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刘縯送走了蔡阳县的官吏,那边离了舂陵的刘秀正直奔新野而来。有人又有疑问了:刘秀不是去太学读书了吗,怎么又回到了舂陵?

“放假了。”对于这个问题,定会有人不假思索地举手抢答。

回答“放假”的同学请坐下,你们太小看刘秀了。他要回家还用得着像你们一样苦等放假?他根本就是辍学回来的。

天凤元年(公元14年),二十岁的刘秀进入长安太学成为一名太学生。入得国家的最高等学府,是众多读书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是日后涉足官场、平步青云的踏板,有的人甚至十几年如一日地赖在太学不走。可刘秀的太学生身份仅维持到天凤三年(公元16年),满打满算也不过三年的时间。从以往的经历可知,刘秀不似读书的天才,因此这点儿时间实在不能算长。放到现在,读个专科十分勉强,想“三加二”升本科更是万万不能的。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刘秀做出辍学决定,肄业回家的呢?

有人说是因为其刘姓宗室身份让他在新朝的太学中受人排挤,混不下去了,所以回家。

这个观点显然站不住脚。因为我们知道,刘秀在短暂的太学生涯中结交了众多好友,光是能在史书上留下记载、有名有姓的就包括但不限于邓禹、严光、韩子、朱祐、刘嘉、来歙等,至于默默无闻者,更是不可计数。而且后来刘秀在太学越来越吃得开,甚至连大司马严尤、司命(相当于司隶校尉)陈崇等都对他另眼相看。既然如此,刘秀就不大可能受排挤。

于是又有人说是因为刘秀缺钱,毕竟刘秀家里的情况大家都知道,大哥刘縯为了养士,连劫道的勾当都做得出来。穷困如斯,想来也不可能在经济上给刘秀多大的支持。

诚然,刘秀来到太学之初经济上是比较困难的。当时出行,普通老百姓当然是靠自己的一双脚,而有身份的人至少要有一匹脚力。古往今来,出门有代步的脚力而非靠自己的脚力,是一个人身份、地位的象征。

说到代步工具,古代最常见的当然是马。人骑马行走于大街之上,个头儿和眼光自然会高人一等。如果你很牛,比如说是权贵或是富商,那就能坐马车,较之骑马又多了几分平稳、舒适。至于皇帝,和天下人又不一样,规格要超出许多,虽然不可能御龙,但拉车的至少得是四匹到六匹同等高度、毛色纯白且训练有素的骏马。相比于老百姓,太学生刘秀当然也是有身份的人,自然不能同百姓一般光靠两只脚在长安城的大街小巷穿梭。可腰包瘪瘪的他买不起马,怎么办?

换作其他太学生,可能会一狠心咬咬牙,觍着脸找几个朋友借三五千钱,在市场上随便找一匹毛色、体态都甚是欠佳的老马充门面,再从本来就紧巴巴的伙食费中硬挤出一点儿供马。可如此节衣缩食,时间一长便会导致自己和老马都营养不良,某天上街两者皆四肢发软,不留意间突然来个马失前蹄,连人带马齐摔个四脚朝天。等狼狈不堪地爬起来后,气急败坏地把老马拼命拽到市场出售,结果算去折旧费、养伤费、营养费、过时费等,得钱二千不到,还不够还朋友的钱,于是索性再一咬牙,钱就不还了。结果,最后既没了朋友,也没了马。

对此种寻常人的作为,刘秀当然不能苟同,他有不同的想法。思来想去,最后他决定另辟蹊径,准备忽悠同宿舍的韩子入伙,和他一起购买一匹牲口充当脚力。韩子是个实在人,他也没什么钱,把兜掏光了和刘秀的钱加在一起数一数,数目大概也就够买一匹老马,还十分勉强。韩子遂决定明天去市场看看有没有便宜可捡。

“不,”刘秀摇摇头,否决了韩子捡漏的提议,“明天你跟我去买一头驴。”

此言一出,韩子当时就要跳起来:“莫非要指驴为马,你当长安人不识驴乎?这个人你要丢便丢,我韩子堂堂太学生恕不奉陪。”

刘秀却不生气,他跟韩子解释说:“马贵驴贱。我们先买一头驴,再用剩下的钱给驴配辆车。骑驴当然见不得人,可有了车,档次不就上去了吗?然后我们有驴有车,平时无事的时候可以用驴车给人拉货,上街的时候遇到想搭顺风驴车的,我们就给他个优惠价。这样一来二去,钱不就有了吗?有了钱,我们再把车升级,这样就可以拉更多的货,载更多的人,挣更多的钱,然后我们再把车升级……”

说着说着,韩子已经被刘秀给他画的大饼绕晕乎了,糊里糊涂地就跟刘秀去买了辆驴车,结果他们还真在当时的长安引领了一股时尚潮流。

除了搞运输赚钱,刘秀还和同学朱祐一起卖过蜂蜜。朱祐的医学知识大概是家里祖传的,他懂得一些看病制药的手段,对自己所制药物的药效也很有信心,却没有人愿意买他的药,理由很简单:太苦。

自古人们皆知,良药苦口利于病,可不利于吃。于是刘秀找到朱祐,在他制的药里面加入蜂蜜再拿去出售。蜂蜜本身就有扶正、调补脾胃的功效,蜂蜜和药不仅增强了药效,还改善了口感,这样一来朱祐的药在长安大卖,两人着实赚了不少。

到了后来,原本穷酸的太学生刘秀不仅腰包充实,甚至还搬出了太学宿舍,租住到了长安的宗室聚居处、高档住宅区“尚冠里”。因此,刘秀没钱辍学一说也不能成立。

然后又有某著名作家说,刘秀是因为烧了刘秀的藏书阁,于是跑路。

这里要说明两点:第一,此处后一个“刘秀”乃是当时的国师刘歆,此公在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的某天突然脑子一热,将自己的名字由刘歆改成了刘秀,但为了和光武皇帝刘秀区别,历史上一般还是叫他刘歆;第二,此种说法于史无载,故不予讨论。

于是,人们讲到这段历史的时候干脆避而不谈,或笼统地归结为“因为种种原因”。这也是可以的,但显然我在这里不能简单地用“种种原因”一笔带过,毕竟大家来捧场,就是想知道原因的,这“种种原因”算哪门子原因呢?

为了尽可能地把“种种原因”讲出来,我尽量从我的角度进行分析。当然,实事求是地说,我也只是间接解读加猜测,并没有直接证据,大家姑且听之,毕竟现在谁也不能把当事人刘秀叫来问个清楚。

要研究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知道作为太学生,刘秀的学业如何。答案也许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作为太学生,刘秀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

在孝武帝刘彻设立太学之初,太学规模颇小,学员只有五十人,课程仅开设五经,也就是《诗经》《尚书》《礼记》《易经》及《春秋》五本儒家经典。后来,随着太学规模越来越大,到了王莽那时候,太学生已经超过一万人,课程也从原来的五经发展到讲授《公羊传》《穀梁传》《左传》《周官》《尔雅》,等等。为了能尽快出人头地,太学生历来多是主修一本或几本经典,再辅以其他课程,毕竟技多不压身,谁知道自己会因哪门课的表现获得朝廷的青睐。可刘秀是个异类,即便是《后汉书》这样的正史,也只含糊地记载“受尚书,略通大意”。也就是说,脑子活络的刘秀在三年的太学生涯里只修了《尚书》一门课,成绩还并不是一般,而是非常一般。

偏科也偏得不怎么样的太学生刘秀,在当时的太学中大概是不怎么受老师喜爱的。教授他《尚书》的是中大夫许子威,也是当世的名儒之一,但越是名儒,越容易偏执己见,通常也越迂腐,因此他或许从未正视过自己这位学生。因为在老师看来,学生应该埋头苦读,应该皓首穷经,而不是一肚子的花花肠子。

说到皓首穷经,就不得不多说几句。

古代人写作,尤其是传世的经典,往往惜字如金,极少有废话。别的不说,单说《尚书》一书,全篇两万五千七百字,一天学一百字,节假日休息,一年学完绰绰有余。那有什么必要搞到头发都白了,才敢说自己可能通晓了其中深意?

因为这完全是后来的读书人自己作的。世上的书那么多,好好读完一本,然后再读下一本,有什么不好呢?

不好,因为这本书我读过,你读过,他也读过。怎么才能体现我和其他人不同呢?只读原文肯定是区分不出来的,于是我要一篇一篇地分析,要从竹简的表面深入进去,窥破作者的内心世界,再挖掘一些与众不同的本质来,方才显得我这个读书人与众不同。

这还是第一批读到书的人,他们挖掘起来相对容易。到了后来的读书人,因为前人已经挖掘过一轮,为了彰显自己已超越前人,只能继续深掘其中隐秘,遂把文章一段话一段话地拿出来在放大镜下阅读,充分发挥举一反三的思维,拔出萝卜带出泥般地把文章的内容引申出去,甚至恨不得对作者的灵魂进行拷问,以期从其口中逼出一个“然”字。更后来的读书人就越发困难,只好在犄角旮旯里一个字一个字地抠,一句话掰开揉碎放到嘴里使劲咀嚼,敲骨吸髓般品味一番,然后告诉世人,这个字是甜的还是咸的。

这就矫枉过正、过犹不及了。还是拿《尚书》举例子,西汉有个叫朱文公的,注解《尚书》就注了三十多万字;又有一个叫秦延君的,更是这些人中的翘楚,他光注解《尚书》中的《尧典》一文,就整出了十几万字。这些人拿着从自己脑子里倒腾出来的东西,堂而皇之地告诉大家:“作者写书写到这段时是这么想的,写那句话的时候是那么认为的……”

得亏《尚书》的作者死了,不然他活过来看了也犯迷糊,不禁暗自怀疑:“我当年真是这么想的吗?”

从这里我又想到,当年曾经看过韩寒的一段话,大意是说有一次他的文章被选作中学的语文阅读理解材料,有五道题,他自己拿来做,错了四道。最可笑的是,他把“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思想”一题选错了。

于是我不得不暗暗地杞人忧天:“假如哪天我王某人也暴得大名,会不会同样有人来深究以上几段话的深层意义?”

为此,我郑重地做以下记录:本人以上这几段话要表达的只是大家看到的字面意思,并没有什么深层的意义。

以此为证,免得我日后不记得。

但这也挡不住别人对你的其他话进行深入的解读、分析。

言归正传,刘秀显然不是那种死读书、读死书的人,更不会一直读书死。从他选择《尚书》这门课就可以看出,刘秀是一个有想法的人。因为不同于其他四经,《尚书》是一本实用性较强的书籍,里面记载的是政治文献,是治国理念和方法。尽管学习成绩不佳,但不代表他不理解所学的内容。在太学中,每逢有朝政下达,刘秀总会招集一些好友品评时事,议论得失。刘秀的意见也总能独树一帜,因此可见,刘秀是一个真正学以致用的人。

正因为如此,在太学的三年,虽然他的考试成绩不怎么样,但大概刘秀已经掌握了《尚书》中的治国精髓。古代普通人的思想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可自己哥哥在舂陵做的是什么勾当,没有人比刘秀更清楚。在这个前提下,刘秀想“货与帝王家”基本是不可能的,因此他觉得再在太学待下去也难有作为,况且还有一件事情让刘秀万分惦记。

当时刘秀的好友们都知道,刘秀有这么一句豪言壮语,也可以说是他的人生目标:“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不管在什么时代,一个人能在成功的路上走多远,大多取决于他的眼光有多远。目光短浅的人通常很难有大的成就,而一个人的眼光有多远则取决于他的见识。当年刘秀的祖上高皇帝刘邦就是见了秦始皇之后才有“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慨,而从小地方来的刘秀小时候见过的最大的官,大概就是自己的父亲和叔父,那不过是俸禄八百石到一千石的小小县令。后来到了长安,虽然见识了如大司马严尤这般一等一的高官,可他们对刘秀多是给予长辈般的关爱,很难触动刘秀的内心。而真正震撼刘秀的,是他在长安见到的执金吾出巡的队伍。

不可否认,长安城里出门架子最大、规模最盛的当然是王莽。可自从天下不怎么太平后,王莽总喜欢神化自己,把自己往神仙的方向靠拢,企图以此震慑长安的百姓。比如要出巡,以前的皇帝乘坐六马豪车,周围有戒严卫队开道,路过的百姓实时下拜,顶多再高呼万岁就差不多了。可王莽硬是在这个基础上玩出了新花样,他让人将五色毛皮做成龙纹的样子披在马身上,又给马头按上三尺长的角伪装成龙的样子,车子上也装了高达八丈一尺的九重华盖,出巡时御者一边驾车还得一边高呼:“登仙咯!”玩得不亦乐乎。

当然,这是发生在地皇三年(公元22年)的事情,不在长安的刘秀是看不见的。况且王莽和他们刘家是死敌,但凡王莽出巡,刘秀虽不说退避三舍,也免不得要躲到几条街以外去,避免自己产生冲上去与之理论或是某种难以抑制的冲动。

因此,王莽的奢华刘秀寻常是见不到的,也难说对刘秀有什么视觉或是精神上的冲击。而长安城里众多达官贵人中有一人的出门排场深深地震撼了刘秀,这人便是执金吾。

执金吾即原先掌管长安城北军的中尉,官职俸禄是中两千石,并不是长安城里最大的官,可由于它是京畿地区的治安警卫(相当于中央卫戍司令),责任重大,不容有失,因此排场反倒比三公的都要壮观:但凡执金吾出巡,引导吆喝的小厮除去不算,还须前有二百骑兵开路,后有五百二十手持长戟的卫士相随,执金吾本人则在这小一千人的前呼后拥之下,每月绕长安城巡视三次,好不威风!就连以博学多才闻名的《后汉书》作者范晔也不由得感叹:“众僚之中,斯最壮矣!”这恐怕是寻常人等在长安城能见到的最豪华的出巡配置了,怎么能不让刘秀这个从南阳舂陵乡来的小子感到震撼呢!

当然,我私底下认为刘秀的豪言壮语是后来人附会出来的,原因很简单:王莽当了皇帝以后,已经把执金吾一职改称为“奋武”。因此,刘秀当时即便要感叹,也只能感叹“仕宦当作奋武,娶妻当得阴丽华。”

但这样就未免有失对称和押韵了。

然而,不管怎样,提到自己的理想,刘秀是郁闷的。以他当时的条件和境遇,执金吾想来是没戏的,而那阴丽华也似乎渐渐不可及。

阴丽华出身于新野,是南阳一带出了名的美人,阴家又是新野的豪族,按理不是破落的刘家可以高攀得起的,好在刘家在新野也有一门亲戚——刘秀的二姐刘元嫁给了新野人邓晨。

邓家也是高门大户,世代都有人在朝廷做到俸禄两千石的高官,邓晨的父亲邓宏此时身居豫章都尉。既然同是一地的大族,邓家和阴家交好也是必然。想来刘秀就是通过二姐夫邓晨的关系,某一次偶遇了当时大概只有十岁,还未成年的阴丽华。

我猜想,两人那一刻的相遇是短暂的,但给予刘秀内心的冲击是长久的。小女子出尘绝艳的音容笑貌在刘秀心中深深地扎了根,让他久久不能忘却。

关于这个说法,当然有人会反对:十岁的黄毛丫头,身材尚未发育,能看出什么来?

有此一问者显然未经深思熟虑,不过既然搔到我的痒处,就容我再啰唆两句。

首先必须承认,我对西方的性哲学和理论几乎一无所知。不管是弗洛伊德还是罗素,抑或是其他什么人物,我对他们的了解非常有限,对于“洛丽塔”一词更仅限于知道这是名字。但这不妨碍我的推断,毕竟两千年前的中国人同样也是不知道弗洛伊德的,因为国人在长期的实践中自有自己的一套经验。

在古代,不管是哪个国家,总是打仗的时间长,和平只能在各种战争的缝隙之中存在。打仗无疑是要死人的,尤其要死男人,可男性又是社会最主要的劳动力和生产力,这就出现了一个死循环:没有足够的劳动力支持,国家就无法打赢战争,而战争的失败往往意味着会损失更多的劳动力。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和难题,当时统治者想出的唯一办法就是多生娃。

显然,要多生娃,女子的生育年龄当然是越早越好,这就导致结婚年龄必须更加提前。《周礼》中有记载:“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注意,这里指的不是嫁娶的合适年龄,而是当时人嫁娶的年龄上限:男子三十岁,女子二十岁。同样,《礼记》也记载,男性合适的结婚年龄是二十,女性是十五。到了后来,甚至不是建议女孩子十五岁出嫁,是十五岁必须嫁人。

有人要说:那我不嫁,你能奈我何,还能逼婚不成?

当然能。你不嫁人生孩子,耽误的不仅仅是你个人,更关乎国家的前途、命运,自然由不得你。比如汉初,为了尽快恢复因连年战争而损失的人口,朝廷明文规定:女子超过十七岁不嫁人的,每年的人头税增加五倍。

又有人说了:我钱多,硬挺着行不行?

不行,尤其是在特殊时期。对于这种死硬派,统治者历来也有强硬的手段。比如那个卧薪尝胆的勾践,为了恢复人口,他曾规定:如果谁家有儿子过了二十、女儿过了十七还不成家的,那就要“罪及父母”。这还是相对委婉的,西晋时期朝廷的规定更为直接——女子十七尚未出嫁的,由当地官员替她挑选配偶强行成婚。

既然早婚早育是一项延续千年的制度,那就不能把它当作强权暴政来看待,其中必然有其可行的因素。说白了,原因就是古人很早就意识到男女之中女子较为早熟。所以,十岁的阴丽华在当时也不算太小,再过个三五年就可以出阁了。

此处还有一个旁证:古代许多青楼培养头牌,也多是在十岁左右的童女中选择。虽说“女大十八变”,十岁、八岁的女子容貌尚未完全长开,轮廓棱角却已经定型,好的只会越长越好,没有什么意外的话,断然不会让东家赔个底儿掉。

所以,二十岁不到的刘秀一见面便钟情于大概只有十岁的阴丽华,在当时并不是什么奇事,因为只要不是瞎子,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个极品美人坯子。

然而,那是十八九岁的刘秀,他可以等,可现在已经二十三四岁的他却不能再等了,因为此时阴丽华已年近十五。虽说文景两朝之后,随着全国人口的恢复,朝廷对强制女子早婚的规定早已放松,可谁能向刘秀保证阴丽华也在等他?执金吾大概是无望了,那就得守着阴丽华。自己吹的牛总不能到最后两手空空吧?

大哥刘縯的事业、学业的无趣、仕途的无望,以及心中的她,应该都是刘秀最后选择辍学的原因。

回到舂陵的刘秀大概已经通过二姐夫邓晨给阴家递过话,阴家家长阴睦的态度应该是模棱两可的,毕竟刘家不过是没落贵族。没落了就是没落了,更何况刘秀看起来平平无奇,至少在他们兄弟几人里,他比不上他大哥刘縯。因此,哪怕刘秀攀了邓家的关系,也很难让阴家动心。

刘秀平时颇得二姐夫邓晨喜爱,此时邓晨自然要为小舅子努力一把。他告诉阴睦,凡事不能只看眼前,虽然王莽时下占了汉廷,可他的所作所为并不得人心,天数尚未可知,谁也不敢保证哪天刘家人不会重新坐到那金銮殿之上。刘秀这小子现在是不怎么成器,没事就爱种地,读个书中途还辍了学,但若仔细看来,他的眉毛、胡子长得美,嘴大、鼻子高,更难得的是前额中央高高凸起。可别小看了这一点儿凸起,此处绝非先天不足或发育畸形,它在相术中有独立名词,唤作“日角”,乃贵不可言之兆。刘秀有这等相貌,一看就绝非池中之物,切不可以当作等闲之辈视之。

也亏得阴睦是个有几分见识的人物,换个寻常的暴发户,谁会理睬邓晨这些看似毫无根据的忽悠?最后,对于婚事,双方大概是各自让了一步:既不点头,也不拒绝,暂时搁置,以观后效。

得此结果,或许已经超过刘秀心里的期望了,而邓晨对刘秀的一番吹捧也绝非信口胡诌,之前的一些事情让他还是有那么一丁点儿信心的。

大概就在此前的某个时间,刘秀曾跟随刘縯来到邓晨家,那次他们来新野不是来提亲的,而是刘縯要在邓晨的引荐下去宛城结识一个叫李通的人。李通一家也是豪族,他的父亲李守早年是国师刘歆的学生,后来又做了宗室的老师(谓之“宗卿师”),一直在长安为官。年纪轻轻的李通能力也不一般,他本人先是在王莽设置来展现其大国威风的五威将军帐下做过从事,后又曾担任南郡巫县的县丞。可大概在地皇或者天凤年间,在谁都以为他前途一片光明的时候,李通却选择了回家赋闲。他不敢说原因,说了怕会让人大跌眼镜。原来他从父亲那里得了一句谶语:“刘氏复兴,李氏为辅。”

虽然只有区区的八个字,但李守可是国师刘歆的学生,李通对自己老爹的本事深信不疑。可当时要是把这句话奉为准则,或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讲出来,无疑会招来杀身之祸。李通思来想去,最后决定放弃别人眼中的大好前程,随便寻了个“无意仕途”之类的由头,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回到宛城,整日斗鸡走狗,游手好闲。

李通在宛城表面上无所事事,背地里却时刻留意着有可能需要他李氏辅助的刘家子弟。这次邓晨引来南阳刘伯升,在李通看来也是值得关注的一只潜力股,但他同样没把话说死。毕竟,第一,他爹没指名道姓地告诉他这个要复兴的“刘氏”究竟是哪个刘氏;第二,谁都知道这个天下要乱,可同样谁都不知道这个天下什么时候乱。因此,李通不敢胡乱把宝压在刘縯身上。

尽管没在李通那里达成真正意义上的联盟,但刘縯此行也并非没有收获。出了李宅,刘縯又由邓晨领着,去拜见了当时精通谶纬的高人蔡少公。

谶纬之术是当时社会上极流行的一门学问。所谓“谶纬”,即“谶”和“纬”。“谶”就是谶语,也就是预言,尤其特指上天给下界百姓的预言;“纬”是对“经”而言的,按古人的意思,在丝帛上,“经”是竖的丝,“纬”是横的丝,因此“纬”是用来解释“经书”的书。实际上,“谶”和“纬”虽然名称不同,但其内容并没有大的区别。

谶纬之术古已有之,比如史书中记载,相传秦穆公曾经连睡七天七夜,醒来以后便对身边的人说:“我到老天爷那里去了,老天爷告诉我,秦国以后怎么怎么样,晋国以后怎么怎么样。”他身边的人赶紧把他的话记录下来,便成了《秦谶》。与此相同的有《赵谶》,而最早的谶语大概记载在《河图》和《洛书》之中。

但凡做“谶”或者记录“谶”的人,脑子里都有些神秘主义思想,给“谶”起的名字也多千奇百怪。东汉初年,对国家影响较为重要的“谶”有《洛书录运法》《河图括地象》《孝经援神契》《西狩获麟谶》《赤伏符》等。这些还算比较直接的,稍微用点儿力猜一下,多少能猜到与之相关的一些东西。比如“西狩获麟”,显然指的是当年孝武帝刘彻捕猎到独角兽一事;

“赤伏”应该和以火德得天下的汉朝相关。比之玄乎其玄的更是数不胜数,我再说几卷谶语的名字让大家猜一猜:《河图稽曜钩》《河图帝览嬉》《河图皇参持》《河图闿苞受》《河图帝视萌》《尚书运期授》《洛书甄曜度》《洛书灵准听》《洛书宝予命》《洛书洛罪级》《尚书考河命》。在这个“没什么奖竞猜”环节,我赌大家光从名字上根本猜不出它们到底讲的是什么内容。这跟现在流行的一些名字千奇百怪、实在难以窥见内容的小说和电视剧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这些“谶”在西汉末年之前只零星存在于史书之中,几乎没有人真把它们当一回事来研究。刘向、刘歆父子在写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综合性的图书分类目录《七略》时,甚至连**和劾鬼术都有连篇累牍的记载,却对谶纬只字不提。因此我们可以猜想,此术应是在刘歆同时期才开始大规模地出现。

事实也是这样。显然是托了王莽的福,谶纬之术在西汉末年及其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才得以盛行,毕竟王莽本人就是靠这个起家的。

想那王莽虽然借着谶纬之术篡权当了皇帝,却也差点儿因此吃亏。当年哀章在自己鼓捣出来的铜匮图书里把王莽的亲信甄丰写作更始将军、广新公,却安排在最末的“四将”中,与胡乱攒出来的王兴、王盛等人同列。甄丰当然是不满意的,他的儿子甄寻对此感同身受。为了让老爹摆脱垫底的局面,他自己做了一道符命献给王莽,说新室应当依照周公、召公的故事,立两个最重要的大臣,称之为“二伯”,并指明更始将军甄丰为右伯,太傅平晏为左伯。这时王莽可能已经有些不满了,但碍于自己也是刚得了符命做皇帝,不好意思质疑、否认符命的正确性,只好吃哑巴亏,依着甄寻符命里的意思设立右伯和左伯,让甄丰担任右伯。

这下甄寻一看:“呀,这个皇帝怎么这么好糊弄,一旦加以‘上天说’,几句假话便成了金口玉言,那我不是想要什么就可以得什么吗?”于是,贪得无厌且色胆包天的他在父亲甄丰尚未动身就任右伯的时候,紧接着又作了一道符命,说按上天的意思,汉平帝的皇后,即现在称为黄皇室主的那个女子,应当改嫁他甄寻。

这下王莽可不答应了,原因很简单:平帝的皇后便是他王莽的女儿。即便现在汉朝没了,他女儿也算贵为公主,而区区一个甄寻算什么东西,竟敢算计到他王莽头上!于是,王莽公开否认了这一符命,甚至下令抓捕甄寻。甄寻一下傻了,赶紧逃到华山里藏了起来,又在自己手臂上文了“天子”二字,企图恫吓王莽。

甄寻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终究没能救得了自己。一年多后,甄寻被捕杀。至于他那条文有字的手臂,则被整个砍下送入宫中。经这方面的伪专家王莽亲自鉴定,其上所书并非“天子”,乃是“一大子”,故不足虑。最后,不仅胆大妄为、不知天高地厚的甄寻被王莽干掉,连追随王莽多年的右伯甄丰也被迫自杀。

即便这样,王莽对谶纬之术仍然乐此不疲。既然皇帝热衷于谶纬之术,社会上立马涌现出一批精研此道的人物,蔡少公便是其中之一。刘縯去见蔡少公的原因也很简单,他想得到自己心里思索已久的问题的答案:“天下到底会不会乱?天命是否在吾?”

尽管平日里刘縯表面上对自己要做的勾当自信满满,可在没得到答案之前,他内心一直是忐忑的:“如果命中注定我刘縯合当为天子,此等天机泄露出去是不是会遭人算计?如果命中我不为天子,那我之前的努力到头来是否只是一场笑谈?”这种感觉就好像各位参加考试,最后查分数时的那种心情:又想知道,又怕知道。

这次,刘縯横下心来,决定解开这个谜团。

刘縯离开李通家后的某天,经朋友引荐,与邓晨、刘秀等参加了一个宴请了蔡少公的私宴。因为是朋友间的私宴,大家纷纷畅所欲言,席间或是刘縯,或是其他同道中人,跟蔡少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当今之世,王莽之后谁人可为皇帝?

蔡少公虽是当时的谶纬名士,为人却没什么架子。因为在座的都算朋友,他也不避讳,直言道:“依老夫所知谶语而言,王莽之后刘秀当为天子。”

中国历来字少人多,重名者不计其数,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能接替皇帝的,通常都应该是皇帝身边的人。于是马上又有人问:“是不是国师刘秀啊?”

蔡少公微笑不语,一脸高深莫测的表情。

这里就可以揭晓之前的一个疑问了:为什么刘歆在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的时候突然给自己改名“刘秀”?联系到此公也算得上博览群书,藏书汗牛充栋,想来大概是因为当时他也看到了类似的谶语,起了当皇帝的心思,或者至少想给自己图个彩头,满足一下自己的愿望。

见蔡少公笑而不语,屋中刚才还颇为欢快的气氛突然凝固起来,大伙儿一时竟集体噤声。别人不说话是因为没想到王莽之后政权还是掌握在他的党羽手里,想来自己已没有出头之日,而刘縯沉默不语,更多则是因为失望:没想到这天下竟没自己什么事!

眼见宴会气氛突变,自己大哥脸上阴晴不定,刘秀赶紧一句话化解了众人的尴尬:“你们只知道国师,这刘秀指的难道不能是我吗?”

众人听罢哄堂大笑,继续觥筹交错,兴尽方散。

别人把刘秀的话当笑话,只有邓晨深以为然。想来他可能曾私下从李通那里得知“刘氏复兴”的谶语,现在蔡少公又点明“刘秀”能当皇帝,不由得让他对自己这个小舅子高看三分:试想世上有几人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可能潜意识里邓晨也认为国师的可能性更大,但他清楚那个刘秀不是自己能高攀上的。况且和国师相比,自己小舅子的概率虽小,却也没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虽然这个时候的刘秀怎么看都找不到个皇帝样。

临到要给刘秀说媒的时候,邓晨拿这个来诈唬阴睦,大概也有拉他下水,顺便强化自己的心理暗示的意思。

就这样又拖了几年,刘秀还是没有表现出要往做皇帝那方向发展的趋势,甚至还因为刘縯变成了逃窜的嫌疑犯,这样他和阴丽华的事似乎就更加没戏了。而且,这个时候阴丽华已经是大姑娘,若再等个两三年,就成了当时人口中那“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但刘秀的飞黄腾达在可预见的未来还不见踪影。到那时即便她真对刘秀有意,也等不下去了。

好在这个时候随着绿林和赤眉的揭竿而起,新朝终于要变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