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秋高气爽的一天, 天空蓝而洁净,阳光从高空洒向人间,像抛下纷纷扬扬的金穗子。

沈常乐是被香味勾醒来的。不是卧室里闻惯了的清冷乌木熏香, 而是一种甜甜的椰乳香,勾得她的胃在不停地咕咕叫。

睁开惺忪的睡眼, 视线里是熟悉的卧室装潢, 几串华丽的珍珠灯从天花板垂下,最特别装饰是那只巨大的彩色玻璃象,比人还要高, 栩栩如生, 象鼻向上翘起,仿佛在玩儿那几串珍珠灯。

她这是在自己的工作室。

沈常乐把手从被窝里伸出来,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肚子一边咕咕叫,思维一边清晰起来。

游艇, 牛奶, 下药,宋太, 梁楚凡.......

沈常乐猛地睁开眼, 掀开被窝,看见自己身上居然穿着睡衣,可她没有任何关于换睡衣的记忆, 甚至是她如何离开游艇, 如何回到这里的记忆也没有。

她昨夜最后的记忆止于她泼了宋太那杯酒, 路听野把她抱起来, 然后........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沈常乐匆匆起床, 从椅子上拿起一件薄毛衣外套披在身上, 出了卧室。打开卧室门的瞬间,是扑面而来的椰乳香气,仿佛有人在煮吃的。

“路听野?”

“是不是路听野??”

沈常乐一边走一边唤人,从走廊出来到了客厅,她定睛。

厨房里,高大的男人系着一块让人啼笑皆非的布朗熊围裙,他垂着视线,手头正切着小米辣,似乎是察觉到了动静,他抬头往走廊的方向望去。

“起来了?我做了椰奶锅,等会儿煮鸡肉吃,一大早买的文昌鸡,还挺新鲜。”路听野放下刀,冲了一遍手,在围裙上囫囵擦了两把,走到沈常乐跟前。

沈常乐神情有些不自然,她扭捏地站在原地,不知道怎么开口。

路听野见她有些不情愿,又说:“是不喜欢椰子?不要紧,不喜欢我就改做咖喱鸡,或者白切鸡也不错。”

沈常乐摇头,心思没有在鸡上。

鸡鸡鸡的,她只要一看路听野,满脑子就是另一种鸡。

她抿唇,随后幽幽瞥了眼路听野:“.......昨晚.....我和你.......嗯......有.....嗯.......?”

支支吾吾,躲躲闪闪。

路听野听出来点名堂,眉眼里带一点轻佻:“什么有什么?嗯?我们有什么?”

沈常乐怒了,愤愤看他:“路听野。我在和你说认真的。”

路听野认真脸:“我很认真,大小姐。是你的外星语我听不懂。”

沈常乐深吸气:“好。”

她顿了下,用一种高冷的表情看着路听野,声音冰冷:“昨晚我是不是把你睡了?”

把你睡了。

高傲的沈大小姐就是在这种事上也不肯被人占便宜。

路听野怔了一秒,随即笑起来,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沈常乐严肃地看着他,丝毫不见笑脸。

“你再笑,我真的会抽你。”沈常乐牙齿紧紧咬在一起,举起巴掌。

路听野连忙举手投降,“不笑了不笑了......错了......”说完,在那憋笑憋得肩膀发颤。

沈常乐气不打一出来,扬手就朝他打去,掌风落下去的瞬间,手腕被路听野扣住。

“姐姐.....”

路听野气音因为发笑而有些不稳,越显得轻佻狎昵。

沈常乐也不动,就冷冷看他。

路听野忽然俯身,身体倾过来,一张英俊得犹如画笔勾勒的面容在沈常乐视线里放大,他呼吸中带着薄荷牙膏的味道,温热的气息喷洒在沈常乐的面颊。

他声音很低:“姐姐是期待睡了我,还是失望没睡我?”

沈常乐心跳忽然加速,被他弄得有些不自在,只是别开眼,冷冷说:“........别给我插科打诨。”

“没睡。”

路听野慢悠悠直起身子,淡淡睇她一眼,看见她脸颊已经有些不自然的红晕,“我不是梁楚凡那种垃圾。”

趁人之危,他才不做这种没劲透的事。

虽然做了点其他的事,但只要他不说,谁知道?

第一次睡至少也得两人都是清醒的状态之下才有意思,不然睡都睡了,沈常乐却忘记了,他这不是亏大了?

沈常乐没听到他后面的话,只听到他说没睡,松了一大口气。

没睡好,没睡好,睡了她就是禽兽!!

怎么能睡比她小四岁的弟弟呢?肉太鲜了,她怎么好意思吃得下口!

“那我的睡衣?”

“我帮你换的。但我闭着眼睛,全程没看你。”

“.................”

沈常乐的脸倏地红了大片,可换都换了,她还能拿他怎么办?把他眼睛抠出来,把他手剁了吗?

沈常乐深吸气,大脑有些发晕,可该要的面子还是得要,她压着不爽,平声:“.......椰奶锅可以,不用改别的。”

说完,她转去卧室洗漱换衣服。

路听野看着她的背影笑了笑。

反正该看的不该看的他都看了,味道也尝了。

鬼知道呢。

鸡肉放进锅里闷煮,六七分钟后鸡肉刚好熟,鲜嫩不柴,搭配鲜榨的浓郁椰奶,在这微凉的秋日吃刚好,暖滋滋的。

不知道是饿久了,还是路听野做的东西就是有一种魔力,总之沈常乐一连喝了三碗,细嚼慢咽中也吃了不少鸡肉,路听野又煮了一些蘑菇和甜虾进去,刚煮熟,沈常乐就捞了两只大虾起来,正要去剥,她顿住。

嗯?

虾该怎么剥?

“不爱吃虾?”

路听野看着她盯着虾,又不吃,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之前他也做过虾。

沈常乐不说话,只是幽幽地看虾,又幽幽看他。

路听野沉吟了片刻,忽然有点懂了她的暗示,不紧不慢问:“我帮你剥好不?”

沈常乐从善如流,轻快地点点头:“好啊。”

果然。

大小姐是不愿意剥虾,不是不愿意吃虾。

路听野哼笑一声,把沈常乐的盘子拿过来,又在锅里捞了几只虾放一边凉着,戴上手套专心致志剥虾,手指用暗劲旋掉虾头,再去掉虾腿,壳和肉很轻易就分开,最后再挑干净虾线,虾肉放进用青柠沙姜小米辣混合酱油的蘸料碗里,等待人享用。

大小姐很不客气,但也还是很懂得体恤人,特意把最大的那一只虾肉夹到路听野碗里,轻婉的嗓音中含着独属于她的矜冷:“你也吃,别客气。”

“...........”

路听野默默把自己剥的虾塞进嘴里。

吃过饭后,沈常乐用手帕压着嘴角。和路听野相处了这段时间,她也跟着养成了用手帕的习惯,反正脏了也有人洗,她只管带着漂亮又实用的手帕,环保的同时也令人赏心悦目。

“对了,我们昨晚怎么回来的?”沈常乐掀起眼皮朝路听野看过去。

宋太下的药物里带有少量致幻和麻醉的效果,所以之后的一切事她都不记得了。

路听野正在收拾厨房,闻言停下手里的动作,一瞬不瞬地看着沈常乐:“你真的不记得了吗?”

沈常乐摇头,是真不记得了,不过最重要的事她记得就行,这些细枝末微的小事记不记得也无所谓。

路听野抿唇,眼中不经意划过失落,只是平声回:“下船后再坐车回来的。太晚了,就没叫司机,是网约车。”

沈常乐:“知道了。我现在要回家一趟,晚上就在家吃了。你做自己那份就行。”

沈常乐一边说一边走去玄关,等到高跟鞋都穿好了,才听见一声低低的“哦”

“那姐姐晚上多吃点吧。家里的饭肯定更合心意。”

紧接着,空气里飘来淡淡的一句。路听野把锅碗瓢盆放进洗碗机,戴上蓝牙耳机,往卧室走去。

沈常乐看着路听野的背影,感受到了一股子阴阳怪气。

这家伙什么意思?

她不吃他做的饭,他还不高兴了?

一个半小时之后,沈常乐到了春和公馆。一路上的时间足够她打好腹稿。

她要让宋太受到惩罚,也不能让爸爸妈妈太担心,否则就爸爸那绵里藏针笑里藏刀的性格,还不知道要想出什么花招来保护她的安全,大概率不是送她一堆保镖,就是给她送一个未婚夫。

沈常乐还没走到客厅就感觉到了气氛不对,家里居然一个用人也没有,就连管家恩叔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忽然,二楼传来一声“哐当”闷响,沈常乐站在客厅口都听到了。

沈常乐心中一惊,快步走上楼,父亲的书房就在二楼口上第一间,门关紧了,可还是有声音从里面漏出。

“敢欺负到我女儿头上,你们宋家还有脸来求情?我看宋总你是帮你那不成器的弟弟一家擦屁股上瘾了吧。”

沈时如的声音响起,摒弃了一贯的温和,带着愤怒和不容商榷。

沈常乐听到了事关自己,没有犹豫,把耳朵贴上门缝去听。

“锦城的项目不必再谈,让利也不必。我沈家不缺这百分之五个点。从此以后,所有沈家的生意你们宋家都不必沾了。”

“至于令弟和令弟媳手头上的所有公司。”说话人一顿。

书房里另一个人明显惊慌起来,高声:“沈总!”

“一个月之内,您清理门户,若是清不干净,那我就帮您清。”男人语气凛冽,不像是在开玩笑。

“宋总忙,不送了。”

很不客气的逐客令。

那人似乎还想再说什么,可沉默了许久之后只是沉闷地说了一句抱歉。

在外偷听的沈常乐见有人要出来,连忙躲进斜对面的一间客房。偷偷从门缝里往外探,只见书房里出来的人正是宋氏集团的董事长,宋家的当家人。

毫无疑问,爸妈已经知道昨晚发生的一切了。但沈常乐此时已经没心思想其他的,只是咬住唇,压下心中复杂的情绪。

爸爸居然为了她断了和整个宋家的来往,用这样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来为她撑腰!

疯了吗!

他们沈家是做生意的,奉行的就是生意场上没有绝对的敌人,怎么能公然和宋家这种老牌世家决裂!

沈常乐忽然鼻头一阵泛酸,她捂着脸跑进客房的浴室,一个人躲在里头,偷偷哭了起来。

另一边。

书房里,宋董事长走后不到两分钟,裴珊推门而入。

“沈时如。”裴珊看见男人颇为颓丧的背影,轻轻唤了一声。

男人闻声转过来,无奈地冲她一笑,“连名带姓的叫你不累吗?什么时候能叫声老公听听?”

裴珊被他逗笑了,本来低落的心情冲淡不少,“别贫。都几十岁的人了。”

“宋家那边怎么说?”她走上前,手心盖上沈时如冰冷的手背。

“还怎么说。”沈时如冷笑,“雷声大雨点小,还没忘要入股锦城的项目。”

裴珊气愤,手抬起,下意识往下一拍:“我呸。这狗玩意儿,什么东西!欺负我裴珊的女儿,老娘没弄死他弟媳就是好事了。”

沈时如皱眉,收回自己挨了一巴掌的手,低声:“文雅点。”

“文雅个屁。沈时如,这么下去不行。般般这一天没个定性,我就心里发慌。若是以后再出来这种事,谁能保证她平安?现在是梁家,以后若是王家李家呢?”

裴珊说着说着就真的心口发慌起来,“现在的男人一个个都是八百个心眼子,算盘打得我在这都听到了。就冲如今般般头上有沈家百分之五的股份,就足够他们上刀山下火海。”

裴珊急得团团转。

女儿这么单纯,若是被个中山狼骗走了,可怎么办?

沈时如摸了摸鼻子,心想老婆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他和儿子还在船上呢。

“之前老谢家的大女儿不是死活要嫁给她的助理吗?离婚闹得满城风雨,男方又是出轨又是抢财产......”

沈时如:“我知道你的担心。可惜了,赵家那小子比般般小两岁,不然我都从小撮合他俩了。”

裴珊表示赞同:“是的,比般般小的可不行。得找个成熟稳重的,不然给男人当妈简直是倒霉一辈子。”

裴珊非常愁。

虽然现在小年轻谈恋爱已经不说什么门当户对了,但细细琢磨,那些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又能坚持多久呢?裴珊知道,她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也知道不论女儿认定谁,她最终都是祝福。

但她不想赌,还是得找个知根知底的人家才行。

夫妻俩在书房里,悉悉索索地交谈,把圈子里看得上眼的人家都挑了一遍,发现既要年岁相当,又要门楣相配,还要自身条件优秀的男生实在是太少了。

裴珊一边思索一边翻着沈时如书桌上的文件,手肘不小心碰掉了一堆邀请函。

“这是什么?”

裴珊惊奇地看着地上的一张邀请函,因为那海豚的标志太过抢眼,在一众邀请函里显得格外特别。

“傅家的?傅家和我们家没来往啊。”裴珊把这张邀请函单独捡出来。

一场傅家做东的赛马会邀请函。地点在港城。

沈时如瞥了一眼那张邀请函,“不知道。早上送来的。”

圈子里都知,傅家常年和赵家政见不和,沈家是赵家的派系,自然和傅家来往甚少,平日里在同一场合遇见,也只是点头之交。

“傅家......”

“他家儿子今年二十七吧?”

夫妻俩多年的默契,交换一个眼神。

“我不去。”

沈常乐拿筷子对着盘子里的鸡肉一顿戳戳戳。本来家里的厨师做菜就不合她胃口,现在好了,更没有心情吃了。

爸妈也不知抽什么风,无缘无故要她去港城玩一圈,她下个月要和制片人副导他们一起选角讨论剧本准备开机,根本没有时间到处瞎逛。

“你不是说港城的小吃不错吗?昨天发生那种事,你也吓坏了,正好出去玩几天,换换心情。”裴珊有些心虚,说完就低头去喝汤,假装很自然。

“我们和傅家又没交情,我去做什么呢?到底是看马还是看男人?”

沈时如咳了两声,“什么看男人,当然是去主要是看马。赛马会后有马匹拍卖会,你帮爸爸选一匹拍下来,养在港城,或者运过来也行。”

“真的是想买马而不是想撮合我和哪家的少爷吗?”沈常乐有着无比敏锐地嗅觉。

他们家和傅家从来就没交情,无缘无故跑去港城参加傅家举办的赛马会,这摆明有猫腻。

“真的!你妈最近看港片,迷上了骑马。”沈时如给裴珊使了个眼色。

“对对对,那马得去现场挑才行,照片里看不出来好坏,几百万几千万的东西,你不得给妈妈掌掌眼?”裴珊话锋一转,“当然哈,般般非要看男人我和你爸也阻止不了啊。不过这看男人也是一样。得擦亮眼睛,好好挑才行。若不是好的,那还不如不要,免得留在身边是个祸害,你说是不是般般?”

沈常乐:........

嗐,所以还是看男人。

沈常乐苦恼地望着一桌子菜,勾不起食欲,可偏偏肚子又被喂大了,不吃就容易饿。

--“那姐姐晚上多吃点吧。家里的饭肯定更合心意。”

某人阴阳怪气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回响。

沈常乐嚼着蜡一样的空心菜,心里越想越不对劲。草草吃完晚餐,沈常乐洗了澡,吹干头发后半躺在**,望着天花板出神。

要去港城的事,她先放一边,既然答应了父母会去,就不必多想,她现在更想知道自己日渐刁钻的味蕾和日渐扩容的肚子,以及日渐旺盛的对食物的欲望是怎么回事。

她今晚也强迫自己吃了六分饱,却没有一种享受食物的愉悦感,反而像完成一桩任务。

沈常乐惊讶地坐直身体。

难不成.......

她的胃已经被路听野掌控了?

这是最糟糕的结果!

就在此时,摆在一边的手机震动了下,沈常乐拿起来,点进去新消息。

路听野:【大小姐,您今晚吃的好吗?】

这家伙!

正好想到他,他就来微信了。

沈常乐:【吃的很好。特别饱。家里的饭菜就是合胃口。】

沈常乐:【谢谢关心】

发完消息,沈常乐安抚了几下自己的肚子。

对面不知道是不是被她这两句话气到了,一直正在输入中,好久屏幕才滚出一行字:【行吧,看来是不需要我送外卖了】

沈常乐:【外卖?】

路听野:【图片】

点开图片,暖色路灯下,一只干净精致的手抢占视线,骨感分明的食指漫不经心地挑着朴素的布袋子,带着几分轻佻,蛊人心。

沈常乐放大照片,越看越觉得眼熟,很快,她反应过来,这不就是春和公馆铁门前那条山路的路灯吗?

沈常乐直接拨了电话过去,对面接通。

一声懒懒地“姐姐”从听筒里传来,带着低醇勾人的磁性,沈常乐感觉到心跳慢了半拍,莫名其妙地。

“你在我家前面?”

“嗯.....”

“都八点了,你跑来做什么。不对,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在这?我应该没有告诉过你我家地........”沈常乐起身走到卧室的阳台,推开玻璃门,从三楼的露台向外望去。

今晚的月色很美,像梦中月一样清冷皎洁。远处是盘旋弯曲的山路,寂静无人过,唯有树和路灯相伴度过每一个夜晚。

视线尽头,年轻男人穿一身黑色机车夹克,黑色休闲裤,肩宽腿长。他懒洋洋地背靠那根孤零零的路灯,温黄的光线如今晚的月色,自头顶而下,落了他满身皎洁。

在她走出阳台的那一刻,男人掀起眼皮,笑着冲她扬了扬手机,无声说了两个字。

不用想,大概率是“姐姐”

沈常乐举着手机,声音停止,有片刻呆滞,刚刚漏掉的那半拍心跳到此时也没有补上来,节奏器依然是那个节奏,但心跳早已慢得不成调子。

他就像天外来物,突然降落。

好半天沈常乐才对着听筒出声,“........你来做什么?”

听筒里的声音慢悠悠:“还不是怕你饿。大小姐。”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我先送外卖,摸清楚地形。到时候就可以送.炮.上门啦!!

沈常乐:.............

上一章:红色珍珠是某个地方的小珠珠。口口口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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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浅浅算个双更,下一更在星期五晚上十点!!星期四没有了,因为星期五上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