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郡国上计在西汉与东汉发生一些微妙变化:西汉时期,除武帝曾四次亲自受计外,并无皇帝受计与召见计吏的惯例。朝廷的主计机构是丞相与御史府,上计结束离京前,丞相(司徒)召见计吏,并遣记室掾史宣读敕文。皇帝若要向计吏问询或传达自己的想法,均要通过丞相、御史大夫或身边的近臣来实现。
东汉光武帝时起,计吏到京后,在向司徒、司空上计后,还要参加次年正月旦的朝贺大典,受皇帝的接见,并回答皇帝的问题;明帝时还要在朝贺之后参加明堂祭祀与上陵礼,上陵礼毕,才离京。计吏面见皇帝应对提问之外,还有可能被授予官职,通常是郎官——皇帝的侍从。部分计吏还要负责转呈刺史的奏事。东汉郡国上计吏京城活动的变化是光武帝强化皇权“总揽权纲”,削弱三公职权的一部分,明帝承袭父政并有所增益,但不能认为在皇帝与三公间的角力中皇帝总是胜者。长期来看,皇帝的职权在强化,但这一过程相当漫长,衡量的单位或许要以百年为尺度。在相对短的时段中,双方职权的大小在博弈中则是起伏波动的。
本文修订中得到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孙正军先生的指教。2013年6月21日将本文提交清华大学历史系史学沙龙,得到与会的宁全红、张呈忠、黄振萍、方诚峰、陈颖飞、刘力耘、孙正军、马楠、王振华、王天然、屈涛等先生的指教。2013年11月2日曾就此文在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演讲,得到冻国栋先生的指教,会后孙梓辛同学复提示意见,游逸飞君亦来信指正,谨此一并致谢。
2013年6月初稿
2014年3月修订
原刊《中国史研究》2014年第4期,第99—120页。收入本书时略有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