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就必须克服学校的行政化倾向,完善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新型管理体制。作为高等学校来说,还要处理好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一)克服学校行政化倾向的动因
1.学校的行政化倾向过强损害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学校的行政化倾向过强,学校校长和教职员工的职级与行政级别挂钩,学校成为行政部门的延伸,导致学校过于依赖上级行政部门的指挥和命令,损害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办学自主权对于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是十分重要的,尤其对于高等教育来说,它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要保证。德国的柏林大学能够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成为世界大学的典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所学校享有高度的学术自治和办学自主权。正如洪堡的一句名言所说:“国家不能直接希望从大学获取它所需要的东西,只能希望等到大学实现自己的目的以后,大学才能真正为国家提供所需要的东西。”[29]大学作为高级人才培养和知识生产的基地,只有具备办学自主权才能摆脱一切不合理的干预,在探求真理的道路上大步前行,更好地引领社会,并为国家的发展作出贡献。
2.学校的行政化倾向过强不利于营造健康的校园文化
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使教育行政人员的权力膨胀,一个人只要当上了领导就会在评教授、申课题、分房子等各方面享有优先权,这导致一些教师和教授不再潜心教学和做学问,而是把精力放在奉承领导,争取官位的事情上,结果是使校园文化不再是追求真理和新知,使人们不再专心学习和研究,严重阻碍了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学校科研水平的提高。
3.学校的行政化倾向过强影响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是要有高素质的教师。因此,我们在发展教育事业的时候要把教师摆在较高地位,将教师视为学校的主体,而把行政人员摆在服务者的地位,充分发挥其服务职能。然而在现实的学校中,行政官员取代教师成为学校的主体,由服务者变成管理者,导致许多教授的收入少于行政人员的收入,这不但会引发学校内部的矛盾,而且还会严重打击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学校的发展。
4.学校的行政化倾向过强会制约学术的发展
在教育部评出的第五届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中一共有100位获奖者,其中除了10名教师是没有任何行政职务的一线教育工作者,其余的90位都拥有校长、书记等头衔。学校的行政化倾向使得行政人员可以在各方面取得优势,这会使许多教师认为走行政道路更有前途,从而把更多精力放在谋求行政职务上,甚至放弃学术研究的工作,这对学校学术的发展无疑是一个巨大打击。
5.学校的行政化倾向过强容易增加办学成本
学校的行政化倾向过强,容易导致行政机构规模过大。据北京大学的一份调查显示,北大在2001年校部共有13481名教职员工,从事学术性工作的专任教师只有33.65%,从事行政和后勤工作的人员却占到66.35%。行政人员比例日益增大,一方面,容易导致行政冗员过多,拿工资的人多,真正办事的人少,从而带来效率的低下和资源的浪费,极大地增加办学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学校领导追求政绩,把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放在与教学和科研关系不大的“面子工程”上,不但会提高办学成本,而且也会使教学经费不足,影响学校的办学质量。
(二)教授治学是克服学校行政化倾向的重要途径
克服学校的行政化倾向就是要实现学校管理的“去行政化”,所谓“去行政化”就是要淡化学校的行政色彩,尽可能地突破行政对学校发展的束缚,突出学校自身的行业特色。学校的“去行政化”是适应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提出的,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机制,即限制政府权力,将以对人民进行政治统治为核心的政治模式转变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政治模式。对于学校来说,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就是要依法保障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减少政府对学校的行政干预,明确政府的权限和责任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权利和责任,处理好政府和学校的关系。要认识到学校和政府属于不同类型的组织,不能以管理政府的方式来管理学校,而是要让学校根据教育发展的规律进行自主管理,使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要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实现学校的自主管理,就要探索适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例如,在高等教育领域,教授治学就是一个克服学校行政化倾向,改革行政化管理模式的有效途径。教授是一所大学办学的中坚力量和学术成就的代表,教授治学就是在大学中,让教授对教学和科研进行民主管理,赋予教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招生考试、教育评价等学术事务方面的决策权,充分体现大学办学的教师本位思想和对知识、人才的尊重。[30]具体来说,教授治学的基本内涵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治理
大学最主要的任务是培养高层次的人才,因此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让教授管理教学工作,首先就要让教授深入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并且从事教学管理,参与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的设计与管理,这不但有助于教授了解教学情况,对教学进行科学决策,而且对于大学教学水平的提高也很有帮助。
2.科研治理
大学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进行科学研究,追求真理,创造新知,即追求学术的发展。学术实力是学术权力存在的基础和保障,科研治理就是要加强学术实力,同时坚守学术伦理,规范学术标准。可以说,教授在知识方面的权威性和垄断地位,是教授治理学术和科研的合理性保证,也是一所大学科研实力提高的重要条件,因此让教授来领导和管理学校科研活动是教授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3.学科治理
大学一般是以学科为基础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及其他的各项活动的,因此,教授治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管理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良好的学科建设情况是高校教学和科研水平提高的重要保障,因此教授必须善于规划学科发展方向、塑造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学科发展中心、打造学科发展特色,并对与此相关的各项工作进行科学的决策和管理。
4.教育治理
所谓教育治理就是教授治学过程要突出教育性,通过教授的以身作则、立德立言,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这就要求教授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中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通过严谨的治学态度、光辉的人格魅力和睿智的学术魅力来对学生进行感染和熏陶,使学生成为一个和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总之,教授治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它可以改变长期以来行政权力居于学术权力之上的状况,改革以行政机构为主导的管理模式,防止学术的行政化,消除学术发展的制约因素,提高管理效率,充分体现大学的组织特点,有利于实现大学的办学目标,提高大学的办学质量。在教授治学的管理模式下,教授是学术事务的决策者,而行政机构的作用只是为师生服务,协调大学各院系、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它们更好地实现自己的职能。
(三)实现学校“去行政化”的策略
1.实行校长职级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校长职务都是跟行政级别挂钩的。如在我国31所重点大学中,书记与校长属于副部级,由中央相关部门负责人事任免。校长与行政级别挂钩是我国学校“去行政化”道路上的障碍,因此我们今后必须取消学校内部的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建立与原来的行政序列相对应的职级序列,弱化行政性,取消校长的行政官员身份,突出学校的专业性和校长的职业性,实现专家治校或教育家治校。校长的职级可以根据学校类别、办学层次、校长的专业水平、管理能力来划分不同的层次,不同校长岗位和同一学校正副校长岗位的任职条件、任职期限和具体职责清晰界定,并制定详细的岗位工作说明书。校长职级制的核心是改变校长任用制度,打破校长的任用由上级行政部门任命的制度,采用校长聘任制,实行竞争上岗,合同化管理和动态评定。这样,校长的任职终身制和只升不降的制度被打破,校长的任用制度将彻底改变。
2.建立民主的校长遴选制度
当前我国的校长主要由上级行政部门任命,政府统的过多,常常使许多有丰富教育经验和领导能力的优秀教育工作者无法跻身于校长的行列,无法引领学校向着更高的水平发展。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我们必须建立民主的校长遴选制度,使校长的选拔向社会开放,鼓励其他行业具有较高能力,又有志于教育事业的精英人士竞选校长。在具体的选举过程中,可以组建专门的委员会或由学校原有的委员会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校长的选拔,如中小学可以组建由政府代表、社会人士、教师代表和家长组成的“学校管理委员会”共同遴选校长。高等学校可以建立由党委书记、社会人士、教师代表、工会代表、企业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选拔校长,选举过程必须遵守有关纪律,保持公开、公正和公平,采取民主集中制共同决定校长的人选。另外,个别大学还可以面向全球公开遴选校长,在世界范围内吸收顶尖级人才,提高校长的质量和水平。在这方面,国内的一些大学已经开展了相关的试点,如深圳市政府于2007年开始筹建的南方科技大学就是采用民主方式,面向全球遴选校长的。该校在校长遴选过程中,吸取了国际经验,组建了校长遴选委员会,借助国际人力咨询机构在全球范围内选拔校长,竞争的候选人包括国内几所著名大学的校长和副校长,以及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位院长。最后,校长遴选委员会通过投票,确定中国科技大学前校长朱清时院士为校长,并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了任命[31],从而开辟了中国面向社会民主遴选校长的先河。
3.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教授治学是实现学校去行政化的一项重要措施,只有加强学校学术权力的地位,行政权力才会减弱,学校的行政化倾向才能有效克服。教授治学实现的关键在提高教授在大学管理机构中的作用。如美国教授治学的实现途径就是在大学和院系两个层次分别成立由教授组成的委员会。学校层面的委员会主要是就相关学术问题和行政管理提出建议,而院系层面的委员会则享有更大的权力,负责决定专业设置、培养模式、课程教学、教师聘任和经费使用等与学术有关的事务。[32]因此,想要实现教授治学,首先,要加强教授在学校管理机构中的权力。成立学校一级的学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一级的学术标准和评议程序,决策学校的学术事务。同时,还要成立学院一级的学术委员会,负责决策学院一级的学术事务。突出学校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能,负责执行学校的决策,并为师生服务。校长的职责主要是执行党委和学术委员会的决定,并参与学科资源的整合、办学条件的改善和社会资源的筹措等。
其次,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教授治学提供法律保障。一个新制度的建立只有具有相应的法律支持才能顺利运转,因此国家有必要加强有关教授治学的立法,在《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中增加“教授治学”的相关条款。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教授治学制度提供政策支持,高校也要依据法律,在学校章程中对该制度进行明确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教授治学制度的实施,保证现代学校制度的完善。
最后,要营造学术自由的环境。教授治学不仅要有法律和制度保障,还要具有学术自由的文化环境。教授治学的基础是他们的学术活动,学术活动不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也是其人生价值的体现。学术的基本精神是求真,求真就意味着学术活动只能遵循真理的标准,真理是客观的、中立的,不能被任何政治集团、官僚势力或宗教权力所干扰和左右。因此,教授只有拥有学术自由,在民主、宽松的文化环境中才能保证学术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为教授治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4.加强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学校工作的监督
克服学校行政化倾向的另一条途径是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建设,建立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具体来说,我国可以成立由各方人士组成的董事会,吸收社会人士、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监督校长遴选、校长职权行使情况、经费使用和决定学校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其目的是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吸收社会力量对学校建设的参与,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等。实现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学校工作的民主监督有利于调动师生及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发挥其主体作用,使学校的决策更加民主、科学,保证学校能够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5.与其他社会制度的改革配套进行
学校教育不是大海上的一个孤岛,而是整个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与其他社会子系统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因此,要真正克服学校的行政化倾向,建立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管理体系,单独改革教育制度还不行,还要对社会其他制度进行配套改革。当前的中国官本位的传统思想依然深固,完全取消了学校的行政级别,真正实现了学校的去行政化是否会使某些学校的顺利开展发生困难,使学校的地位有所下降呢?为了避免这一问题的出现,就必须考虑到社会中其他因素对学校的影响,推出一些配套的政策和改革。比如,在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和职员制时进行配套的工资制度改革,提高教师的工资和待遇,让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成为社会上受人羡慕的职业,从而提高教师和校长的工作积极性,减少改革过程中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