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揭示的思维规律有四条:同一律、矛盾律(也称作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一、同一律★★

(一)同一律的基本含义

“同一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与其自身保持同一。也就是说,每一个概念、判断都是确定的,是什么就是什么;一个判断是真的就是真的,是假的就是假的。”

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或A=A。

例如,“秋季运动会开幕式那天,所有的同学都到了,包括几个同学的家长。”同学和同学的家长不是同一概念,不可以混淆。

(二)教育活动中遵守思维的同一性

同一律是关于思维同一性的规律,它的作用是保证思维的确定性,以便人们进行正常的思维或顺利地交流思想。一般来说,同一律遵循如下原则:

第一,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

第二,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论题自身的同一。

第三,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语境自身的同一。

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遵守思维的同一性,确定对概念的认识。如果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自身认识就容易出现偏颇,从而造成教师自身思想的混乱,影响整个教学活动的进行。

(三)运用思维同一律要注意的问题

同一律具有客观性和必然性,强制规范着人类的思维,是人类思维符合逻辑的基本要求。在运用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循同一律的基本规则,保证思维和自身的统一,防止“混淆概念”“偷换概念”“转移论题”“偷换论题”错误的发生。

二、矛盾律

(一)矛盾律的基本含义

矛盾律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反对或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真,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对于这样的两个判断,如果同时肯定为真,就会出现自相矛盾(或逻辑矛盾)。”

矛盾律的公式是:A不是非A。

例如,“新来的老师是张老师,也是王老师。”这个老师要么是张老师,要么是王老师,两种情况自相矛盾,不能同时存在。

(二)教育活动中遵守思维的不矛盾性

矛盾律是关于思维无矛盾性的规律,其作用在于保持思维的前后一致,避免自相矛盾。

一般来说,矛盾律遵循两个规则。

第一,在概念的运用方面,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用同一概念反映不可共存的两个属性,一个概念不能包含互相否定的内容。

第二,在判断的运用方面,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不能同时做出互相矛盾或互相对立的判断,不能承认互相矛盾或互相对立的判断。

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保证思维的一致性和兼容性,注意自己的表达方式,不要前后自相矛盾,以免令学生无所适从。

经典例题

单项选择题:某商场失窃。员工张、王、李、赵涉嫌被拘留。

张说:“是李作的案。”

王说:“我和张、赵三人中至少有一个作案。”

李说:“我没有作案。”

赵说:“我们四人都没有作案。”

如果四人中只有一个说真话,则可推出以下哪项结论?( )

A.张说真话,作案的是李

 B.王说真话,作案的是王

C.李说真话,作案的是张

 D.李说真话,作案的是赵

【答案】A

【解析】四个人中只有一个说真话。由题干可知:张、李二人的回答存在矛盾,并且一真一假,那其他两人的回答皆为假的时候,结论才能成立。王说假话,张、王、赵都没有作案,只有李作案。赵说假话,则四人中有人作案。由上可知,只有李作案,张说真话才能成立。

(三)运用矛盾律要注意的问题

遵循矛盾律要求不能自相矛盾,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世界上存在着矛盾。矛盾在辩证法上指客观事物和人类思维内部各个对立面之间互相依赖又互相排斥的关系,这种矛盾关系是普遍存在的,不是形式逻辑中所说的“自相矛盾”的情况。

三、排中律★★

(一)排中律的基本含义

排中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假,其中必有一个是真的。对于这样的两个判断,如果同时加以否定,就会出现两不可的错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在是非之间,不能都不肯定,不能两不可,不能含糊其辞,犹豫不定,不置可否”。

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者非A。

例如,“这篇文章的观点不能说是全面的,也不能说是片面的。”这是对文章观点的两个判断,其中必有一真,且必有一假。

(二)教育活动中遵守思维的排中律

排中律是人们认识事物、发现真理的一个必要条件,因为任何正确的认识都不可能是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摇摆不定的。排中律的基本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否定两个矛盾命题,必须肯定其中之一。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正确的思维方式,防止“两不可”和“不置可否”错误的发生。

(三)教育活动中遵守排中律应注意的问题

排中律强调,在重要的问题上是非分明,但是,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简单地化为“是”与“否”,因而在运用排中律时要注意不要把所有的问题,都视为是非问题。

四、充足理由律

(一)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含义

充足理由律是指,“在思维论证过程中,要确定一个判断是真的,必须有充足理由。如果没有充足理由,那就是没有论证性”。

充足理由律的公式是:A真,因为B真,并且“如B,则A”真。

例如,“这个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因为它的每个角都是60度。”等边三角形的成立是建立在每个角都是60度基础上的。

(二)教育活动中遵守思维的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是论证的规律,而论证都运用推理。一般来说,充足理由律遵循三项原则:

第一,对于所要论证的论题必须要有论据,即“持之有故”,违反这一要求的逻辑错误称之为“无理由”。

第二,用来论证的论据要真实,违反这一要求的逻辑错误称之为“理由虚假”。

第三,用来论证的论据能够推出结论,违反这一要求的错误,称为“推不出”。

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充足理由律,保证课堂教学上有理有据,教育学生上严谨可信,具有说服力。

(三)运用充足理由律应注意的问题

充足理由律具有局限性,对运用者的素质要求较高。运用充足理由律要建立在自身坚实的学科基础上,注意运用正确的学科知识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