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情景让沈常乐很惊叹, 震撼。

肩头很快就被眼泪浸湿,干净柔软的肌肤越发白腻,汗水和泪水混合在一起。

沈常乐很是无奈, 一边招架他一边还得分出精力来哄他,忙得晕头转向的。

“别哭了呀.....你这人.....唔--”

沈常乐皱着眉, 晚餐时喝了酒, 已经有了一点火星,再被他这样一造,火星烧成熊熊烈火, 吞噬彼此。

她这辈子只知道被C哭, 就没见过有人一边用劲儿C还一边哭的,眼泪沉默地从眼眶滚出来,隐忍得叫人心疼,泪珠划过锋利的轮廓,滴在她的脸上, 脖子上, 胸口上。

男儿有泪不轻弹,这是受了多大的刺激才会变成这样。

“路听野, 你要不要这么没用?嗯?”沈常乐一只手捧着他的下颌, 给他擦眼泪,可怎么也擦不干净,她干脆放弃了, 转而去抓他的耳朵, 戳了戳他打耳骨洞的地方。

真是一抛弃就要发疯的小野狗, 耳洞打在这个位置, 不疼?

路听野动了动耳朵, 咽了下发胀的喉咙, “你不该为我做这些。”说话时鼻音浓,酸楚的感觉也浓,还带着沙沙的低哑,“那是你的东西,你不该为我拱手让人。”

路听野鼻头又是一酸,他心里开始发慌,毕竟从没有这样,已经变得不像自己了。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脆弱的人,相反他很坚强,有着野草一样的顽固坚韧,可碰上她,就成了纸老虎,被她翻来覆去的把弄。

她怎么能那么残忍的抛弃他,把他打入地狱,判处死刑,又为他放弃了她一直以来守护的东西,这么果断,这么轻飘飘。

他快被她的手段玩儿死了。

沈常乐不懂路听野想些什么,只觉得面前是一只令人心碎的小狗。

可没有任何一只乖巧的小狗会拿这么骇人的东西对主人放肆。

他就是这样,用下三滥的伎俩麻痹她,直到现在弄成了这个局面,给出去的爱覆水难收。

不要他也是不行了。

沉没成本太高了。

沈常乐轻轻叹口气,纤柔的手指顺着他结实的.背.肌轮廓一寸寸往下,“木已成舟,给都给了,所以---”

没说完,她突然顿住,皱了皱眉,还没有来得及制止,对方好似拿着一柄冲锋枪,连续不停地往同一个位置开枪,非要将其弄得支离破碎才满意,她一度大脑空白。

他宛如一座山峰,她蚍蜉撼树,发狠地咬上他的肩膀,在他短暂的安分中把没说完的话补全,“乖点!路听野。”

“刚刚那样很粗鲁,以后不可以了。”

尽管她脸颊热得快要燃烧,肩膀都在颤抖,可还是低声斥责,一本正经。

“你明明喜欢。”

“我不喜欢。”沈常乐重复。

“可明明氵很多,也挺缩的。”

“.........”

沈常乐脸上爆红,抬手给了他一巴掌,让他闭嘴。路听野胡乱擦了一把脸上粘糊的泪水,干脆不说话了,轻轻在她脸颊掐了一下,神情越发专注。

夜深,四周越发安静,霓虹一盏盏熄灭,仍然有无数不打烊的店面灯火通明。在寸土寸金的CBD,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里,两人相拥,躺在舒适的大**,温馨又惬意。

两人都松弛了下来。路听野失魂落魄地看着不远处晃动的烛火,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她的后脑勺,“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自以为瞒得很好,其实他也知道,他根本不用费心,傅家会把这种丑事瞒得更好,瞒得密不透风。

他的妈妈是傅家的污点,是傅家的耻辱。他要回傅家,就只能是方雅芝的孩子,而不是他妈妈的孩子。可他妈妈做错过什么呢?他妈妈是最大的受害者。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受害者悲惨死去,加害者功成名就,受人敬仰。不公平啊。

真的不公平。

“你过生日那天吧,我无意中听到了你和傅砚泽的对话。”沈常乐慵懒地窝在男人怀里。

“昂。”他应了声,“其实没什么的。”

“怎么?”

“真的没事,不论是姓傅,认他当父亲,还是进集团卖命都无所谓的。”路听野声音还带着浓厚的沙哑,“沈常乐,你这样真的不值得。”

沈常乐没想到他还没有走出来,拿胳膊肘撞他的腹肌,“你怎么比我还在乎那点股份。我爹妈送我的嫁妆,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你一大男人,婆婆妈妈,烦死了。”

“还有啊,路听野,什么叫认他当父亲无所谓,你就没骄傲的吗!你为了我,你就可以连骄傲连自尊都不要吗!”沈常乐越说越激动,语调扬高,气得眼睛都跟着红了。

路听野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磁性的声音钻进人耳朵里,令人心悸。

他说:“对啊,就是可以不要。比起你,骄傲算什么,自尊算什么。”

都只是让人难过的东西。

沈常乐一时怔住。

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做到这个份上。

沈常乐忽然翻身坐起来,“那不然你跟我姓沈好了。我们去公安局改名,你就叫沈听野。反正你也无所谓。”

话落,她觉得这名儿怎么这么耳熟?随即反应过来什么,也不说话了。

路听野掀起眼皮看着她,昏暗的室内,他的眼睛格外亮,带着温度,在她的注视下缓缓开口:“本来就是沈听野。”

“嗯?”

沈常乐大脑叮了一下,瞬间的空白。

“我本来就是沈听野,我送你的画,你没有看到吗?”路听野抿着唇,手指戳了下她的眉心,“都是画的你,大小姐。”

其实沈常乐有猜测过,毕竟那组画上的女人太像她了,即使画画的人用了艺术处理来模糊,但该有的特征分毫不落,柔顺光泽的长发,微微上挑的眼睛,深邃浓艳的眉眼,甚至连眉尾下的一颗小痣都没有忘记。

猜测是猜测,她不敢下结论。她那时太害怕了。害怕路听野不单单是路听野,害怕他对她的感情比她想象中的更强烈,更执着,所以她选择抛之脑后,买下那组画后,她都不敢再去看一眼。

此时听到了答案,她反倒松了一口气,轻松的释然在心中流淌。她越发坚定了自己的选择。她的小野就该是光芒万丈,自由自在的,登峰的过程不需要靠任何人,他自有风光。

所以,凭什么要为了她陷在傅家那团死水里,凭什么要被他人摆布这一生。

“我不靠傅家也能养你,大小姐,你以后就依靠我吧。”路听野说着说着就想到他们第一次吃饭,他抢着买单却被她翻白眼,想起来真是挺好笑的,他补充:“可别嫌弃我连一顿饭都请不起了。”

沈常乐只是笑,也没说话,但感动是肯定的。这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

居然有男人对她说,她可以依靠他诶。

她可是沈常乐,钱多到砸死人的沈常乐,从小到大,追求她的男生如过江之鲫,就没一个对她说这种话的。

就连陈嘉岁也没有。陈嘉岁不会说你以后就依靠我吧,他只说,般般,我其实想靠自己。

这就是陈嘉岁和路听野最大的不同。路听野嘴上一口一个大小姐,其实从来没有把她当成大小姐,他把她当成他的小姑娘。一个需要保护,需要心疼,需要哄,需要依靠的小姑娘。

沈常乐展颜,笑得有些娇气,忽然拿手环住他的脖子,在他耳骨钉的地方咬了一口,“成啊。以后消费都该路公子买单了。”

“我正好看上一个包,你明天带我去买吧。还有啊,哪天我们去春和公馆找疯狂小野玩儿,我骑在它身上,你给我俩画一幅,噢....还有,你把你那些小说的影视版权都打包送给我吧,或者你再给我写两个剧本.......”

路听野:“大小姐,我是你男人,不是你的牛马。”

“你是我的狗。”

“.........”

沈常乐掐了一把路听野的脸,又在他的胸肌上摸了一把,“我的小野狗。不对,现在是家狗了。”

路听野觉得沈常乐就是在找/干。

就在她意犹未尽的时候,路听野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人扯过来,让她每一寸柔软的曲线都嵌在他滚烫的躯壳。

“你干嘛啊!”沈常乐揉了揉手腕,不满地说着,他这人就是有一点不好,总爱突然袭击。

路听野低头,轻轻咬了咬她丝绸裙下隐隐约约显出形状的果实,有些坏,“再给我..干干..你吧。受不了了。”

沈常乐眼睛睁大,喉咙里的惊呼销声匿迹,被他吻着,四肢百骸像绵柳一样柔软,大脑晕眩,眼前仿佛出现了烟花。

是他们订婚那晚,她看过的最美最盛大的烟花。

沈常乐这天刚好有空,就陪路听野去公安局拿新办好的身份证。拿了新身份证出来后,路听野爱不释手,拿着欣赏了好久。

沈常乐嘲笑他就这出息,身份证照片拍得这么丑,也好意思炫耀?

其实,那照片一点也不丑,就是太板正了,一点也不像他本人。

若说照片上的路听野是乖乖青年,那现实里的路听野就是不学好的小混球,眉眼里挑着的那抹痞气,让人又爱又恨。

傅砚泽早几天就知道了路听野在办理改姓,底下的人来问过他,这事儿要不要拦。若是他想拦,沈常乐就是找谁出面也办不成这件小事。

傅砚泽看着手机里助理发来的小野的新身份证,颇有些嘲弄地笑了声。可真傻。

还没来得及退出去,助理的电话拨了进来,通知他老爷子突然心脏不舒服,现在正在医院。

宾利车平稳地行驶在马路,两侧的风景一如往常。

傅砚泽勾下眼镜,拿出眼镜布,慢条斯理地擦拭着。他端直地坐在车后座,纤长的睫毛下是一双不辨情绪的深目,盛夏阳光从车窗洒落进来,勾出他深重的轮廓,一袭精良剪裁的西装衬得他温雅又矜贵。

“去医院。”他戴上眼镜,淡淡吩咐。

司机立刻改了方向。

到医院后,傅砚泽径径直去了老地方,三楼走廊靠里间的病房,是为傅闫封专门备着的。

到了病房门口,看见里面乌泱泱站了一大帮人,兴师动众的,连院长都亲自来了,领着在心脏领域可以称作为国手的老教授。等检查做完,人才陆续出来,都到了门边,那老教授还嘱咐了一句——一定要好好休息,切记不要劳累,不要情绪激动。

傅砚泽站在门口听着,眼睛眯了下。等人走空,他才不紧不慢地进去,把门带上,轻轻旋上锁。

“父亲。”傅砚泽欠身。

“你下午不是有政府的会吗。我这是老毛病了,不用你跑一趟。”傅闫封闭目,坐在病**休息,一旁的床头柜摆着药。

傅砚泽:“我是有事跟您报告。”

傅闫封抬手示意他说,也许是有些喘不上气,他抬手的动作也有些虚弱,没劲似的。

“小野改回来原来的姓。”他言简意赅。

“他现在是路听野了。”

空气静默一瞬。

傅闫封睁开眼睛,原本平静的面容骤然狰怒,“你说什么?混账!”他一气之下抬手一扬,床头柜上的东西全部摔在地上,玻璃杯碎了一地。

很快,傅闫封的脸色开始发白,老毛病犯了,心脏一阵阵绞疼,他不得不捂住胸口,等稍稍平复情绪后才开口:“他个孽障犯浑,你这个做大哥的也不拦着?”

傅砚泽微笑,“我觉得挺好。”

傅闫封愣了瞬,这才掀起眼皮看着傅砚泽,似乎有些不可置信,他一字一顿,语气越是低沉预示着他内心的情绪越是不稳:“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父亲,我觉得小野做回路听野挺好的。”傅砚泽淡淡笑着,眼睛里掠过一丝戾气,语气冰冷:“您不会认为他很想做傅听野吧?”

“其实我一直有个疑惑,您到底爱过小野没有?您认他是您的儿子吗?还是您从始至终只把他当作一个棋子,您想让他像我一样变成一条狗,为傅家卖命?”傅砚泽平静地看着**苍老的男人。

“你!你!”傅闫封深呼吸,试图冷静。

活了大半辈子,早已习惯了俯仰之间掌生杀大权,早已习惯了他人的唯命是从卑躬屈膝,如何受得了这样一番夹枪带棒的话,还是从自己的亲儿子口中说出来的。

“您当年强//暴了小姨,应该不完全是酒后乱性吧。”傅砚泽勾起唇,露出一个森寒的笑,“您也许喜爱过我的母亲吧,但您又嫌弃她日渐衰老,就想找一个更年轻漂亮的替代品。”

“小姨就是最好的人选。”

漂亮,年轻,低贱,好摆布。

傅闫封没想到傅砚泽敢把这件事翻出来,他浑身的情绪已经不受控制,心脏剧烈疼痛,面色开始发红,身体也开始颤抖起来,“你,混账!混账———”

傅砚泽看了眼门,这间休息室隔音是极好的,进来之前他屏退了所有人,如今只有他的人守在外面。

他不紧不慢地走过去,把垂下来的呼叫器轻轻放到高处。

傅闫封捂着胸口,用一种又悲又寒的眼神望着傅砚泽,可他有些说不出话来,他觉得呼吸都变得困难。

傅砚泽:“噢,对了。我母亲的遗物我拿到了。还要多谢黄秘书给了我银行的钥匙和密码。”

傅闫封睁大眼,眼球浑浊,老态尽显,“你把黄秘书怎么了?你把他———”

傅砚泽嗤笑,抬手松了松领带,阴冷的面容和那金身玉相显出令人心惊的反差。

像地狱里爬出恶魔,有着一身欺骗世人的好皮囊。

“黄秘书不是有个儿子在美国读书吗,他儿子被人用枪抵着头,你说他敢不敢不听我的?”

“孽畜!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东西!”傅闫封爆出一声嘶吼,随即面色紫红,颤抖了几下,就这样倒了下去。

傅砚泽静静地看着自己的父亲。

什么王侯将相,不过是一具枯骨罢了。

“您不该拿母亲的遗物要挟我。也不该看不出来,我这么多年其实一直都很恨您。我和小野都恨您。”傅砚泽语气清淡,最后看了父亲一眼。

下一秒,他转身朝门外走去,平静地拉开门,瞬间,他表情哀恸,步伐飞快,一路朝前台护士站奔去。

“来人!医生!父亲不好了!快来医生!”

作者有话说:

这章大哥的戏份有点多,嘿嘿,别介意。

最近天天迟到,所以我还是继续发红包!

明天应该可以正文完结~

可以点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