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计作为地方官府向上级机构汇报工作的年度性活动,至晚战国时代已经出现,一直到唐代还在实行。帝国建立后,上计就分为县向郡(汉代还有国)上计与郡(国)向朝廷上计两种,成为上级官府掌握下级治绩的重要渠道,与官员考课黜陟有直接联系,亦成为赋税征收、钱物与人员调发的基本依据。这一制度的长期运行,为维持帝国的有效运转提供了保证。①

因此,这一制度宋代以来就受到关注②,20世纪以后,亦长期为中日学界所重视,相关的研究颇为丰富。特别是1993年江苏东海县尹湾汉墓简牍中,首次发现了郡级集簿的抄件;2003年湖南郴州苏仙桥10号井出土的西晋简则包含了不少西晋时期桂阳郡上计的资料。①新资料的出土与研究进一步推动了这一问题研究的深入。

纵观20世纪40年代以来的研究,对于上计的起源、具体实施,包括计簿的内容、计吏的选拔、边郡上计的频率、受计的机关及相应的职责、上计制度的作用(如与考课的关系)及其演变等均做过丰富的研究。研究所利用的资料亦从单纯依靠传世文献,转向文献与出土资料相结合。

有关上计制度的方方面面,前人均有涉及,并形成若干共识,已无必要再做系统探讨。然而,一些问题仍存明显分歧。其中关于郡国上计,学者几乎都注意到朝廷受计机构问题,也都指出通常由丞相与御史大夫(东汉则为司徒与司空)主持受计,皇帝有时也会亲自受计。不过,对皇帝受计与丞相、御史大夫受计之间的关系及其变化,认识则颇有不同。

观诸家见解,大致可分为三说:一是认为丞相、御史大夫和皇帝均参加受计,但对皇帝的参与程度、性质估计不同。有学者认为郡国上报的上计簿要接受丞相、御史大夫的考课,皇帝有时要亲自受计,例子则主要是西汉武帝受计以及东汉班固的《东都赋》②,言下之意皇帝受计并非常态。另有学者则表述得更为含混,不分西汉与东汉,认为汉代郡国上计时,皇帝要亲自受计,一般则由丞相或司徒受计,由御史大夫检查。①又有学者说皇帝在京师时就亲自主持上计,行幸郡国则就地上计,除了皇帝受计之外,经常主持上计事项的是丞相、御史大夫。②还有学者的看法实含矛盾,称皇帝受计是一种日常仪式,又说西汉时一般情况下皇帝不召见计吏,东汉皇帝经常直接召见计吏。③还有学者认为受计是由丞相主持,朝廷其他机构长官也会参与,计吏会参加朝廷的一些仪式,并受皇帝召,回答问题④,对皇帝是否会受计,并未正面说明。

(接上页)探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83页;张桂萍:《汉代的上计制度》,《北京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1期,第46页。

持第二说的学者只提到上计档案的接受和管理,主要由丞相府(西汉,东汉则是司徒,实际是尚书主持)和御史府负责,有的未及御史府,均没有提及皇帝的参与。①

当然也有学者在论述上计时只提及两汉皇帝受计,不及丞相与御史两府②,这属于第三说。

另有学者虽然是在围绕“五条诏书”探讨汉唐上计吏戒敕的演变史,亦论及上计活动发生的地点与活动的内容,关注的主要是正月旦的“元会”,部分涉及皇帝与上计的关系。③

关于朝廷受郡国上计时,皇帝与丞相、御史大夫(司徒、司空)之间的作用,尤其是关于皇帝受计是否存在,若存在,究竟是常态还是偶尔为之,两汉前后是否有变化,抑或两朝四百年一以贯之,学界多有分歧,亦乏仔细的考察,需要做进一步的梳理。本文将围绕此问题做些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