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 傅砚泽有那么一瞬间的懵然,不知道该说她天真,还是愚蠢, 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哀。

按照他这么多年奉行的处世原则来看,沈常乐此举就是在发疯。

疯子也不会这么玩儿。

傅砚泽吸了一口烟。

目前看来, 一切都是对他有有利的, 他若是能拿到沈家的股份,借此为跳板,暗中蓄积力量, 不出意外, 三年内他就能彻底跳出傅家的桎梏,从而掌控整个傅家。

可他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出于绅士该有的风度,又或许是打心眼里轻蔑所谓的爱情,所以还是礼貌奉劝:“我有必要提醒沈小姐, 你手上的股份远远不是每年二十个亿分红这么简单。”

沈常乐看着他, 洗耳恭听状。

“你把股份给我,就相当于把话语权让给了我。等你父亲退位, 你弟成了当家人, 你这个没有股份的姐姐......怕是彻底靠边站了。你觉得沈氏集团还有人服你这个空壳大小姐吗?”

傅砚泽弹了弹烟灰,眉眼温雅矜贵,“沈小姐, 以后在这个圈子, 你怕是出局了。”

沈常乐喝了一口草莓汁, 粘腻的甜味在唇舌间蔓延, 吞掉了其他的味道, 只剩下甜。

她当然知道这些。没有了股份, 她就没有话语权了。

“话是这样没错,但放在我身上不适用。”

沈常乐忽然抬眼,目光直白,“我在沈家的位置绝不是因这百分之五的股份。”

“我是爸爸妈妈的女儿,是常西的姐姐,我们是家人,家人之间是靠爱相连的,不是股份。我就算一无所有了,我的家人也不会抛弃我。我还是沈常乐。”

话落,沈常乐察觉到傅砚泽看她的眼神多了一抹复杂,似是觉得她太可笑,生在这残酷的斗兽场,居然能说出这样一番天真的话。

但她知道,她说的不是场面话,不是谎话,是真心话。

她打从心眼里是这么认为的。

即使她手上什么也没有了,她也还是沈常乐,家人就是她的底气,而不是那冷冰冰的股份。

“你觉得呢,傅先生。”沈常乐笑了笑,仿佛是想获得他的认同。

傅砚泽无言以对,唯有长久的沉默,他静静地坐在皮椅里,像一尊凝固的冰雕,不知道在想什么。

只有他自己知道。

沈常乐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她已经做了决定,就不必再多说。她甚至觉得这多出来的半小时都不该有。

傅砚泽的犹豫的确出乎她的意料。

“傅总若是觉得没问题就签了吧。我的条件很简单,只要傅总不拿这些股份来对付我的家人,其他的,您自便。噢,对了——”沈常乐起身,浑身轻松惬意,眼睛对着刺眼的盛夏日光,眯了起来,“傅伯伯那里,麻烦转达我的歉意。”

“以后,路听野就归我了。”

就算是改姓,也只能跟着她姓沈。

没人能从她手上把他夺走,包括她自己。

人走后,傅砚泽的办公室陷入冗长的寂静,像空空的梦境。协议摊开在桌上,每一个字都是一张嘲笑的脸。

笑他贪名逐利二十多年,到头来,连母亲的遗物,也被当作挟持他的筹码。

小野说的没错,他就是一条傅家的走狗。

傅砚泽又点了一支烟,沉沉吸了一口,一双浅色的眼睛浑浊而昏沉,犹如一个没有火炉的冬夜,阴冷得叫人不寒而栗。

沈常乐从办公楼出来,去了一趟超市,挑挑拣拣买了一些自己看得上眼的菜。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第一次进超市生鲜区,看什么都甚是新奇。

嫩葱似的手指又白又细,指甲亮晶晶的,坠着花里胡俏的宝石装饰。

有两根手指戴着戒指,一枚是和路听野订婚那日浮夸的钻石排戒,另一枚是她自己选的碎钻对戒,手腕上还叠戴着两条一模一样的全美钻石手链。

总之是珠光宝气的一只手。

非常合适用网络上的一句调侃,买假的都不敢买这么夸张的款式。

路听野蹲在生鲜区,最底下那排架子上摆着猪肉,他实属没有看见沈常乐,是无意间余光瞥见这只手才下意识侧头看过去。

女人皱着眉,那漂亮的手在两盒肉中犹豫不决。

“选左边那个吧。”

“颜色好,应该没有注水,你再拿手戳一下,看看是不是能回弹。 ”

周围忽然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沈常乐惊讶,先是往两侧望去,随后才看到蹲在一旁的路听野。

男人仰着头,手臂慵懒地搭在膝盖上,那张英挺俊朗的面孔带着懒洋洋的笑。

沈常乐收回手,钻石手链碰撞,发出细微的声响,她很惊讶:“你怎么在这?”

路听野笑了下,站了起来,高度差顿时显现,换沈常乐仰着脸看他。

他伸手,在沈常乐额头上探了探,“这是烧糊涂了?”

身娇体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居然跑来超市买菜。

有点古怪。

沈常乐鼻息发出轻轻哼声,“我就不能买菜做饭?”

“不能。”路听野摇头,“你坐着吃饭就行了,让你这祖宗买菜,简直罪过。”

沈常乐这才笑,嗔了他一眼,“体验一下都不行吗。”

“反正今天我买菜做饭,你等着吃就行了。”

她一锤定音。

路听野当即嘴巴张大到能塞鸡蛋,非常震撼,连续追问了三遍你是不是发烧后成功得到了沈常乐的一巴掌。

回到住处,沈常乐没有换衣服,穿了一件围裙,洗过手就开始做饭了。

路听野非常担忧,并不担忧沈常乐把厨房炸了,而是担忧这祖宗脑子坏了。

无缘无故做什么饭。

关键是她敢做,他也不敢吃啊。

沈常乐到最后烦了,瞪着眼,凉飕飕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还啰嗦?我说了我做饭,我今天就一定得做。你回房间去就行,别在这碍眼,做好了我叫你。”

“.........”

“不是,我就怕你拿刀伤到手。”路听野抓了抓后脑勺,“你倒油的时候千万别溅水进去啊,会炸油星子。还有——”

路听野转身跑回卧室,拿了面罩和口罩,“你把这个带上。”

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幅橡胶手套。

“这个也带上。”

沈常乐:“.........”

离开时,路听野一步三回头,也不知是恋恋不舍,还是惴惴不安,表情难以言说。

活像是老母亲第一天送崽子去幼儿园,心里不是滋味,恨不得进学校陪读。

沈常乐翻了个白眼。

做饭有什么了不起,她难道还做不来?

十五分钟过后,沈常乐看着一片狼藉的岛台,沉默了片刻,随后拿出手机打开软件,搜索西红柿炒蛋。

经过一番斗争,沈常乐成功做出了三菜一汤。

路听野听到召唤,飞速跑到厨房,只见女人温柔地对他招手:“把菜端过去。我拿两个碗。”

路听野上下打量女人,只见她全副武装,没有伤到哪里,厨房也没有炸,也没有烧糊的味道,只觉得非常欣慰。

纵使那三道菜他还没看出来是什么,但开心的劲儿就是挡不住。

沈常乐取下面罩手套围裙,擦干净手,涂了护手霜,这才走过来餐厅坐下,很热情地邀请路听野品尝。

“先吃这个。”沈常乐期待地指着一盘黑的红的。

“西红柿炒皮蛋?”路听野笑了下,尖尖的小虎牙很可爱,“挺有创意!”

沈常乐一愣:“这是鸡蛋!”

路听野连忙改口:“......哦哦,西红柿炒鸡蛋!”

吃了一口,路听野迅速咀嚼,随即面无表情地咽下,夸了一句好吃,然后指着下一道:“那这个呢......”

“黑胡椒牛柳?”

“这是辣椒炒肉!”

“.........”

“这汤......是海鲜汤?”

路听野看到了好多虾仁和蛤蜊。

沈常乐得意,“猜对了!”

路听野把每一道菜都品尝过后,在沈常乐期待地眼神下,他比了个大拇指,“非常不错。很美味。”

“那你提一点意见。我下次再改进!”沈常乐觉得做饭还是有点意思的。

路听野吊儿郎当地靠着椅子,一只手搭在椅背,“我的意见就是,你下次不做了。”

沈常乐:“........路听野!!”

路听野很无奈,“大小姐,你把酱油和醋弄混了.......”

沈常乐一愣,随即迅速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当场吐了。

一顿饭还是路听野收场,给沈常乐煮了一碗番茄虾仁蛤蜊意面,配凯撒沙拉,还有一杯热红酒。

两人边吃边喝,也喝掉了半瓶。

吃完饭,沈常乐安静地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一只小奶猫,有一搭没一搭地揉着猫耳朵。

路听野把餐厅收拾好,走过来蹲在她身前,握住她微凉的手,“你今天到底怎么了?有点奇怪。”

沈常乐抬眼,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路听野总是蹲着,就像一条小狗。

不,是大狗。

不论是体型还是力气,都是大型狗。

站起来足足高她半个多脑袋,还是在她穿高跟鞋的情况下。她净身高一米六五,和一米九的他自然比不得。

他体型也大,虽然穿上衣服很清瘦,但脱了衣服就给人野蛮感,无论是精壮的手臂还是紧实的小腹,光是一根根蜿蜒的青筋就足以令人脸热。

那股干净蓬勃的朝气,更让人心潮澎湃。

“说话啊。”路听野捏了一下她的手。

“哦。”沈常乐眨了下眼睛,喝酒后脸发热,“庆祝一下而已。”

“庆祝什么?”路听野笑。

沈常乐也笑了下,忽然松开怀里的小奶猫,双手勾住他的脖子,柔润的眼睛里闪着一些细碎的光芒,那是灯光折进去泛起的潋滟。

“我好像真的穷了。怎么办,路听野。”她的声音轻得好似梦游。

路听野怔了下,她话题转变太快,“怎么这么说?”

“我手上的股份可是每年有二十个亿的分红,路听野,我全拿来赎你了。怎么办?你值不值每年二十个亿啊?”

淡淡的语气,就跟说今天天气不错,要不要出去踏青。

“我们什么时候找一天去公安局,把你的身份证改一下。傅不好听,还是路好。”

路听野没有反应过来,先是懵了好几秒,随后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几经变幻,变得连沈常乐都不知道那代表什么,像是震惊,又像在生气,又好像是难过。

两人都没有说话,看着彼此,周围显得安静极了,好似有一只叫沉默的怪兽,吞掉了他们的语言功能。

还是沈常乐打破了沉默,她圈紧他的脖子,凑过去亲了亲他的耳廓,只觉得他眼睛昏昏暗暗的,像乌云密布的夏日,藏着一场阴雨,“怎么不说话?傻了还是没听懂。难不成你是小狗吗?听不懂人类的语言?”

到这时,路听野已经彻底空掉了。

心中有激**的,澎湃的浪潮击打着他的每一根神经,他说不出话来。

忽然,他推开她的手,不再蹲着而是整个人扑在沙发上,把脸埋在枕包里。

沈常乐不知道他这是做什么,只是愣愣地看着他,很快,她察觉到他的肩膀在抖动。

“路听野。”沈常乐戳了戳他的背。

T恤下的肌肉动了动,路听野还是不说话。

“喂,你怎么了啊。”沈常乐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有些无奈。

直到她强制性把枕头挪开,对上他通红的眼眶,纤长的睫毛濡湿,眼下的皮肤湿漉漉的。

沈常乐低头看了眼枕头,多了一块很明显的深色。

“你......哭了?路听野你哭了!?”

沈常乐突然笑出声,笑得整个人前仰后翻,在路听野幽愤的眼神里,她根本控制不住。

她知道她不该笑。但真的好好笑。

他居然哭了,还哭的这么厉害?好歹是个大男人啊!

路听野吸了一口粘稠凝滞的氧气,喉咙哽得发痛,声音低低的,很酸楚,“别笑了。”

沈常乐继续笑。

“你别笑了。”路听野跟着压了过去,眼泪还没有停下来,停不下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从来没这么脆弱过。

面对她,就是很脆弱。

他故意把眼泪全部蹭在她昂贵的连衣裙上,又拿鼻子去蹭她的胸口,沈常乐觉得他在故意吃豆腐,随后他狠狠堵住她那会笑的唇。

亲了好半天,沈常乐感觉自己的脸上也有温热的泪水。她默默叹口气,心想他怎么跟条狗一样。

狗都不哭呢。

二十个亿买这货,着实亏了啊。

“好了好了。”沈常乐气不过,推开她,抽了好几张纸盖在他脸上,“我好歹名下还有六七栋楼,二十多套房,三十多个铺面,三家子公司,电影分账每年也有三四个亿,一大堆珠宝古董,又不是养不起你,你哭什么啊,小野狗。”

路听野第一次被人叫野狗。

不知道哪根筋被扭到了,还是全身上下每一个部位都被她狠狠掰了一下,他借着一身的力,把她压在沙发上,去亲去口允她另一张不会笑却会哭的嘴。

一起掉眼泪好了。

他也不算太丢人。

作者有话说:

小野狗:呜呜呜呜呜,我哭你也要哭。你不哭就流汁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