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是《教育规划纲要》对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所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当下我国改革和发展继续教育的关键所在。

(一)我国现行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存在的问题

1.既往条块分割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不利于继续教育的整体推进和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和各级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和全社会的积极推动下,我国继续教育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国民素质、提高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和人才培养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我国既往继续教育的发展也遇到了一些难题,首当其冲的便是体制性障碍。这主要表现为全国和各个地区对继续教育缺乏全局性的统筹、协调机构以及有效的推进机制。由于培训和继续教育涉及各个部门、各个领域和所有社会成员,继续教育管理上存在部门分割、资源分散、重复建设等浪费和低效现象;尤其在继续教育行政权的行使上,主体分散,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其他行政部门承担了大量的继续教育行政管理职能,致使政出多门,教育行政部门难于做到统筹规划和管理,确保继续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我国当前继续教育行政管理一体化体制尚未形成,从中央到省、市、地等的各级管理体制均属多头管理,要么大家管,要么大家都不管。为使其职责明确,继续教育的行政管理体制应首先由国家级抓起,强化科技业务、科技队伍和继续教育管理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并相继由上而下地健全和完善这种体制。

2.尚未建立完善的继续教育激励与发展机制,制约着继续教育的良性发展

世界上很多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继续教育激励与发展机制,激励人们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挪威从1999年开始,尝试建立面向个人的继续教育评价和认证体系——通过笔试、面试、自我评价和工作实践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劳动者进行的非正规、非正式学习进行认证,经过认证的学分可作为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分。2007年,挪威建立了个人认证权利和机会框架。有6000多人通过对非正式和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和一个短期的培训取得了高中水平的正式资格证书;10000多名缺乏正式资格证书的成人通过提供以前学习档案获得了进入高等教育机构的一个学习课程。韩国于2000年建立了“学分银行体系”,探索将正规教育之外的学习成果进行认定并授予学分,当个人被认定学分积累到规定要求数目时,就可授予学习者相应学历资格,并为此创设了“终身教育士”称号,明确了对终身教育的学分进行认证的规则。[49]美国通过学分制度对多种与继续教育相关的课程予以承认和转换,很多社区学院都承认把学生入校之前的工作经验折合成相应的经验学分,一定数量的经验学分可用于申请副学士学位;有些院校承认终身学习计划学分,等同于学院水平的课程学分;也有些教育机构在探索建立一套专门的评估程序,以确认学生通过先前的学习是否获得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尝试建立一种以能力为本、学历资格与职业资格相互沟通的新的资格体系。这种新的资格体系全面整合各级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乃至高级职业培训的课程、评估和资格认证,建立起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证书的等值和互换机制,既有利于学生的连续教育,又为分阶段的继续教育提供了方便。

时至今日,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继续教育激励和发展机制,成为制约我国继续教育良性发展的瓶颈之一。我国对社会成员特别是就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大量通过非学历、非正规、非正式教育的途径进行。而学习者在这方面的学习成果得不到足够重视,在学习成果的认证、转换等方面的制度尚未建立起来,通过各种学习渠道成才的“立交桥”尚未形成,不能有效地调动学习者继续学习的积极性。

此外,社会各个领域已经和正在建立的劳动准入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的许多专业领域,尚未建立继续教育制度,严重影响了我国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继续学习和提高。

(二)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进继续教育顺利发展

健全的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与激励机制,有利于推进继续教育的顺利发展。构建学习型社会,必须加快发展继续教育,这必然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

1.尽快成立跨部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

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最终决定着继续教育的发展状况与发展水平。由于继续教育涉及的人员复杂、部门行业众多,必然会给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为了有效协调和管理继续教育,各继续教育发达国家都成立了专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统筹和管理各自国家或地方的继续教育事业。如英国的教育科学部、德国的联邦与各州教育规划与研究促进委员会、澳大利亚的国家培训总局、法国的国家职业教育部等,都设有专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对各自国家的继续教育进行规划和管理。

我国目前尚没有统筹全国的继续教育专门管理机构,分散的管理体制不利于继续教育的协调发展和整体规划。因此,加快改革我国现行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改变和克服当前我国继续教育存在的条块分割、资源分散、重复建设等浪费和低效现象,在国家和省级地方政府层面成立跨部门的继续教育领导机构,整合各方面的教育资源,全面统筹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建立相互沟通、相互促进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把继续教育纳入国家和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的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调动教育管理部门和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发展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将是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强力保障。

2.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

严谨、科学而又合理的继续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将会有力地推动继续教育的良性发展。当前我国继续教育参与率比较低,人们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不高,是制约我国继续教育快速发展的一大瓶颈。其中的原因有很多,但缺乏必要的激励约束机制是造成这一现状的关键。

为了激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国家、地方以及各个行业和部门都要依法强化各类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条件保障,并加强执法监督。健全劳动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切实推进劳动者持证上岗制度。在各个行业和部门特别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建立劳动者和各类专门人才继续教育的制度,把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状况和成果,作为工作考核、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任、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对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建立继续教育提供机构的资质认证标准,完善各行业和专业领域继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相互沟通和衔接的教育体系,逐步推行继续教育学分制度,促进不同类型教育间的学分互认和融通,使继续教育成为人们工作与生活中的常有状态。

3.充分发挥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在继续教育中的作用

继续教育涉及社会各行各业,种类繁多,情况复杂,不是某一个具体部门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的任务。因此,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举办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无疑是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有效选择。各级各类学校是大力发展继续教育的重要资源,应当充分发挥它们在继续教育中的功能和作用,鼓励各类职业学校“一校多制”,实行职前和职后教育并举,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并举,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城乡待就业人员、企业职工以及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提供多样的继续教育机会。同时,要鼓励行业、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挖掘教育资源,面向自身和社会,为更多的人提供更多的继续教育与培训。

4.加大继续教育投入,建立多渠道筹措继续教育经费机制

继续教育量大面广,自然需要足够的经费投入。在很多发达国家,不仅政府对继续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很大,而且注重建立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共同投入继续教育的成本分担机制。近十多年来,德国政府对继续教育经费支出提高了10个百分点,甚至超过普通学校教育。日本中央政府特设“地方终身学习振兴费补助金”,1996年的预算就达136.1亿日元。[50]英国1992年颁布的《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法》规定:继续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拨付继续教育经费,约占财政同项拨款的4/5。1999年,在英国成立新的“学习和技能委员会”时,政府一次性就提供50亿英镑的启动资金。[51]2003年英国政府颁布成人教育白皮书《技能战略》,提出为所有不具备良好技能的成人提供免费的在线学习,为部分成人学习者提供每周30英镑的拨款,用于资助其全日制学习。[52]澳大利亚1990年实施《澳大利亚培训保障法》,规定年收入22.6万澳元以上的雇主应将工资总额的1.5%用于员工职业资格培训。[53]日本政府对从事终身学习的民间团体,根据其不同性质实行免除或减免所得税、法人税,免除赠与税与遗产税,免除地产税等优惠政策。[54]

目前,国际社会流行的继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主要有三种:一是国家—个人—企业分担模式:2000年以来,英国、瑞典等国家建立了个人学习账户制度。英国的个人学习账户制度,学习账户资金由公共支出、个人支出和雇主投资三部分组成。政府提供个人学习账户的启动资金,对开设个人学习账户者给予免税优惠,对那些向中低收入雇员提供学习资助的企业给予减税优惠。二是政府—企业分担模式:德国的双元制培训是政府—企业分担模式的典型代表。2004年,联邦政府与德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德国雇主协会等经济团体签署了《关于德国职业培训及技能人才后备力量培养的国家协议》。根据《协议》,在增加学徒培训名额方面,企业承担设备和师资方面的费用,联邦政府负责补贴实习生的生活开支。[55]三是政府—社会分担模式:新加坡政府建立了政府和社会合作筹款的终身学习基金。该基金本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预算盈余和社会捐集资。[56]

加快发展我国的继续教育,必须建立一套政府、企业和个人合理分担成本的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调动各个行业、企业、部门、社区和广大社会成员支持、扶植和发展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继续教育经费。

5.建立继续教育质量检测和保障机制

继续教育的质量是继续教育的生命线。高质量的继续教育是继续教育长久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鉴于此,许多国家对继续教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其中,对提供继续教育的机构进行认证和评估成为不少国家保障继续教育质量的主要对策。

在美国,医学继续教育由继续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负责认证工作。该委员会综合了美国医学专业协会、美国医院协会、美国医学协会、医院医学教育协会、美国医学院校协会、医学专业理事会和美国国家医学会联盟等组织,共同对提供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组织机构进行认证,以确保质量与信誉。德国的《继续教育法》对教学人员的资质有明确的规定,对继续教育机构进行严格的质量监控,建立了继续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目标定位、组织机构、办学条件、教师资格、教学实施、教学管理过程等都有明确的质量监控标准,对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澳大利亚严格实施继续教育机构的审批、评估或资质认证。澳大利亚国家培训局依据一定标准严格审批全国的教育培训机构,每年定期检查已注册的培训单位。

当下我国继续教育的质量亟待提高,这是确保继续教育长久发展的根本所在。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继续教育质量检测体系和运行机制,监督和保障继续教育的良性运行;另一方面,要坚持以社会和学习者的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习者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强继续教育内容、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充分发挥各类教育资源、社会资源的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范围,实现优势互补,不断提高继续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