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又开腔了,说要你跟她回家,她在家里给你炖了鸡汤,要补你的身子。这个女人在继续做戏。她很会做戏。我想,倘若把她放到山林里边,再修炼几年的话,她会成为一个很称职的山林女妖的。紧接着,就响起了两串脚步声。一串坚定清脆、铿锵有力,明显是这个女人的。她是要一下一下踩在我的心坎上,踩出我的胆怯和虚弱来。另一串飘浮、轻快,明显地缺乏底气,明显是你的。你还没有从张皇失措中解脱出来。
这个女人进了卧室。明显能感受到她身上迸发的,咄咄逼人的傲气。我耷拉下眼皮,尽量做出无所谓的样子,懒洋洋的样子。心却在狂跳,嗵嗵的。自然,我没有忘记,用眼睛的余光观察着你。此时,你一脸坚定的愠怒,和机警,明显是准备着,该出手时就出手了。我心里暖暖的,好塌实。谢谢你,哥哥。
哥哥,这个女人一进我卧室,我还有一种选择的,那就是先发制人:我轰她出去。你私闯民宅,毫无道理!是你男人到我家里的,有本事你管好你自己的男人!但是,我没有选择这样做。我不想激化矛盾。我想给你们两口子,留下充分的回旋余地。
哥哥,当我看到你一脸愠怒时,我心里当时就冒出了一种渴望:我渴望着这个女人能扑过来,揪我的头发,撕我的脸,掐我的肌肤。我想看看,这种情况下,你会有怎样的表现。
可是,这个女人她没有给我留下这样的机会。她仅仅环顾了一圈我的卧室,是那种居高临下的环顾,是那种目中无人的环顾,是那种无所顾忌的环顾。惟独,她的目光,没在我身上停留一分一秒。然后,她说了一句什么,是“安乐窝”什么的,还是对你说的。凭什么,她这么目中无人?
随后,这个女人就出了卧室。突然哈哈大笑起来。那笑明显是从心底喷薄而出的,极有冲击力,也极古怪。我突然一个恍惚,问自己,今天你都干了些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干?你不觉得你无聊吗?你不觉得你变态吗?
突然间,我感到了累,身心俱累。累得很。
我想昏睡过去,让眼前的一切尽快过去。
十二
吴明跟小芳离婚了。很顺当,就像快刀斩乱麻。让人联想到,破坏总是比建设容易。小芳把吴明“领”回家后,俩人就坐在一起,协商着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气氛轻松而友好。其实俩人都能听到,自己内心有什么碎裂的声音,喀里喀嚓的。然后,就像夫妻双双上超市那样,到婚姻登记处“买”回了墨绿色的离婚证书。俩人各持一份,走人。
吴明暂时借居到了一个朋友的两居室里。那朋友已举家搬迁到了另一座城市,此处的房产正待价而沽。吴明想先住住看,倘若这儿一切方便,也有利于写作,就筹钱买了来。
安琴是熟识吴明的人里边,最先听到离婚消息的。是吴明打电话告诉她的。吴明的语气有些复杂,安琴的语气也有些复杂。都是那种无法用语言准确描述的复杂。听完吴明的话后,安琴在电话的那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又破坏了别人的婚姻。这一次,是真的破坏了。
俩人随后都沉默了一会儿。安琴问,后悔认识我吗?
傻瓜,怎么问这个问题。吴明用尽量轻松的语调说。
不许回避问题!
说后悔就后悔,说不后悔就不后悔。
要确切答案!
恰好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问题,没有确切答案。
滑头!
此后俩人又像以前那样,来往了有半个月。不过幽会时,比以前理直气壮多了。用安琴的话说,我们的爱情见得了阳光了。
这天早晨,安琴突然来了,到吴明住所来了,提了一大箱衣物,和一皮包洗漱护肤用品。俩人在门口相对而笑。安琴是那种嫣然而笑,吴明则是傻笑。笑都发自心底。
当天,吴明就把卧室重新布置了一番:荧光灯管换下来,装上了大灯泡;又找人换上了厚实的蛋黄色窗帘。安琴把卧室里的摆设,该扔的扔,该换的换,该挪的挪,完全按自己的喜好和品位重新布置了一番。
小夫妻的日子就这样开始了。白天,安琴到单位去应个卯,就早早地回来了。要么料理家务,要么蜷在**看书,要么到厨房里张罗一日三餐。有时,就站在一边,静悄悄看着正伏案写作的吴明:看淡蓝色的香烟烟雾,在吴明头发上袅袅绕绕;看吴明皱着眉头狠命吸烟的样子;看吴明下笔如有神时,口里念念有词的样子。然后,就忍不住偷偷地笑。接着,削一个苹果,或者剥好香蕉,送给吴明。看着他狼吞虎咽地吃下去后,再送一个热吻,手抚一下他的头发,柔声说,加油!
晚上,拉上厚厚的蛋黄色窗帘,把城市的喧嚣,放逐到万水千山之外。俩人就在蛋黄色的灯光下,唧唧咕咕地,或者嘻嘻哈哈地聊天。依然是吴明躺在安琴的怀里,安琴替吴明做头部刮痧——这一手,是安琴新近从美容院里学来的。有时候是相拥着看电视,时不时地品评一番,议论一番。
清晨间掰开眼,俩人都赖床。就一个鼓动一个起床,一个哄骗一个起床。都是手嘴并用:冷不防在对方腋窝里,或者脖子上胳肢一下,冷不防又一下;嘴上呢,都说着一些疯话,傻话。自是疯闹成了一片。
偶尔,俩人也逛街。手挽着手,肩并着肩,连步伐也基本一致;还有说有笑的,做一些不太恰当的亲昵动作,惹得路人纷纷侧目。俩人就相互打趣:吴明说安琴是名人,安琴说吴明是名人。吴明严肃了脸说,咱俩都别谦虚了好不好?名人之家不好吗?安琴也严肃了脸说,应该是情种之家,俩情种遇到一块了。俩人就都笑,很开心。
又是半月之后。
吴明上午从单位里开会回来,家里已经没有了安琴。里里外外找,都找不到。打安琴的手机,已关机了。只在客厅的茶几上,找到了一封安琴留下的信:
哥哥,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是真的得离开了。尽管我写下这句话时,泪水在哗哗地流,而且,内心感到了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但是,我还是要跟你说:我得离开了。
你知道吗?你我刚认识时,我跟你幽会,是毫无挂碍的,只把你当成是我刚从舞厅里带回的男人。我喜欢那种感觉,只听从欲望的召唤,而不必担负任何重担,也不会遭受任何苦痛——我跟从舞厅里带回的那些男人厮混时,感受到的,就是这种“轻”,轻飘飘的“轻”。大家都在玩,出了门后,两不相认,互不相欠。但是,当我渐渐发觉你动了真情时,一切已为时已晚:不争气的我,竟然也爱上了你!我恐慌了,恐慌得不得了。完全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慌。由此,每次幽会,都是你主动约我,我一次也没有主动约过你。连每天的电话,都是你首先打给我的。而我,整天价,既盼望着你的电话,又害怕你的电话。接听你的电话时,总感觉心惊肉跳的,就像胆小的士兵将要奔赴战场。每次,我言不由衷地接受了你的约请后,总是要坐在镜子前,呆呆地看着镜子中自己苍白的脸,说是调整自己的情绪也可以,说是感受灵魂的撕裂也行。灵魂中,总仿佛有一个来自天国的声音在说,你还想跟人玩爱情游戏吗?你难道忘了你的伤疤?但灵魂中,同时有一种力量,在促使着我跟你幽会时,“放弃挣扎,跟上狂欢的队伍,去奔赴一场盛宴。”跟你在一起时,我尽力做到全身心的投入,投入到爱情中去——但却总有一种感觉,我好像是在演戏。在戏中,我不知道我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演这出戏,更不知道这出戏将如何收场。每回跟你幽会结束后,我又要坐回到镜子前,呆呆地,望着镜子中的自己,不知道自己究竟活在真实中,还是虚幻中。这是一种双重亵渎,既亵渎了爱情,也亵渎了你。
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成这样。我感觉我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没有爱情的躯壳,不是行尸走肉又是什么?我也曾试图矫正,可是,任何努力都是枉然。我已经不可救药了。
我想,再这样下去,我会疯掉的。所以,我只能选择逃离,也只有选择逃离。哥哥,不要怪我。就是跟你朝夕相处的这半个月,我也是经过了艰苦的灵魂厮杀,才给自己争取了这么一段时间。不能算做我对你的补偿,不能。我也是自己跟自己妥协罢了。从最终结果来看,我的演技不差。也就是说,我很适合扮演爱情泡沫剧中的女主人公。哥哥,我知道这样跟你说话,你很痛心。但没办法,这是真话。我不想跟你说假话。
哥哥,你一步步陷得这么深,并且跟嫂子离了婚,是我始料不及的。只能说,都怪我。我是一个罪人。有些时候,我不该由着自己的性情胡来的,以致于做了许多错事,说了许多错话,向你发送了许多错误的信息。比如,我不该让你每天早上给我发送短信的;不该在一晌半晌的,没有接到你的电话,就抱怨你的;不该每天晚上坐在电脑前,跟你信来信去的;更不该在两次逃离之后,还不能硬下心来,跟你了断……都怪我,我是个罪人。哥哥,如果有可能的话,请你回去找嫂子复婚。那是一个很不错的女人,只因为你伤害她太深。
哥哥,不说再见了吧。我已经辞了职,家里的房子也出手了,我准备带着我们的的爱情回忆去云游四方,去我以前老渴望去,却一直没机会去的地方。我随时会想着身边有一个你的,哥哥。感谢的话我不想多说了,只说一句:你给了我一个世界。请你记住这句话,务必记住。
世界很大,世上的路有千条万条,哥哥,不要花时间来找我。你找不到我的。还是静下心来,好好写作吧,那是你灵魂最佳的寄居所在。我会随时关注你的。
吻你!
安琴
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