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常乐折回去, 拿了件及脚踝的长风衣,当然不可能从大门出去,从卧室露台的楼梯下来, 一路走小花园的侧门出了公馆。夜深人静的山顶,气温比市中心要低个两三度, 抬头是一览无余的苍穹, 月色温柔皎洁。

沈常乐双手环抱,挡一些料峭凉风,其实她身上不冷, 露出来的光脚脖子有些冷, 她没留神,直接踩拖鞋出来的。

路听野见她远远走过来,空空的一节脚踝白得刺眼。

他大步流星走过去,脱下外套,不由分说地盖住她的脚踝, 两只袖子在后面打一个结, 固定住。

男人高大,衣服也大, 还带着体温。

“怎么不穿袜子就跑出来?”路听野语气微沉。

沈常乐只觉得他大惊小怪, 没穿袜子不很正常?她在家还经常赤脚走路,“不用这样,衣服会弄脏的。”

路听野:“衣服拍拍灰就干净了。女人的脚比较矜贵, 冷不得。”

脱了外套, 他单穿着黑色短袖T恤, 胸口挂着一根朴素的银色羽毛项链, 体恤版型偏廓, 可还是显露出他结实流畅的肌肉线条, 手臂整个露在外头,蜿蜒的青筋很明显。

“我冷是为什么?还不是你不打招呼就跑过来,你突然出现在我家,你吓谁呢?”沈常乐忽然脸发热,瞪他一眼,语气在凉风的映衬下格外娇矜。

倒不是怪他跑过来,也不是怪他不打招呼,也不是怕被家里人看见。

都不是。

就在露台上看到他出现的那一刻起,她心里就开始冒出一些怪异的情绪,像一片修剪整齐的草坪上冒出几簇向风而生的杂草。就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是为什么。

“没有吓唬你。”路听野叹气,沉默了片刻后才低低说,“我突然过来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沈常乐心里怪异的情绪更甚,“说不上打扰。我在家也是看电影。是你,你大晚上怎么过来的?有出租车肯上山?你也不嫌麻烦。”

路听野见她没有生气,也就笑了起来,“不麻烦,司机是个好人,把我送到山上了,就走了几百米。”

“东西给你,你快回去趁热吃。”路听野把袋子递给沈常乐。

沈常乐也不忙去接,只是看一眼,好奇问:“是什么?”

路听野:“芋泥紫薯奶茶,泰式柠檬鸡爪。你可以一边看电影一边啃。”

“谁要啃鸡爪。”沈常乐忍俊不禁,脚下的外套还带着暖意,钻进皮肤里,痒痒的。

月色皎洁如水,照得人皮肤莹莹如玉,她没穿高跟鞋,刚好在路听野的锁骨位置,他像一片深邃的阴翳笼罩她,站在上风处替她挡去风,一股极淡的白檀香顺着风钻进她的鼻息。

沈常乐抬手碰了碰鼻子。

“大小姐,快进去吧。”路听野替她把风衣的扣子一个个扣好,催她快回去。

沈常乐也点头,外头是冷,她也不想多待,就是有点佩服路听野,坐两小时车跑来给她送奶茶鸡爪,比送啥都快的某团外卖还敬业。

龙泉湾这片山说豪是豪,说好也是好,就是外卖和跑跑腿都不来,跑一趟单赚个十来块,油费都得干十块。

“你怎么回去?这里能打到车吗?干脆我让司机送你。”说着沈常乐就要拿手机拨电话。

路听野嗤笑,觉得她有时候还挺大小姐派头的,大晚上八点把司机叫出来干活,抬手拦住她打电话的动作,“我走下去就能打到车。大小姐,你住的地是上京最厉害的富人区,不是荒郊野岭。”

话虽这么说,但沈常乐还是有点不信,她在这住了二十多年,从来都是车接车送,对于能不能打到车,属于她的知识盲区。

“可惜你有夜盲症,不然你就能开我车回去了。”反正车库里那么多车,也不差一台。

沈常乐想到了什么,又说:“这样,过两天我给你挑一台车吧。平时你去哪也方便。”

听到夜盲症后,路听野怔了下。他随口一说,她居然记得。

“你喜欢什么样的?大G还是卡宴?跑车不行,空间小了买菜不方便。”

沈常乐还在那叨叨,提起给路听野挑台车,她来兴趣了,她车库里太多不开的车了,赶紧的,赶紧弄出去一台,好给新车腾地方。

路听野听着她难得这么絮叨,眼里带着笑意,就这样看着她,说了句没头没尾的:“可惜了,我没有爹妈,也没有兄弟姐妹。”

沈常乐一愣,这还是第一次听他提起家里。

他是孤儿?好可怜。太可怜了。若是他提出想开她的布加迪,她都会答应借他玩几天。

她脑补出好多可怜凄惨的画面,鼻子跟着泛酸,紧接着,就听见路听野继续语气轻佻:“不然我就可以把他们都介绍过来,给公主打工。包三餐,住市中心大平层,还配大G保时捷,工资又高,工作又闲,做梦都不敢做这么豪的。”

“..........”

沈常乐:“你搁这演寄生虫啊!”

“寄生虫是什么?”路听野笑。

“就一部电影,你回去看就知道了。”沈常乐转念想到什么,别真在她工作室演寄生虫?她抬手指他,语气很横:“我告诉你路听野,你别趁着我不住工作室,就带些不三不四的人过去。那可是我的地盘,你要是被我发现带别的女人,不,男人更不行,你就--”

路听野打断她的话,替她说完:“我就自宫谢罪总可以了。”

“?”

沈常乐脑子有一瞬间的空白。他这人的思维太跳跃了,她跟不上。

“.......算了算了.....我懒得管你,我回了。”沈常乐脑子晕乎乎的,满脑子都是路听野挥刀自宫的画面,眼神很没出息地往他那儿瞟了下,他虽然体型修长劲瘦,但细细看骨骼貌似挺粗的,也不知道大不.......

沈常乐猛地收回脱缰的思绪,昏黄的路灯藏住她红红的脸,她飞快转身往回走,忘记了自己脚上还盖着他的外套,抬脚就踩了上去。

好巧不巧,刚好踩在唯一的一处白色拼蓝色的刺绣logo部分。

路听野就直勾勾地看着她,不说话。沈常乐被他盯得害臊至极,总感觉自己偷看他那被他抓到了,话语急急而出:“.....看什么看啊,赔你就是!”

路听野笑了声,弯腰把外套拎起来,都不拍灰,直接穿上,“不用赔。这衣服沾了仙气,我到时候缺钱了就挂二手网站,翻十倍价都有人抢着要。”

“.........”

“唉,你这嘴真的好烦,赶紧的滚。”

沈常乐低低撂下一句,脚步越走越快,仿佛身后有野兽在追着她跑,可还是维持着最后的体面,没有开跑。

进门,关门,抬手把门栓锁上。

“喂,大小姐。”

路听野忽然叫住她。

沈常乐掀起眼皮,隔着铁门瞥他一眼。

他目光带着几分深幽,整个人忽然正经的不像话,低醇的嗓落在山里,仿佛能听见回声。

“晚安。”

沈常乐的耳尖动了动。

夜晚的山里弥漫着水汽,四周都是铁锈一样的颜色,唯独路听野整个人淋着月光,一双天生带勾的眼睛望过来。澄澈透明的浅色瞳孔泛起琉璃一样的光,仿佛一眼望到底的湖水,可没有光的时候,又像深海,掩藏暗礁无数。

沈常乐只是不耐烦地冲他挥手,让他赶紧滚蛋,转身的瞬间,嘴角有些不自主地上翘,拿手背碰了碰脸,热热的。

躁动,冲动,涌动,身体里在放烟花。

反正就是一整个莫名其妙。

........

路听野没走远,一直看沈常乐爬上三楼的露台,回了卧室,关上阳台窗户,他这才转身消失在黑夜里。顺着山路一直往下走了几百米,有台哑光黑色的川崎停在路边,安静地蛰伏在黑暗里,像一匹沉睡的野兽。

路听野跨坐上去,利落地戴上头盔手套,把夹克拉链拉到最顶,此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他用牙齿咬住手套尖,野蛮地将其拽下,拿出手机点开消息。

沈常乐:【晚安。注意安全。】

手机的光亮反射进路听野琥珀色的眼睛,一片潋滟。

过了没几秒,又滚进来一条消息。

沈常乐:【把你的证件给阿喻,帮你办通行证。过几天跟我去港城。你有空吧?】

路听野:【有。】

护目镜啪嗒一声落下。

万籁俱寂的山中,突如其来的轰鸣惊扰了无数沉睡的鸟儿,纷纷从树枝上飞起,惹得一片簌簌。

摩托如锋利的刀片,迅速把夜色划开一道口子。

十一月的港城还带着暑气,单穿长袖连衣裙都嫌热。沈常乐记得几年前来港城时,她穿梭了无数大街小巷,就为了找好看的景,那时抬头看澄明的蓝天,只觉得蓝天被高高矮矮无数房子割成一小块一小块,像琉璃马赛克瓷砖。

人在天上视野就要开阔许多,沈常乐带着降噪耳机,身子倾靠在直升机的玻璃窗,落日鎏金下的维港好像一副流沙画。

降噪耳机再专业也还是有细细的嗡声,沈常乐无声地看着眼前景象,忽然有种似曾相识的错觉。

直升机,嗡嗡声,江水........

但好像有哪里不对,时间不对。脑中隐隐约约出现的景象大概是晚上,似乎还有个月亮。

沈常乐觉得不对劲,不对劲大了,骤然收回目光,侧头看向路听野,严肃的声音通过耳机清晰地传入他的耳道:“路听野,我觉得来过天上。就在最近。”

绝对来过。

感觉太过清晰,仿佛是你切切实实做过某件事,你的大脑忘了,但你的眼睛记得,你的耳朵记得。

路听野听到声音后也转过去,一脸还没睡醒的表情,费力撩起眼皮看着沈常乐。

他昨晚赶稿到半夜,没睡好,早上起来给沈常乐做早饭,又被沈常乐指使着去名品店拿新到的限量款鞋子。中午没睡,下午在飞机上也没睡好。

路听野耷拉着眼皮,说了两个字:“正常。”

沈常乐大惊失色:“什么?”

路听野又揉了揉眼睛,这才清醒了不少,氤氲的眼神让他看上去格外像人畜无害的小狗,加之他的瞳孔颜色浅,比薄雾还要湿漉漉,比落日下的维港还要波光粼粼,令人心驰。

沈常乐觉得自己的心脏有点酥,比一块掉屑的曲奇饼干还要酥。她一瞬不瞬地看他。

路听野打了个哈欠,声音低懒得不成模样,“仙女的家就在天上,回家很正常啊,不是吗?”

就知道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沈常乐心说了句真烦人,可耳根子被他懒懒的调子烘得阵阵发酥。

“你还是睡觉吧。路听野。”沈常乐动了动唇瓣,不搭理他了,继续望着窗外的风景。

被路听野这么一闹,沈常乐也懒得再想似曾相识这件事,或许只是最近做梦梦到了做直升机。

很快,她把这事丢在了脑后。

直升机直接落在酒店的停机坪。

入住的是一眼就能眺望整片维港的总统套房,全酒店唯一一间。

沈常乐嫌头发上沾了味道,要去洗澡,吩咐路听野帮她把行李整理好。路听野拖着疲惫的灵魂,把瓶瓶罐罐以及小杂物全部摆上化妆台,再把包啊鞋啊摆出来,再把珠宝首饰替她收进保险柜,最后将衣服一件件熨烫好挂进酒店衣柜。

整理整理着,他来精神了,心想怎么有女孩出门四天要带五个大箱子,二十套衣服,十五双鞋,九个包,是打算一天换五套衣服吗?她是蜈蚣精和千手观音吗?

路听野沉默地看着满室的珠光宝气,估算着沈常乐带来的东西少说在八位数起。他盘算着一件很严肃的事,事关未来的幸福。

半晌,路听野拿出手机给陈燃发微信过去:【帮我算算,我一年到底能赚多少钱?】

陈燃正在KTV啃大闸蟹,收到路听野的消息,他牙齿一咬,差点和蟹钳同归于尽。

陈燃:【.....没算过啊,反正八位数是有的,咋的?你没钱了?】

路听野抓了下头发,才八位数!

路听野啊路听野,你个穷b,你一年挣的才够买沈常乐的五个箱子!!!

路听野:【那个叫可的公司,你答应他们,我给他们写个新剧本。还有我放在三楼的那些画,你帮我找个拍卖行,能卖就都卖了。】

陈燃一个视频电话打过来,听铃声都能感受到对面的急迫。路听野戴上耳机后接听,点了外置镜头,把手机放在柜子上,陈燃只能看见一片乌漆麻黑,路听野这边则看到陈燃的整张大脸,怼着屏幕。

陈燃痛心疾首,沉痛万分:“我的祖宗!你可千万要控制住你自己!我知道港城**太大,但是黄/赌/毒千万搞不得!喔,不对,黄可以搞搞,但后两个你要克制你自己!”

“......你有毛病?”

“我有毛病?你都要卖你那些画了,你到底玩了多少钱出去?那些叠码仔的话信不得,专门骗你这种人傻钱多的小年轻。”

路听野皱眉,压低冷淡的声音:“我看你是脑子被蟹钳夹了。我只是想多赚点钱。”

“干嘛?赌博啊。”陈燃气愤。平时要路听野这小子在赚钱方面多上点心,搞搞粉丝经济,多卖卖版权,他不听,现在到了港城就提起来要赚钱,不是误入歧途都不可能。

路听野抿唇,但转念一想又觉得没什么不好意思,比沈常乐有钱的男人,全上京也找不出几个,他不丢脸。

路听野:“不多赚点钱,我以后供不起她。”

陈燃脑子一懵,“哪个?”哪个祸国妖妃这么坑钱?碎钞机啊?

路听野出神地看着保险柜里,那颗硕大无比的鸽血红,“跟你说过的。”

陈燃:“............”

得,他知道了。沈大公主嘛。新电影在全球拿下二十个亿票房的印钞机。

陈燃把蟹钳放下,沉默片刻,认真给路听野出主意:“要不.....你去赌吧,或者研究下彩票。不然你就务实点,你自荐枕席给公主当男宠。”

“.........”

“我艹你大爷。”

“喂!你怎么骂人——”

路听野掐断了视频电话。

沈常乐洗完澡,干干净净从浴室里出来,雾腾腾的热气争先恐后跟着出来,幽淡的栀子香浮动在空气里,半干的卷发披在身后,奶油白色棉质睡裙长及脚踝,领口是尖尖的小翻领,露出一截细嫩纤白的颈。

沈常乐嫌麻烦没穿鞋,赤脚踩在地毯上,经过衣帽间和化妆台的时候,路听野只感受到一股飘飘欲然的仙气经过,一回头,看见女人柔白的衣角,紧接着,淡淡的声音从前方传来。

“路听野,你帮我把拖鞋拿过来。蓝色毛毛拼珍珠的那双。”沈常乐走到客厅发现没地毯了,脚一阵冰凉,又不想再转回去拿。

“再给我倒杯水,温的。”

路听野默默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在自己倔犟的眼神里看到了委屈。

还男宠......

男仆吧。

沈常乐觉得港城的天气是真不错,顿时就不怨爹妈的小心思了,来这里购物吃东西看马赛,也不赖。她走到落地窗前,打开玻璃门,呼吸了一口潮湿的海风,迎着落日熔金撑了个巨大的懒腰。

“拖鞋,穿上。”

“水,拿着。”

沈常乐手还举在空中没放下,听到声音后她抬头一看,路听野正神色复杂地看着她,手里举着一杯水,拖鞋已经放在了她脚边。

对。还有一只听话可爱,任劳任怨的小狗。

带路听野来真好。

沈常乐心情倏地就更愉悦了,笑着接过水:“谢谢啊。”

明明是素而干净的一张脸,却绽放出夺目的华彩,比保箱柜里每一颗宝石还要瑰丽。

路听野眼眸微动,勾起一点浅淡的,撩人的笑。他也跟着转过去,对着天边燃透燃尽燃得烈火灼心的夕阳,不经意来了句:“姐姐,我晚上睡哪啊?”

沈常乐还在喝水,动作一顿,她咽下,“这套房有两间次卧,你自己挑。”

“哦。”

路听野双手抄裤兜,神情不变,夕阳的颜色变幻极快,一眨眼,炽热烈烈的火红色就褪成了一抹橘。

“会不会不太好啊。”他又说。

沈常乐又停下喝水的动作,这次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什么不太好?”

路听野不急不慢也侧过来,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眼睛里的钩子几乎要伸出来,勾住她密密麻麻的心跳。

他真是长了一双天生撩人的桃花眼,多看几眼就要沦陷,或许好看的少年都是如此,令人心折,又或许单单路听野是如此。

沈常乐的指甲顶着玻璃杯。

路听野挑了下眼尾,口气很淡:“你我毕竟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都不怕吗?”

沈常乐怔怔看着他,被他突如其来的一点微末的变化弄得措手不及,一时语塞。

“这里是港城,也不算是你的地盘,晚上我就不锁门了。你若是怕,记得把门锁好。”

他笑了下,眼睛明亮,翘起的唇角像弯弯的月亮船,一点点虎牙尖露出来,像是幼小动物开始不屈服贫瘠现状,打算亮出他原始野蛮的凶性。

不,不是幼小的动物。

他藏得有点深。

沈常乐怔怔地看着他。

怕?

路听野秀拔挺立的身型在眼中定格,宽肩窄腰长腿,穿一件最普通的T恤和休闲裤也这般少年意气,风华正茂似的,头发梳上去的话就很贵气,自然状态就很干净乖巧,笑起来一双眼睛会弯成月牙,嘴巴甜得跟抹蜜似的,力气也大,轻而易举就能把她抱起来......

思绪跟阀门似的大敞四开,一溜下来沈常乐发现自己对路听野没啥不满意的,这家伙除了偶尔说让人羞臊的话以外,真的没有缺点。

但他确实挺搞笑的。难道不该是他怕她吗?

没钱没背景又长得好,这不摆明了招人欺负?

一番严密的推论过后,沈常乐蹙眉,“我为什么要怕?要怕也是你怕吧。”

“哦?我怕你什么。”路听野笑了声,声音低低的,像醇厚的黑巧克力。

沈常乐就看不惯路听野这得瑟的模样,好像她是个脾气特别好的雇主,可以容他撒野。

“你当然要怕我。小心你招惹我,我跟蒂亚姐一样看上你了,要包养.你,让你做见不得光的情人,让你往东你不敢往西,不然就断了你在上京的路,等我玩腻了就把你踹了。所以你少在我面前得瑟,路听野。”沈常乐扬起下巴,就算是穿着拖鞋比他矮上一大截,可还是高傲,气势逼人。

话落,沈常乐不说话了,等着他落荒而逃。

哼,还治不了他?二十一岁没见过世面不知道人间险恶的小朋友。他知不知道若是被富婆看上会有多惨啊。一辈子就算是完蛋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等到时候腻了,看不上了,就把他一脚踹开,习惯了奢靡生活的男孩还怎么看得上一个月几千块的普通工作,运气好点的继续找富婆傍,不然就去当模特小明星,被经纪公司榨干,运气差的就沦落到去会所当公关咯。

路听野沉默片刻。

沈常乐觉得他是被吓到了,正要说几句宽慰一下他,勉励他认真工作,她不会亏待他,定然给他找一条好的出路,尚未组织好语言,就见路听野凑了过来,唇齿里薄荷海盐的方向爬进她的鼻息,睫毛好长,像安静的蝴蝶。

沈常乐屏息一瞬,心跳稀巴烂。

路听野用鼻尖亲昵地蹭了下她的鼻尖,气息很轻:“好啊,姐姐。那你包/养我吧。我很乖很干净也很便宜,别的男人都没我好。”

饭要一口口吃。

路要一步步走。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港城也不是姐姐的地盘,那就别怪我不听话了。

沈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