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在汉化过程之中,同时也接受了魏晋以来的士族制度。南北分裂以后,北方的世家豪族,其宗族维系及经济力量较南渡士族保持得更为完好;在因社会动乱而文教事业大受摧残之时,他们也是文化的主要保有者。少数民族政权在谋求与汉族士大夫合作之时,不能不采用相对地更能保证其特殊身份的选官方式,如九品中正制度与“清途”制度。例如石勒就曾下令“清定九品”"典定士族",苻秦也曾恢复“魏晋士籍”,南燕也有所谓“二品士门”。
北魏的拓跋族统治者,甚至采用了使自身也士族化的方针。例如倾心仰慕汉族文化的孝文帝,就明显地表现出了对士族制度的向往。他大定海内士族,所谓“分氏定族,料甲乙之科,班官命爵,清九流之贯”。除帝室及长孙、叔孙、奚氏之外,有鲜卑之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为首;汉族之山东、关中及河东士族,亦各有高下。并以膏梁、华腴及甲、乙、丙、丁之等差相齿列,依门第高下为“方司格”,中正据以铨选。《通典》卷十六《选举四》:“孝文帝制,出身之人,本以门品高下有恒,若准资荫,自公卿令仆之子,甲乙丙丁之族,上则散骑、秘、著,下逮御史、长兼,皆条例昭然,文无亏没。”
在这种情况之下,不仅中正制与“清途”制成了士族化政策的一部分,而且察举制与学校制,也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浓厚的士族化色彩。如太武帝神麝四年所征之范阳卢玄、博陵崔绰等30余人,大抵为北方名门郡姓之头面;而同时州郡所贡之秀孝,自然也是同类人物。《魏书·高祖孝文帝纪》延兴二年诏:
顷者州郡选贡,多不以实,硕人所以穷处幽仄,鄙夫所以超分妄进,岂所谓旌贤树德者也。今年贡举,尤为猥滥。自今所遣,皆门尽州郡之高,才极乡闾之选。
可见孝文帝确定的察举标准,是“门”与“才”,这与南朝取士“才地俱允”“人门兼美”之原则,如出一辙。又同书《韩显宗传》记其太和中上言:
进贤求才,百王之所先也。前代取士,必先正名,故有贤良方正之称。今之州郡贡察,徒有秀孝之名,而无秀孝之实。而朝廷但检其门望,不复弹坐。如此则可令别贡门望,以叙士人,何假冒秀孝之名也!夫门望者,是其父祖之遗烈,亦何益于皇家?益于时者,贤才而已!
由其批评之激烈,正见察举中士族化倾向之严重。
下面我们以秀才为例,略作统计,以印证这一情况。北魏之秀才,我大略考得86例。据《新唐书·柳冲传》,山东郡姓以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郡姓以韦、裴、柳、薛、杨、杜为首。诸姓之得举秀才者,依数量之多少,有:河东闻喜裴氏,有裴务、裴美、裴宣、裴延儒、裴景融、裴敬宪、裴佗、裴思齐、裴侠①9人;清河崔氏,有崔祖虬、崔相如、崔元献、崔励、崔休、崔暹6人;范阳卢氏,有卢诞、卢观、卢文伟、卢辨、卢叔仁5人;赵郡李氏,有李同轨、李叔胤、李谧、李悟、李普济5人;河东解柳氏,有柳崇、柳仲起、柳蚪3人;博陵安平崔氏,有崔士元、崔挺、崔殊3人;陇西狄道李氏,有李彦、李琰之、李超3人;太原晋阳王氏,有王宝兴、王希云、王延业3人;荥阳开封郑氏,有郑羲、郑伯猷2人;京兆中山韦氏,有韦骈;河东汾阴薛氏,有薛骅驹;弘农华阴杨氏,有杨钧;京兆杜氏,有杜振。仅仅以上之姓族合计即达43人,占北魏秀才可考者之半数。
其他姓族之举秀才者,如河间谟邢氏,有邢峦、邢产、邢虬、邢臧4人;勃海修李氏,有李叔宝、李长仁、李述3人;清河绎幕房氏,有房景先、房亮2人;武功苏氏,有苏湛、苏亮2人;陇西狄道辛氏,有辛祥、辛穆2人;河内温司马氏,有司马澄、司马祖珍2人;勃海修封氏,有封琳;太原晋阳郭氏,有郭祚;安定朝那皇甫氏,有皇甫骅;北平无终阳氏,有阳藻;西河介休宋氏,有宋世景;中山毋极甄氏,有甄邯。以上23人,又占北魏秀才可考者之四分之一。加上鲜卑贵族之元昭、穆子琳,北魏以姓族举秀才者占北魏秀才之五分之四。余者,除去一些门第一时难定莫辨者,出自寒微的秀才寥若晨星。北魏由清途入仕者,同时包括鲜卑与汉族姓族;而秀才察举,则主要是汉族姓族的入仕之途。
北魏秀才之任用可考者约67例,其任官情况大致如下:
中书博士15人,太学博士7人,太常博士1人。据《魏书·官氏志》
所载孝文帝太和中第一次《职令》,国子博士(即原中书博士之改称)在第五品中,太学博士及礼官博士在第六品中。礼官博士疑即太常博士。据太和二十三年复定之《职令》,国子博士在第五品上,太学、太常博士在从第七品。以上除为博士官者,合计23人,占35%,在三分之一以上。
诸府僚佐掾属,如参军、主簿,公国郎中令,州别驾、治中、主簿、西曹书佐等,共20人。僚佐掾属之品秩因府主高下而异,难以一一详考。就其可知者判断,大致在五、六、七品左右。此20人占30%左右,不及三分之一。
员外散骑侍郎2人,尚书郎3人,著作佐郎4人,中书议郎2人,奉朝请9人。据太和第一次《职令》,诸官品秩分别为从第四品下,第五品上,第五品上,第五品上,第六品下。据太和二十三年《职令》,尚书郎第六品下,员外散骑侍郎第七品上,秘书郎中、著作佐郎第七品下,奉朝请从第七品下。以上合计共20人,占30%。
此外,还有拜除县令、大理平、检校御史、步兵校尉等官者。大致说来,北魏秀才之任官,在五、六、七品之间。所拜之官,与当时权贵士族之起家官,大致相近。
北魏由秀才一途入仕者,大部分在后来都成了北魏以及东魏北齐和西魏北周的中高级官僚。这里根据史传记载,并参考了毛汉光编制的《北魏官吏总表》,略作统计,将北魏秀才在仕途上所达到的最高官品在五品以上者之比例。
可见由秀才入仕者,在仕途上具有良好前景。较之直接入仕,秀才察举对才学更为强调;秀才有三分之一拜为博士,可见此科是北魏文化教育人才的重要来源。
北魏学校入仕之途,其特权性、士族化更为明显。根据《魏书》,太武帝太平真君五年正月令“制自王公已下至于卿士,其子息皆诣太学”;献文帝时高允请立郡学,选生“先尽高门,次及中第”;宣武帝正始元年十一月兴学诏,有“崇建胶序,开训国胄”语,延昌元年四月兴学诏,有“贵游之胄,叹同子衿”语。又张昭“天兴中,以功臣子为太学生”,王嶷“少以父任为中书学生”。又《周书·薛裕传》:“初为太学生,时簧中多是贵游。”时在北魏之末。这都说明北魏学校的入学标准,首先在于父祖门第官位。又北魏国子学生有品阶,据太和第一次《职令》,在从第六品下,身份不低,可见其待遇优越。
北魏之国学、太学生员,我大略考得65人。其中出于汉族姓族者,如赵郡李氏之李骞、李怡、李仲胤、李安世、李谧5人,博陵崔氏之崔秉、崔合、崔广、崔振4人,清河崔氏之崔思叔、崔箱子、崔彦穆3人,陇西狄道李氏之李韶、李虔、李冲3人,京兆杜陵韦氏之韦瓒、韦孝宽2人,勃海高氏之高祐、高钦2人,广平任游氏之游明根、游肇2人,以及范阳涿卢氏之卢度世,河东闻喜裴氏之裴修,荥阳开封郑氏之郑道昭,河东汾阴薛氏之薛裕,河间邢氏之邢子才,河内司马氏之司马金龙,范阳祖氏之祖莹,勃海封氏之封回,北海王氏之王嶷,等等。
特别是仅仅就我之大略考得,国学生或中书生中,宗室有元孟辉、元晖、元信、元悛、元账、元灵耀、元彝7人,代姓有陆凯、源规、源奂、尉拨、贺拔岳等5人。鲜卑皇宗贵族合计12人,占18.5%。《元孟辉墓志》记,“时始八岁矣,有诏入学”;《元信墓志》记,“幼入书堂”;《元悛墓志》记,“年七岁,召为国子学生”;《元赔墓志》记,“裁离襁褓,便游庠塾”。知皇宗子弟,应依制入学。这当然会提高学校的规格。总之,就史料所见,北魏所见学校诸生。大抵出自高门贵族之家。
北魏学生之任官可考者约48人,其中以拜为中散者为最多,共17人,且全部来自中书生,占总数之35.4%。《魏书·李冲传》:“显祖末,为中书学生……高祖初,以例迁秘书中散。”知中书学生迁中散为常例。中散一官约始置于道武帝时,为权贵子弟之起家之位。如高谧、陆龙成、伊酸、皮喜、慕容契等,史传记其以“功臣子”“勋臣子”“名家子"或"名臣子”除为中散。据《魏书·官氏志》太和中第一次《职令》,侍御中散及中散
在第五品上,秘书郎、著作佐郎、国子博士尚在其下。但太和二十三年第二次《职令》,已不见中散一官。其余之任官,如中书博士、中书助教、太学博士、博士、侍御史、秘书郎、尚书郎、中书郎、羽林监、奉朝请及诸府掾属僚佐,等等,不一一备记。国子中书生的任用,看来比秀才还要优越一些。太和第一次《职令》规定国子生品秩为从第六品下,其起家官品,自然又应在此之上。
北魏所见学生之最终或最高仕官之可考者,我大略统计得47例。下面参照史传,并参考毛汉光编制之《北魏官吏总表》,将其中仕官曾达五品以上者之数量比例。
是北魏学生,最终成为中高级官僚者的比例,是非常之大的。其中最终成为三品以上官吏的,占61.9%。可见学校入仕,在北魏乃入仕华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