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文第3行“壬寅诏书”中司徒雄与司空戒上奏中出现的“须报”一句,各家考释与研究中均未涉及,值得探讨。
“报”是秦汉以来官文书与书信中常见的词汇,多年前,杨联陛曾撰文讨论社会关系中“报”的意义②,传诵一时。其实它在官文书处理上的日常意义亦值得分析。③
“报”的基本意思是“反”或“复”④,引申为“答”或“答复”"回复"。“报”多见于各种文书,亦见于书信中。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就是显例。秦汉行政、司法文书中反复出现各种“报”,或是上级对下级的要求,或是下级对上级的答复,或是平行机构间的要求与答复。①
此简似为一残签牌。“举”应指“举书”,“部”或许指候官下属的“部”。官府中亦专设官吏负责此事。《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尉”条,下属的记室令史“主上章表报书记”。司徒与司空的属吏记载简略,实际亦应有类似的小吏。①
无论朝廷还是郡县,内地还是边塞,不同部门的官府之间(包括上下级与平行的机构间)以“报”为手段之一形成文书往来,往来文书记录的是各种事务的处理经过。
此外,“报”亦反复见于皇帝与臣下的往来文书中。《续汉书·百官志三》“少府”条本注述尚书左右丞的职掌时说:
掌录文书期会。左丞主吏民章报及驺伯史。
所谓“主吏民章报”应指负责对吏民上给皇帝奏章的回复。这一职掌并非东汉才出现的,应是西汉以来一向负责收发文书的尚书固有的任务。②
皇帝的“报”有时见于制度或律令规定需要由皇帝批准的事务中,常见的有上文提到的州郡开仓赈济百姓,属于上文所说的制度上规定要“请”的行为,通常不是针对皇帝某一具体诏书的反应。还有一些诏书会要求执行的机构或官员“报”,这些均非本节关注的重点。
本节关注的是与皇帝对臣下(包括单于之类的外藩)上奏的答复有关的“报”。理论上这类“报”均应由皇帝审阅奏章(省尚书事)后亲自做出,但实际上可能是皇帝的近臣,如领尚书事的外戚或尚书,甚至小黄门一类宦官等替皇帝做出,但对受“报”的臣下而言,则视同皇帝本人的意见。
除了明确表示皇帝意见的“报可”与带有具体内容的“报曰……”外①,见于记载的还有“待报”“不报”"未报"与"须报"等,表达了皇帝对臣下上书、上奏的不同处理方式,也区分出臣下期待皇帝处理意见时的不同感受。
“待报”表示臣下上奏后等待皇帝的答复,或是描述某一上奏正处在等待皇帝答复的过程中,常出于制度性的规定,或从史家或叙述者的角度,对从呈交上奏到预计获得答复之间状态的一种不带有主观意愿或态度的概括。它表达了上奏与报之间的时间差,亦暗示出上奏与报之间并非完全对等,皇帝处理上奏亦未必十分及时。《汉书·王莽传中》说王莽大权独揽,导致他要处理的文书极多,彻夜办公还难以完成,“尚书因是为奸寝事,上书待报者连年不得去”,便是个极端的例子。
“未报”与“不报”均表示上奏没有获得皇帝的答复,但所描述的状态略有区别。“未报”应指“待报”中,对皇帝可能做出答复还抱希望,有时还会得到皇帝的答复。《汉书·赵充国传》记载平定羌人反叛的经过,云:
(羌)豪靡忘使人来言:“愿得还复故地。”充国以闻,未报。靡忘来自归,充国赐饮食,遣还谕种人。护军以下皆争之,曰:“此反虏,不可擅遣。”充国曰:“诸君但欲便文自营,非为公家忠计也。”语未卒,玺书报,令靡忘以赎论。
“语未卒,玺书报”不免夸张。这段叙述中,作为赵充国处置靡忘方案的衬托,便是充国上奏以闻,从“未报”到“报”的过程,以及“报”中与充国相近的处理,显示出充国的判断契合朝廷的决策。此例亦表明,“未报”时仍有“报”的希望。又如《后汉书·冯衍子豹传》:“豹……拜尚书郎,忠勤不懈。每奏事未报,常俯伏省閤,或从昏至明。肃宗闻而嘉之。”冯豹之所以在尚书省閤坚守,就是因有奏事“未报”,要等待皇帝的回复。
“不报”则是上奏为时已久,而未见答复,上奏者已经感到皇帝答复无望。《汉书·朱买臣传》载朱买臣随计吏到长安,“诣阙上书,书久不报,待诏公车,粮用乏”,便是一例。“不报”从制度或皇帝角度又称“寝”或“留中”。①《后汉书·丁鸿传》载其父死后,鸿当袭封侯爵,但他“上书让国于(弟)盛”,结果“不报"。后丁鸿留书与盛而逃走,书中云:“身被大病,不任茅土。前上疾状,愿辞爵仲公,章寝不报,迫且当袭封。谨自放弃,逐求良医。如遂不瘳,永归沟壑。”这便是将前次上书的结果称为“章寝不报”。
三者之间如何区分,恐无一定之规,更多的是结合了上奏者主观的感受,可能与上奏者的地位及其与皇帝的亲疏程度有关。越是亲近、位高权重者,对“报”的期待越强烈,相应地对“不报”的反应越强烈。皇帝对上奏的反应成为上奏待报者揣测皇帝本人心思的风向标,进而成为考虑下一步举动的参考。②
文书往来中之所以存在各种“报”,成因复杂。各级官府之间文书往来存在“报”,应与政务分工处理与监督,以及处理事务的官员之间存在空间上的距离或区隔,且通过文字为媒介来传达意见分不开。③臣民渴望得到皇帝的“诏报”,则是因为许多事务需要以皇帝名义裁断才可执行,或是臣民的建议希望得到皇帝的批示。
空间距离有些是自然地理因素所致,如居延地区的都尉府与分布在漫长塞墙沿线的下属候官、部与隧之间,邮路上置与置之间;有些则出于人为,如臣下与皇帝之间,尤其是朝臣(甚至包括太子)与皇帝之间,实际的空间距离可能很近,但绝大多数臣下无法随时面见皇帝,处于“君臣不相接见,上下否隔”的状态①,因而,臣下无法直接获得所需裁断,自己的意见、想法,乃至日常的问候无法当面表达,只能依靠落实于文字的文书来转达。空间上的区隔进而带来时间上的滞后,加上转呈文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筛选、搁置或羁留,以及皇帝对于文书的不同处理方式,造成上述各种“报”状态。在此背景下,进一步辨析《乙瑛碑》中“须报”的含义。
“须报”一词秦代官文书就已在使用[《里耶秦简(壹)》8-122和《里耶秦简(贰)》9-207+9-346],和秦代《行书律》的要求有关。②《后汉书》亦见,旧注将“须”释为“待”③,“须报”则等于“待报”,即等待皇帝回复。这种解释忽略了汉代以来“须”字含义的发展变化。
“须”字做动词,初义是“待”,表示等待,与“需”同源,意思相近④,后来又衍生出“需要”义,最后则发展成为表示意愿的助动词、副词与连词,做助动词时意为“应当”。⑤“需要”义西汉后期已出现。
“须”最初表示“待”,用例极多,无须详举。通检《史记》正文中“须”字,除去用作人名、地名,表示胡须,组成复合名词(须臾、斯须)外,用作动词的9例中,含义均是“待”,多数无法释为“需要”。仅《滑稽列传》武帝幸臣郭舍人对武帝乳母言:“陛下已壮矣,宁尚须汝乳而活邪?”释作“待”与“需要”两可。①大体可知,到西汉武帝时,“须”字作动词主要释作“待”。
“须”发展出“需要”义,目前看,最早见于西汉后期,东汉以后渐流行,三国以后使用渐广。
最早的用例,见于甘肃金塔县肩水金关遗址出土的西汉甘露二年(前53年)“丞相御史书”,文书末尾是张掖肩水司马行都尉事下发属下候、城尉的文书,最后写道:
例1.度索界中毋有,以书言,会月十五日,须报府,毋,如律令。/令史[《肩水金关汉简(壹)》73EJT1:3]
这里的“须报府”是肩水都尉府对下属的要求,显然不是单纯的“等待”回复都尉府,而要下属在当月十五日前有所作为,释作“需要”才讲得通。文献中的例子更多,但时间略晚,最早也是成帝时才出现:
例2.左右常荐光禄大夫刘向少子歆通达有异材。上召见歆,诵读诗赋,甚说之,欲以为中常侍,召取衣冠。临当拜,左右皆曰:“未晓大将军。”上曰:“此小事,何须关大将军?”左右叩头争之。(汉98/4018—4019)
例3.(王莽对增加封地表示谦让,说)臣莽国邑足以共朝贡,不须复加益地之宠。愿归所益。(汉99/4052)
例4.(东汉章帝时,尚书张林上言)……又盐,食之急者,虽贵,人不得不须,官可自鬻。(后汉43/1460)
例5.(桓帝时刘陶上疏云)臣闻人非天地无以为生,天地非人无以为灵,是故帝非人不立,人非帝不宁。夫天之与帝,帝之与人,犹头之与足,相须而行也。(后汉57/1843)
例6.(桓帝延熹九年,陈蕃上疏云)君为元首,臣为股肱,同体相须,共成美恶者也。(后汉66/2166)
例7.(魏王令曰)老耄须待养者,年九十已上,复不事,家一人。(三1/51)
例8.亮遗命葬汉中定军山,因山为坟,冢足容棺,敛以时服,不须器物。(三35/927)
这些例子表明,西汉后期起,“须”字已逐渐发展出“需要”义。
正如汉语史研究者所揭示的,“须”字含义在发展中主观色彩日益浓厚。表示“待”,突出的是句子的主语,其中很多情况下是“人”在听天由命式地坐等某种条件或人、事务、机会或状态的出现或到来,动作的主角并不需要主动作为。随着“需要”义的出现,“须”的主角的状态已经不仅是坐等,所须者已经成为主角主观上要求的对象,或被表述成主观上要求的对象。而做助动词表示“愿望”义中主观色彩就更浓。①
东汉大臣在给皇帝的上言中(例4、5、6)已在此种意义上使用“须”字。西汉末以降,包括刊刻《乙瑛碑》的桓帝朝,朝廷的文书与言语中所涉及的词汇库中“须”字并不单纯表示“待”,还有“需要”一义。“须”字的多义化,是认识“须报”的含义的背景与出发点。
《乙瑛碑》中“须报”一句正是出现在上述言语实践环境中。考虑到西汉后期不断丰富的“须”字义项,“须报”显然不只是“待报”,还要注意其包含的“需要回复”这一层含义。明白了“须报”的含义,自然清楚“须报”应出自二府之口,而非鲁相乙瑛。
大概正是注意到“须”的多重含义,二府在上奏时选用了“须报”,目的不止是提醒桓帝此上书等待批复,还暗示它需要答复,以此来对皇帝施加影响。桓帝在上奏当日即予批准,算是对此的积极回应吧。
“须报”二字,透露出二府在处理此事上的主动态势——是他们在引导桓帝如何处理,尽管表现方式是委婉的。这种委婉,应源自双方职分的不同。是否要“报”,毕竟当由皇帝(或代行皇帝职责的近臣)决定,二府只是建议,故须婉转表示。
这究竟是梁冀炙手可热下的特例,还是一般现象?《后汉书·梁冀传》载元嘉元年(151年)有司奏冀“十日一入,平尚书事”,史称“机事大小,莫不谘决之”,“百官侧目,莫敢违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亲豫”,但他不可能事无巨细,都要过问,况且他只是十日一入,并非常驻省中平尚书事。
有一点不能不注意,东汉以来,三公的职责在减轻,尚书的职责在加大是个难以否定的现象,安帝时身为尚书仆射的陈忠因“三府任轻,机事专委尚书,而灾眚变咎,辄切免公台”,“非国旧体”,上疏进谏,其中说到“汉典旧事,丞相所请,靡有不听”①,西汉时是否如此,姑置不论,至少东汉中期人有此种观感,且不说“选举诛赏”之类大事上三公的权力已渐被尚书侵夺,就是此种小事上,对皇帝施加影响时也颇费心机。况且此时的二府中,赵戒自顺帝永和六年(141年)以来已经做过十多年的三公,历侍四帝,吴雄虽任司徒不足两年,但也是久经官场。②这一用语或许是二府自感“任轻”局面下无奈的选择。
尽管如此,二府的作用不仅限于提示皇帝需要回复,他们还做了充分的调查与论证,并提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