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议局联合会又称咨议局议员联合会,酝酿于去年咨议局成立之时。后来在京的请愿代表议决组织咨议局联合会,并将起草的章程及理由书一并分寄各省咨议局征询意见,得到同意,遂由代表团通知各省在京开会。
8月12日下午一点钟,联合会在北京前门内石桥别业召开第一次会议,后来会员到齐,共五十人,他们是:
直隶咨议局议长阎凤阁,副议长王振尧、谷芝瑞,议员张凤瑞、孙洪伊、高俊彤、王法勤,资政院议员于邦华、陈树楷。
江苏咨议局书记长孟森,资政院议员杨廷栋、雷奋、孟昭常、方还。
安徽咨议局议员高炳麟。
江西资政院议员汪龙光。
浙江咨议局副议长沈钧儒。
福建咨议局副议长刘崇佑,议员椿安,资政院议员康咏。
广东咨议局议员陈寿崇。
广西咨议局议员蒙经、朱景辉、古济勋,资政院议员吴赐龄。
贵州咨议局议员张光炜。
云南资政院议员张之霖。
四川咨议局议长蒲殿俊,资政院议员李文熙、郭策勋、张政、高凌霄。
湖南咨议局议员左学谦、曹作弼,资政院议员罗杰、席绶。
湖北咨议局议长汤化龙,副议长张国溶,议员陈登山。
陕西咨议局议员胡坪。
山西咨议局议长梁善济,资政院议员李素。
河南咨议局议员王佩箴、杨治清。
山东咨议局议员朱承恩、周树标,资政院议员蒋鸿斌。
奉天咨议局副议长孙百斛。
吉林咨议局议员福裕。
黑龙江咨议局议员战殿臣。
此次会议通过了章程、议事规则和临时办事处办事规则,投票选举汤化龙为主席,蒲殿俊为副主席,孙洪伊、杨廷栋、刘崇佑、雷奋、周树标、王法勤、吴赐龄、汪龙光、孟森为审查员,孟森又被推为审查长。
联合会章程的基本精神是:联合会以各省咨议局派遣之议员组织而成,也可派遣由本局选出的资政院议员。未经派遣的资政院议员,可请其为会员。未经派遣的咨议局议员如愿与会,可作参议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每年农历六月在北京开会一次。联合会以开会之日为成立,闭会之日为终止。议事范围包括:各省咨议局共同的利害问题,向资政院的提案,该会章程及其他规则。议案一经议决,各省咨议局应取一致行动。开会时由与会议员互选正副主席各一人,主持会议;议决方法少数服从多数。公推一省或二省咨议局主持会议应办事件,通信主任负责通告招集,汇齐议案,公布事件;庶务主任负责其他开会应办之事,开会时组织临时办事处。各省咨议局应预备议案,派人参加会议。经费由各省分任。[31]
咨议局联合会“以开会之日为成立,闭会之日为终止”,没有常设的机关,平时只有通信主任负责联系;会员均由咨议局临时派遣,人数很少,且不固定,既无入会手续,也无发展会员、扩大组织的任务,只是一个各省咨议局协商联络的机关。虽则如此,联合会所起的作用却不容忽视。首先,它研究的是各省咨议局共同的利害问题,全国性的政治问题,这是任何一个咨议局无法单独办到的。研究之后,各省咨议局或与督抚对抗,或上书资政院同政府力争,有力地推动了全国民主政治运动的发展。其次,起到了协调各省咨议局动作的作用。其议决的议案对各省咨议局均有约束力,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各局的行动都是步调一致的,这对于开展斗争无疑具有重大意义。最后,通过联合会,各省议员得以密切接触,讨论问题从大局出发,容易破除省自为界的地方主义陋见,提高全局观念,从而为成立全国性的政党奠定基础,事实上,联合会的成立也包含着这一意图。
8月14日,召开第二次会议,讨论请速开国会议案,全体通过。
22日,讨论代表团提出的国会不开,民选资政院议员不得承认新租税,各咨议局同时解散的问题。
张国溶说道:“此事后一层恐办不到,无须作为议案,前一层可通告各民选(资政院)议员。”
张凤瑞说:“我们正主张请开国会,此是不准开以后之办法,可缓议。”
刘崇佑接道:“我们对于此事,可想好方法,此案第一层民选资政院议员不承诺新租税,恐是非不法。第二咨议局议员辞职消极之要挟,实为自杀之道,本会员殊不赞成。”
王法勤道:“代表团因无他善法,故不得已用此一着。”
张凤瑞又说:“此是实行的问题,非陈请的问题。”
汤化龙说:“此件可付审查再议。”[32]
8月25日,联合会又进行讨论。
汪龙光说:“此事代表团以九年期太缓,主张九月对资政院提出,明年二月再大举,每县须万人以上。此激烈之举动若在九月,正丁各咨议局开会期间,恐人数少,拟延至十月再举。按此情形已有困难,今天为计,祗问今年九、十月有此举动否,如有,再行研究。总之,各团体皆有辅助义务,而咨议局终负大责任,有倡首之义务。今公同商准,归即可预备一切。惟各地各团体于第一问题均不知痛痒,第二问题又碍难实行,此事还求大家研究,如认九年则亦已矣,否则,牺牲一切,亦所不惜。”
张国溶说:“代表团甚偏劳,能和平办则更好。然今日请愿,仅恃文字,已为最下乘,若再下,则不可言矣。今以鄙见,人数、时日、手段,均不能限制。然按报告,第一,太泛滥,观今现象,无加赋之名而有其实,人民俱在不知不觉,用不认新税虽无大效力,亦可固结人心。第二,审查以为然,鄙意可修改。总之,但有十二三省不承认新税,则政府亦无可如何。吾联合会原抱请愿同一之宗旨,今应以开国会与否为问题,鄙人极赞成审查的意思。”
王振尧说:“鄙意甚赞成早开国会,窃意非破釜沉舟不能得。‘不出代议士不认租税’一语,发生英国,以纳税者为平民,而僧侣、贵族则否也。但今日中国无此事实,而各地方自治机关又未完全,若以此语为请求国会之前提,恐办不到,不如另筹急进之法。”
汤化龙解释说:“以英国之例论,代表团交来之案似不能破,盖代表团交来之案,非不承认租税,乃要求资政院民选议员不承认新加租税也。”
刘崇佑又说:“我为审查员中之一,会中所主张甚赞成。鄙意于国家方面,则不论有无效力,祗问我辈主张否,不问彼准否。前在上海主张请愿国会,明知无效,吾亦为之,但尽我义务而已。故第一层不承认新租税,虽使终归无效,不可不主持。惟第二层不开国会,咨议局议员同时辞职,鄙人甚不赞成。北京向无政治团体,有之自请愿与联合会始,我等尤应该固结联合,以为民党基础,不可自弃,咨议局是我国民之根据,不可先行破坏。”
张光炜说:“非开国会,不能救亡,如激烈可开,莫如照代表团所主张。”
张凤瑞说:“鄙意以为,如用破坏手段,则从第二说,如取和平手段,则用请求。”
张国溶又说:“所以不认新租税,正以要求之也。鄙意所以赞成审查第一条者,中国人民不知有国会,而却苦租税,以不认新租税为请求国会之手段,借此可以使人民有国会之观念。且不开国会不认新租税,开国会必承认之矣,先播此种影响于一般国民,开国会后欲加新税亦较易着手。”
张凤瑞说:“不承认新租税为不法行为,若行此手段,是先自求破坏也。”
汤化龙接道:“今所争执者,一在误认不承认新租税为不法行为,二在误认要求民选议员为运动人民反对租税,三则以此手段之终无效果。鄙意有效果与否,实不必计。惟不认新租税,非不法行为。盖永不加赋,早有圣训,《宪法大纲》亦有‘非经新定法律,赋税止仍旧完纳’之文。不开国会,不认新税,正是恪遵圣训及《宪法大纲》也。且以此通知各民选议员不承认新租税,非鼓动一般国民反抗租税,故惧以非法自取破坏者,皆过虑也。”
王振尧说:“本朝永不加赋之语,盖谓田赋也,非谓新租税。中国自庚子而后,所加新租税之种类何限,若以圣训为前提,则此应改为不承认新田赋,不能泛言新租税,但此亦无甚关系也。”
张光炜说:“无论为非法与否,须画一进行方法。”
刘崇佑道:“能画一进行方法甚好。”[33]
28日继续讨论。
左学谦说:“议员辞职,事实决难办到。”
张凤瑞道:“不承认新租税,势至上压下迫,自然辞职。”
左学谦说:“辞职必办不到,必到解散方好。”
张国溶说:“从种种方面研究,辞职事亦甚危险。”
吴赐龄说:“议员辞职若办不到,殊负代表团之期望。”
刘崇佑说:“今万不可但讲理论,不想方法。”[34]
以后,咨议局联合会答复代表团说:“贵代表团交到议案一件,当经本会连次讨论,第一款请通告民选资政院议员不承认新租税一节,已全体通过。唯第二款不开国会,要求各省咨议局同时解散,此种消极办法,似未妥协,碍难照办。”[35]
8月31日,咨议局联合会通过了《陈请提议请速开国会案》。在进一步批驳了朝廷拒开的搪塞之词的同时,还特从正人心方面论述了国会必须速开的道理。
关于代表团提出的为《国民公报》筹款问题,咨议局联合会也讨论了。议定该报以各省咨议局为主体,经费由各省咨议局担任,并由联合会公举干事总管该报,其权在总理之上,孙洪伊当选为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