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践范畴的历史理解
实践范畴成为全部理论的基础,创立实践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伟大创造,但实践概念并不是马克思首先提出来的。实践概念是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范畴。在历史的沧桑变迁中,随着人们对哲学理解的不同,实践概念的内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早在古希腊时期,哲人们就已经使用实践概念。实践(Praxis),来自于希腊词(prasso),意思是“做”,“行动”。苏格拉底说它永不停止地从事教导劝勉的“哲学实践”。亚里士多德看到了人和动物之间的本质性差别,即人的活动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因而最早在较为规范的意义上使用实践概念,使实践成为人类学范畴。亚里士多德哲学实践概念具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属人性。实践是专属于人的活动,不是动物或其他生命的活动,并且是特指政治伦理等人际行为。二是目的性。实践作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在为什么这样做而不那样做的行动中,总有一个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不同于动物的盲目活动,不仅仅是受自然律的支配,而且体现出人的选择性和目的性。三是行动性。实践总是体现为经验层面的活动,没有活动的实践是不能想象的,理论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实践的。四是自我目的。作为目的和行动的统一,实践并没有外在的目标和结果,其活动本身构成实践的目的。
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哲学上主体的问题突出出来,主体的能动性日益壮大,所以对实践概念的理解也越来越丰富起来,实践的各个环节充分显现出来。这在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德国古典哲学中十分明显。
康德认为,人的理性有两种功能:认识功能和意志功能。康德称前者为理论理性(思辨理性);称后者为实践理性。由于意志支配人的行为,所以,意志问题就是一种道德问题。康德划分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理论理性解决科学问题,实践理性解决伦理信仰问题。这种划分延续了古代哲学把实践概念伦理化的片面性。如果把实践概念归结为道德问题,排除于认识论和理论哲学之外,其结果必然是把认识过程中的思维能动性看做是缺乏实践基础的先验能力。于是在康德哲学中,实践属于超感性世界的本体界的内容,所以,不能用自然因果关系约束和规定,而应当按照自由的法则来要求。自由不是近代意义上对自然界规律的认识,而是道德主体的一种意志能力。道德主体追求的目标是“至善”。由于“善良意志”不是来源于经验的世界,而是来源于先天的实践理性能力,因此,人超越功利和世俗层面,通过“自律”追求纯粹的“至善”就有了本体意义上的保证。康德的贡献在于,他指出了实践的另一环节——自由的自主的活动。其实,如果把实践理解为道德活动,必然主张实践是自由的,因为,只有具有自由的主体才有善恶问题,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主体没有自由,他的行为是被迫的,那么主体就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康德的实践主体的自由性、自主性思想作为一个重要环节被保留下来。
费希特进一步发挥了康德提出的主体能动性哲学,并把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统一为主体的活动。费希特认为,理性活动是一种创造性活动,这种创造性活动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是包含多方面的,是创造对象、创造客体的全面活动。费希特还试图从实践的基础上去说明认识的产生和形成,他认为并不是理论的能力使实践的能力成为可能,相反,是实践的能力使理论的能力成为可能。正因为人有实践能力,所以才会有理论能力,才会有智慧。费希特不承认康德的那个限制人的物自体,而把人和人的实践活动看做是唯一根本的原因,充分阐述了人类实践的创造性、基础性和全面性。
由于黑格尔从费希特的主观唯心主义又返回到客观的绝对唯心主义,所以,实践在他那里不再具有费希特的全面性,而成为与认识相对的一个范畴。黑格尔认为,人的认识面对客观世界,表现为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最初,主观性与客观性二者都是片面的,要在绝对观念的自我运动中克服各自的片面性而达到统一。为此,需要两种不同的活动: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这两种活动的目的都是企图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但是这两种活动所表现出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关系是相反的。认识活动主要是接受存在着的世界,以便使它进入自身即主观的表象和思想以内,从而扬弃认识具有的片面的主观性。实践活动则相反,在实践活动中人将客观世界仅仅当做一个假象、一堆偶然事实的聚集,人凭借主观的内在本性去改造它,从而达到扬弃客观世界的片面性。不论是理论活动,还是实践活动,就其自身来说,都还是片面的。理智停留在“是如此”上,意志停留在世界“应如此”上。只有把二者统一起来的无限过程才能达到“善”。我们由此可以看出,黑格尔所说的实践活动就是主观改造客观的活动,在实践活动中,认识和实践实现了对立统一。黑格尔的这一思想是很深刻的,列宁给予了很高评价:“毫无疑问,在黑格尔那里,在分析认识过程中,实践是一个环节,并且也就是向客观的(在黑格尔看来是‘绝对的’)真理的过渡。”列宁还特别指出:“当马克思把实践标准列入认识论时,他的观点是直接和黑格尔相近的。”[37]
费尔巴哈是站在唯物主义立场上批判黑格尔的杰出代表。他不同意传统的实践观,提出反对抽象的无血肉的人,要求回到现实的人,回到人的肉体感性活动。费尔巴哈把人理解为具有思维本质的感性对象性存在,看到作为类本质的感性活动,但他忽视了人的思维的能动性,因此他也就不可能理解作为感性活动的实践的意义。他所理解的感性活动只是满足肉体需要的物质活动,用他自己的话说,是纯粹“利己主义”的吃喝自然,是“享受对象”的行为。这样的感性活动与动物的行为没有本质的不同,当然谈不上主观能动性。所以,马克思指出:“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一书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做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活动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完全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38]。
综上所述,在马克思之前,哲学家们对实践的认识已经从不同方面揭示了实践范畴的内涵和基本环节,逐步丰富了实践范畴。归纳起来主要有:实践是有目的的活动;实践是主体自由的或具有自主性的活动;实践是能动的创造性的活动;实践是改造客观对象的活动;实践是感性的具有直接现实性的活动;等等。但这些都是哲学家们对实践范畴某一方面的认识,并未将上述认识成果综合起来,达到对实践范畴的全面把握。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历史上的哲学家们没有人把实践作为哲学的基本范畴,没有人从实践的角度去理解人。实际上,“对实践的理解,直接关系到对人的本质的理解,这两个问题是一体的。一方面,哲学怎样理解人,也就怎样理解实践;另一方面,哲学怎样理解实践,也就怎样理解人”[39]。人的活动与人是合二而一的。当康德、黑格尔等人只限于从理性去理解实践,表明他们把人的本质仅仅看成是理性。这样理解的人和实践都是抽象化的。当费尔巴哈冲破理性篱藩,把实践重新拉回到感性活动轨道时,由于忽视了实践主体的能动性而又掉进了抽象的人的泥坑。二是历史上的哲学家们没有意识到最根本的实践是生产劳动,这是理解全部社会生活的钥匙,也是人的秘密所在。是马克思发现生产劳动是把人从动物中提升出来、使它成为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由此揭示出人之为人的真正本质的。马克思确立了实践范畴的全部内涵并把实践范畴作为自己哲学的基础,从而带来哲学的全面变革。
2.马克思实践范畴的内涵
马克思是如何理解实践范畴的呢?实践就是行动,是把某种观念和想法付诸实施的具体的现实活动。实践范畴有以下几种基本含义。
第一,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区别于动物的活动方式,是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作为有生命的物种,动物也活动,“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40]。动物的主要活动是维持生命,本能地获取食物,本能地繁殖后代,无任何目的性。人的实践活动则不同。马克思说:“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大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它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41]人类实践活动的独特性在于目的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42]这种有意识、有目的,是人所特有的,使人的活动成为一种独特的活动方式和生存方式。马克思认为,一个种的特性、种的类的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的特性恰恰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人虽与物同源,但当人成为人之后,人性便与从出之物性有了本质的不同。在一切存在中唯有人才能不仅自身存在于类的联系中,而且能够自觉地把自身当做类来对待,以类为自身活动的内在规定,并有意识地在自己的行为中去贯彻。动物的生活就是其生命,而人却超越出来,人的生活比肉体生命更丰富,维持生命仅仅成为人生活的手段。有意识、有目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是人作为类存在物的存在方式。
第二,实践的目的性和自觉性使其成为改造客观对象的活动,是使自然人化的活动。马克思认为,人类实践的目的性和自觉性体现在实践活动的结果上。在人类最基本的实践即生产劳动中,劳动的产品是劳动的物化和对象化,人的内在精神和意识外化于实践的对象中。这种人类意识的外化、物化、对象化,实质上就是按照人的目的人化,即使“自在之物”变成“为我之物”。动物虽有生命活动,但由于其生命活动是无意识的本能活动,所以,动物不存在物化、外化的问题。换句话说,虽然动物和人一样生存在自然界之中,但自然仅仅是动物的生存环境,动物本身是自然环境的一部分,动物不能使自身成为对象的主体,不能把自然当做有意义、有价值的对象加以把握。人则不然,人的实践活动指向自然,面对自然,人不仅以自己的身体属性与自然发生关系,又以主体的身份使自然成为自己的对立面——客体,自然成了主体改造的对象,这样客体对于人来说就与人的需要发生了关系,物对人产生了一定的意义和价值。人的实践活动是主体改造客体的活动,在改造过程中,人发挥了自身能动性,将自身的规定性赋予客体,把物对人来说的意义和价值显现出来。其结果就是,客体再也不是与人无关的纯粹自然物,而变成了凝聚人(主体)目的性自觉性的“为我之物”。
第三,实践是创造文化的活动,实践的人是有文化属性的人。人类的实践活动把人的精神和观念对象化、物化,实践的结果凝聚着人的精神和观念。由于动物的活动是无意识的生命活动,所以,动物的活动没有积淀,也没有文化,其后代对前代的继承方式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遗传。人则不然,人类实践的结果能够以文化的形式积淀下来,这使得前代人的认识成果不断地向后代人展开。每一代都是在前代人既有的实践成果基础上开始自己一代的实践活动,这样,每一代人的实践活动都是将前代人的实践成果向前推进的过程。所以,人始终处于文化的传承环节之中,人类的文化代代相传,代代积聚,代代创造新文化。文化是人的本质属性之一,人是有文化的动物。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人是文明的动物。
人的文化的全部内容都是在实践中产生的。人的各种观念、理论都是在实践活动产生的。人的实践活动同时也是人的认识活动,在实践活动中,客体的现象、性质被主体以观念的形式把握,主体进一步运用自身思维的能动性将它们概括、整理为各种概念、理论。没有实践活动,就没有各种观念、理论的产生。所以,实践是观念、理论的物质根源和途径。
第四,实践是与精神活动相区别的物质性活动。在一般情况下,实践是人类改造外部对象的现实性的物质活动,表示着人的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相区别。实践是带有意识的活动,不是盲目的活动,但实践不是头脑中的意识活动,而是实现于外部世界的现实的、感性活动,从而把“行”与“知”、客观活动与主观活动区别开来。实践是客观活动而不是主观活动。在这个意义上,人的精神性活动,如感知、表象思维及接受间接知识的读书都不是实践活动。
总之,“人的出现改变了生命存在的方式,使生命由原来依赖环境的生存方式,转变为依赖自身活动的生存方式”[43]。实践是人本质的东西,实践和人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没有人则没有实践,没有实践则不成其为人。实践是人特有的生存方式,这是实践范畴的基本含义。
三、具体性逻辑和实践性逻辑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全面揭示出人的主体活动的本质,科学地阐释了实践范畴,创立了崭新的理论体系。这一过程主要有两条逻辑线索:从抽象的人到具体的人的致思理路和从自然的人到实践的人的致思理路。这里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马克思发现了实践性使人变成了具体的人还是马克思通过思考人的具体性找到了人的实践性呢?二者孰先孰后?二者之间是怎样的关系?马克思发现了人的本质,发现了实践本质,创立了唯物史观,这三者之间又有无先后顺序呢?在我看来,马克思思考人的具体性与思考人的实践性、发现实践本质并将实践本质确立为人的本质、创立唯物史观,从理论逻辑上说,是同一个过程。
单纯在理性范围内思考人的具体性,只是思想的具体性(黑格尔),也就永远也不可能摆脱抽象性人性论,永远属于抽象人性论。只有突破理性的羁绊,走进现实生活,才能达到真正的具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践性是摆脱思想具体性的必然结果。同样,以感性直观的方式去观察人(费尔巴哈),看到的自然只是“享受对象”的自然人,必然会失落人的主体性活动因素,这样的感性活动与动物没有本质的差别,人之为人的本质没有被揭示出来,人反而被降到动物的层面上。或者说,这样理解的人根本不是作为人而存在的人,而是作为物而存在的“人”。而且,从实践角度来说,这样的感性活动根本谈不上是真正的实践活动,也就丧失了实践的具体性,从而也就失去了实践的意义,是对实践范畴自身的否定。所以,真正从实践出发去理解人,必然与人的具体性合二而一。
当然,如果从时间上说,马克思是思考具体性问题在先的。这是因为,马克思首先是个黑格尔主义者。马克思1836年10月从波恩大学转到柏林大学学习,柏林大学当时是黑格尔主义的中心,虽然黑格尔已经去世,但许多讲座仍由他的学生们主持。在马克思就读的法律系,给马克思授课的甘斯就是一位黑格尔主义者。它与法的历史学派的争论已经超出了法学范围而进入哲学的领域。这些关于立法根据的讨论大大吸引了马克思,马克思正是通过甘斯、通过法哲学的研究,开始接触黑格尔的思辨哲学。马克思对自己转向黑格尔是很重视的,在1837年11月10日致父亲的信中一开头就诉说了自己转向的心情:“在生活中有这样的时刻,它给自己消逝了的时光立下了界碑,同时又明确的展示出新的方向。”[44]在马克思加入青年黑格尔派的博士俱乐部后,更是受该派的影响,所以马克思从头到尾地读了黑格尔的著作,也包括他大部分弟子的著作。从这点来看,马克思应该是熟知黑格尔的思想,特别是黑格尔的辩证法。自然而然地,黑格尔关于思想具体性的论述已了然在马克思胸中。因此,我们才认为,马克思是思考具体性问题在先的。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也证明了这点。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借助原子的偶然偏斜运动的特殊状况说明具体原子的运动不只是直线运动的普遍形式。具体原子的运动是普遍与特殊的统一,是多样性的统一。这是对黑格尔的真理“不只是抽象的普遍,而且是自身包含这特殊东西的丰富性的普遍”[45]思想具体的运用。对人的自我意识来说,自我意识的具体丰富性恰恰体现在于它自我运动过程中的偶然性因素,摆脱必然性(定在)的自由,它敢于“反对一切天上和地下的神灵”。这是自我意识的最高神性所在,一句话,自我意识是能动的,从而人的精神是能动的。
实际上,从马克思发现现实的、具体的人的整个理论逻辑看,对于具体性问题的思考和对于实践性问题的思考是同一逻辑过程,二者相互辉映。
在人的能动性确立以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使精神的能动性跳出“纯思”范围进入到现实社会中来。马克思原以为按照黑格尔的逻辑,现实社会中的理性法则和黑格尔“纯思”范围内的能动、自由是一致的,实际则不然,现实社会并不是绝对理性的外化、表现。精神的能动性与现实社会的感性产生了冲突。
从马克思的具体历史研究进程来看,他首先是从哲学入手的。在博士论文阶段,马克思对原子运动的直线形式和偏斜形式进行了细致分析,强调了偏斜运动打破了命运般的直线下落对原子的束缚,使原子真正在自己是自己的原因意义上获得了“自由”。因而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在坚持外部世界的重要性的同时,强调具有主观性的人去作用和改变与人对立的自然,从而呈现出人以主体的姿态主动作用自然的主体性倾向。这说明马克思的旨趣从来就不像黑格尔乃至更早的一些哲学家们那样只是如何去“解释世界”,用抽象理论构筑现实世界,而在于如何切近现实以求“改变世界”,即能够给现实世界带来一些变化。同时也说明马克思重视现实世界,重视人的实际生活过程,希望通过哲学理论的力量改造人的现实生活,解决社会矛盾,推动历史进步。以往的哲学大都是哲学家们理论推演出来的,哲学家们重视的是严密的逻辑推理,目的是获得一般性的原理、原因(绝对真理)。马克思认为,哲学的理性应当而且必须转化为“意志”即转化为个别自我意识这种体现实践精神的“主观形式”。这样,个别自我意识就成为体现哲学发展的“精神承担者”,并作为意志而跨入实践的领域。马克思借助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学说强调体现实践精神的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自由)可以说是马克思对实践性问题的最初思考。可见,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关于具体性的运用包含着将哲学世界化的实践指向。
沿着在博士论文阶段对自我意识的能动性的思考和哲学对现实世界作用的实践指向,马克思到《莱茵报》去工作,《莱茵报》成了马克思了解现实生活、对现实生活发表意见的平台。《莱茵报》时期,马克思仍然是受黑格尔影响,把改造世界的现实问题变成绝对精神自身的思辨问题,诉诸哲学理论的批判作用。马克思对人的实践性的思考仍然在黑格尔抽象理性体系之内。但也恰恰是在这个时期,现实生活给马克思上了生动而深刻的一课。马克思投身到现实的政治斗争从而对黑格尔哲学的信仰发生了深刻危机,人的现实生活进入到马克思的思考范围。实践性逻辑开始展开后,理论与现实的矛盾不断地凸显和尖锐起来。马克思看到了黑格尔思想中的“具体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黑格尔思想中的“具体的人”只不过是抽象的概念而已。马克思还逐步发现,在思想范围内的批判只能超出旧世界的思想范围,并不能改变旧世界的现行秩序,要改变旧世界必须把思想批判与实际斗争结合起来,必须以“武器的批判”去改变现实世界和人的实际生活。所以,马克思写下了那句广为流传的名言:“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46]
那么,现实生活中的人究竟是怎么样的?他们的实际活动是怎样的?这些问题和马克思先前没有遇到过的物质利益问题一起困扰着马克思。通过报刊诉诸理性的努力失败了,哲学借以对世界发生作用的杠杆断裂了,理性和现实之间的巨大矛盾出现了,如何变革现实,使人获得解放?正当马克思陷入苦闷、彷徨、不知向何处去重新摸索的时候。费尔巴哈的两篇篇幅尽管不大但却极其鲜明、扼要地表达其人本主义观点的论文(《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和《未来哲学原理》)发表了。费尔巴哈哲学的基础是唯物主义,认为存在是主体,思维是宾词,存在决定意识,而不是相反。而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对社会的研究中也发现,思维、意志等不是最终的决定因素,它们本身是被决定的东西,这使得马克思能够接受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原则,并从中看到了研究现实的人、探索人的解放问题的新思路。由于马克思的苦恼、无出路状态和费尔巴哈论文的发表的双重因素一下子把马克思引到了费尔巴哈面前。
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出发点是感性的人,认为人是感性存在物,是类的存在物,是对象性的存在物。现实的人直接意味着现实的自然界。从这些基本前提出发,费尔巴哈以主宾颠倒的方法批判了黑格尔的思辨哲学和一般哲学,恢复了感性的权威,实现了人向自然的回归。接受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原则和其“现实的人”的思想,意味着马克思世界观的根本性转变。
但是,在费尔巴哈那里,“现实的人”只是感性、对象性存在物,这是费尔巴哈以感性直观的方法得出的结论。“现实的人”是自然人,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感性存在,有着自然的需要与机能,人通过自身的生命活动将自然的东西纳入到自身,变成人的一部分,从而也就将自然的本质变成了人的本质。显然,自然性是一切人所具有的共同的抽象的人性。马克思不满足于把费尔巴哈对“现实的人”的一般唯物主义规定。马克思认识到,现实的人是处于感性实践活动的人,在实践活动中每个人都处于不同的关系和地位之中,这种处于社会实践关系中的人才是真正现实的人。1843年3月13日,马克思在给卢格的信中写道:“费尔巴哈的警句只有一点不能使我满意,这就是:他过多地强调自然而过少地强调政治。然而,惟有把二者结合起来,现今的哲学才能成为真理。”[47]这说明,马克思已经确立从社会实践出发去揭示人的本质的理论原则。
然而,“实践范畴的确立是需要社会客观条件的,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主体活动的能力必须得到比较全面的发挥,实践的基本内容即生产劳动活动充分显示其改变世界的巨大能量,显示人类实践征服自然的强大力量”[48]。这一条件从18世纪到19世纪,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已逐渐形成。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力仿佛是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创造了人类多少个所没有达到的巨大财富。在欧洲,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已经完成,资本主义生产和经济力量超越了其他一切社会现象,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在此之前人们对社会实践的性质和内容只能有片面的了解,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那时人们的实践能力有限,而且由于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掩盖了生产劳动这一最基本实践的社会作用和意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劳动的发展和社会阶级关系的简单化,历来被掩盖的生产活动的作用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动群众的力量和意义充分显示出来。也就是说,现代化的机器大工业生产为马克思发现实践范畴的本质和人的本质提供了坚实的社会条件。
为了确证这一转变的正确性,马克思诉诸实事求是的实证主义的方法,在1843年7月至8月间,中断了同年3月开始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写作,转而进行历史学的研究。对历史研究的结果,坚定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立场,使他有可能自觉地认识到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真实关系。从而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确立了唯物主义原则——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样,马克思把被黑格尔颠倒了的国家和人的关系重新颠倒了过来——国家不是人的存在的基础,国家的职能等等只不过是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和活动的方式。这就是说,“政治国家”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但是,异化为国家的人的特质,不是费尔巴哈所说的自然本性,而是“社会特质”,即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等就是人的存在的社会形式,是人的本质的实现,也就是现实的人的存在。所以,现实的人的本质不应到政治国家中去寻找,应该到市民社会(经济活动领域)中去寻找。
马克思吸收了黑格尔劳动满足社会需要、劳动使人区别于动物、劳动是人的需要、劳动必然使一切人相互依赖全面交织等思想,形成了人及其生活是自己劳动创造的思想。劳动成为马克思理论思考的基点。马克思从事了政治经济学研究,特别是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理论研究,逐渐形成了从人的生产劳动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去理解人的本质、理解社会的本质、理解整个人类历史的思想。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首先肯定了费尔巴哈建立起来的批判的功绩。马克思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49]“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50]但马克思并没有停留在人是自然存在物的思想上。马克思认为,人与世界本质的、对象性的关联意味着,人并不是抽象地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毋宁说人就是人的世界。而人的世界不仅仅是自然界,特别是国家、社会。“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51]进一步,人与国家、社会的实质性联系,就是国家的职能和活动同政治的个人的联系,而不是同肉体的个人的联系。根据“现实的个人”的立场,国家的职能和活动说到底乃是“个人基本特质的自然行动”,是人的社会特质的“活动方式”。这就意味着在马克思那里,国家、社会作为人的对象性世界,并不是当下直接的东西,不是自然类的直接产物,而是一种活动的结果,是具有自我意识的类的产物。进而言之,国家、社会和人之间的关系必然是活动的关系,活动也必然是由人引起的,是人特有的方式。所以,马克思的“现实的人”是活动的人,换句话说,活动原则是马克思对现实的人的基本规定。这样,马克思在费尔巴哈感性、对象性存在的基础上确立了感性、对象性活动——劳动,超越了费尔巴哈直观的对象性。人是类存在物,劳动是人的生命活动,劳动就是人的类生活、类本质。马克思说:“首先,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不过是满足一种需要即维护肉体生存需要的一种手段。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52]其次,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辩证法的伟大意义,即黑格尔把劳动看做人的本质(尽管黑格尔的劳动指的是抽象的精神劳动),把人的自我生产看做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做失去对象,看做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马克思还肯定了黑格尔哲学表现出来的巨大的历史感。黑格尔认为,精神的主要本质便是活动,既然这里的精神乃是自在自为的真理,那么这里的活动便是不求于外的自我活动。自我活动的原则——精神从其无限的可能性达到无限的对立,进而扬弃这种对立而返回到自身,这就是黑格尔的历史原则:一切发展的基础都依赖于一个“内在的决定、一个在本身存在的、自己实现自己的假定”[53]。借助黑格尔的历史原则,马克思就把人的活动(实践或生产劳动)放到社会历史中去理解,考察了劳动(在私有制条件下表现为异化劳动)的历史发展过程。马克思说:“在人类历史中,即人类社会产生过程中的自然界才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54]马克思把社会历史和劳动结合起来,指出是人通过劳动创造了社会历史。“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55]这样,实践范畴的全面内涵就被建立起来,与此同时,现实的人就被揭示出来。
当马克思把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确定为感性、对象性的劳动——实践,而不是黑格尔抽象的精神劳动的时候,当马克思把人的感性、对象性的劳动——实践与社会历史结合起来的时候,当马克思将人的具体性与人的实践性结合起来的时候,真正现实的、具体的人就建立起来了。于是,近代哲学中抽象的一般主体被消解了,取而代之的是马克思发现的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活动着的人。所以我们说,在马克思发现现实的人的思想进程中,他对人的具体性问题的思考和人的实践性问题的思考是同一逻辑过程。马克思既不是因为思考人的具体性而发现了人的实践性,也不是因为思考人的实践性而发现了人的具体性,人的实践性和具体性是合二为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