱的工作,比想到米德尔斯堡的上万失业者更让他忧心。好几次,他希望振奋高登,于是写信请他给《反基督教》投稿。高登从不回信。在他看来,这份友谊已经终结。他靠拉弗斯通过活的那段困难时光毁了一切。
施舍扼杀友谊。
然后还有茱莉娅和露丝玛丽。这一点上她们和拉弗斯通不同,她们不讳言自己的所思所想。她们没有委婉地说什么高登“原则上是正确的”,她们知道拒绝一份“好”工作绝不正确。她们一遍遍地恳求他回新阿尔比恩。最糟糕的是她们两人联合起来纠缠他。在这事之前,她们从没见过面,但现在露丝玛丽不知怎的认识了茱莉娅。她们结成了女性同盟来对付他。
她们常常聚在一起,谈论高登的“疯狂”表现。她们唯一的共同语言,就是对他“疯狂”行为的女性的愤怒。要么异口同声,要么前赴后继;要么口诛,要么笔伐,她们折磨着他。这真是让人难以忍受。
感谢上帝,她们都还没见过他在弥金太太这里的房间。露丝玛丽或许可以忍受,但看到那个肮脏的阁楼简直能要了茱莉娅的命。她们来租书屋看过他,露丝玛丽来过几次,茱莉娅找到借口离开茶馆的时候来过一次。即使那样也够糟糕的。看到那间租书屋是怎样一个寒酸破陋的地方,她们实在灰心丧气。
麦基奇尼的那份工作,虽然工资可怜,但不是那种真会让你为之羞愧的工作。它让高登接触文化人,既然他自己是个“作家”,就还能让人相信这可能“带来点什么”。但是这里,在一条近乎贫民窟的街道里,拿着一星期三十先令的工资分发黄皮垃圾——这样的工作能有什么盼头?这就是一个狗不理的工作,一个毫无前景的工作。夜复一夜,在关了租书屋,在凄凉多雾的街道上游逛时,高登和露丝玛丽都会为此争吵。她一遍遍揪着他不放。他愿意回新阿尔比恩吗?他为什么不愿意回新阿尔比恩?他总是告诉她,新阿尔比恩不会要他回去。毕竟,他没有申请这份工作,就无法知道他能不能得到它,他乐于保持这种未知。现在他身上有种什么东西,让她丧气让她害怕。
他似乎变了,变质了,变得如此突然。虽然他没有跟她说过此事,但她猜到了他渴望逃离所有努力所有体面,渴望沉沦,沉入终极的泥淖。他不是在逃避金钱,而是在逃避生活本身。他们现在的争吵不像过去,高登丢掉工作之前那样了。那时候,她没怎么注意他荒谬的理论。他对金钱道义的大加挞伐是他们之间的一种玩笑。时间在流逝,高登挣得体面营生的机会几乎无限渺茫,那时似乎并不重要。她仍然当自己是个小姑娘,有着无限的未来。她看着他挥霍掉了他的两年人生——就此而言,也是她的两年人生,而她以前觉得反对显得小气。
但是现在她开始害怕了。时间的战车插翅奔来。当高登丢掉工作时,她突然意识到,感觉像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发现她毕竟还是不再年轻了。高登的三十岁生日已经过去;她自己的也指日可待。他们的前路又如何呢?高登自暴自弃,沉入阴沉致命的失败。他似乎想沉沦。他们现在还有什么希望结婚呢?高登知道她是对的。这样下去是不可能的。所以尽管没有宣之于口,但两人心中都渐渐萌生了这个想法:他们将不得不分手了——永远。
一天晚上他们约好在铁路拱桥下见面。这是一个可怕的一月的夜晚,难得没有起雾,只有一阵阴风呼啸着扫过转角,扬起的尘土和废纸拍到你的脸上。他等着她,一个小小的身影没精打采,寒酸得简直像穿着破衣烂衫,头发被风刮得歪七扭八。她照旧准时抵达。她跑向他,拉下他的脸庞,亲吻他冰冷的脸颊。
“高登,亲爱的,你太冷了!你怎么不穿件大衣就出门了?”
“我的大衣当掉了。我还以为你知道呢。”
“哦,亲爱的!是的。”
她仰头看着他,黑色秀眉微微蹙起。他看起来如此憔悴、如此沮丧,在这光线暗淡的拱门下,脸上满是阴影。她挽起他的胳膊,把他拉到灯下。
“我们接着走吧。站着不动太冷了。我有些正经事要跟你说。”
“什么?”
“我估计你会非常生我的气。”
“什么事?”
“今天下午我去见了厄斯金先生。我请了假去跟他谈了几分钟。”
他知道接下来是什么了。他试图从她手中抽出自己的手臂,但她抓住了他。
“那?”他闷闷地说。
“我跟他说了你的事。我问了他愿不愿意要你回去。当然他说生意不好,他们雇不起新员工了什么什么的。但我提醒他,他曾经对你说过的话,于是他说,是的,他一直认为你很有潜力。最后他说,要是你愿意回来的话,他非常乐意给你找个工作。所以你看,我之前说的对。他们会给你工作。”
他没有回答。她捏了捏他的胳膊。“所以,你现在对此有何想法?”她说。
“你知道我有何想法。”他冷冷地说。
他暗暗觉得又惊又怒。这就是他一直害怕的。他一直都知道,她迟早会这么做。这让问题更加明确,也让他本人的责任更加无可推诿。他塌下肩膀,双手仍然插在他的外套口袋里,任她挽着自己的胳膊,却不看她。
“你生我的气了吗?”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