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毛泽东所言,随着经济建设的**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然而新中国经济建设面临的一个主要困难在于人力资源的短缺。为此,党采取的策略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继续留用旧有的知识分子;其二是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即大力恢复和发展教育事业。在《共同纲领》中提出教育的发展策略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加强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然而,随着经济建设的开展,特别是“一五”计划的实行,教育发展的策略很快发生了转变,高等教育被摆在突出重要的地位。见表3-3。

表3-3 教育投资中高等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比例(%)

在“一五”计划的第一年,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习仲勋就指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点是高等教育。[1]周恩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报告中重申了这一点,“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教育部门应当首先集中力量发展和改进高等教育。中小学教育已有很大的发展,今后应当着重质量的提高”。[2]根据“一五”计划安排,未来五年(1953—1957年),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国家机关需要补充的各类高等和中等学校毕业的专门人才共约100万人,同时中央工业、运输业、农业、林业等部门需要补充熟练工人约100万人。[3]为了适应五年的需要并为第二个“五年计划”进行必要的准备,国家将有计划地调整、扩大和开办各类高等学校以培养各类建设人才。因此,高等学校的发展规模和招生规模连年扩大,学校数从1949年的205所发展到1957年的229所,在校生规模从1949年的11.7万人扩展到1957年的44.1万人。[4]在校学生数从1949年到1957年共计增长254.6%,平均每年增长19.4%。[5]高校招生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从1952年招收5万人,增至1956年招收近19万人。(见表3-4)不同人群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也有了很大的改善。

表3-4 1949—1957年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和招生人数

从1950年全国高等教育会议确定高等教育向工农开门方针后,政府采取多项措施扩大工农进入高等学校的机会。工农成分的学生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1951年工农成分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19%,1952—1953年度为20.46%,1953—1954年度为21.94%,1954—1955年度为28.97%,[6]到1957年占到36.4%,1958年占到48%。[7]其中一年级新生中工农家庭出身的比例已经从1953年的27.39%,1954年的36.74%上升到1958年的62%。[8]

女性和少数民族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也有了很大提高。新中国成立以来,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普遍提高,这种情况也反映在高等教育的范围内。5年来,高等学校的女生人数不断增长。根据华北区十个工业大学的新生统计,1954年女生人数已超过三分之一。[9]从全国来看,女大学生在全体在校大学生中的比例从1949年的19.8%增长到1957年的23.3%。通过设立民族院校(截至1957年,国家还专为少数民族设立了11所高等学校),以及在高校招生中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优惠政策,少数民族学生占全体在校大学生的比例则从1950年的0.9%增长到1957年的3.6%。[10]

不过,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教育基础薄弱,享有高等教育权利的人仍然是少数,到1955年,全国每万人中只有5名大学生。[11]

与此同时,高等学校地区分布的不均衡也有一定程度的改观。1955—1957年院系调整方案就是为了解决高等学校过于集中在少数大城市、尤其是沿海大城市的局面。该方案将沿海地区一些高等学校的同类专业、系迁到内地新建校或加强内地原有学校,并将一些学校的全部或部分迁到内地建设。这一年,由江苏、浙江、山东、上海、天津、广东等地的一些高校调出有关专业迁往内地。经过调整,多数省份都建立起包括综合大学、工、农、医、师在内的高等教育体系。当然,由于院系调整是在中央政府主导下的一种行为,带有很大的人为性和机械性,没有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调整效果的有限性也就在意料之中。

尽管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通过多种措施(如院系调整、改善妇女与少数民族群体在受教育机会方面的处境)扩大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但新的高等教育体系面临的关键挑战是,它承担着既要扩大劳动人民受教育的权利,又要通过正规化、制度化建设为实现工业化和国防建设培养专门人才的双重使命。因此,不得不在入学机会分配方面采取“双重标准”。即一方面依据政治标准扩大工农进入高等学校的机会,另一方面通过学术标准选拔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