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的产生和发展

在19世纪80年代,英国的“幸运衣着用品联合商店”就开始使用类似现代信用卡的一种凭单,由商店发给客户,用来在规定的商店购物,每周付一次货款,由商店按时派人上门收取。从使用凭单作为支付的工具和享受循环信贷的利益这两方面来看,可以说这就是信用卡的雏形。

对信用卡的普遍确认和广泛使用却是在美国发展起来的。20世纪初期,美国的一些百货商店为了扩大营业,创造了一种“信用硬币”或“代价券”,作为客户购货支付款项的工具。这期间,非银行机构发行的信用卡占很大比重,它们共同的特点是只限于在发卡商店及其联营商店中使用。此外,美国纽约的弗拉特布什国民银行于1946年创始发行了一款信用卡,几年后,大来银行、美国运通银行和卡特布兰奇银行也相继发行了同类信用卡。当时这些信用卡主要用于旅游费用的支付,因而又被称为“旅游卡”。它们只是支付手段而不是信用工具,并不提供信贷额度。

第一张现代意义上的银行信用卡是由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于1952年发行的。与零售信用卡仅涉及买卖双方不同,银行信用卡涉及三方当事人——银行、商店和持卡人。银行是发卡人,这种由非商店发行的信用卡也称为第三者信用卡。这种信用卡得以存在的前提:一是必须有足够多的顾客使用这种信用卡,它才会受到商店的欢迎;二是要有足够多的商店接受这种信用卡,它才会受到顾客的欢迎。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但对于银行来说,经营信用卡业务,并不是一开始就能获利的。1968年美国联邦储备局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一般银行发行信用卡,差不多都要用一年半到二年半的时间才能做到收支相抵。而开办费的收回,则需要三年半到四年之久。由于费用昂贵,一些小银行往往负担不起。对商店来说,也不愿意面对许多家发卡银行,要在许多家银行开户和清算,会增加许多麻烦。两全之策就是把许多分散的发卡机构联合起来。美国的美洲银行在1958年发行了“美洲银行信用卡”后,于1966年专门设立了美洲银行卡公司,逐渐形成一个集团,到1977年正式命名为“维萨集团”(VISA)。美国西部的一些银行,为了与美洲银行竞争,也联合起来,组织联合信用卡协会,后改称“万事达卡”(Master Card)。目前,世界上发行和使用最广的就是维萨卡和万事达卡。

在英国,首先发行的银行信用卡是巴克莱银行于1966年与美国美洲银行合作发行的“巴克莱卡”。六年后,即1972年,巴克莱卡已有170万以上的持卡人和5.2万个用卡商店。同年英国其他的主要银行宣布引进“艾克塞斯卡”,并由原主办者国民威斯敏斯特银行、米德兰银行和劳治银行共同出资创立了信用卡联合公司,会员银行还有威廉及格林银行、克莱得斯戴尔银行、北方银行、北爱尔兰银行和苏格兰皇家银行。在第一年中,艾克塞斯卡就拥有了330万持卡人和6.5万个用卡商店。第二年,这个集团又和“欧洲卡”签订了合同,进一步与欧洲的6万家商店、旅馆、餐馆联合,并成为国际银行卡协会的会员,从而确立了它的国际性。巴克莱卡于1977年加入维萨集团,艾克塞斯卡于1975年加入万事达集团。

在欧洲通行的欧洲卡,是瑞典人首先发行的,到1968年已可以在欧洲的13个国家内通用,同年加入万事达集团。瑞典的信用卡系统在欧洲大陆是最发达的。法国的几家大银行发行兰卡,1973年加入维萨集团,但法国最大的农业信贷银行则发行与万事达集团挂钩的欧洲卡。[1]

起初信用卡只能在一国内流通,到20世纪70年代,各国的信用卡发行机构才开始联合起来组成世界性的网络。这一方面是因广大的持卡人有此要求;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通讯技术的发展也为此创造了条件。现今社会,信用卡已在世界各国越来越得到普遍认可,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成为一种通用的支付方式。其主要原因是:第一,信用卡使银行为现有客户提供新的服务,从而成为银行吸引客户的一种最好手段;第二,信用卡为银行提供了增值业务和增加利润的新途径。为此,信用卡在世界各国商业银行得到日益迅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