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①。弱之胜强,柔之胜刚②,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诟,是谓社稷③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④。

注释

①无以易之:两种解释,第一种,没有什么能代替它(水);第二种,没有什么能让它(水)改变。联系上句“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来分析,水是因为能随万物的曲直方圆而改变自己的形态,于是被称为柔弱;而它又能冲击巨物,穿山越岭,浮载天地,这是刚强至极。但它柔中带刚的却是,应对万千变化,只改变自己的外形,从不改变自己的本质(内心坚守的东西)。这才是水真正的刚强,所以,我们倾向于第二种解释。森舸澜说,水以其坚韧的、自然的方式流入大海,战胜遇到的所有阻碍,这种精神才是重要的样板,依据这一样板才能理解道家圣人那种“顺其自然”的、原初的、自生的、轻松自如的运作方式。

②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弱胜强的例子是舌头比牙齿活得久;柔胜刚的例子是水可以灭火。

③社稷:古代帝王祭祀的土神(社)和谷神(稷),后成为国家的代称。

④正言若反:正话好像反话一样。社稷主是一国之主,所有荣誉都会归到他头上,怎么能说是承受全国的耻辱呢?天下王是天下的至尊者,全部利益都归于他,怎么能说是承受了一国的灾殃呢?但老子认为,要想成为真正的社稷主、天下王,就应该如此。这就是正言若反。

译文

天下没有比水更柔弱的,但攻克坚强的东西却没谁可以胜过它,更没谁可以改变它。所以说,弱小可以战胜强大,柔软可以战胜刚强,这个道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却无人能行。正如圣人所说:“能够承受国家的屈辱,才配称国家的君主;能够承担全国的灾难,才配做天下的君王。”

度阴山曰

汉人刘向的《说苑·君道》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说是大禹有次视察监狱,自从尧舜以来,监狱就成了摆设,因为当时根本没有犯罪分子。可大禹却在监狱中发现了一个被关押的犯人,他立即号啕大哭说,当年尧舜做君王时百姓与其同心,根本没有人犯罪。如今有人犯罪,说明百姓没有和我大禹同心,而是各怀私心。

旁边官员劝他,赶紧把罪犯斩了。大禹拒绝说:“百姓有罪,在予(我)一人。”

这句话为中国社稷王、天下主们打开了治国安邦谋略的一扇新窗,它的名字叫“罪己诏”。《尚书·商书·汤诰》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商汤灭夏后,召集全国的诸侯开会,他痛心地告诉大家,自己灭夏桀是替天行道。如果老天惩罚他和他的百姓,那希望老天报应在他一人身上,与其他人无关(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

比如刘彻(汉武帝)在前89年发布的“轮台罪己诏”。在这封发布全国的诏书中,刘彻做了深刻反省,他认为自己最大问题是好大喜功,匈奴已弹尽粮绝,苟延残喘,可他晚年仍然不停止向匈奴发动进攻,结果是国库空虚,经济衰退,天下大乱。当然还有别的问题,比如听信谗言,诛杀了自己的太子;为追求长生不老,信奉谶纬之学,迷信方士之言,花费无数,百姓竞相效仿,而使民风不淳。

诏书最后,他宣布停止征伐,实行休养生息的宽民政策。天下人看到这位雄才大略、从不屈服的皇帝居然理性地承认错误时,流下激动的泪水。人心渐渐归附,为之后的汉昭帝、汉宣帝中兴打下了民众基础。

大禹、商汤、刘彻的“罪己诏”,正是老子“受国之诟,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的证明。把“万方之罪”引到自己身上,把本是形象光辉的自己说成窝囊废,承认完全可以不必承认的错误,认定国家的灾难全由自己制造和百姓无关,只有这样才能为社稷主、天下王。

为什么统治者“罪己”能得到百姓的支持呢?诀窍就是,让自己成为水。第一,水包容万物,所以“百姓有罪,罪在朕躬”;第二,水虽然变化形态,却从不变化本质,统治者的本质就是不推卸责任,“自己有罪,不关百姓”;第三,让自己符合水德:处于卑地,承认不必要承认的错误,在百姓那里形成鲜明对比——高高在上、永远正确的天下主居然也和我们普通人一样会犯错,而且居然会承认错误!

那么,以水德为主的罪己诏,是不是用了就其效如神呢?当然不是。明代崇祯皇帝在位十六年,共下过六次“罪己诏”。只有第一次(1635)的“罪己诏”有效果,军民同心扑灭了陕西境内的农民起义,后来的“罪己诏”是一次不如一次,如同儿戏了。

为什么崇祯的“罪己诏”收效甚微?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老子谋略,万不可频繁使用,因为它是逆转、辩证谋略,必须出其不意。使用的次数多了,自然没有了“出其不意”效果,别人当然不会“意想不到”了。别人没有“意想不到”,就不会有鲜明对比,没有鲜明对比,谋略等于失败。

第二,老子全部谋略,只是看着像“柔弱胜刚强”。但你看水,它根本不弱,在万古不灭的流动下,它能摧毁一切。所以,“罪己诏”并非弱者承认错误,而是强者展现柔弱的形象来承认错误。崇祯虽然是皇帝,但并不强大,所以它的“罪己诏”是货真价实的“弱”,绝不是强者展现出来的“弱”。

第三,人经常展现自己的柔弱,就会中了“人善被人欺”的魔咒。所以,人绝对不能软弱,也绝对少展现软弱。“罪己诏”起效的前提,它必须由强者使用,它必须尽可能地减少使用次数。弱者的道歉和屈服是稀松平常,不会引起任何反应;而强者的道歉和屈服才会让人大吃一惊,随之顶礼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