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11月,清廷虽然决定在中央设立资政院,但直到1907年6月两广总督岑春煊奏请,均未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光绪皇帝对预备立宪的进展很不满意,斥责各级官员办事不力。7月6日,光复会的核心人物之一徐锡麟在安庆率巡警学堂学生起事,将巡抚恩铭击伤,恩铭旋即死去。起事虽然马上遭到镇压,但对清廷震悚很大。奕劻“闻皖恩铭被戕警耗,大惧,以为实行预备立宪,庶可免暗杀之患”[1]。对慈禧、光绪说:“欲弭革命之叛乱,舍实行立宪主义,实无良策。盖此辈无他术,只以中国为专制政体,专以压制为惑人之术,我若及早颁布实行,则革匪无术以惑人。”[2]两江总督端方致电陆军部尚书铁良说:“吾等自此以后无安枕之一日,不如放开手段,力图改良,以期有益于天下。”[3]此时国际形势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清廷加快了筹备工作,改组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再派外务部右侍郎汪大燮、邮传部右侍郎于式枚、学部右侍郎达寿分别到英国、德国和日本考察宪政。增设资政院也被提到了议事日程。7月25日,直隶总督袁世凯奏请迅速设立,以“采群言”,说:“预备立宪之方,莫亟于此”[4]。8月11日,御史赵炳麟提出:“资政院宜实有议院性质”,议案得多数同意者,“政府不得拒绝”;政府违法失政,多数同意弹劾者,“必付行政裁判官评议,其重大者,政府不得居其位”[5]。御史徐定超更进一步,12日奏请迅设上下议院。9月18日,署理黑龙江巡抚程德全认为:资政院“选举之途略狭,权责之寄太轻”,国会为“宪政之精髓”,不如“径开国会”,奏请在设立责任内阁的同时,“创立国会,以重监督政府之权。”[6]
经过讨论,会议政务处同意袁世凯的意见,否决了赵炳麟的意见,认为议院与政府立于对等地位,不应有所偏重,“今以资政院为议院基础,借为政府之监督,在宪法未定、议院未立之时,组织办法,应使彼此相维,先使议政、行政权限分明,庶无凌虐之弊。”[7]
根据会议政务处的意见,1907年9月20日清廷颁发上谕,命设资政院。上谕言:“立宪政体取决公论,上下议院实为行政之本。中国上下议院一时未能成立,亟宜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着派溥伦、孙家鼐充该院总裁。所有详细院章,由该总裁会同军机大臣妥慎拟订,请旨施行。”[8]从此,资政院的筹备工作有了具体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