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过完长长的一生,

他始终,

是她不老的恋人

01

容信和阮桎言从小檀山回蔷城时,已经快接近年关。

纪之歌找容信出来蹭了一顿午饭,准备当天下午坐火车去红枫镇。

她在那边其实已经没有家了,拎着行李过去还得住宾馆。当年纪爷爷脑溢血突发死后不久,老房子也被征收了。荆晓红和纪翔离了婚,各自有了新家,没有她歇脚的地方。

城镇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展变化,纪之歌每年过来给纪爷爷上坟扫墓都能够真切地感受到。

石灰墙和攀缘在上面的野蔷薇在某个夏天消失了,窄巷变成宽街道,低矮的房屋被移平建成重点中学。一户户人家搬走,迁去新的住处,他们是一去不归的候鸟,从此在别处安巢。

这次纪之歌在红枫镇待的时间比往年久,一直留到大年三十。

她照例给荆晓红打电话说新年快乐,心绪平静,外面爆竹震天,璀璨的烟花映在窗上。

荆晓红问她人在哪里,是不是在蔷城跟朋友一起过年。

纪之歌说,回红枫镇了,去给爷爷拜完了年,烧了点纸。

荆晓红心里不是滋味,死了的倒是老惦记,活着的反而不被当回事。就说既然你人在这边,不如初一来吃午饭。

纪之歌也不好推辞,于是答应了。

手机一直响个不停,各种关于新年快乐的消息涌了进来,有的是毫无诚意的群发。

“老纪,明年也要一起走,来生还做好基友!新年快乐!”这条来自容信,后来还有啰啰唆唆的几句。

到了阮桎言那儿,容信的短信却变得言简意赅:“阮先生,新年快乐。”

只七个字,再简单的祝福,自小檀山一吻之后,也暧昧横生。

阮桎言的手机也信息爆炸,各路人马都有,其中一些来自西馆的那群人,别家师傅门下的小徒弟也有费劲讨好他的,从过小年开始,一连好多天抱着手机送祝福。而他唯一的亲传弟子姜槐同学,相较而言,态度算得上冷淡。

——“师父,新年快乐。”

阮桎言再看看容信发给他的消息,不多不少,一样七个字,只不过换了称谓。

怎么该同他热络的,一个个都端着,使劲献殷勤的,却是不太相干的人?

阮桎言心里有点憋闷,点开容信的微信头像看了好几次,对话框上每每显示“对方正在输入”,却又马上消失,看得人百爪挠心。

他不能太刁难容信,人家一小姑娘,但姜槐那边总是他想虐就虐的,于是一字一句回姜槐:“这就完了?”

一句新年快乐就把师父打发了?好大的狗胆!

姜槐见他嫌弃字少,于是学人在网上复制粘贴:“好风好月好心情,好吃好喝好开心,好梦好运好热闹,好人好家好康宁,新年到了,把十二个好送给你,祝你一生好好,全家好好,新年快乐!”

阮桎言想,这小子不想活了。

“新的一年,咱们还是解除师徒关系,各奔前程吧。”

这次姜槐秒回,直接回的是微信红包“666”。穷学生一个,拿出最大的心意孝敬师父。

阮桎言玩够了,消停了。

果然还是红包管用,于是姜槐也给纪之歌发了个红包。

纪之歌收钱,截图之后准备发朋友圈,最后却没有发送,决定自己好好私藏。

红枫镇,荆晓红家。

纪之歌的一顿饭吃得十分平淡。大家坐在一起,相互说吉祥话,长辈给小辈红包。

继父在镇上一家制药公司上班,留着偏分头和一撮小胡子,面相有点凶,看上去并不是个容易相处的人。同母异父的弟弟正值青春叛逆期,对所有人都爱搭不理的。纪之歌递给他红包,他怔了一下,不知是尴尬还是害羞。

荆晓红在旁边说,接着接着,姐姐给的,又不是外人。

纪之歌笑了笑。

下午,荆晓红送她出门,外面在下雪。

走到楼梯口,她撑开一把米黄色的大伞,说就送到这里了,妈你上去吧。

荆晓红还有一大堆东西没收拾,双手在围裙上擦擦,说你自己路上小心注意安全,又赶紧上去了。

楼道里灌满她趿拉着棉鞋的声音,一下一下,节奏很快,没几秒就消了音,传来一记响亮的关门声。

纪之歌走回宾馆的路上,跟姜槐打电话:“我还在红枫镇呢,今天去妈妈家吃了饭。”

街道两旁全是闭门商铺,张贴了满目的对联和红色剪纸,飘着小雪的宽阔大道上居然只有她一个人。

大家都回家过年了,阖家团圆。

姜槐不知道在干什么,那边也十分安静,一点没有过年的热闹气氛。

纪之歌握着手机,有点紧张,也有点寂寥。她有千言万语想跟他说,却全淤塞在心里,如同大雪封山挡住旅人的路。

半晌,终于等来姜槐的一句:“什么时候回来,我去火车站接你。”

“具体的时间还不知道,大概再过几天吧,还有想要去的地方没去。”纪之歌说完显得犹豫,还是问了句,“你呢,你没回家跟家人在一起吗?”

她从来没有听姜槐提起过他的家庭和朋友,对他的过去一无所知。谈恋爱之后,对恋人的情况知之甚少,这种感觉其实很糟。

可惜微妙的试探,并没有换来想要的答案。

被姜槐轻易地带过,转移到另一个无关紧要的话题。

地上红色的爆竹纸屑被雨和雪浸得稀烂,铺了一路,让纪之歌有一种走在破烂红毯上的错觉,她很冷,漫无边际地问:“姜槐,你会想我吗?”

那声音很低,却足够那边的人听清。

等不及他回答,她笑了笑,十分笃定:“反正我是会想你的。”

初三雪停后,太阳从云霭后露出一角。

纪之歌去墓地看了黎秧秧。之前有人来过,碑前还放着一束新鲜的雏菊。

照片上的女孩笑靥如花,耀眼得像太阳,却永远停留在十七岁的年纪。十年前,她对纪之歌说:“小朋友,等我走的那天,就送你一份礼物。”

当时的纪之歌并不懂这份礼物会有多珍重。等到黎秧秧走后,才明白黎秧秧送给她的是光明。

纪之歌清楚地记得,十年前在红枫镇的虎头坡发生过一起特大连环车祸,还有一家旧厂房爆炸,两件大事在那一天夜里接连发生。隔天,她爷爷接到了医生的通知,说有人捐献眼角膜,捐赠者叫黎秧秧。

医院那边,甚至连手术费,都有人提前帮忙付好了。

纪之歌这时候才知道黎秧秧的身份,归国华侨大富豪黎琛的独女,因恶疾缠身无药可医,一家人带着小女儿回到红枫镇隐居。

她老爱笑,笑声能轻易地感染到纪之歌。

她喜欢趴在钢琴上调戏纪之歌说,小朋友,来学个熊猫叫听听。纪之歌说我没听过熊猫叫呀,她说其实熊猫叫跟羊叫是一样的,咩咩——

纪之歌不信。

黎秧秧还时不时跟纪之歌提起她那个追了许久才追到手的男友,甜蜜又愤怒地爆粗口,大爷每天钻狗洞去隔壁给他送玫瑰花,那狗崽子看一眼直接扔垃圾桶,不过,最后还不是被本大爷搞定啦。

她话多,叽叽喳喳哈哈大笑,好像要把余生几十年的话全给说了。

后来纪之歌真学会了熊猫叫,也学会了模仿她的声音。

“小朋友,我说不完的话,以后你替我好好说啊。我没法再去看的风景,你替我多看两眼,知道吗?”

她说这些话时,纪之歌懵懵懂懂不明白,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这个意思。

从墓园出来的路上,纪之歌看见路边一个身影,很像姜槐。她正要走近一点,人影又从路口消失不见了。

大概是她眼花,姜槐怎么可能出现在红枫镇,而她却不知道呢?

转念一想,她十年前遇到姜槐的确是在红枫镇的一家医院没错。那时她接受黎秧秧的眼角膜移植刚动完手术,纪爷爷身体不好,没法昼夜不分地守着她。她把爷爷哄回去,十二岁的孩子独自在医院,眼睛上缠着纱布,什么也看不见,有事就按床铃叫护士。

叫的次数多了,连倒水喝药也得麻烦人家,对方的态度逐渐变得不太耐烦。

她战战兢兢,但即便再不愿意,在自己看不见的情况下,也只能依靠他人。

没过两天,红枫镇本地的一家爱心协会的志愿者来医院开展活动。他们主要的帮助对象是鳏寡孤独这类孱弱者,给身边没有家属照料的病人,送爱心,送温暖。

志愿者团队规模颇大,人数也多。

纪之歌病房外几个家属在聊天,一把大嗓门,说大概只有家庭富裕,不必为柴米油盐操心的人才有这闲情去当什么志愿者,还有几个十来岁的小孩居然也来凑热闹,准是娇生惯养长大的,不晓得能干什么,纯属来闹着玩的……

纪之歌没想到,下午她也等来了一个志愿者。

午休前护士告诉过她,今天爱心协会也会安排个人过来照顾她。指甲在花名册一长串的名字上划过,又说,是个叫姜槐的人。

纪之歌没对这位志愿者抱有太大的期望,迷糊地睡了,醒来房中就有动静。

旁边床铺上的病人昨晚搬出去后,小房间里只剩下她。一听见脚步声,她就问:“你好,请问你是姜槐吗?”

对方未开口,只“嗯”了一声。

纪之歌通过声音初步判断,来者性别为男。至于年龄还有其他的,仅凭他一个气音,还真听不出来。

同处一室,纪之歌发现这位志愿者比她更沉默,始终没有说过话。

当她提出“我要喝水”“我有点闷”“我想睡会儿”之类的要求时,他会默不作声地替她做好,递给她温水,替她开窗通风,风刮得太猛又及时关上窗户,替她摆正枕头掖被角。

药丸的颗数按照说明数好倒在她手心,吊瓶快滴完药液去叫护士,她下床时替她穿鞋,给她拿外套。

他替她做的都是烦琐的小事,对她来说却十分重要。

纪之歌想到之前听其他病人的家属说志愿者里面有来凑热闹的小孩,忽而明白过来。她猜,姜槐应该是个沉默内敛的男孩,和她差不多大,属同龄人,故而和她相处容易害羞,总不说话。

她私底下庆幸,遇到的志愿者是他,虽然寡言,却有出乎意料的好脾气。

而热情的成年人不见得一定可靠,凭借年长的经验,照顾人时可能会显得更加得心应手,却往往耐不住时间,爱心容易间歇性被消耗殆尽。

纪之歌原本以为爱心协会的志愿者活动只会持续两三天,可姜槐却一直待到她要拆纱布的前一天才走。

他们相处时,一旦纪之歌停止了说话,房间里便会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与走廊外的喧哗彻底隔离开来。

“姜槐……”

“姜槐……”

“姜槐……”

“姜槐,今天外面的天很蓝吗?”

她已经忘记自己究竟有多久没有看见过蓝天白云,她想找他说说话,百般尝试过后,变成一个人的自娱自乐。

学猫叫,学羊叫,学牛叫,学熊猫叫……这套放在黎秧秧身上,一直非常管用,黎秧秧总被她逗得捧腹大笑。

而姜槐无动于衷,可见他是个严肃得不得了的同龄人。

直到那次,她模仿好几个声音,一人分饰几角,自导自演一个小品。她说得津津有味,等表演完,也没听见姜槐夸她两句。

老实说,她很失望。

“要是秧秧在,她一定会说——”纪之歌想起黎秧秧,笑了起来,模仿她的音调和语气,“小朋友,你真厉害!”

那一瞬间,姜槐无声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幽凉,像十二月直插入深渊的凛风,锋利而岑寂。病房窄小,他坐在墙角的一张塑料椅上,安静地看着她被厚厚的纱布缠住的眼睛,始终维持着一个不变的姿势,像荒漠里一棵虽已枯死却仍未倒下的胡杨。

纪之歌对他的一切毫无察觉,却忽然心电感应般,转向他的方向,莫名的难过突然填满了心脏。

姜槐离开前,没有任何交代,他甚至没有提醒纪之歌一声,我明天不会来了。

他只递给纪之歌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他的联系方式,一个手机号码。

转动金属门把手发出突兀的一声“咔嚓”。

纪之歌捏着手心里的字条,心中预感到离别,突然叫住他:“姜槐——”欲言又止。

姜槐等了一会儿,见她其实并没有什么要说的了,替她把门关好。

从那天以后,姜槐如他突然出现般,又突然消失。纪之歌为此失落过好一阵,幸而她的眼睛在慢慢恢复,她也没有完全失去和姜槐的联系。

他留下的那个号码,于她而言,是如同精神寄托般的存在。

纪爷爷有一部款式很老的洛基亚,外形赛板砖,铃声赛唢呐。纪爷爷不常用,被纪之歌拿去给姜槐发短信:“姜槐,我又可以重新看见这个世界了,我发现爷爷的样子比以前老了好多……”

“姜槐,我明天就要重新回学校读书了……”

“姜槐,我跟不上老师的进度,今天随堂小测的数学题,我什么也不会做,是不是很笨……”

“姜槐,我今天交了两个朋友哦,她们是班上的学习委员和数学课代表,课间会给我讲题,老师也很耐心,情况好像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糟了……”

“姜槐,今天家附近来了几个奇怪的人,拿着尺子在附近量来量去。吃晚饭的时候,爷爷说我们这块地可能要被征收了……要是家被征收了,我和爷爷就没有家了,到时候怎么办?是不是要搬到别的地方去?我好害怕……”

等纪之歌意识过来,数一数手机上的短信,整整八十条。

而姜槐回复她的,大多时候,只是一个简单的“嗯”。但这至少表明,她发过去的每一条信息,他都有看。

两人之间的情况,甚至说有点搞笑了。就像小学生每天上交一篇记载着自己喜怒哀乐的小日子的日记,老师看过之后,拿红笔在日记末尾留下自己的痕迹,一个“查”字。

但是纪之歌对此感觉到非常满意,有姜槐在,她感觉她不是一个人。

这种发自心底的依赖,从十年前相遇时萌芽,年深日久,逐渐根深蒂固。在很大程度,它促成了十年后的纪之歌。她像无垠宇宙中一颗星辰,渺小如尘埃的星辰,却美丽而发着淡淡的光。

所以即便在纪爷爷突然去世,亲生父母来与她争夺房屋征收后纪爷爷留给她的那笔钱时,她也没有怨恨和崩溃,她只是夜里坐在门槛上,捧着手机把这些告诉姜槐:“爷爷今天才下葬,他们就来问我,房子征收后得到的那笔钱在哪里、爷爷的存折在哪里?我不会轻易给他们的,爷爷说了,这些钱是留给我上学用的。姜槐,我一定会努力读书,然后离开这里。”

他虽然无法替她解决问题,可是他的存在于她而言,已经变得至关重要。

这十年来,纪之歌与姜槐之间,如有一根线牵引。

无论纪之歌逐渐长大,又身处何地,两人总保持着剪不断的羁绊,哪怕在此之前纪之歌并未真正见上他一面。

见面的念头在脑海里产生,并且一发不可收拾,是在纪之歌在蔷城读大三的下学期。那一阵容信躲翁腾飞躲得正厉害,做贼一样,每天去学校操场跑八百米还得提防着,让纪之歌给放风——一旦翁同学出现,容信就迅速从现场撤离。

“你这样做,人家得多伤心多难过啊。”纪之歌说。

容信说:“我对他没有感觉,也明确地拒绝过了,但是他不听,我也是没有办法了才这样。”

“讲真的,他追你这么久,你就真的一点都不心动吗?”

“所谓日久生情,情也不是随便哪两个人在一起就能生得起来的,原本就不合拍的在一起处久了,结果只会相看两厌。”

容信随口一句话,一剑戳进纪之歌的心窝里。

她对姜槐从一开始的依赖,到单方面的暗恋,潜意识里总天真地以为漫长的陪伴也会在姜槐心里烙下深刻的属于她的痕迹。但,日久生情的反面,可不就是相看两厌,谁知道他对她的感觉究竟是喜欢,还是厌烦呢?

于是,纪之歌产生了见姜槐一面的念头。

她晚上一如平常给他发短信,琐碎的日常,没有多大的新意,末尾装作不经意地问他,你这周周末有什么计划吗?

大概隔了半小时,姜槐给她回复,说在家休息。

纪之歌顺理成章地提出来,既然这么无聊,不如出来见一面?当年在医院认识你的时候,我可是个盲人,连你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觉得很吃亏哎。她用开玩笑的语气,心里其实忐忑万分。

可她也没想到,姜槐十分干脆地答应了。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如同她非常想要见到他一样,他对她亦抱有某种期待。

那次见面为了迁就纪之歌,约在蔷大附近。姜槐风尘仆仆,不知从哪个城市赶来。

他与纪之歌脑海中勾勒出的少年模样略有偏差,气质介于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眉目间的线条比少年硬朗,又比青年多了一分还未长大的稚气。纪之歌曾千百次想象过他的模样,见到真人时,才发现,或许她把他想象得过于平凡和普通。

她一直以为,她悄悄暗恋的这个叫姜槐的男生,大约是个一路按部就班长大的普通人。家境良好,内心始终保持着一丝温暖善良,故而会去参加一些爱心协会举办的活动,帮助他人。长相是普通的大众脸,放进人群里,会淹没不见。

而实际上,她自从见到他的第一面起,就知道原来自己的假设是错误的。他比她设想的更加光芒万丈,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吸引着周围人的目光。她心中有隐秘的骄傲,又暗藏担忧。

这个人,似乎是难以接近的。

他们坐下来共进晚餐,聊了一些朋友间会聊起的话题,如同多年未见却亲密无间的老友。纪之歌发现,姜槐似乎总喜欢看着她的眼睛。

他们只见过这一次,往后,便是姜槐成为纪之歌的学弟,她拉着容信去火车站接他。

而现在,离他们在医院初次相识已经过去整整十年。

现在,他们是男女朋友。

缘分真奇妙。

02

纪之歌回到宾馆,老板娘坐在电炉子旁烤火,问:“外面下雪了?”

“嗯,估计会越下越大。”纪之歌边说话边咳嗽了两声。

“是不是感冒了啊?”

“嗓子不太舒服。”

老板娘说:“我看你是在外面吹多了冷风,明早去买点药。”她看纪之歌一个人大过年不回家来住宾馆必然有苦衷,有些心疼这姑娘,“很多家药店估计还没开门,你出门往左走,走到头再往左,能看见一家棋牌室的招牌,那地方有家小药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开张。”

纪之歌向老板娘道谢。

第二天醒来,纪之歌发现头很晕,感冒的症状似乎更严重了点。用手摸了摸,应该是发烧了。

她按老板娘说的去找药店,走了挺久的路,才在小角落里发现这家小药店。

纪之歌挑了一盒感冒冲剂和消炎药,付账的时候从外边进来一个穿大棉袄的老人,精神矍铄,怀里抱着的小孙子却恹恹地吹着鼻涕泡。

“您是……”纪之歌第一眼发现老人有点眼熟,再看就认出了,“您是不是李会长?”

曾经组建红枫镇爱心协会的人,应该就是他没错。十年前他们来医院送爱心,姜槐作为其中的志愿者之一,才与她有了交集。后来纪之歌的眼睛恢复后重新入学,这位李会长还曾到他们学校举行过演讲。

纪之歌心里很感激他,当时在台下使劲鼓掌,自然对他印象深刻。

“一直想向您当面道谢,那时候很害羞,都没敢到您面前说句话……”纪之歌表明身份跟老人聊了起来。

小孙子趴在爷爷肩头,眨巴着眼睛好奇地看面前的漂亮姐姐,鼻子堵了,微微张着嘴巴呼吸。

叙完旧,老人买好给孙子的药准备离开,纪之歌突然出声叫住了他:“李会长,您还记得当年协会里有个叫姜槐的志愿者吗?”

这么多年过去了,爱心协会来来去去这么多人,谁还能记得住?但当年留了些照片在老人那里,他始终保存着,于是,他邀请纪之歌去家中做客。

纪之歌闲着也是闲着,便随爷孙俩一同回家。

老人的儿子、儿媳是工作狂,他以前喜欢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后来觉得自己老了,专心在家和老伴一起带孙子。

墙壁上的柜子里码放着各类报纸、杂志和书,相册塞满了柜子下面的抽屉。

“参加爱心协会的志愿者一般都是自己找来的,我们当时也没什么要求,不会把人员登记在册,他们有的坚持了好几年,有的也就来过一两次,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纯粹靠自愿……”

老人翻着相册,不由得怀念起当年的时光:“我当时喜欢拍照,花大价钱买了台相机,想记录一些活动现场,就随手拍了很多……”

“您对姜槐一点印象也没有吗?”纪之歌说,“十年前,他应该就是个十岁出头的男孩,他混在大人堆里,应该会很引人注目才对。”

“你说是小男孩,这我有点印象了,去医院做义工的志愿者里面有三个男孩,我是特别关照了的,但是他们其中没有人的名字叫姜槐啊……”老人凝神想了想,“里头倒是有个年轻人,好像姓姜,应该长得挺好看,还有医院的护士说要追他呢。”

纪之歌心里浮现出一丝异样的感觉。

老人找了许久,找出一张合照,眼睛一行行扫过去搜寻:“当初搞完活动后,大家在医院门口照了张相,看后面的背景,应该没错,就是这张……你看看有没有你要找的人。”

相片存放时间过久,旧了。像素也不高,甚至有点模糊。纪之歌看到人群最后一排,最右边的位置上,是十年前的姜槐。

却不是她以为的小孩子,而是挺拔的少年。

和十年后的姜槐,没有差别。

她脑中传来一阵钝痛,眼睛又涩又疼,不知道是因为感冒,还是被眼前所见到的深深震惊而产生的心悸。

这怎么可能呢?姜槐是她的学弟,比她小那么两三岁,按时间推断,十年前他应该就是个小男孩没错。可他那时,却已经是少年模样,和现在没有多大的差别。

照片上十年前的姜槐,和现在的姜槐,几乎什么都没有变。

为什么?

纪之歌想不明白。

相册从她手中掉落在地上,发出突兀的响声。

黎秧秧曾经的话倏然从脑海中冒出来——

“小朋友,好想把你介绍给我男朋友认识啊,可是他不喜欢出门……”

“他是我的邻居,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把人追到手的……”

……

在纪之歌看来,黎秧秧简直就是天底下最优秀的女生了,这样的女孩追一个人会很难吗?她问:“居然还会有人不喜欢你?”

黎秧秧难得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真的超级难搞定,软硬不吃,油盐不进的。我们两家的后院有个狗洞连着,我为了他每天钻狗洞过去,给他送好吃的,本小姐真是能屈能伸啊,真佩服我自己……”

纪之歌听她夸张的语气,不禁问:“他真有那么好,值得你这么做?”

“嗯嗯!”黎秧秧十分肯定,声音像在蜜罐里浸泡过,“我最喜欢他了。”

后来,纪之歌也常听黎秧秧说起她这位神秘的男朋友,大多时候甜到让人掉牙,偶尔也会有情绪的低潮。

“小朋友,你说,如果一个人拥有很长很长的生命,这到底是一件让人感觉到幸福还是寂寞的事呢?”

“很长很长的生命,是有多长?”

“比如——我们的一百年,只相当于他的一年。”

“啊……”纪之歌也认真思索起这个无解的难题,想了想说,“应该……应该不会有这样的人存在吧?”

……

应该,不会有这样的人存在吧?

纪之歌失魂落魄地从老会长家出来,沿着大道,朝一个方向跑去。路上往来的车辆还很少,拦不到出租车,风雪扑到她脸上。

她记得黎秧秧家在哪儿的,黎秧秧曾经告诉过她地址。

“小朋友,来我家做客呀。”

每次黎秧秧这么说,纪之歌的自尊心作祟,故而总是拒绝,她没有勇气去一个幸福圆满的家庭体验一把亲情。后来等她的眼睛恢复了,黎秧秧却不在了,她悄悄去过黎家,躲在铁门外偷看。

那时黎家人已经搬走了,因小女儿病逝,黎母伤心欲绝,便没有在红枫镇继续待下去。

独留一座空****的小洋楼。

荔阳区一带,是红枫镇的富人区,却意外很低调。

十年前,大家的生活水平还普遍较低时,荔阳一片的别墅群悄然建起,高价出售,那里的入住率至今依旧很低。住进来的,有的是在外奋斗半生功成名就归来养老的本地人,有的是看中红枫镇环境购置一套房产偶尔才会过来休闲度假的,还有一些退休的高级知识分子在此颐养天年。

纪之歌按着记忆中的路寻过去,不知跑了多久,跑到心脏要从喉咙口跳出来,跑到双腿发抖整个人要往前栽。

可她没有停下来,这是比体测时的八百米还要远还要长的路,她想要赶去终点,找寻一个答案。

黎家的房子藏在掩映的古树后,像个沧桑的老人,坐在草地的长椅上等待她的到来。

黎家人虽然搬走已有多年,当年雇的一位本地阿姨留了下来,定期过来打扫卫生,纪之歌正好碰上她在清扫门前台阶上落下的雪。

“你是?”阿姨停下扫帚问。

纪之歌没想到会碰到人,气都没喘匀,脸因长时间奔跑而变得通红:“我……我是秧秧的朋友……我叫纪之歌,以前接受过她的帮助。”

兴许是因为黎秧秧曾经在家里不断念叨着她的小朋友,让黎家的人对纪之歌这个名字或多或少有些印象。

“是你啊……”多年无人光顾的宅子来了客人,阿姨很热情地请纪之歌进去喝茶。

“这一晃啊,都十年了,时间过得可真快。”人一上了年纪,总容易感慨,阿姨仔细瞧着纪之歌的模样,“秧秧要是还在,应该现在也跟你这样漂亮,说不定都嫁人啦……”

两人坐在大厅里,显得格外空旷,说话似乎隐隐有回音。

“我能去秧秧的卧室看一看吗?”纪之歌不确定地问,“如果方便的话。”

阿姨说:“她一直记着你呢,你能来看她,她一定很高兴。当初在家里就老说,怎么邀请我家小朋友她都不肯过来……你去吧,我领你上楼去。”

黎秧秧卧室里的摆设与十年前没有太大的差别,书桌上的一些譬如玻璃珠子之类的小玩意儿也保留着,抽屉里有琴弦和松香,泛黄的五线谱本上有她十年前一笔一画画下的音符。

纪之歌坐在房间的飘窗上静静地待了会儿,头抵在窗玻璃上,感冒让她昏昏欲睡,全身说不出的难受。

从这里往外望,可以看见隔壁相邻的别墅。

按黎秧秧的说法,她那位神秘的男朋友就住在里面。如今别墅外的花园荒草蔓延,檐下盆栽里的小橘树已经枯死,积满了雨水,看上去不像有人居住,估计也已经人去楼空。

曾经的黎秧秧就是坐在这个位置上,偷偷看着隔壁屋里的灯光亮起又熄灭,她爱慕着屋内的少年。

在被癌症折磨得痛不欲生的日子里,每天去琴行完成和她的小朋友的约定,给她弹一曲《致爱丽丝》,还有她心爱的少年和家人陪伴,对黎秧秧来说已经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了。

“秧秧,你现在在另一个世界里,过得快乐吗?”纪之歌对着空气无声地问。

书架上的书,黎家人也没有搬走,纪之歌一路看过去,古今中外的名著里夹着不少小说,漫画书占据满满两排,还有各种杂志和名字看上去很心灵鸡汤的励志书。

纪之歌抽出一本插画集翻看,扉页上还写着名字——黎秧秧同学,和炫酷老爹一起购于新华书店,××××年××月××日。

她的字不如人好看,东倒西歪,结构不严谨,像是一边漫不经心握着笔一边啃着鸭架随意写的,还落了一点油渍在上面。

纪之歌笑了笑,把插画集合上按照原来的位置放回去。

黎秧秧的幸运数字是“8”和“5”,她最爱的排列组合是8排5座,因为她有一个魔法。每次考试,只要被安排在8排5号上,她就能奇迹般科科及格……她乐呵呵地说。纪之歌才不信,哪还有这样的?

难不成“8”和“5”对她来说,真有那么邪门?

纪之歌在书架上数,8排5号,那个位置上放的一本书是希斯内罗丝的《芒果街上的小屋》,暖黄色的书脊非常显眼。

纪之歌搬来梯子,才够得着。

她小心翼翼地把这本书抽出来,心想,黎秧秧放在这个特殊位置上的书,对黎秧秧来说或许会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也说不定。

一翻开,看到里面的一张插图。长头发微卷的女孩,正在照镜子。

纪之歌却顾不上看图,视线被里面夹着的一张信纸吸引。上面依旧是黎秧秧歪歪扭扭的字迹,可这次她非常、非常认真,一丝不苟地写满了整张纸。

写给她最爱、最爱的神秘男友。

这封信的第一行,是一个人名,加了一个亲昵的前缀。

——亲爱的姜槐。

纪之歌发烧的症状更严重了,她全身滚烫,却又冰冷,脑袋一片混沌无法思考,却又想起很多事情。

那晚姜槐和她饭后沿着江边散步,中途碰到乐队演出,他将她扛在肩头。被吹散在晚风中的那一句模糊的低喃,原来,他问的是:“你快乐吗?黎黎。”

纪之歌终于知晓。

他叫她黎黎,黎秧秧。

从十年前在医院的相见开始,所有的一切并非偶然,他对她所有的善意,均源自于对另一个人的深爱。

牵引着她与他之间的那根线,原来不叫缘分,而叫黎秧秧。

03

蔷城。

新年过后,西馆其他工作人员还没开工,尽情享受着假期的最后几天。以往两年,都是阮桎言和老馆长一起过去开大门,辞旧迎新。这次他宅在市郊的一套房子里,没有出门,难得处于一种放空状态。

和容信从小檀山回来,从那个吻开始,无形之中,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

脚边扔着几本打印出来的论文,还散发着新鲜的油墨味,是关于早期甲骨的作伪问题。《甲骨学六十年》《书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印本》《文物》《临淄孙氏旧藏甲骨文字考辨》,各种资料散了一地。

也不想去收拾了。

四周的墙壁刷成雪白和灰两种颜色,刚通话完的手机屏幕还亮着。容信问他,去不去她家吃饭,他拒绝了。

这是阮桎言第一次拒绝容信。

他陷在柔软的沙发里,一只手搭在眼睛上,遮挡从窗户照进来的冬阳。躺久了,昏昏欲睡,桌上的茶盏不断升腾着白色的热雾。

他不禁想,他和容信之间是怎样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从一开始因目睹她食人记忆而百思不得其解,产生了好奇,故意堵她。再是被她拉去当挡箭牌,拒绝不心仪的追求者,让他们成为假情侣,各取所需。他带她从电影院的大火中脱险,却不慎暴露自己的身份,两人之间相互坦白秘密。

不同的是,她坦白的是全部,告诉他,自己是食忆人。而他坦白的只是部分,他没有告诉她,自己来自于五百年前。

渐渐,两人的接触越来越多。

容信全身心地信赖着他,他亦慢慢习惯了身边有这样一位有趣的小姑娘,他们成为彼此很好的朋友。

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朋友这条线发生了偏移?

如果他是一个正常人,到这时,是不是就应该理所当然地和心爱的女孩谈恋爱了?

可他不能,他真正的名字叫司长谙,他是从五百年前活下来的人。哪怕时间再过去五百年,他也不过老了五岁而已。

等容信逐渐长大从学校毕业走入社会,等她越来越成熟慢慢步入中年,等她眼角有了皱纹、头上长出白发,等有一天,她老得掉光了牙、走不动路,等她过完这一生,他却始终是这个样子,不会变。

不老的恋人,究竟对谁来说更残忍?

他以前对自己恒久的生命没有分明的爱与憎,拥有了,便一直如此过下去。偶尔觉得寂寥,就去修提梁卣、修天目盏,那些器物存于世的时间比他更长久。坐在浓密的树荫下喝一盏茶,一日的光景全倒映在手中的茶盏里,浮生日短,一日一日地虚度,也没什么不好。

头一次,他觉得,拥有恒久的生命或许没那么好。

活了这么些年,看过不少故事,甭管爱恨痴嗔,到了最后,白头偕老是寻常夫妻的归宿。

在他这儿,却成了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