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循着已有相关研究的脉络,探究“一带一路”投资风险防范问题。与跨国投资风险相关的研究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理论、模型和方法,为本书探索“一带一路”投资风险及其防范提供了较好的参考,以下分别从跨国投资风险和“一带一路”投资风险两个方面进行梳理。
(一)跨国投资风险研究
1.国家风险及其分类
在跨国投资风险研究历程中,国家风险(Country Risk)是重点关注对象,国家风险的研究范畴经历了一系列变化,从一开始重商主义下的贸易限制风险,到后来殖民地扩张下的战争与政治暴乱风险,再到跨国借贷兴起过程中的金融风险,以及大规模海外直接投资下以政治风险为主的国家风险,最后到当前间接投资迅猛发展过程中衍生出的主权信用风险,伴随着的是对贸易、投资等领域的影响。国家风险的内涵也逐渐扩大到跨国贷款以外的经营活动,被定义为在对外投资、贷款和贸易活动中,投资东道国的危险程度。进一步地,梅尔德伦(Meldrum)开始关注跨境业务中国家风险的来源,将风险定义为因经济结构、政策、社会政治制度、地理和货币等方面的国别差异而产生的不确定性风险。①
遵循这一定义,国家风险被划分为不同类别。影响国家风险划分的因素,既有来自政府主权行为的因素,也有来自社会民众组织、行业协会的因素;既有来自经济方面的因素,也有来自政治、宗教、社会等方面的因素;既有人为因素,也有自然灾害因素。布歇(Bouchet)等人将风险分为社会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而社会政治风险又分为社会风险、政府决策风险和政治风险。①1984年开始发布的国际国家风险指南(International Country Risk Guide,ICRG)则将国家风险划分为社会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金融风险。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04年对国家风险做了详细分类,主要分为5个基本要素:由债务人的政府或政府机构发出的停止付款的命令;由经济事件引起的贷款被制止转移或延迟转移;由法律导致的资金不能兑换成国际通用货币或兑换后不足以达到还款日应该有的金额;任何其他来自外国政府的阻止还款措施;包括战争、地震、瘟疫和洪水等方面的不可抗拒力。
在众多风险中,政治风险被认为是影响国际投资的最重要风险,也是学者重点关注的内容。政治风险是东道国政治环境或与其他国家政治关系发生的变化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美国的国际国家风险指南在政治风险方面的测度得到了广泛认可,其将政治风险分解为政府稳定性、社会经济状况、投资环境、内部冲突、外部冲突、腐败、政治中的军事、政治中的宗教、法律和秩序、民族紧张关系、民主的可信度、官僚阶层的素质等维度。经济风险是由于东道国经济环境、经济结构等发生重大改变而使投资回报不确定性增加的可能性,往往与某些政治风险相联系。有学者将跨国投资的经济风险主要分为汇率风险、宏观经济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三个类别。①社会风险主要是可能对外国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社会行为,这些行为源自东道国的工会、环保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和民族主义者等。社会风险若不断升级,很可能上升为政治风险因素。恐怖主义、社会状况、民族关系和价值观等都是社会风险的主要来源。当然,东道国的环保、原住民权益、劳工权益等问题也是产生社会风险的根源。②
2.东道国风险对FDI的影响研究
(1)政治风险对跨国投资的影响。已有研究表明政治风险抑制了外国直接投资(FDI)的流入。③有学者以美国对发展中国家投资的数据为样本,通过实证模型研究发现,投资于政治风险越低的东道国,投资回报也越高。①不过政治风险对于跨国投资的影响也受到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研究发现,经济增速提高或要素成本降低能够显著降低跨国投资对政治风险的敏感度,提高对高风险国家的投资。②另外,随着全球跨国投资规模的增长,跨国投资企业对东道国的政治敏感度会有所下降。③因此,对于异质性东道国来说,即使风险水平相同,对于FDI的吸引能力也会存在显著差异。④
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学者们进一步关注政治风险的一些细分领域,他们关注较多的是腐败对于跨国投资的影响。多数研究认为腐败水平较高的东道国对于FDI的吸引力显著下降。郑磊和陈克政以中国对外投资为研究对象也发现了这种抑制作用。⑤然而,也有学者发现腐败又因为帮助外资企业规避监管和行政限制,产生寻租行为,从而成为吸引外资流入的因素。①如果东道国控制腐败,则降低了外资吸引力。②另外一个经常被关注的表征政治风险的因素是对外资的没收或征用。当资本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流动时,如果产生的外部性大,那么面临的被征收的风险小,甚至发展中国家会保护外资财产权,如果外部性小,则面临的被征收的风险也高。③后续多数学者开始关注征收风险,发现其对外国资本具有显著抑制作用。④
(2)经济风险对跨国投资的影响。王海军和高明研究发现,相对于金融风险来说,经济风险更容易对跨国投资产生显著影响。⑤陈伟和卢秀荣研究发现,东道国国内市场规模、经济开放度、汇率和进出口总额对东道国FDI流入量影响显著,并呈正向影响,而东道国通货膨胀率和借贷利率对东道国FDI流入量则呈负向影响。①余官胜关注不同动机的FDI对于经济风险的敏感度,其以中国对外投资为例,发现集约型投资属于风险规避类型,而扩张型投资属于风险偏好类型。②
(3)社会风险对跨国投资的影响。邱立成和赵成真将中国对外投资的东道国按照收入进行分类,发现中国对高收入国家的直接投资极易遭受潜在的法律制度风险和环保制度风险。③孙海泳以中国海外基础设施项目为例研究发现,东道国国内的环保、原住民权益,以及外部势力的介入等社会组织风险导致了项目夭折、搁浅和亏损等负面现象。④张元钊基于“中国全球投资追踪”数据库数据研究发现,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容易受到东道国人类发展水平的显著影响。⑤
(4)自然风险对跨国投资的影响。自然风险主要是如地震、洪灾、瘟疫等对投资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自然风险相对比较突发,有学者研究了从1984年到2004年94个国家FDI与自然灾害的关系,发现二者具有统计上的显著负相关。①从目前来看,这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不过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持续,其对于跨国投资的影响愈加显著,逐渐有学者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于跨国公司全球投资布局的影响。②
(二)“一带一路”投资风险研究
研究“一带一路”投资风险,首先要探讨“一带一路”投资的区位选择及其动机问题,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一带一路”投资风险问题。
1.“一带一路”投资的区位选择及其影响因素
虽然“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时间不是很长,但已有一些文献对其进行了论述,并有学者主要从东道国因素、母国因素和第三国因素这三个方面对该类文献进行了分类。
东道国因素是对外投资理论中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许陈生和陈荣关注东道国领导人风格对于“一带一路”投资的影响,从非线性关系方面探讨了权威型领导人和民主型领导人之间的差异。①程中海和南楠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分析了东道国制度环境对于中国对外投资的影响,特别是分析了对外投资的效率以及潜力,发现东道国制度环境越好,中国对其投资的潜力越大,体现了中国投资的“制度背离”现象。②田原和李建军从资源和制度视角入手,采用面板模型研究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OFDI的区位选择问题。他们的研究结果显示:中国对“一带一路”投资具有“资源寻求”动机;中国投资更倾向于流入政治风险较高的国家,表现出“制度风险偏好”特征;可是同时分析这两个视角,又发现中国投资并非真正偏好制度风险。③胡必亮和张坤领探讨了“一带一路”倡议下制度质量与中国对外投资的关系,他们以124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样本,研究发现制度因素对于中国对外投资的影响尚不显著,当按照制度质量划分东道国类别时,发现“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显著促进了低制度质量国家对于FDI的吸引力。④赵明亮分析了国际投资风险因素对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OFDI的影响。他通过对引力理论模型进行拓展,提出相应的研究假设,借助泊松伪最大似然估计方法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政府治理水平不能促进对外直接投资,而经济自由度会显著促进对外投资。文章同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①张友棠和杨柳以2007—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税收数据为样本,编制了国家税收竞争力综合指数,测度研究对象国的税收竞争力水平,通过GMM模型实证分析了其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并根据实证结果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②
在母国因素方面,研究较少。龚静和尹忠明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研究我国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对对外投资的影响。他们利用2003—2015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数据,借助GMM动态面板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在此期间我国产业结构一直不断优化,而这进一步导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张。随后文章在此结论基础上提出了相应对策。③
有学者考虑母国与东道国的双边关系是否显著影响跨国投资规模。吉生保等人从地理、经济、文化和制度层面考察了东道国与中国的距离对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OFDI的影响。他们首先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间的地理距离进行统计分析,发现该类距离明显较中美之间的距离更近;随后利用引力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地理距离以及文化距离对于中国对外投资起到抑制作用。①刘晓凤等人研究了国家距离对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过程中的区位选择的影响。他们将国家距离分为地理、文化、经济、政治、知识、外交以及与全球连接等方面,对于各类国家距离进行统计、标准化分析,同时借助回归分析,探讨其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②张瑞良从制度距离视角分析中国在“一带一路”投资的区位选择问题。他通过使用拓展后的投资引力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发现制度距离可分为管制性制度距离和规范性制度距离,这两类距离负向作用于中国企业的区位选择;然而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当中国企业选择制度环境较好的国家进行投资时,其制度距离的影响反而更大。③
相比于前两个因素,关于第三国因素的相关分析则更加缺乏。唐礼智和刘玉通过引入“邻国”因素,构建了包含对外投资与政治风险两个因素在内的理论模型,从而解释了邻国政治风险对中国对外投资的影响。模型显示,邻国政治风险的溢出效应越大,厂商所采取的政治风险防备策略水平越高,厂商利润越低。因此,评估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政治风险时须同时考虑邻国政治风险的溢出效应。随后,他们借助2003—2015年中国对17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数据,建立空间计量模型,对该问题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东道国腐败控制对中国海外投资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但若考虑到邻国空间溢出效应的作用,邻国的腐败程度控制、内部冲突减弱、外部冲突减缓以及宗教氛围自由都会对东道国产生正向的溢出效应。他们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应对措施。①李勤昌和许唯聪从空间效应视角研究了中国对“一带一路”全域投资的区位选择问题,解释了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国对外投资合理布局的重要性,同时利用空间计量方法对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55个国家的投资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存在空间集聚效应,但是同时存在全域空间布局失衡问题,存在空间溢出效应,但潜力并未得到完全发挥;同时存在挤出效应。他们对如何合理布局提出了相应对策。②
“一带一路”投资动机不同,影响因素也会有显著差异。目前,已有关于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国对外投资动机的研究,主要是以研究区位选择或者东道国制度质量为主线,将中国对外投资动机作为切入点,分别分析差异性动机对于研究主线的差别作用。例如,杨亚平和高玥从制度距离以及海外华人网络视角入手,利用2003—2014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数据,使用负二项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我国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选址时,正式制度距离具有“非对称性效应”;我国企业具有差异性制度距离偏好。例如,技术研发型投资偏好正向制度距离大的国家,而商务服务型以及当地生产型投资则显示出规避负向制度距离大的国家的趋势。①黎绍凯和张广来兼顾投资动机以及风险规避的研究视角,研究了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布局以及其优化选择,从区位选择以及投资规模两个角度,利用二阶段引力模型,对中国投资进行优化决策分析,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相应政策建议。②彭冬冬和林红主要研究东道国制度质量对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影响,但是该研究是在差异性投资动因基础上进行的,实证部分采用的是负二项回归模型。实证结果显示,对于市场导向型、技术导向型、成本导向型以及工程承包型投资,综合制度环境优良的东道国具有更强的吸引力,而中国资金更倾向于流入法治水平较低的东道国。①
2.“一带一路”投资风险研究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学者开始关注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国家直接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在近些年形成一批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主要集中在总体的风险和防范对策分析、法律风险防范、环境风险防范、财务风险防范,以及以不同对外投资企业、项目或东道国为对象进行的风险防范分析等方面。
这些研究整体上以“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的成果居多(如孙南申、马忠民和潘越、乔章凤、沙启娟等、王凡一)②。这类研究主要探讨了“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类别、特征、保障机制等,倾向于描述分析的定性分析。宏观层面,分析了企业对外投资面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风险,提出了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策略。微观层面,在总结企业跨国投资新特点的基础上,从战略认同差异与政治变动风险、投资环境差异与货币金融风险、投资结构失衡与内部经营风险方面分析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跨国投资的主要风险,并进一步从外源性风险防范、货币金融风险防范及企业内生性风险治理方面提出跨国投资的风险防范机制。在风险规避的保障机制方面,认为政治风险是最大的风险,需要通过特别程序与措施加以预防与规避。同时,对外投资企业应建立和强化企业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规避对外投资中的各类风险,尤其是商业风险。对于已发生的非商业性投资风险,尤其是中国企业因被征收而遭受的损失,更有效的途径是诉诸国际层面的争端解决救济程序。
有学者从具体风险如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的角度研究“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防范问题。①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开创了对外投资的新格局,同时也遭遇由东道国环境差异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已有学者分析了企业对外投资准入阶段、运营阶段和退出阶段面临的法律风险,提出企业对外投资应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共担四大原则,打破传统的经济主权原则,建立企业透明度原则及注重国内规则与国际高标准相结合的原则,同时借助法律尽职调查,关注东道国法律与政策的内容、调整与变革,以防范和避免企业在环境保护、税收、知识产权、劳工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郭德香和李璐玮进一步提出要完善我国对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①刘晓玲等人对“一带一路”倡议下企业对外投资税务风险的量化和应用展开研究,分析企业在沿线国家投资时面临的主要税务风险,通过风险量化,估测风险预警值,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投资中的税务风险做具体评估。最后,从信息收集、涉税防控和事后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②
有学者针对不同投资主体、项目或东道国研究“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对外投资风险问题。李娜以“一带一路”背景下新疆企业对外投资国别风险为研究重点,从经济基础、法律状况、政治环境以及偿债能力方面探究新疆企业投资中亚地区的国别风险。③刁玫研究“一带一路”倡议视角下福建企业对外投资风险防范。④基于投资类型进行风险分析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孙南申,其研究“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在对外基础设施投资中如何应对面临的各类风险的问题,并从风险的预防措施、转移机制、救济程序方面论述投资风险的应对机制。①王威探讨以“一带一路”建设为背景,中国企业对东盟投资的法律风险、投资保护问题及相应对策。②杨丽华等人聚焦于“一带一路”沿线四大经济走廊的51个样本国,对我国OFDI的行为特征及所面临的环境风险的具体表征进行实证分析。③殷敏研究“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俄投资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提出中国对俄投资需要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利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投资权益,规避或者降低法律风险,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指引下顺利开展对俄投资合作,提升经济实力,促进互利共赢。④
“一带一路”投资及风险防范问题已经是学术界所关注的重要议题。现有关于“一带一路”投资安全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中国OFDI的投资风险评价方面(在该类分析中,东道国因素为研究重点)。一般来说,现有文献大多基于东道国国家层面数据对“一带一路”投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然而,“一带一路”投资安全直接影响主体为投资企业,若脱离投资企业,使用国家层面信息对“一带一路”投资安全问题进行研究,会使其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与代表性。因此,本项研究拟纳入国家层面、行业层面和投资企业层面进行“一带一路”投资风险防范研究,一方面,拟丰富与“一带一路”投资风险相关的理论研究;另一方面,在实证过程中纳入微观数据,以弥补传统研究“一带一路”投资风险防范对策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