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对应察举者之仕途发展情况,加以考察。

前面已经指出,秀孝应举者在对策后以除授议郎、中郎、郎中等“散郎”为通例。“散郎”之除授表示士人已经成为王官,因此它们也构成了入仕之一阶。但“散郎”并非实职,居此者是否能够得到及时迁调,那就依个人之背景、家族之势位而有很大不同。无权势奥援者,常常是累年不调。如前引《太平御览》卷四一四引《广南记》,记交趾秀才吴甫“累年不迁”,《北堂书钞》卷七九引作“七年不迁”,“不迁”即指久居郎职而不除授实官。又《晋书·夏侯湛传》:“举贤良对策中第,拜郎中,累年不调。”又同书《潘岳传》记其举秀才为郎后,“为众所疾,遂栖迟十年,出为河阳令”。还有许多秀才,举后以郎家居而不在朝。如《晋书·周配传》记其举秀才为议郎,后石冰起兵扬州,周配结众讨平之,又“散众还家”;同书《夏方传》记“州举秀才,还家”;同书《成帝纪》记“宁州秀才庞遗起义兵,攻李雄将任回、李谦等”;同书《陶侃传》记交州秀才刘沈与杜弘等在广州谋反,为陶侃擒杀;同书《苏峻传》记其“年十八,举孝廉,永嘉之乱,百姓流亡,所在屯聚,峻纠合得数千家,结垒于本县”。是周配、夏方、庞遗、刘沈、苏峻等,皆举秀孝而家居者。大约亦是因为“累年不调”,故以“散郎”还家闲居。

至于能由“散郎”迁调为实职者,所得之官亦因身家背景而颇有差别。下面我们对应秀孝之举者经“散郎”所调之官加以统计,以资参考。在统计中,如史传明记除拜“散郎”事,则将拜郎后所见之第一官计入;如未记拜郎事,则推定为史传省略,并以应举后所见之第一官职酌情计入。

孝廉郎所迁调之职大部分为七、八品官。其中县令长占到30.8%,近于三分之一,可见孝廉为县令长的重要来源。又《华阳国志》别载巴蜀之晋孝廉18例,其任用可考者12例,有2例分别为王国中尉及平西参军,其余10例则均为县令,占83.3%,更可证明上述结论。余者,魏太学博士五品,晋不明,估计晋之太常博士亦五品;公府长史、司马在六品,估计丞相西阁祭酒亦在六品。五、六品官约占23%,其余县令长及其他七、八品官约占77%。

其中,如把公府祭酒推定为六品,则调为五、六品官者共8例,占25.9%,略高于孝廉;县令长及其他七、八品官占74.1%,略低于孝廉。秀才之任用,较孝廉略优。又县之令长占29.0%,可见秀才与孝廉一样,也是县令长之重要来源。

下面观察秀孝在仕途上所达到的最高官品。前举秀孝合计57例;又孝廉苏峻、秀才张髦举后直接迁调之官不明,但此后之官居可知;又秀才谷俭仕止于中郎,孝廉汜腾、任旭仕止于郎中。将这5例补入,合计62例。

由秀孝入仕并非不能迁至清官。表中所列之黄门侍郎、著作佐郎、太子舍人等,皆属清官。但两晋南北朝之士族门阀注重“起家官”,起家方式与起家官职有别,则社会地位大有差别。依倚父祖门资势位而“少历清官”,最能标志个人身份之高。察举一途入仕虽然也能迁至清官,但由这种包容了寒门单贱、“亡国之余”的仕途入仕,并不能显示门胄的清华。

似乎秀孝迁至高官的比例尚且不小;但这一观察方法并不全面。因为所能迁至之官越高,就有越多的机会进入史传,同时又必定有大量秀孝因不得迁至高官而于史默默无闻。在两晋150余年之久的时间之中,由秀孝出身居于“公”位的一品官僚仅见1人,二品官僚仅见7人,包括尚书令、九卿在内的三品官僚仅见19人,这说明察举入仕者在仕途上,大多数是步履维艰的。

我们可以由一个比较来说明这一点。我根据黄大华《东汉三公年表》、华湛恩《后汉三公年表》,并就《后汉书》做大略翻检,其结果是,东汉三公之由秀孝出身者,多达29人(不包括举而不就者),此外还有8人曾历敦朴、直言、有道、尤异、理剧等科目而为三公。又据万斯同《东汉九卿年表》及《后汉书》,东汉仅尚书令、九卿、司隶校尉、河南尹之由秀孝出身者,就多达47人(不包括举而不就者),此外另有18人历贤良方正、有道、尤异、理剧、明经、至行等科目而至此类高官。尽管东汉统治时间较两晋为长,但即使考虑到这一因素,东汉由察举入仕者之仕途发展较两晋为优这一点,仍然明明可见。(汉之三公至晋已成“八公”,晋一、二、三品官的种类也颇多于上述东汉官员。)前已指出,晋代由察举入仕者有相当一部分为下层普通士人。这就是察举制在门阀社会中地位下降之原因。而大部分高级、中级官员不出此途,就是很自然的了。

但是由上述三表也可发现,察举制度毕竟使得普通士人以及寒门单贱有了入仕升迁的机会,甚至有了迁至高位的可能。例如由察举入仕而居一品官僚之唯一一人,是孝廉陶侃。陶侃家至微贱,得举至洛后被视为“小人”,“伏波将军孙秀以亡国支庶,府望不显,中华人士耻为掾属,以侃寒宦,召为舍人”(见《晋书·陶侃传》)。得居二品官者之甘卓、戴若思,皆孙吴“亡国之余”,戴若思已沦落至劫掠为生,然而他们都由察举而渐渐崭露头角。又张蹇,其父张轨初得叔父锡官,乡品仅为五品,可知其家族在中朝毫无地位;然张宴仍得举孝廉,终至二品方镇。由于察举对士人之才行功能之审察相对地较为严格,更多地体现了择优原则,因此就使一些下层士人以至寒门单贱,有可能以才行功能得举,因缘时会发挥才能而迁至中高级职位。如无察举之法,各州各郡大约会有不少下层士人要白首衡门、永无出头之日的。在门阀鼎盛之时,察举之途为下层普通士人保留了一小块立足之地。我们说察举在当时有弥补士族政治弊端的作用,也正是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