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水平,途径很多,根本的是要坚持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用唯物辩证的观点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去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一、坚持正确的领导原则,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坚持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在从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必然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要指望一步实现,也不要指望跑步实现。这就要求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者要立足实际,着眼实效,牢固树立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观念,摒弃“工程式”、“运动式”、“跃进式”的心态。在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意愿和需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人手,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又要从实事做起,从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做起,不可急于求成;在操作上,要先易后难,试点先行,要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有计划、分阶段地逐步推进。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完全处于同一阶段和发展水平,财政实力也不平衡,新农村建设会存在快慢、高低之分。必须认识到地区差异的客观现实,必须正确处理客观条件和建设目标的关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有效推进,在本地区的新农村建设中,探索一条适应时代特点、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工作新路子,不要搞统一标准,不要搞人为的样板工程,更不要再搞所谓“达标验收”之类扰民的浪费的活动;对所属各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这就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因乡镇制宜,因村制宜。在主导产业选择上,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效益农业,争创农业名优品牌;在村镇规划上,要根据当地客观条件,规划方案要得到群众认可,以他们生活和生产的方便为设计目标,科学编制规划;在新农村建设模式上,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鼓励利用传统文化资源、自然风景资源,以及人文生态资源,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项目和旅游项目。
三是坚持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原则。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综合概念,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比如破解农民增收难,就是一篇不易做好的大文章。必须从建设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看,而不能眼睛只盯着局部;眼睛只盯着局部,局部突破的成果也难以巩固,一不小心,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又跑出来了。比如,“村容整洁”的问题解决了,农民却生产生活困难,所谓“村容整洁”也就难以维持。面对绝大多数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民消费水平低下,农村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现状,想在短期内出成果、见实效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必须脚踏实地稳步推进,根据自身财力制定长期的规划,逐步推进。
四是坚持依靠群众、民主决策的原则。广大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必须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发动农民群众,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这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如果忽视了这一点,就可能导致在新农村建设中投入了大量资金,付出巨大努力,却事倍功半,甚至引起农民的抵触。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三农政策,不断提高做好建设新农村工作的能力
一是提高贯彻执行各项农村方针政策、把握农村工作大局的能力。党的农村政策是农民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团结群众、凝聚人心的有力武器。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说到底是要落实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当前,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统一广大干部对建设新农村的认识,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执行政策,使农民群众从政策中得到实惠。在落实农村政策的过程中,既要防止大而化之、抓而不实,又要防止就事论事、不顾大局;既要防止政策梗阻,又要防止机械式的照搬照抄。要尊重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和总结他们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把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认真倾听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当前,特别要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税费改革、维护农民权益、扶持粮食生产、支持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是提高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能力。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任务,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农村经济工作的领导,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制定发展目标,注意避免给基层压一些不切实际的指标。要深入群众,落实各项增收措施,实实在在地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农民增收出主意、想办法,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多方面的服务、示范和引导,为农民创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良好环境。
三是增强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当家作主,是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根本途径。要围绕农民需求谋划新农村建设,根据农民意愿推进新农村建设,依靠农民力量搞好新农村建设,规范程序,透明办事,让农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激发农民群众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使农民群众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当前,基层民主管理中有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就是怎样搞好“一事一议”。“一事一议”的关键,是让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提高基层干部的民主管理水平,真正办好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农民迫切想办的事。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善于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各项事务。
四是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当前,许多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汇集在基层。我们能不能做好群众工作,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从具体举措来看:一要抓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防范工作,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农村治安和群众安全的犯罪活动,刹歪风、树正气,增加群众的安全感。二要抓好信访工作。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及时发现和处理信访苗头,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三要抓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眼于提高人的文明程度,注意把握广大群众思想活动的动态,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继续做好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发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生活。
五是加强综合协调、狠抓落实的能力。新农村建设并不只是农村基层参与,需要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领导干部要提高协调各方和抓好落实的能力。要统筹规划,因势利导,广泛宣传,动员和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深入农村,联系农民,在一个地方形成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力量,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人才、智力、资金等资源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
(本文系作者2006年6月17日在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第2期全国县委书记县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班结班式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