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远远的,我就看见,我所结识的那个城里女娃,正坐在她的报刊亭里,柜台后边;是侧身坐着,和我第一次来时的坐姿一样;安详、沉静得犹如一尊雕像。大概又在赏玩她的宝贝指甲了吧?人闲养指甲。她两手小拇指的指甲,都很长,露出指端的部分足有一公分长;指甲的边沿部分往里蜷缩着,活像两枚小巧的贝壳;还闪着温润的光泽。
远远的,我的心就“扑通扑通”跳开了,根本抑止不住。但我还在往前走,蹑手蹑脚地,屏气敛声地,仿佛正要去干见不得人的事情,害怕被人发现。终于,我走到了报刊亭的柜台前,用眼睛扫描着货架上摆放的杂志,仿佛并没有看见柜台里还坐着个人。
我第一次来时,是她首先打的招呼。当时,我爬在柜台前,东盯盯西看看,满眼都是花花绿绿的杂志封面。她冷不丁发现了我,转过脸来,问,你想看什么书?声音柔柔的,很有磁性,听来让人耳朵的角角落落都舒服。我目光直直地盯着她的脸,直盯得她的脸都红了,目光闪躲起来。她太美了!琥珀色的娃娃脸,精巧的鼻子和嘴,黑亮亮的大眼睛——这双眼睛太出彩了:随意瞥谁一眼,谁的心底就会被烫上一道黑色的闪电。瞬间里,我心底的某个隐秘角落,被照亮了,被唤醒了:二十多年来,我理想中的“那一半”,不就是这个样子吗?
她又问我,你想要什么书?
我说,诗……诗歌……
她站起身来,挪动脚步,不一会儿,就从货架上取下一大摞杂志来,放在我的面前……这一次,还是她首先向我打的招呼,你好!看样子,她竟然认识我!
我把目光锁定在她脸上,说,我很好,劳你费心了。说完,心中很为自己的幽默得意:不是只有你宝成会幽默!本人也会!
她无声地笑了,你这人……是嗔怨了,令人浑身痒酥酥的嗔怨。然后,她站起身,挪动了脚步。我这一回发现她走动起来,有些困难。想必是脚底下绊磕太多吧,比如,满地上放着成包的书,或者其它什么东西。她把一本杂志放在我面前,上午刚刚到的,《诗刊》。说完,就又坐回原位了。我发现她在偷偷地笑,捂着嘴。我很激动,能让女娃笑,尤其是让自己喜欢的女娃笑,我又怎么不激动?
何况,她还惦记着我喜欢诗,是个诗人。很好!很好!好得很……上一次,我走马观花地一本本翻看那摞杂志时,她问我,你喜欢读诗?
我当时就纠正道,是喜欢写诗——一点点喜欢。
她看着我,目光是很崇拜的那种。享受着这目光,我自问,是崇拜吗?稍后,我自答,当然。晶晶亮亮的目光,即使不是崇拜的,也是欣赏的。哦——她喉咙里发出的声响,随后她说,诗人。
我不由挺了挺腰杆,文艺工作者而已。
她笑了,捂着嘴,偷偷地笑……
这一次,我翻看这本《诗刊》时,心不在焉。书页一页页翻过去,书页上的字,像一群群蚊虫一样,从我眼前飞过去,飞过去。我不时撩起眼皮,偷看她一眼,想找话跟她说。终于,我找到话题了,你把长指甲剪了吗?她看着我,莞尔一笑,你可真坏。说罢举起双手,你看,还在呢。待我凑过脑袋要仔细看时,她的手却抽回去了。我呆呆傻傻地看着她,心里有一种东西在**漾,软软地,热热地。我说,你养长指甲,是用来防色狼的吧?
你可真坏!蔫坏蔫坏的。她笑着说……
上一次,我翻看杂志时,她是站在柜台里的,手搭在柜台边沿。我发现了她的长指甲,就说,以前,我不知道女娃留长指甲的用处,今天,我知道了。
她好奇地问,什么用处?
我煞有介事地说,用来掏其它指甲里的脏东西呗。
她笑了,无声,却能让人感觉到,她很开心。我注意到,她的笑也别有韵味,笑容绽开的时候,软软的、慢慢的,是那种沉静的、内敛的笑,笑意主要跳**在牙齿上,闪烁在嘴角的笑纹上。我喜欢。
这一次,我买下了那本《诗刊》。我需要为我的下次光顾找个理由,更需要为我将来的光顾铺路。
上一次,我把那摞杂志往她面前一推,摇摇头,嘴里唔唔的。她说,欢迎再来。
这一次,我付了《诗刊》的钱后,原打算再多留一会儿,可是,她又说了,欢迎再来。
我只好离开。人要识趣。尤其在自己觉得很重要的人面前,一定要表现出自己识趣。
四
当天傍晚时分,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我妈。我对着话筒说,我交了个城里的女朋友,长得像电影明星,不,是电影明星都长得像她。我妈没敢接这个话茬,大概是吓着了,又或者是我妈认为我胡说八道的毛病,又犯了。我妈常说我有胡说八道的毛病。我很反感她这样糟践自己的儿子。我只不过是个浪漫主义者,喜欢把正在追求的目标,当作已经实现的现实,“透露”给别人听;当然,我还是一个想象力极其丰富的文艺工作者,能把根本没影的事儿,也说得神乎其神。大不了说我夸夸其谈。说我“胡说八道”就用词不当了,严重的用词不当!我没有顾及我妈的态度,继续说,有一天早上,我去沙湖公园里散步,我一边散步,一边朗诵我写的诗歌。正巧这个女娃在湖边看书。是我的朗诵,和我朗诵的诗歌,吸引了她。她循声找过来,问我,朗诵得真好。谁写的诗歌?我说是我写的。她呀,崇拜得不得了,当即就表示,要和我交朋友……我妈终于忍无可忍,打断我的话,问我工地上的活累不累,问我伙食怎么样,又叮嘱我小心倒春寒,吃饭要吃饱。我想责怪她,怎么不关心我的婚姻大事。她说,没事不要打电话,浪费钱。说完,把电话“啪”一声挂断了。
此后,在上工时间,我照旧会时不时地发一会儿呆。猛然“咯咯咯咯”笑出声来,又或者冷不丁说出一句什么话来,比如,你这长指甲是防色狼的吧。相当没头没脑。惊得三虎不错眼珠地望着我,担心地说,你没毛病吧?说完就大摇其头,真后悔把你带了出来。要么,我不发呆,而是铲平了沙堆,在上面写:啊!爱情!啊!爱情!……我本来是想写一首诗的,可是脑子很乱,挖空心思构思,掏心掏肺构思,呕心沥血构思,手底下也只能写出这三个字来(这写不出诗的状态,一直持续了好些时日)。三虎不依了,又是吼又是叫,你他妈还想不想在这儿混!我也有了气,狠狠地腹诽道,你以为你是宝成!
五
接下来的时日,我几乎每天一有空闲,就到她那儿去。
从第三回起,我开始丈量了,丈量从工地到报刊亭的路程。用脚丈量。出了工地大门往左拐,用147步走一段人行道,然后向右拐,拐进一条小巷,走786步后,到了一条窄小的街道向右拐,再走66步,就到报刊亭的侧门跟前了。总共999步。999,一个很有意味的数字,一个值得玩味的数字;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数字,一个很能鼓舞人心的数字。
我常常落脚在第九百九十九步上,不知下一步该怎么走——不知下一步该如何走的感觉,是痛苦的,是煎熬人的。往左边再斜跨一步,她沉静的侧面头像,就展现在我的眼前。倘有勇气,双臂直接往柜台上一搭,“嗨”一声,就跟她接上头了,搭上话了;倘若心慌气短得厉害,就装作有急事的样子,装作路过的样子,步履匆匆,步履匆匆——那是怎样一种步履匆匆啊——也就从她的柜台前,一溜风过去了。过去了,却总感觉后脑勺上,有一双黑亮亮的眼睛盯着;盯得很紧,仿佛要在后脑勺上灼烧出两个黑洞来。当然,从落脚点转身往回走,也是一种选择:走十来步远,横跨过街道,站下来,往她那儿张望。看她沉静的侧面头像,看她接待顾客时的笑脸,看她偶尔也向这边张望的脸。
可以说,这几种把戏,我都耍过。没办法,谁让咱的脸皮不够厚呢。所以,在大约半个月的时间里,虽然我几乎每天都要丈量那999步路程,可是真正跟她答上话的次数,却只有5次。在这5次里,每每“嗨”一声过后,我对着报刊亭里几近于粉红、还很有些温度的空气说,你好!有什么新杂志吗?或者,刚到那边去了一趟……来看看。话说出口了,我也就镇静多了,心跳减慢了,变弱了;呼吸也匀称了。
能感受到她投射过来的目光,亮得刺人的眼;能感受到她的笑,唇红齿白的,无声,是表示欢迎了;有时,她会说一句,来了,算是打招呼。一般,我先会跟她谈论诗歌方面的杂志,随后,话题往我身上引。我告诉她,我是一个打工的。她仅仅“哦”了一声,很平常,并没有如我期望的,她表现出诧异来。我还以为,一个诗人,居然在打工;或者一个打工的,居然是个诗人,会让她吃惊非小呢。我进一步告诉她,在来城里前,我是个杀猪的。她一下子睁圆了眼睛,脸上是忍俊不禁的表情。是吗?她问。我很得意,就大讲自己在与猪搏杀时,如何勇武,如何机智,如何身手不凡。她捂着嘴笑。还说,诗人,屠夫,谁能想到,这两个词语会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呢。我愈发得意,说,还有你想不到的呢!这个诗人,也就是这个屠夫,身上还有些闲皮的品性呢。比如,夜晚间,我到哪个村子里找人。深更半夜的,黑灯瞎火的,村街上连个鬼也没有。我又不知道要找的人的住址,怎么办?好办。掏出火柴来,随便把谁家的柴草堆点着了,火呼呼的。马上,满村街就是人了,随便逮个人一问,那人的住址马上知道。这一次,她笑出声了,不过声音不高;而且,眼里都溅出了眼泪。她又夸我蔫坏蔫坏的。
当然,我也把话题往她身上引。我做出一副深有感触的样子,长长地“唉吁”一声,说,你整天闷在这个铁皮匣子里,闷不闷呀?我可受不了这罪。她淡淡地一笑,说,有什么法子呢?神情、语气都挺惹人同情的。我做出随便问问的样子,问她今年多大了。她嗔怪道,有问女士年龄的吗?在西方,你这可是犯忌的。我无赖地一笑,咱们这不是在东方嘛。她笑笑,不再说话了。我做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问她,怎么……没见你……男朋友来过啊?问过了,我的心在怦怦地跳。她莞尔一笑,我还能有男朋友啊。话音刚落,就有一位顾客上门了。她站起来接待那位顾客。
这句话里,有好多值得我追问的疑点。但我显然已经收获了,我所期待的答案,那就是:她目前还没有男朋友。我的心头掠过一阵狂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