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帝王众多,但能称为千古一帝的人也就这么几个。而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成吉思汗、明太祖、康熙大帝这些千古一帝们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有作为的帝王,实际很大程度上与他们在中国法制建设上的贡献是分不开的。

而秦始皇是这些皇帝中的一个另类。

论起秦王赢政扫灭六国,建立中国第一个封建王朝,这位帝王可以说是创造了中国历史上诸多的第一。

比起,第一个封建王朝,第一个皇帝,第一个称自己为朕的人,还有,他是中国第一个提出依法治国的帝王。

秦始皇依法治国,需要从商秧变法开始说起。

大家都知道,秦国强盛是从变法开始的,论秦国变法,不得不提商秧,商鞅是卫国人,战国时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其实,在这个时期,六国都在变法。诸子百家纷纷在探求强国之道,而除了秦国其他都是昙花一现。六国变法不深入,未动根本,也就是说,变法对一个国家来讲是脱胎换骨,而他们的变法只不过是换张皮而已,且对于变法中所出现的阻力,其他的学说门派根本无能为力,只有法家的强制才能落实各项变革法案的顺利实施以及顺利执行,这个就不得不注意商秧的法家背景了。

商鞅年轻时好刑名之学,他闻知秦国孝公发布求贤令,便脱魏去秦,向秦孝公说明变法强国的利害,孝公听闻卫秧所言大喜,与其他六国相比,同样的变革制度在秦国却能得以施展除国君的支持外,卫秧制定出来法家的严苟律法也有效保证了,变革措施的进行,提倡“法制大于人治”这就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政治上的较早实现。

这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法律的平等原则,民法上的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所有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双方,在民事活动中的行为均应遵循这样的准则。

对于赢政来说,最熟悉的女性最莫过于母亲了。在秦始皇3岁的时候,父亲异人将他们母子作为人质留在了赵国。母亲赵姬曾是吕不韦的姬妾,所以“两个父亲”的传言一直伴随嬴政的成长。

秦始皇与母亲相依为命。从出生在赵国一直到9岁,这个阶段正好是一个孩子心理发展的重要阶段,他无法发展出对远在秦国父亲形象的认同,也无法发展出对母亲形象的认同,更无法发展出对仲父吕不韦这个所谓的亲生父亲形象的认同。这些复杂的状况造成了秦始皇复杂的心理感受。而后来秦始皇的母亲又和嫪毐搞在了一起,给秦始皇弄出了两个弟弟来。这都是秦始皇不能接受的。

但是,母亲却是秦始皇幼年时唯一依靠的人,只有母亲才能让他生存下来,他鄙视和讨厌自己母亲的行为,因为这些行为造成了他幼年心灵巨大的创伤,但是却又有点无可奈何。

所以,秦始皇才做了一一系列禁锢女性权利的事情。

讲一个小故事比如至今流传的秦始皇《会稽刻石》文字,给后人留下了他首倡节操的证明。据历史记载,秦始皇在临死前的公元前210年,在全国各地巡狩。

当他走到今浙江一带时,得知当地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经常发生逃婚事件,妇女死了丈夫可以再嫁。他认为这不符合封建道德和法规,便命人把诏令刻在石头上,不许再发生类似行为。

这便是所谓《会稽刻石》。其中有这样几句:一、“有子而嫁,倍死不贞”,意思是指责那些再嫁的寡妇:带着儿子改嫁,这是背叛丈夫的不贞行为。又说:“妻为逃嫁,子不得母”。意思是,女子如果因为不满男方而另找对象,是****的伤风败俗的行为,将来她的儿子都可以不认母亲,别人发现了杀掉她也无罪。秦始皇在《会稽刻石》中还明确表示:妇女守贞绝非一件普通的小事,而是关系天下“太平”的大事。

当然,秦始皇的做法是比较极端的,比较中国的新旧社会,会很清晰地意识到女性在其中变化之巨大,在这里仅从婚姻角度来谈。不同于男性,女性的婚姻与终生幸福的关系比男性的更加紧密,而且相对于在旧社会中女性的不敢反抗,近代女性的逃婚与追求婚姻自主更容易得到舆论的关注,成为一种令人关注的社会现象。

现代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自由,任何违背婚姻双方意愿的婚姻都是违法的,女性完全可以拒绝由长辈或者接受彩礼而定下的婚姻。所谓逃婚,并不违法,而且应该得到支持。

但是,我们前边的节目讲过,如果女方接受了男方的彩礼,最后女方逃婚,而使得婚姻无法缔结,那么男方就应该返还彩礼。

如果女方在逃婚的情况下,拒绝返还彩礼,那么这就不合适了。男方可以报警,让警方解决争端,切忌不可私下解决,闹出不愉快,甚至是悲剧。

不过,如果男方索要精神损失费这类的费用,就没有法律依据了,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了。

秦始皇一手缔造的秦王朝不但是中国的第一个封建王朝,也是世界上的第一个封建政权,让中国领先世界一千多年。秦王朝的法制社会更是为后世留下的瑰宝,不但影响了中国,也影响了西方,他的功绩已不局限于中国,而已经是世界性的。所以,就如方才所说,秦始皇的地位无可取代亦无人能出其右,他才是“千古一帝”他不但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

秦始皇能够统一六国,是因为他有一支天下无敌的军队,就是秦军。没错,就是兵马俑出土的那些石头人。

除了秦军的战斗素养外,秦军天下无敌其实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秦军的兵器。

秦军对于武器的要求近乎苟刻,这一点跟二战时期的德军有相似之处,都是以工艺品级的要求来要求军队的装备,严谨而苟该,有些技术甚至是直到近年才被攻破的技术难题。

从武器材质上看主要以青铜为主,这项技术在当时的世界来讲是领先的,并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兵器制造管理制度,质量,规格,尺寸,都以统一要求制造,兵器种类多样,针对性强,从兵马俑遗址中发现了秦国其它种类繁多的兵器,戈、戟、矛、铍等兵器与秦弩、秦剑组成了一个完美的青铜武器库而在作战当中所用的巨弩更是其中的姣姣者,历次战斗中令敌军骑兵,步军闻风丧胆。

然而据专家考证,战国时期除秦国以外的六个强国,也同样以青铜兵器为主,但以秦国的铸造工艺最为精专。

讲个小小的例子大家就能知道,秦国的武器制造工艺到达何种程度了,在秦皇陵兵马俑坑,出土最多的青铜兵器是箭头,由于在坑中没有发现弓。

考古人员认为,那些青铜箭头都是为弩配备的。战国时代,箭头的种类繁多,这些箭头上的倒刺和血槽让人感到阵阵杀气。

而在兵马俑坑中发现的箭头,几乎都是三棱形的。

秦军为什么单单选择了这种三棱箭头呢?

这个学问可就大了,运用了物理学的知识。三棱箭头拥有三个锋利的棱角,在击中目标的瞬间,棱的锋刃就会形成切割力,箭头就能够穿透铠甲、直达人体。

带翼箭头有凶狠的倒刺,但翼面易受风影响,使箭头偏离目标。秦军的这种三棱箭头取消了翼面,应该使射击更加精准。专家对这些箭头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当检测数据最终摆到桌面上的时候,研究人员确实感到难以置信。

检测结果发现:箭头的三个弧面几乎完全相同,这是一种接近完美的流线型箭头。这种箭头的轮廓线跟子弹的外形几乎一样。

子弹的外形是为了减低飞行过程中的空气阻力。我们有理由推测,秦人设计这种三棱形箭头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

专家们搞过风洞试验就看箭怎么飞,这样的箭头出去以后,它上下左右的气流是平等的,所以才能保证这支箭沿着预定的轨迹前进。

秦人凭经验接近了现代空气动力学的规律。这种古老的箭头是早期飞行器当中的范本,它和今天的子弹一脉相承。

考古人员还发现了一些特大型号的铜镞(zu,二声)。

铜镞是什么?这可是秦国军队的秘密武器。说的通俗点就是大号的弓箭。

每支重量达100克,迄今为止,这是古代兵器史上发现的最大的铜镞。这种分量的铜镞肯定配有强弓,强弩配以精良硕大的铜镞,无与伦比的杀伤力足以令人心寒。秦弩,连同它配备的弩箭,在那个时代很可能是技术含量最高的武器,秦人在铜镞制造方面确实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它使秦军的攻击力大为加强。

公元前215年,秦始皇派大将蒙括帅军30万征讨匈奴,一举扫灭匈奴30万骑兵。

蒙括征匈奴是古中国汉族政权与北方强族战争的第一个高峰。秦军夺回河套地区,占领了颚尔多斯,打得匈奴20年内不敢南下犯境,武器的精良立下了赫赫战功。

随后,秦始皇又大规模修筑万里长城,作为国界。中国的庞大领土,正是由秦始皇完成的。

这么看来,干什么都给有个严格的标准才行,那么现在咱们生产武器是不是也有标准呢?

何止是武器啊?我们国家很多产业都有国家标准的。

那什么是国家标准呢?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发布,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国家标准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协调项目分工,组织制定(含修订),统一审批、编号、发布。法律对国家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国家标准的年限一般为5年,过了年限后,国家标准就要被修订或重新制定。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需要制定新的标准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四级。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有国家标准20906项,这里还不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的标准还有一套独立的体系。

还有一点也要特别注意,有些东西,只能是国家予以制造,民间是禁止制造的,比如枪支这一类的武器。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的枪支,是指《枪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枪支及枪支零件。《枪支管理办法》中规定: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如军用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体育竞技用的各种枪支;狩猎用的有膛线的猎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凶猛动物用的麻醉枪以及发射金属弹丸的汽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