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汉代出入宫廷的门籍制度,分析《汉书·酷吏严延年传》等资料,发现宣帝以后,御史大夫寺已经不在皇帝居住的未央宫内,且名称也改为御史府。外迁的时间,上限是元鼎二年(前115年),下限是本始四年(前70年)三月。从蛛丝马迹推断,外迁起因应是元凤元年(前80年)九月,御史大夫桑弘羊卷入燕王旦、盖主以及上官桀父子的谋反。平息此事后,霍光借机将御史大夫寺迁到宫外,并在宫中与诸卿中大力安插自己的亲信故吏乃至子弟。这一事件成为霍光独揽大权的关键。迁到宫外的御史府应在未央宫东阙门外的丞相府附近。
根据出土资料及对文献的分析,御史及御史大夫的重要职责是制定律令草案、保管律令与监督律令的执行。随着西汉政权百余年来律令建设的积累,以及统治思想的变化,制定律令的任务逐渐弱化。御史府的外迁是其外朝官化的起点,这进一步使之成为丞相的辅佐,参与日常事务的处理,留在宫中的中丞与侍御史则转为以监察为主。《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所述乃是转变后的职掌与设置。
写作修改中先后得到邱逸凡、陈力航、林枫珏、邢义田、孙正军、游逸飞先生、黄怡君小姐、金秉骏、大原信正与曲柄睿先生的惠助,谨此致谢。
2012年5—7月初稿
2014年6—7月修订
2014年11月再次修订
原刊《中华文史论丛》2015年第1期,第167—197页。收入本书时略有增补。承孙梓辛君示知,丁佳伟的博士论文《皇帝、王侯与御史大夫——汉代政治制度若干问题考论》(张进指导,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18年)第六章对御史大夫外迁的考订提出商榷意见,希请读者一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