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院虽然开始筹备,但毕竟不是正式国会,立宪派人士仍然不满。上谕发布之后,《时报》就在一文中讲了英国创始上议院的历史后,指责说:世界各国有仅有下议院者,断无只有上议院者。中国未有贵族阶级,“设此不中不西、非官非民之制”,“大反立宪政体之精神”。外国上议院从无两议长之制,资政院设两总裁,而又满汉并列,徒见政出多门,并示天下以畛域之迹。现在国会未开,现设之资政院不过为政府之一部分,而非国会之一部分。且以资政为名,等于直接“谓此院不过政府之附属物,第借其资助云尔”。而犹“自鸣于天下曰,此足为四万万人之代表也,此即东西国之谓国会也,其谁欺乎!”[9]
杨度见清廷坚持设立资政院,知道仅凭宣传鼓动,难以收到效果,首先组织宪政讲习会的一百多名同志签名,上书政府,请愿召开国会。1907年9月25日,选派宪政讲习会会长熊范舆和法部主事、留学生沈钧儒以及恒钧、雷光宇为代表赴京,将请愿书呈送都察院代奏。请愿书指出:“国家不可以孤立,政治不可以独裁。孤立者国必亡,独裁者民必乱。”日俄战争时,日本以全国一心而胜,俄国以上下分离而败,得失利害,已可了然。“今中国孤立之势,与前日之俄罗斯等,而外患之急迫,则百什倍之。非即行开设民选议院,使国家内部无上无下,同心协力,共济艰难,则国家终无自强之机,外患终无杜绝之日”。近数年以来,人心思乱,祸变迭兴,不惜铤而走险,推原祸本,皆由专制政体造成。“非开设民选议院,使万机决于公论,政权广及齐民,则独裁之弊不除,内乱之源不塞,阻碍民权之发达,违背世界之公理,土崩瓦解,岌岌可危,即无外忧,而天下前途已不堪设想矣”。接着具体论述了召开国会的六大好处,驳斥了几种反对速开国会的说法,最后要求朝廷“于一二年内即行开设民选议院”。[10]
都察院当日将请愿书代递。军机大臣张之洞看后很不以为然,说:“中国,君主国也,而行政权出于君主,如民选议院左右行政权,与国体不符,恐民权增大,君权缩小。”[11]领班军机大臣庆亲王奕劻和军机大臣世续反对甚力,其他大员也大多主张体察民智进步情形,再行开议。
立宪派人士闻知,著论予以抨击:“民选议院早设一日,即庶政早兴一日,而国事之失败亦必略少一日,救亡图治,其本端在于斯”。而军机大臣“犹执拥护官权,摧折民气之意见,以破坏为得计”。他们不知上下一心、与民共治之理,“目光所能及,思虑所能到者,但以为议院既为立法之机关,议员即有监督行政之资格,以监督行政之资格,而许人民公选明干正大之人以充其任,则用人不可以瞻徇,行政不可以擅专,贿赂不可以广纳,于国家纵有益,而于个人实有大不便者存。与其他日受制于民,孰若今日我先制民,务使主张民选议院者不得达其目的,而后我可以高枕无忧”。他们反对民选议院,“只知为个人计,非特不知顾汉人,抑并满人而有所不暇计也”。又严正指出,“时势至今日,民智已开,通才辈出,国民生存竞争之念,亦日益进行。凡从前违众独裁,剥夺民权之手段,可以施之于未开化之民者,断难常行于已开化之民”。“民选议院之设,正如箭之在弦,剑之出匣,万无可以一二人势力,遏天下万众之请求。”[12]
9月30日,清廷又发上谕说:近已降旨先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顾议院言论之得失,全视议员程度之高下。非教育普及,则民智何由启发;非地方自治,则人才无从历练”。着学部通筹普及善法,编辑精要课本,以便通行。并着民政部妥拟自治章程,请旨饬下各省督抚择地依次试办。“务使议员资格日进高明,庶议院早日成立,宪政可期实行。”[13]
对此,立宪派人士反驳说:从理论上讲,似乎有教育有自治而始开议院,不失为循序渐进之道。而从事实上看,“人民无议院,即无参政权”,“而徒恃目前无责任之政府,无智识之官吏”,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普及教育,需有政府在行政上立法,有议院加以监督;各国开设国会,除英国外,均不以地方自治为基础。议院不开,先谋自治,“但有官吏监督人民,人民不能监督官吏,自治之组织,终将为官治所败坏”。“以今日之事势言之,列国协谋,时机逼迫,惟有亟设议院,俾人民参与政权,上与下同负责任,或者犹可以救其亡。”否则,不等议院开设,国家就灭亡了。[14]
11月12日,又有湖南举人萧鹤祥呈请代奏速开国会。12月15日,会议政务处议复程德全和萧鹤祥请开国会折呈。他们仍然坚持:“今资政院既经议设,实为议院之基础,并非贵族之更名,并令各省酌开董事会、议事会,以办理地方自治,应俟议事会、董事会办有成效,再行议开国会,庶免欲速不达之弊。”[15]政府认定,立宪必须循序渐进,分阶段步骤,只能先设资政院,预立议院基础,过几年后再审时度势,考虑召开国会问题。
杨度等鼓吹召开国会,在一定程度上驱散了笼罩在社会上的重重迷雾,澄清了人们的糊涂认识,促进了知识分子和绅商的觉醒,激发起人们要求召开国会的热情。其发动领导的请愿,“首为国民发未申之意”[16],更开辟了人民以和平方式向统治者直接要求政权和民主自由的新时代,大大地开阔了人民的视野,启迪了人民的政治思想。而清廷筹备立宪的迟缓不力,在涉外问题上表现出来的妥协态度,以及颁布限制人民民主自由的种种法律命令,又使立宪派认识到召开国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有力地触发了他们要求召开国会的动机。他们在各报刊群相鼓吹,至1908年,已是“国会国会之声,日日响彻于耳膜”[17]了。
立宪派认为政府的筹备工作十分不力,抓不住关键,仍然痛批。他们指出:“立宪之要点,只在开国会一事,则预备立宪之要点,亦即在预备国会一事而已。”[18]而政府却不准备召开国会,“仅以画皮之资政院”敷衍粉饰,迁延时日,不打算实行真正的立宪。[19]资政院的编制与议会不合,其权限不过是政府的顾问性质,“不能代表国民之公意,徒足供政府之驱使而已。”[20]
至1906年,浙江、江苏的绅商业已分别成立商办铁路公司,奏准招股修筑苏杭甬铁路,浙境的杭州至嘉兴段、苏境的上海至嘉兴段先后动工兴修。英国却以1898年曾订立借款代筑此路草约为由,要求清政府改订正约,不准江浙人民商办。已调任为军机大臣兼外务部尚书的袁世凯等人妥协退让,促使清廷1907年10月颁发了借款修路谕旨,只准绅商搭股。两省立宪派人士立即领导人民掀起坚拒借款、铁路商办的热潮,指斥政府背弃“朝廷公诸舆论之言”[21],“尤非立宪办法”[22]。通过这场斗争,立宪派深切地感受到召开国会的重要和迫切,有的说:“今非仅铁路问题,乃民权问题”,“可合二十二省开国会,以争还我民权。”[23]有的说:“今日应急设议院,然后可保路矿。”[24]《申报》的社论说:假如国会成立,监督政府,借款便不会发生。“故于今日而筹根本上救治之法,非国会不得其当,代表国民之意见而以全力撼政府,亦非国会不得其当。”[25]《时报》亦连篇累牍发表重要文章,指出:“今日我政府实无一事而不腐败,纵我国民不惮烦日日而争之,事事而争之,其所补救者亦仅矣”,若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非召开国会不可。各省应立即组织起来,要求速开国会,“至再至三,继续进行,强矫不变,如万不得已,则以不纳租税为最后对待之手段”[26]。现在爱国人民的斗争“但对于外而不对于内”,这是很不够的。“当移对外之方针以对内”,“专心一志”,“速行立宪、开国会之请愿”,将立法权掌握在国民代表手中,“不与政府以自由行动”[27]。“对外争权利者,治标之法也;对内争权利者,治本之法也”。“欲收对外争权利之效,请先从事于对内争权利可也。”[28]
在苏杭甬路权风潮中,江、浙的学生非常活跃,北京的京师大学堂等校的学生也积极声援,联名要求拒债筑路。1907年11月20日清廷谕令学部申诫学生,不准干预政事。[29]为了平息风潮,叫国民“皆须尊崇秩序”,防止“下陵上替,纲纪**然”[30],12月23日又下令编订报律;24日下令拟订政事结社条规;25日,再发整顿学务令,声称“不准干预国家政治及离经叛道、联盟纠众、立会演说等事,均经悬为厉禁”。教育部门必须对学堂切实整顿。学生如不遵从,“立即屏斥惩罚”,教员管教不严,“一并重处”[31]。26日又谕令民政部、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严行查禁在京师开会演说。[32]一道道命令气势汹汹,蛮横至极。
1908年3月11日,《结社集会律》颁布执行。3月14日,《报律》亦公布执行。在预备立宪期内,颁布一些法律,由过去的人治进入法治,既使统治者处理问题有法律根据,又使人民生活于法律范围之中,是有必要的。然而制定法律的目的应该是限制政府的专制行为,保护并扩大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而不是相反。颁布《结社集会律》打破了专制时代的厉禁,给了人民结社集会的自由,无疑是进步的;但开放又是十分有限的,无端地剥夺了教员、学生、广大“不识文义者”和妇女等人参加结社集会的权利;限制人数毫无道理;而笼统的“为维持公安起见”的规定,又给了当局随意解散或停止结社、集会和游行的借口,使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失去保障。《报律》规定的送审制度是专制的集中体现,所谓“扰害公安”等,均未作具体明确的界定,只能有利于当局的蛮横干涉,不利于言论自由。至于禁止教员、学生干预政治和开会演说,更属明显的专制行为。
因此,各报刊对以上法律命令无不痛加抨击。《申报》说,在预备立宪时期,政府非但不诱掖人民皆有政治思想,反而不准干预政治,欲实行专制,不妨明说,“何必用其专制之手段,以肮脏此立宪之美名也哉!”[33]《政论》指出:学生在全国人民中“居先觉者之地位”,政府“若容国民之得与闻政治,去学生则事不成”。况且学生都是出于“神圣之爱国心,又岂可得而抹杀之,而使之不得达也?”不准学生与闻政治,不过“以便政府之私图”[34]。《正宗爱国报》尖锐揭露:“甚么叫《报律》呀?简直的外号儿就叫收拾报馆,堵住报馆的嘴,不准你说话,就是《报律》的真精神。”[35]《大公报》抨击说:“近观官府对待国民之举动,其手段其方法依然以压制为唯一宗旨”[36],“其去立宪之实行奚翅万里哉!”[37]《时报》亦痛斥诸法律命令束缚舆论,“大背乎立宪之初志”,“是不啻开一线之樊,俾得窥见自由之山川日月,而又禁锢其重扃,复下之以紧钥,使之重归于黑暗”[38]。
立宪派对政府失去几分希望,益发感到国民应负起政治责任。他们指出:“驱除专制政治之恶障,而尤以要求开设国会、实行立宪为唯一无二之天职。”[39]“天下事惟患其机不动也,其机已动,则有是因即可有是果,惟因果间之关系,全系乎人为”。开设议院之因,已于朝廷下令各省在一年内办好咨议局的上谕中种之,较之预备立宪又进一步。“其能否由此因而获良果也,全视人民希望之热度如何。如果全国人民希望立宪之心切,视若布帛粟菽而一日不可离者,为种种要求,则宣布国会年限之期近矣。今世界中之大国,未有不行代议政体者,独吾中国瞻前顾后,犹期期未决,欲长保守此专制而为世界留一线之余毒,岂不傎欤!”[40]
这次要求召开国会的宣传在各方面都超过了杨度等开始时的鼓吹,作了不少重要补充和发挥。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国民在立宪中的动力和主体作用,进一步论证了人民确有立宪国民的资格。尤其可喜的是立宪派注意到了对工商业的动员。有的文章专门论述了召开国会与商人的切身利害关系,说商人受外国种种苛待,受政府种种压制,皆因无国会之故。有了国会,便可要求保卫,“今日最有便利于商民之事,莫国会若矣”。并且商人可以参加议员选举,当选的越多,对商业的改革越有好处,商民欲增长商界势力,就应要求速开国会。[41]
通过对各国宪政史的研究,立宪派得出结论说:“宪政之所以能实行者,必由于其国民有一运动极激烈之一年月,盖不经此一时期,必不足以摧专制之锋芒,而竖平民之旗帜也。”他们大呼:“愿我国民即以今年(1908年)为全力请求国会之时期”,以迫使政府明示开设国会年限,使中国“换一新天地”[42]。实行的方法,有演说、运动、上书几种。“演说不择何地,或省,或郡,或州,或邑,或城,或乡,或村,或镇”,“凡众人聚集之地,必垂泪以哀告之”。“运动不论何人,无贵,无贱,无老,无少,无智,无愚,无贤,无不肖,上而督抚监司,下而士农工贾,有赞成我之主义者,则直接运动之,有反对我之主义者,则间接而运动之”。“上书不拘何时,或数十人为一起,或数百人为一起,或数千人为一起,或用全省之名义,或用一郡之名义,或用一州一邑之名义。”[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