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最后他还是听从了。他早知道他会听从的。他留在了公寓,允许拉弗斯通去柳圃路付了他的房租,拿回了他的两个硬纸板箱;他甚至允许拉弗斯通又“借”给他两英镑作为日常花销。他这么做的时候心里一阵恶心。他在靠拉弗斯通过活——当拉弗斯通的寄生虫。他们之间还怎么能再存在真正的友谊?
而且,他内心并不想受人帮助。他只想一个人静静。他注定要去下水道了,快点下去了一了百了倒还好些。不过目前他还是待在这儿,仅仅是因为他没勇气再另做打算。
但要说找工作这事,从一开始就是毫无希望。就算是拉弗斯通,纵然家财万贯,也不能凭空造出工作来。高登事先就知道,图书行业没有什么急缺人手的工作。接下来三天,他跋涉于一家又一家书店之间,把鞋都磨破了。在一家又一家店,他咬紧牙关昂首挺进,要求见经理,三分钟后又鼻子冲天昂首走出。答案总是一样的——没有职位空缺。有几个书商想为圣诞高峰多雇一个人手,但高登不是他们寻找的那类型。他既算不上气派,也不肯奴颜婢膝;他穿着寒酸的衣服,又说着绅士的腔调。而且,总会在问上几个问题后发现他原来是因醉酒而被上一份工作解雇了。三天后他放弃了。他知道这没用。只是为了让拉弗斯通高兴,他才假装在找工作。
晚上他慢慢逛回公寓,双脚酸疼,且因一系列的冷落而精神紧张。他一路都是步行去的,好俭省拉弗斯通的两英镑。当他回来时,拉弗斯通刚刚从办公室上来,正坐在炉火前的一张扶手椅上,膝盖上放着一些长条校样1 。高登进来时,他抬头一看。
“运气好吗?”他照旧问道。
高登没有回答。他要是回答的话,就会是一连串脏话。他看也没看拉弗斯通,就径直进了他的卧室,踢掉鞋子,把自己扔到**。这一刻他厌恶自己。他为什么要回来?既然他没打算再找工作了,他还有什么权利回来,当拉弗斯通的寄生虫?
他应该待在大街上,露宿特拉法加广场,乞讨任何东西。但他至今没有胆量露宿街头。对温暖和庇护的想象把他拽了回来。
他双手枕在头下躺着,麻木和自我厌恶在他心头交织。大约过了半小时,他听见门铃响了,拉弗斯通起身应门。想必是那个贱人赫迈妮·斯莱特。拉弗斯通几天前向赫迈妮介绍了高登,而她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但过了一会儿,卧室门上传来一声敲门声。
“什么事?”高登说。
“有人来看你了。”拉弗斯通说。
1 将尚未定版仍需改动的书稿印成没排版式的长条,进行审校。
“来看我?”
“是的。到另一间房间来。”
高登骂了一声,懒懒地翻身下床。到了另一间房间,他发现这个访客是露丝玛丽。当然,他隐隐料到了会是她,但跟她见面让他厌烦。他知道她为什么过来,来同情他,来可怜他,来责备他——这全都一样。他心情沮丧又烦闷,不想费力跟她说话。他只想一个人静静。但拉弗斯通很高兴见到她。他们见过一次,他就挺喜欢她的,觉得她或许能让高登高兴起来。他找了个明显的借口下楼去了办公室,留他俩在一块儿。
他们现在独处一室,高登却没有动身拥抱她。他塌着肩,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站在炉火前,双脚揣在拉弗斯通的拖鞋里。这鞋对他来说太大了。她犹豫不决地向他走来,连帽子和羊皮领外套都还没摘。看着他让她心痛。不到一个星期,他的样貌就奇怪地恶化了。他已经染上了那种没精打采的慵懒神色,无疑是失业的男人才有的。他的脸似乎变瘦了,两眼周围有黑眼圈。此外,他今天明显没有刮胡子。
她把手搭在他胳膊上,十分别扭。当女人不得不主动做出第一个拥抱时,就会这样。
“高登——”
“怎么?”
他的口气近乎阴沉。下一秒她就在他怀里了。但是是她做出了第一个动作,而不是他。她的头靠在他的胸口,而且看哪!她在竭尽全力地挣扎,不让泪水淹没自己。这让高登万分厌烦。他似乎总是害她流泪!而且他不想别人为他哭,他只想一个人静静——一个人去懊恼去绝望。当他在那儿抱着她,一只手机械地轻抚她的肩膀时,主要的感觉是厌烦。她到这儿来更让他为难了。他的面前是灰败、寒冷、饥饿、街头、济贫院和监狱。正是这些需要他硬起头皮来面对。只要她不管他,不来用这些无关的情绪侵染他,他就能够硬起头皮来。
他把她推离自己一点。她很快平复了情绪,她总是这样。
“高登,我亲爱的!哦,我很抱歉,非常抱歉!”
“为什么抱歉?”
“你丢了工作,还有一切。你看起来多么不高兴。”
“我没有不高兴。不要可怜我,拜托你。”
他脱离了她的怀抱。她摘下帽子,把它丢到椅子上。她到这儿来是因为一定有话要说。这是她这么多年一直忍住没说的话——对她而言,似乎是为了一种骑士精神而不能说的话。但现在必须说出来,她会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她生性不爱拐弯抹角。
“高登,有件事你愿意吗,好叫我开心?”
“什么?”
“你愿意回新阿尔比恩吗?”
这就是了!他当然预见到了这一点。她会开始对他喋喋不休,就像其他所有人那样。她要加入那些人的行列,来烦他,吵着要他“成事”。但你还能指望什么呢?这是任何女人都会说的话。神奇的是她以前从没说过。回新阿尔比恩!他人生中唯一一件有意义的行动,就是离开新阿尔比恩。你可以说,远离肮脏的金钱世界是他的宗教。可是此时此刻,他一点也记不清自己离开阿尔比恩的动机了。他唯一知道的是,哪怕天塌了他也不会回去。他预见到一场争论近在眼前,已经提前感到厌烦了。
他耸耸肩,看向一旁。“新阿尔比恩不会要我回去的。”
他简短地说。
“不,他们会的。你记得厄斯金先生说的话吧。还没过太久——才两年。而且他们一直在寻找优秀文案。办公室里的所有人都这么说。我肯定如果你去问他们的话,他们会给你一份工作的。而且他们至少会付你一周四英镑。”
“一周四英镑!太棒了!靠这笔钱我就养得起一株叶兰了,是不是?”
“不,高登,现在别拿这个开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你的意思是,你不肯回去找他们——就算他们给你工作也不去?”
“想都别想。就算他们一周付我五十英镑也不去。”
“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
“我已经告诉你为什么了。”他疲惫地说。
她无助地看着他。这终究是没用的。是金钱勾当在作祟——这些无意义的顾忌,她从没理解过,但仅仅因为是他的顾忌,她接受了。她感到了作为一个女人,看见一个抽象的概念战胜了常识时那种满心的无力和怨愤。这是多么疯狂,他竟会让那样的事情把自己逼上绝路!她近乎生气地说:“我搞不懂你,高登,我真的不懂。你看看你,丢了工作,眼看着自己可能过不多久就会饿死。然而明明有一份工作,只要你张口,就能拿到,你却不肯要。”
“是,你说的很对。我不肯。”
“但你必须要有个什么工作啊,是不是?”
“一份工作,但不是一份好工作。我不知道已经解释过多少遍了。我敢说我迟早会找到一份工作的。和我之前做的那个一样的工作。”
“但我觉得你甚至没有试图找工作,你有吗?”
“是的,我有。我今天一整天都在外面见书商。”
“那你今早连胡子都没刮!”她说着,以女性的敏捷转换了攻击阵地。
他摸摸自己的下巴。“事实上是没刮。”
“那你还指望别人给你份工作!噢,高登!”
“哦,好吧,这有什么关系?每天刮胡子太累人了。”
“你这是任自己粉身碎骨。”她苦涩地说,“看来你不想做任何努力。你想沉沦——就是沉沦!”
“我不知道——或许吧。我宁愿沉沦也不想崛起。”
之后继续争论了一番。这是她第一次这样对他说话。泪水再一次漫上她的眼眶,而她再一次将它们逼了回去。她来这里时,已经对自己发誓不哭了。可恶的是,她的眼泪没有让他难受,只是让他厌烦。就好像他在乎不起来,但在他内心深处,又在乎着自己的这种在乎不起来。如果她肯给他个清静就好了!清静、清静!不用对他的失败念念不忘喋喋不休。自在地沉沦,就像她说的那样,沉沦、沉沦,沉入金钱、努力和道德义务统统不存在的清净之地。终于,他离开她,回到客房里。
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吵架——是他们有史以来第一次真正撕破脸的吵架。他不知道这会不会是最后一次。此时此刻,他也不在乎。他反身锁上门,躺在**抽了根烟。他必须离开这地方,而且要快!明天早上他就走。再不当拉弗斯通的寄生虫!
再不勒索正直的神明!下沉、下沉,沉入泥土——沉入街道、济贫院、监狱。只有在那儿他才能安宁。
拉弗斯通上楼来,却发现只有露丝玛丽一个人,她正要走。她道了再见,然后突然转身面对着他,一只手搭着他的胳膊。她觉得他们现在已经足够熟悉,可以信任他了。
“拉弗斯通先生,求求你——你愿意劝劝高登,让他去找个工作吗?”
“我会尽力的。当然这总是不大容易。但我认为要不了多久,我们就会给他找到个什么工作的。”
“看到他这个样子实在太可怕了!毫无疑问他已经崩溃了。你看,一直以来都有一份工作,只要他愿意干,就唾手可得——一份真正的好工作。不是他干不了,他只是不肯干。”
她说明了新阿尔比恩的情况。拉弗斯通揉揉鼻子。
“是的。实际上,我已经听说过这整个情况。在他离开新阿尔比恩的时候我们就讨论过此事。”
“但你不会认为他离开他们是对的吧?”她说着,马上就猜到拉弗斯通确实认为高登是对的。
“嗯——我保证这不是非常明智。但他说的话也有一些道理。资本主义腐化堕落,我们不该同流合污——这就是他的理念。这不切实际,但某种意义上,也站得住脚。”
“哦,我敢说理论上这毫无问题!但现在他没了工作,而有份工作他唾手可得——你肯定不会认为他拒绝是对的吧?”
“从常识的观点来看,不对。但是原则上——好吧,是对的。”
“哦,原则上!我们这样的人,可讲不起原则。看起来高登就是没明白这一点。”
高登第二天早上没有离开公寓。这种事就是这样,人们下决心去干,人们也想去干,但时候到了,寒气侵人,晨光熹微,不知怎的这事情就是干不了。他告诉自己,他会再待一天,然后又是“再待一天”,直到距露丝玛丽来访已经过去五天了,他还流连在这里,靠拉弗斯通过活,一点工作的影子都看不见。他还在假装找工作,但这么做只是为了挽回自己的脸面。他会出门去公共图书馆里泡上几个小时,然后回来,只脱鞋子,和衣躺在客房的**,没完没了地抽烟。这种强烈的惯性和对露宿街头的恐惧仍然把他拴在这里,这五天真是可怕、该死、难以启齿。这世上没有比白白住在别人的房子里,白白吃着别人的面包更加可恶的事情了。或许最糟糕的一点是你的恩人还坚决不承认他是你的恩人。没有什么比得过拉弗斯通的体贴。他宁死也不会承认高登在当他的寄生虫。他付了高登的罚款,付了他拖欠的房租,收留了他一个星期,另外还“借”
给了他两英镑,但这都没什么,这不过是朋友间的照应,下回高登也会为他做同样的事。高登时不时会做出微弱的努力想要逃跑,却总是以同样的方式告终。
“你看,拉弗斯通,我不能再在这儿待下去了。你已经收留我够久的了。我明天早上就搬出去。”
“但是我的老弟啊!别说傻话吧!你没有——”但是不!
即使是现在,高登已经公开破产了,拉弗斯通也说不出口:“你没有钱。”没人能说那种话。他让步道:“不管怎么说,你要去哪儿呢?”
“天知道——我不在乎。旅馆什么的到处都是。我还剩几先令呢。”
“别说混账话。你最好在找到工作之前都待在这儿。”
“但可能要几个月呀。我告诉你,我不能这样靠你过日子。”
“瞎说,我亲爱的伙计!我喜欢有你在这儿。”
但是当然了,内心深处,他并不真的喜欢有高登在这儿。
他怎么会喜欢呢?这是不可能的情形。他们之间总有一种紧张感。当一个人靠另一个人过日子的时候总是如此。无论伪装得多么小心,施舍仍然可怕。施者与受者之间存在一种别扭,几乎是隐秘的憎恶。高登知道自己和拉弗斯通之间的友谊永远也不复从前了。不管今后发生什么,这段困难时光的记忆将会始终横亘在他们之间。这种寄人篱下的滋味,这种碍事、累赘、恶心的感觉,将会日夜纠缠着他。吃饭时他几乎不吃什么,他不肯抽拉弗斯通的烟,而是用自己仅剩的几先令来买烟。他甚至不肯点自己卧室里的煤气生火。要是可以,他会让自己变成隐形人。当然,每天都有人在公寓和办公室里进进出出。他们全都见过高登,了解他的处境。又是拉弗斯通养的一个乞丐,他们都说。他甚至在一两个《反基督教》的门客身上发现了一丝职业性的嫉妒。赫迈妮·斯莱特这一周来了三次。自从他们第一次见面后,只要她一出现,他就立即逃出公寓。有一次,她是晚上过来的,他不得不在门外一直待过半夜。女佣比弗太太也“看透了”高登。她清楚他这种人。又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年轻“作家”,寄生在可怜的拉弗斯通先生身上。于是她毫不掩饰地给高登添堵。她最喜欢的把戏就是不管高登待在哪个房间,都用扫帚和笤箕把他赶出去——“现在,康斯托克先生,我得打扫这间屋子了。请。”
但是最终,出人意料地,高登得到了一份工作,而且并没费他自己一点力气。一天早上,麦基奇尼先生给拉弗斯通来了封信。麦基奇尼先生宽大为怀——当然,还不至于到接纳高登回去的程度,但足以帮他另找一份工作。从他所说的来看,如果高登应聘的话,显然就能得到这份工作;同样显然的是,这份工作也有些弊端。高登曾隐约听说过齐斯曼先生(Mr.
Cheeseman)——图书业里大家都彼此认识。在他心里,这个消息让他厌烦。他并不真的想要这份工作。他永远也不想再工作了。他想做的只是沉沦、沉沦,听天由命地沉入泥土里。
但在拉弗斯通为他做了这一切之后,他不能叫拉弗斯通失望。
于是,当天早上他就去朗伯斯区打听这份工作。
店铺在滑铁卢桥南边的荒凉小路上。这是个狭小破陋的店面。褪了色的烫金招牌上写的不是齐斯曼,而是艾德里奇(Eldridge)。然而,橱窗里却摆着些珍贵的牛皮大书,还有些高登认定很值钱的十六世纪地图。显然齐斯曼专营“珍本”
图书。高登鼓起勇气,走了进去。
门铃叮咚一响,一个长着尖鼻子、粗黑眉,凶神恶煞的小个子闻声从书店后的办公室里冒了出来。他抬头看看高登,透着一种打探的恶意。他说起话来格外缺音省字,好像他要在每个字吐出体外之前把它咬断。“有什么事?”——听起来大概就是这样。高登说明了自己的来意。齐斯曼先生意味深长地扫他一眼,用一如既往的缺音省字的腔调说:“哦,呃?康斯托克,呃?这边来。到我后面的办公室这儿来。就等着你呢。”
高登随他过去。齐斯曼先生非常矮小,几乎足以称作侏儒,他头发漆黑,略显凌乱。通常来说,侏儒身量畸形,躯干大小完整,却几乎没有双腿。齐斯曼先生却恰恰相反。他的双腿长度正常,上半身却过于短小,使得臀部像是直接从肩胛骨下冒出来的。这使得他走起路来像把剪刀似的。他拥有侏儒那孔武有力的肩膀,又大又丑的双手,以及一颗精明敏锐的脑袋。他的衣服带着又旧又脏的布料所特有的坚挺和油亮。他们正要进入办公室,门铃又突然响了,一位顾客走了进来,伸手递出外面六便士类箱子里的一本书和半克朗。齐斯曼先生没有从抽屉里找零钱——显然没有抽屉——而是从他背心下某个秘密之处摸出了一个油腻腻的可洗皮革钱包。钱包在他硕大的双手中几乎看不见,他用一种怪异的鬼鬼祟祟的样子拿着钱包,像是藏着掖着免得被人看见似的。
“我喜欢把钱放我口袋里。”他解释道,说着向上一瞥,一面和高登走进办公室。
很明显,齐斯曼先生之所以缺音省字,是因为他认为语言也要花钱,不应该浪费。他们在办公室里聊了聊,齐斯曼先生就套出了高登的坦白,知道他是因醉酒而被解雇的。事实上,他对此早已一清二楚。他在几天前的一场拍卖会上碰到麦基奇尼先生,从他那里听说了高登。他听说这事便竖起了耳朵,因为他正在寻找一名助手,而显然一名因醉酒遭解雇的助手会愿意接受较低的薪水。高登明白自己醉酒一事将会成为对付自己的武器。不过齐斯曼先生还不算十分过分。他看起来是那种只要他能,就会欺骗你,只要你给他机会,他就会欺负你的人,但他也会用一种透着鄙夷的好脾气来对待你。他跟高登透了底,谈到生意状况,洋洋得意地吹嘘自己的精明。他咯咯的笑很特别,两边嘴角上弯,大大的鼻子像是要消失到嘴里一样。
他告诉高登,最近他想到了一项有利可图的副业。他要开办一个两便士的租书屋,但是这必须和书店完全隔开,因为这种底层人民的东西会吓走那些来店里寻找“珍本”图书的爱书人。他已经选好了几处店址,午饭时他带高登去看了看。它们在那条阴沉的街道的深处,在一家聚满蚊蝇的火腿牛排店和一家时髦的殡葬店之间。殡葬店橱窗里的广告吸引了高登的目光。看来这年头只需花两英镑就可以入土为安了。你甚至还可以分期付款下葬。还有一条火葬广告——“庄重,卫生,实惠”。
店面是一个窄小的单间——只能说是一条管子似的细长房间,有一面和房子一样宽的窗户,陈设着一张便宜的桌子、一把椅子和一张索引卡。新漆的书架已经就位,空****的。高登一眼就看出来,这不会是他在麦基奇尼先生店里管理过的那种租书屋。麦基奇尼先生的租书屋相对来说是高端的,最次也是戴尔之流,甚至还有劳伦斯和赫胥黎的作品。这却是一家那种廉价无聊又邪恶的小租书屋(人称“蘑菇租书屋”),在整个伦敦遍地开花,有意瞄准没文化的民众。这样的租书屋里,没有一本在书评中提到的书,也没有任何文化人听说过的书。这些书都是由专门的低级公司出版,由落魄的写手以一年四本的速度生产出来的,像做香肠一样机械,还不如做香肠的技术含量高。实际上,它们只是伪装成长篇小说的四便士中篇小说,租书屋老板只花一先令八便士就能买一整卷。齐斯曼先生解释自己还没有预定书籍。他说起“预定书籍”的口气,跟说预定一吨煤一样。他打算先弄五百本各种不同类型的书,他说。
书架已经标出了不同的区域——“两性”“犯罪”“西部荒野”,不一而足。
他给了高登工作。这很简单。你要做的,就是在这里一天待上十个小时,交书收钱,制止过于明显的损坏书籍的行为。
报酬嘛,他斜眼审视一番,补充说,为一周三十先令。
高登马上就接受了。齐斯曼先生或许还有些失望。他预料会有一番争执,然后他会提醒高登“饥不择食”,从而享受践踏他的乐趣。但高登挺满意。这工作不错。这样的工作没有麻烦,容不下野心,用不着努力,也没有希望。少了十先令——离泥土又近了十先令。这就是他想要的。
他又向拉弗斯通“借”了两英镑,租了一间带家具的开间,一周八先令,位于和朗伯斯断路(Lambeth Cut)平行的一条肮脏的小巷里。齐斯曼先生订了五百本不同种类的书,高登从十二月十二号开始工作了。那天正好是他三十岁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