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我是一个浪漫主义者。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脑子里反复纠缠着一个问题:假如我与她结婚后,我们是生活在城里,还是乡下?这似乎已经成了一个很现实的、逼迫人要当即做出决定的问题。我权衡再三,我反复斟酌,我深思熟虑。终于,我决定:把她娶到乡下。也就是说,跟她一起在乡下生活。我可不想在城里寄人篱下。而且,我更不想让她认为,我爱她,是想沾她的光,跟她住在城里。凭我在诗歌方面的才华,将来功成名就后,一定会重新杀回城里。何况,我还有一刀封喉的杀猪手艺,在乡下养活一个人,根本不成问题。即便是在乡下,我也要她把那对长指甲,保养得好好的:长长的,尖尖的,闪着温润的光泽,像两枚小巧的贝壳。

我有没有冷静下来的时候?有。冷静下来时,我也知道,我跟她,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差距是明显的,而且像鸿沟一样。但我有自信心。我这人其它什么的,可能都缺,自信心可从来都不缺——不但不缺,而且从来都是膨胀的。况且,从多日来的交往情况看,她对我应该印象不错。良好的开端,不就是成功的一半嘛。

这样一想,我就又开始胡思乱想了。比如,我娶了一个城里的媳妇,村里人还不吃惊得,把眼睛瞪得像杏核一样?他们会说,没想到,这个娃娃平时看着蔫蔫的,竟有这本事!这叫什么?轰动效应!是的,轰动效应!至于像三虎他们,还不羡慕得,口水流得三丈长啊?然后心里赞叹,他妈的,他这货色,竟还真交了个城里的女蛙!

这天,工地放假。说是停工待料,其实是宝成嫌甲方迟迟没有打过钱来,示威。不管什么原因,这是我进城打工以来,第一次享受假日。想想在这个假日里,我能有一整天的工夫,去她那儿——而且,放假本身,就是去她那儿跟她搭话的理由,我激动得想跳,想叫,想笑。

可是,一步步走完那999步后,那座报刊亭却四门紧闭,活像被人遗弃在路边的大铁皮盒子,锈迹斑斑,斑斑锈迹,竟然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我盯着铁皮盒子发呆。我以前都是在午饭后那段时间见的她,我渴望能在其它时段见她。可是……我这人有些时候太过脆弱,此时,竟然有受了打击的感觉。我猜想,她这个时候能干什么去;又想,或许现在她还没有开门营业呢。想着想着,我悚然一惊:会不会,她搬迁了?转念又想,不会。不会吧?我不至于这么倒霉,刚与她混熟,她就要从我的眼前消失了。再说,她也断然不会要搬迁了,连招呼也不跟我打一声的。

街对面有座公共厕所,厕所门口横放着一张桌子,桌子后面坐着一位老太太,老太太头顶扣着一顶白帽子。我想向老太太打听报刊亭主人的去向。待横穿过街道以后,我却改变了主意:城市里,就是这些戴白帽子的老太太,别人撒一泡尿拉一泡屎,她都要收钱;我找她打听人,难保她不会向我要钱。看看四周,摆摊的、设点的,满街都是人。可你走到他们跟前,倘不是光顾生意,他们愿意搭理你吗?还是算了吧,等等看。我就在街边溜达。情绪有些低落。

忽然,我眼前一亮,我看见她了,身影沉浮在街道上的人流车流中。我揉揉眼睛,是她!真是她!我咧开嘴笑,傻笑。我看着她的车速慢了,慢了。我看着她跳下自行车,双脚着地后,又七扭八拐地往前窜了几步。我看着她好不容易站稳了身子,扶稳了自行车。我看着她掉转了车头,准备拐上人行道。我看见她的车后架上,捆绑着沉甸甸一大摞杂志。

我想,是该我出手的时候了。就高喊着我来我来,几个大步窜过了街道。身后响起了刺耳的刹车声,和杂乱的喇叭声,还有粗鲁的咒骂声。在她面前,被人咒骂,终归不是好事,我脸上烧烘烘的,夺过她的车把手。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我发现她的脸上也红扑扑的,艳若桃李。

很轻松地,车子就上了人行道。她说,谢谢啊。我脖子一扭,说,我不喜欢听这句话。语气有些冲。我觉得我突然获得了某种底气。这底气是在车把手和手之间产生的,又经由手臂传递给了心脏。她笑了笑,想说什么,终于又没说。就都往前走。忽然,我感觉——是用眼睛的余光捕捉到了,她走路有些异样。我诧异地回头,上下打量她。她走路是有些颠簸,一只脚横着往前拉。我惊问,咋了,你的脚?

她惨然一笑,几年前,车祸……

她说什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骤然停下了脚步。观察她走路。是颠簸。一只脚横着往前拉。她却没察觉什么似的,继续往报刊亭走。颠簸。左右颠簸。

刹那间,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仿佛脑袋融化进了天光,与天光不分你我。

但是,马上,我的思维又恢复了。这么多天来,我竟然没有发现她的腿有问题!思绪往回追溯:我跟她在一起时,她大部分时间是坐着的。偶尔有走动,也是在报刊亭里。她走动很艰难,我还以为原因是报刊亭里空间狭窄,地上又堆放着杂志呢。

随后,我立刻想到,我不能表现出异样来,让她察觉了,徒生痛苦。我麻利地停车、卸货。麻利地帮她打开了柜台上笨重的窗扇。麻利地清理了柜台和货架下的垃圾。又没事找事干,比如擦擦哪儿的灰尘什么的。自始至终,我干得有声有色。她在一旁劝着,别忙活了,洗洗手。我不予理睬。直干得气喘吁吁,也实在没活可干了,才歇手。

然后,有些悲壮地,告辞,走人。

一有空闲,我依旧要到她那儿去。

我想,没有什么能阻挡得了我的脚步。纵然她是个瘸子,我能养活得了她,凭我写诗的本事,凭我杀猪的手艺。甚至,我还想得更远了一步,将来在乡下,我用我杀猪挣来的钱,为她开一片小商店。不是想让她为我挣钱,只是想让她有个事做,不至于闷得慌。

我想,正是因为她瘸了,才更值得我去爱她,呵护她,供养她。真的,我害怕别人没有我对她那么好。我真的害怕。

尽管在夜深人静时,我的脑子里就回响着我妈的那句话:我要是长林他爸,我首先要把长林的腿打折,才准他把一个瘸子娶回家!那是前几年,同村的长林,自由恋爱了一个瘸腿姑娘,遭一家人反对,长林却寻死觅活,闹得整个村子里沸沸扬扬的。我妈三番五次在我面前说过这句话,算是“打预防针”吧。我还想到,同村人在得知我要娶的城里姑娘,是个瘸子时,他们会说出一番怎样的话来:我还以为他有多大本事呢,原来娶的是个瘸子。还有三虎他们。三虎还不把嘴角扯上天啊。

但是,当我一踏上那段999步路程时,每跨出一步,我的心里都有一朵玫瑰盛开。花开的声音是美妙的、动听的、醉人的,脆脆地“哗”一声,又“哗”一声;而且,每一朵玫瑰的喇叭嘴里,都漾漾地盛满了**,粘粘的、金黄的、透亮的**。是美酒吗?走完这999步,就盛开了999朵玫瑰,红彤彤的,一大片;就听到了999声“哗哗”的脆响;就捧出了999份像美酒一样的**。

我去她那里,已经没有了不好意思,直戳戳就趴在了她的柜台前,问她,有什么要帮忙的吗?她总是说,没有,没有。我东盯盯西看看。就那么巴掌大一座报刊亭,实在找不到什么活干。我就用笤帚扫扫报刊亭前的人行道,或者整理整理柜台上的杂志。她没说感谢呀之类的话,而是说,你常往我这儿跑……工地老板不说你啊?我说,下班时间,他管得着吗?几回以后,她对我说,一有空闲时间,多看看书。那样,对你实现理想有帮助。对这句话,我没做其它理解,而是理解成她对我的关心。我当时激动得很,连声说谢谢,谢谢。

帮她做一些活后,我们就闲聊。我仍旧给她讲我在农村的事。我发现她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我也常想问一些她家里的事,或者她过去的事,或者她生意上的事。只能把话题自然而然往她身上引,倘要直接问,她肯定就要说一句,尊重隐私,知道吗?有时候,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把话题引到她身上了。可常常在她说到兴头上时,就有顾客登门,话题自然被打断了。因此,直到现在,我对她的了解,依然很少。只知道,她的家就在附近一条巷子里,她自小就在城里长大。她原先在一家搪瓷厂上班,自发生车祸后,只能呆在这儿卖报刊了。她的生意还不错,月初时,每天上午九、十点钟,都要到书市上进货。他每日三餐都是家里人按时送来。等等。

月初,每天上午九、十点钟,都要到书市去进货——对我来说,这无疑是个很重要的信息。进货,对她来说,的确繁重了些。

第二天,我在上午九点时,对三虎说,我肚子疼,想买点药。结果就到报刊亭“买药”去了。她问我怎么这个时间来了,不用上工了吗?我瓮声瓮气对她说,我想替你去进货。她死活不肯,还说我进货没经验,又说小心老板炒你鱿鱼。她锁好门,推上自行车,独自去了。我后悔得心都烂了,真该对她说,我今天休假。

就是这一次溜号,让我挨了宝成一顿臭骂。还扬言要扣我的工资。我看着宝成骂,脸不变色心不跳,就像宝成在骂别人。结果,宝成自己先软了下来,突然笑了,咬牙切齿说,看着你这枪都打不进去的表情,我的肺都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