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须报”后面的五行:

3.谨问大常,祠曹掾冯牟、史郭玄辞对:“故事:辟礼未Z2F

4.行,祠先圣师。侍祠者,孔子子孙,大宰、大祝令各一人,皆备爵。大常丞监祠,河南尹给牛羊彖鸡各一,

5.大司农给米祠。”臣愚以为,如瑛言,孔子大圣,则象乾《,为汉制作,先世所尊。祠用众牲,长吏备,今欲加

6.宠子孙,敬恭明祀,传于罔极。可许。臣请鲁相|为孔子庙置百石卒史一人,掌领礼器,出王家钱给犬酒直,

7.他如故事。臣雄、臣戒愚戆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臣稽首以闻。

其中第6行“可许”一句的断句,尚有分歧。丁念先、高文断作“可许臣请”;永田英正等的录文则将“臣请”下属。当从后说。

第3—5行“谨问大常”至“大司农给米祠”数句,是向具体掌管祭祀的太常属吏问询有关祭祀的故事,“臣愚以为”以下则是二府提出自己的看法。

朝廷祠先圣师的地点,实际是在都城洛阳南郊的辟雍,并非曲阜。①十多年后立于曲阜的《史晨碑》所载史晨的上奏亦云:“临璧雍日,祠孔子以太窄,长吏备爵,所以尊先师重教化也。”此为天子太学中祠先师之礼,源自先秦。二府调查此故事,并转述太常祠曹掾与史的辞对,是为处理鲁相上书提供礼仪上的参考或依据(比)。

调查之外,二府重申孔子在汉代地位崇高,并认为因此要优宠孔子后代,并恭敬祭祀,传之永远,这实际是东汉朝廷的指导思想之一。陈述这两点之后,二府云“可许”,简单明了地表达了他们的意见。“可许”中“可”应释为“宜”①;“许”,《说文·言部》称“许,听也”,《广雅·释诂四》同。“可许”表示“应该允许”,建议皇帝接受乙瑛的陈请。

“可许”以下至“他如故事”前的四句,是两府对皇帝提出的具体安排建议,故使用了“臣请”云云的表述方式,方案则基本采自乙瑛的上书。

“谨问大常”到“可许”数句记述了二府的处理经过与意见,态度是鲜明而确切的。这种明确的态度是基于桓帝会对上奏答复(“报”)的假定,至于如何“报”属于二府的职责,所以用了“可许”这样明确的字眼。

概言之,二府先是暗示桓帝此上书需要回复,又事先精心准备,调查故事,并举出指导思想,理据充分,还有不增加朝廷财政负担的方案,桓帝收到上奏后,当天予以批准(第8行)。在此事处理上,桓帝可以说是在二府的步步诱导下裁可的。

文书中没有出现“尚书”,稍后的《无极山碑》则有“(光和四年八)月十七日丁丑尚书令忠奏洛阳宫”和“光和四年八月辛酉朔十七日丁丑尚书令忠下”两句,二府的上奏通过什么途径进呈给桓帝?汉代章奏文书的上行途径,一般认为最终均要经过尚书②,这里未提及,或许是一种久已存在的习惯。《史记·三王世家》所录多份丞相上奏武帝的文书便是如此,

仅第一件大司马霍去病的上疏,注明经由尚书令,或可为参照。若上奏经过尚书,尚书也只是起到了简单的“奏、下文书”的职能。

关于汉代各种类型的朝议活动上朝臣对国家大事,包括人事问题,提出各种书面或口头的意见或建议,并对皇帝决策施加影响,以及尚书与西汉昭帝后开始出现的内朝官员对于皇帝决策的辅助作用,前人研究颇多。①对于三公在日常事务中如何发挥作用,前人了解得并不够。

以往的东汉政治制度研究中,多强调了尚书台的作用,近来则开始重新估计三公的地位,但对三公的地位与作用,见解不一。传统看法是当时“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另一种观点则坚持认为三公依然拥有相当大的权力,仍然是宰相②;第三种观点认为东汉时期,由于三公分工体制的建立、光武帝与明帝好吏事以及负责监察的大司徒司直的废止,导致三公统辖和指导地方行政的日常事务的职责受到削弱,出现了三公对于地方行政的“无责任体制”。③情况或许没有那么简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