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平等和优先是不同的观念,但它们之间的区别经常被忽视,由此带来不幸的后果。
值得说明一下这种区别为什么遭到忽视。第一,尤其是在较早的世纪里,平等主义者经常在战斗,而在这些战斗中这个区别还没有产生。他们要求法律上的或政治上的平等,或者攻击偏袒某些人的特权,或者反对等级上的差别。这些东西不是我们的区别可以加以运用的善的种类。就是在这个地方,这种对平等的要求是最为可疑的。
第二,平等主义者在考虑其他种类的善的时候,他们经常假定,如果平等是取得的,那么平等要么会增加这些善的总量,要么至少不减少这种总量。如果他们在功利主义的术语上思考福利,那么他们可以假设重新分配资源会增加结果性的福利。但若他们只关心资源,那么他们会把资源当作一个固定的总量,认为它不会由于再分配而发生变化。在这两类案例中,平等和优先不会有冲突。
第三,即使有一种倾向平等的运动会减少福利的总量,平等主义者也经常假设这样的运动至少可以给那些处境较差的人带来“某些”福利。在这样的案例中,平等和优先不会深深地发生冲突。因此平等主义者忽略了若非使用拉平的办法就不能获得平等的这些案例。
现在我要提到最近的某些平等主义的观点。其中有些观点尽管是作为平等提出来的,但相关事实很肤浅。这些观点可以再述为关于优先论的观点,然后又会变成比较可疑的观点。但其他观点基本上是论述平等的,不能以这种方式重述。
我们可以从内格尔持有什么样的观点开始。他在对诺齐克的书进行评论时,似乎把平等与优先合并了。他写道:
为了把平等作为内在于其自身的善来辩护,人们不得不论证说,改善生活水准较低的人的生活优先于那些生活水准较高的人的更大改善。[40]
在他的文章《论平等》中,内格尔为此做过论证。在宣布为处境较差的孩子提供福利更加要紧以后,他写道:
这种紧迫性并非一定是决定性的。它可以从别的方面来加以衡量,因为平等不是唯一的价值。[41]
这就表明,面对“为什么这个孩子的福利比较紧要”这个问题,内格尔会回答说“因为这样做可以消除这两个孩子之间的不平等”。但是我怀疑这真的是内格尔的观点。哪怕这个孩子没有处境较好的兄弟姐妹,把福利给予残废的孩子也是正义的吗?按照内格尔的观点,我怀疑回答会是这样的。因此,当内格尔真正诉诸优先论观点时,他是一个有时候使用平等主义语言的作家。[42]
下面我们考虑德沃金的评论:
真正不平等的资源分配也许是最终的恶,某些人有理由后悔,因为他们事实上受到了另一些人已经用来为他们的生活创造了某些价值的机遇的欺骗。[43]
德沃金为什么要说“其他人已经拥有的机遇”?这表明,如果“没有人”有这样的机遇,那么就不会有恶了。这似乎是错的。真正的恶似乎是他们被别人曾经拥有过的机遇欺骗了。这个为平等的分配所做的论证没有给人们相等的为他们的生活创造价值的机遇。这可以通过拉平的办法来实现。这个论证倒不如说是这样的,一项不平等的分配仅仅给予某些人良好机遇,相同的资源要是应当共享,那么它应当给予每一个人。[44]
我们现在可以回到按需分配的观念。有几位作家论证说,在这种观念的推动下,我们的目标是获得平等。因此,拉菲尔写道:
如果给予需要较大的人比需要较小的人较多的东西,那么意料中的结果是他们各自(或者至少接近)达到同等的满意程度,自然的不平等被矫正了。[45]
其他人提出了相同的主张。因此,在讨论把多余的资源用于满足病人或残废者的需要时,诺曼写道:“潜在的观念是一种平等。这里的目标是每个人都应当尽可能拥有平等的有价值的生活。”就像前面一样,如果这是目标,那么它可以很好地通过拉平的方法来实现。但这不可能是诺曼的意思。他可以通过省略“平等的”这个词来避免这种含义。他可以只说“目标是每个人都应当尽可能拥有有价值的生活”。通过这一修正,诺曼不再能够宣称平等是一个潜在的观念。但我相信这样做会加强他的论证。把按需分配解释为优先论观点的一种形式更加自然。[46]
然而,有些观念不能以这种方式再解释。例如,柯亨建议说,“对平等主义的正确解读”是,“它的目标是消灭非自愿的不利”[47]。他的这种相比较而言的不利的意思是比其他人差。这基本上是一个合理的观念。只有平等能够消灭这样的不利。柯亨的观点不能按照优先的观点来再表达。我们要记住,这种观点认为,某些人生来比其他人能力较强或更加健康,或者通过这些天然的资源分布,某些人的处境比别人差,这些事情本身是恶的,或者是非正义的。柯亨的观点本质上肯定了不平等。还有其他许多案例。例如,艾克写道:
正义在整个社会中必须被理解为各种福利的完全平等和该社会每一成员的负担的完全平等。
艾克主张,分配正义的各种公理全都可以解释为具有它们的目标,“尽最大可能重新恢复完全平等的状况”[48]。
人们有时候会有这样的说法,尽管平等主义者似乎承认平等的内在价值,但它实际上并非如此,没有平等主义者会相信有任何拉平的案例。[49]但是,这对某些平等主义者来说是真的,但对所有平等主义者来说不是真的。例如,艾克写道:
某些人突然交上好运,也许完全通过他或她自己的努力,这种案例怎么样?……附加的负担应当强加在这个人身上,以恢复公平和保卫正义吗?为什么……把某种附加的负担强加在某些人身上以恢复平等就不是正义的呢?严格讲来,答案就是它是正义……[50]
艾克承认,按照他的观点,用把负担强加在这个人身上的方法来拉平是正义的。他只相信,在这里应当把正义的主张搁在一边,就像效率或幸福的主张一样,它们是能够被搁在一边的。拉平的方法可以是一种好方法,或者说我们这样做有道德上的理由。同样,特姆金写道:
作为个人,我相信不平等是坏的。但我“真的”认为,在这个世界上,难道只有某些瞎子在某些方面处在比别人差的处境中吗?是的。这是否意味着我应该认为要是我们每个人都是瞎子就好了呢?不。不平等讲的完全不是这回事。[51]
还有几位作家发出过这样的主张。[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