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咱们说的古代谣言,还都是为了宣传一下自己,扩大一下自己的生意而制造的。还有很多谣言,那个影响就非常大了。

比如民间也常借造谣、传言来表达情绪,释放不满,东汉末年的“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就是民间造时权臣董卓的谣,咒骂他将不得好死。

还有一些谣言,那就是为了造反而预备的了,这些谣言就是当时那些十分著名的人物制造的,这些人很多后来还成为了皇帝。

历史上有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说法,所谓谣言,如果后来能成功地变成现实也就不再是谣言,而变成了伟大的预言,从史料上看,古代历次农民起义大多都是利用“谣言”先制造舆论。《史记?陈涉世家》记载:先是用朱砂在一块白绸布上写下“陈胜王”三字,然后塞进鱼肚里,并有意让士兵买去宰杀。未出意料,看到从鱼腹中剖出的“丹书”,士兵都感到十分惊奇。这还不够,陈胜又安排吴广半夜跑到附近的荒庙里,点燃篝火装作鬼火,模仿狐狸声音,大声叫喊“大楚兴,陈胜王”。结果这些小当兵的,半夜听到这鬼声音,都十分惊恐,第二天便传开了。

此后,不论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农民起义军都跟着学起来,只要是农民起义,就会出现谣言

东汉末年黄巾军起义:“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唐末曹州王仙芝起义:“金色虾蟆争努眼,翻却曹州天下反。”

元末韩山童红巾军起义:“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

够有煽动性的。

在古代,最擅长造谣的,并不是喝过墨水的学子,应该是天下第一人的皇帝,其造谣手法相当老到,很轻松便通过谣言搞定了个人崇拜,让大家迷信自己。

隋朝开国皇帝杨坚能顺利代周建隋,便是借谶语这种形式,让大家知道,他当皇帝是天意。当时社会上出现了这么一则谣言:“白杨树头金鸡鸣,只有阿舅无外甥。”

当时杨坚还装蒜,故作不解,让同僚给他分析,同僚称,白杨是指杨坚,金鸡代表皇冠,白杨树头金鸡鸣连起来理解就是,皇冠将戴在杨坚的头上;下面一句只有阿舅无外甥,是说周家天下的气数尽矣。

杨坚听罢大喜,遂下定决心代周称帝。可以肯定,这则谣言是杨坚方面散布的,为避嫌,将这童谣出现时间提前到了北周初。公元581年,杨坚终于废黜他的外孙周静帝,自立为帝,改国号“隋”。

值得一提的是,杨坚从“谣言”里获得了很大成功,得到了天下。在他当了皇帝以后,担心他人再利用“谣言”来推翻隋朝政权,便开始禁谣了。

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也是一位利用“谣言”的高手,也是靠“造谣”坐上了皇帝宝座的。公元960年,赵匡胤统率大军刚离开不久,便让部下在东京城内散布了一则“谣言”:出军之日,当立点检为天子。

等到大军行至陈桥驿,这天晚上,赵匡胤的一些亲信,又在将士中散布说,今皇帝幼弱,不能亲政,我们为国效力破敌,有谁知晓;不若先拥立赵匡胤为皇帝,然后再出发北征。

如此这般,赵匡胤手下将士的情绪,很快就被煽动起来,喝醉酒的赵匡胤被黄袍加身。披上黄袍后,赵匡胤还装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说,“你们自贪富贵,立我为天子,能从我命则可,不然,我不能为若主矣。”

朱元璋同样精于利用“造谣”,在他的起义规模越来越大、胜利在望之时,河北一带突然出现了一则童谣:“塔儿黑,北人做主南人客;塔儿红,朱衣人做主人翁”。

好在朱元璋最后真的推翻了元朝,建立了朱姓明朝。这样,这童谣便不再是谣言了,而成了神奇的预言。

朱元璋“造谣”并非上述一起,在元顺帝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元大都北京街头出现了一首童谣:“一阵黄风一阵沙,千里万里无人家;回头雪消不堪看,三眼和尚弄瞎马。”

这里的“三眼和尚”可不是手冢治虫笔下的那个三眼神童啊,就是指非同寻常的朱元璋,朱元璋曾当过和尚;蒙古人自称马上民族,这里的“瞎马”自然是代指已快不行了的元朝廷。

古代有这么多的谣言,古人又是怎么治理谣言的呢?

在古代,对于封建帝王而言,谣言的害处自然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历朝历代均视谣言为祸。那么,古代官方是如何防控谣言的?

一是开展严打,重者满门抄斩。当权者通常会以严刑峻法,严厉打击制造和散布谣言者,稳定社会秩序。秦灭六国后,推崇法家的秦朝廷明文立法用严刑峻法防控谣言。《史记》中记载,秦始皇曾下令:谣言诽谤者族诛。

二是鼓励举报,但鼓励举报也有负作用,有的人为得朝廷奖赏,有时会制造新谣言冤枉无辜。

三是以谣制谣,即制造新的谣言,给对手造成压力和混乱。秦始皇出身问题谣言的出现和控制行动,是这方面最著名的案例之一。出于政治目的,赵国制造谣言,称“嬴政不姓嬴,他是吕不韦的儿子”。这么说等于指责嬴政王位继承的合法性。而当时其他六国,在苏秦的游说下呈“合纵”之势决定对抗秦国,秦国面临内外危机。秦国于是想到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以绯闻血统问题对“合纵”的领军人物春申君制造谣言,进行定点打击,称“当今楚国太子,并非楚王之血脉,而是春申君之骨肉”。为了让大家相信,还公开了相应的证据。

春申君一听这么说,坐不住了,匆忙辞别赵国,日夜兼程回楚国处理自己的谣言危机,合纵策略也因此流产,秦国度过了危机。

古人忙乎的治理谣言,咱们现代又是如何治理的呢?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可以追究其诽谤罪了,这也是中国现代法律中,对于谣言治理工作,所迈出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