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至今,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基本上形成了权力配置相对合理、责权分配基本相称、统筹协调相对有力的教育管理体制。但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已暴露出改革不够深入、局部体制不够理顺等较为突出的矛盾与问题,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成为改善我国目前教育管理状况,保障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需求。《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这段表述勾画出我国未来十年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最后目的则是“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充分体现了“服务型政府”的行政改革理念。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中央要进一步向地方放权,政府要进一步向学校放权,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优化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激发学校办学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