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你看看镜子中的这个女人,她优美的颈项被华贵的金钻圈住,她的粉唇被艳丽的唇膏覆盖上世俗的颜色,她的眼角几天前忽然有了几条鱼尾纹,深深浅浅,像干涸的池塘里奄奄一息的游鱼,死气沉沉。
她每天都喝燕窝,每个星期都上美容院,可是她依然无法抵住衰老的脚步。
你可以张开眼睛,放大你那空洞无神的瞳孔,仔细瞧清楚镜子中这个陌生的女人。不要怀疑,她就是你。她的名字就叫薛书妍,可这个薛书妍已经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要消失了,我想,你大概也不会觉得留恋。
还记得小时候爷爷跟我们说过的故事吗?大雁孵化后,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便认定是它的母亲。可是我忘了,爷爷还说过,野雁长大后,就会离开它的母亲,翱翔天空。
如果当初我能记住爷爷的故事,或许后来就不会有这么多伤心了。
那一年的七月十三号不过是个普通的日子,既没有下雨,也没有出太阳。阴蒙蒙的天,闷得叫人喘不过气。气象台预报说,又有一个风球正预备前来我们的城市旅行。薛书宇穿着妈妈到新加坡出差给他买的花裤衩,站在我房间附带的阳台,看着楼底下静止不动的老树,说道:“我们去唱歌吧?”
“现在?”
“当然。不然还等过年啊?”
我跟薛书宇趁着妈妈在房间午睡,偷偷溜出门。
薛书宇在KTV大堂等排位,我斜挎着双肩包,在KTV附近闲晃一圈。
我走进一条小巷子里,双脚踩过地上的落叶,传来“沙沙沙”悦耳的声音。我捡起一片落叶,指尖轻轻旋转它。
你记得吗?巷子里有间老洋房,是一家装潢复古的咖啡馆。白色的栅栏,院子里种满了满天星,他们家的蓝山很香醇,我每次来都要喝两杯。
你大概已经不记得了。
前年市政建设,那条老巷要重新翻修,老洋房被拆了。还是你丈夫他们公司接下的工程,现在那里焕然一新,盖了好几座摩天大楼。
以前,我常路过老洋房,每次都会进去看一眼。
一楼北边的墙角有个木架子,里面放着很多老电影碟,老板娘亲手做了卡片,将那些碟片重新包装过。我喜欢在那儿淘碟,有时一坐就是一整个下午。
我在空白的卡片上涂上同桌布一样的苏格兰格子,枣红色的,然后用亮银色的粗圆珠笔写上日期和心情,再用胶布牢牢地将卡片贴在碟片的封面上。
那些卡片已经不见了。
在你丈夫跟你求婚的那天晚上,你把它们统统塞进一个废弃的纸箱里,然后开着车将它们载到垃圾场,一把火把它们烧得精光。
现在我要回到那一年的七月十三号,那是我跟叶凌轩第一次见面的日子。
那一次的风球没有登陆我们的城市,中途绕道去了别的地方,可是那一天,我却遇见了比台风更可怕的东西,他的破坏力远远超过了可以将楼房摧毁的超强台风。
我初识的叶凌轩,是个味道独特的男子。介于男生同男人之间,不若一般男生那般浅薄,又不比一些男人那般深沉。我只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善不懂如何抗拒他的魅力。
我沉沦了。像只疯狂的大雁,扑腾着软弱无力的翅膀,第一眼便认定他就是我所要等待的那个人。
你说,这算不算一见钟情?在遇到他之前,我只相信所谓的一见倾心只不过是文人墨客们规避现实的一种冥想,我从没有认可过它存在的可能性。然而就在与叶凌轩视线交错的那一秒,就那匆促的一瞥,我开始质疑存在于我意识当中十余年的这项认知是否有所偏颇。
我迷失了。像阅读过的小说里的所有被情爱夺去智商的女主角一样,我的脑子冻僵了,无法思考,只能任由一颗心不断地往下坠,坠到我不知道的地方。叶凌轩的目光有种引力,牢牢地把我定住,我动弹不了,只能僵直着身子,正襟危坐。
我知道,你一定会嗤笑我的愚蠢。你已经不懂一个少女乍见到爱人时所拥有的甜蜜情怀,你现在真的很像你的丈夫,他总是那么理性,而你也跟他一样,你完全学会了他那样的商人思维。
还记得我在叶凌轩面前唱的第一首歌,那英的《不管有多苦》。薛书宇帮我的点歌,他喜欢听我唱这首歌,可能因为觉得我唱得好吧。
薛书宇把麦克风递给我,我机械地接过,我的手微微颤抖,唇角还有些抽搐,我唱着:“不管与你的路有多苦,擦干眼泪告诉自己不准哭,我不在乎谁说这是个错误,只要你我坚持永不认输……”
黑暗中,我不敢抬眼看叶凌轩,甚至斜着眼睛偷偷一瞥都不敢。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电视屏幕,声音都是抖的。我感到他的目光一直在我的身上流连,很强烈地压迫感抑制住我的呼吸,我紧张得就像一只掉落在沙漠里的鱼,呼吸孱弱。灯光晦暗的KTV包间,叶凌轩黝黑的瞳眸像一湾清澈的潭,倒映着如月的壁灯,照亮了一个女孩毫无防备的心房。
我不羡慕你,一点也不。你的Dior太阳镜并没能将你的生活变得同我一样色彩斑斓。你没去过夜市,没吃过路边的海鲜大排档,因为那里老是没有停车位,也没有干净的手工刺绣桌布。你可知你错过了什么?那一年七月十三号的晚上,我们做了好生疯狂的事。
从KTV出来,薛书宇就大咧咧地搂上我的脖子,拐着我朝马路对面的大排档走去。“饿了吧?走,吃宵夜去。”
跟在我们后头的老痞子袁博凉凉地调侃道:“喂,薛书宇,你有恋妹情结呢?”
薛书宇不以为然地回头笑说:“干嘛?你嫉妒?让你妈也给你生个双胞胎小妹妹玩玩啊。”我乐呵呵地揽过薛书宇的腰,得意地窝在他的怀里朝袁博挑挑眉,谁让我跟薛书宇兄妹情深呢。
我们在第三市场的一家大排档里头订了位,称了个象拔蚌,一半切片生吃,一半烫火锅吃。这是那家大排档的特色,许多人慕名而来,即使是深夜时分,往来的客人还是络绎不绝。年轻人的聚会,啤酒自然是少不了的。那天晚上我们究竟喝了多少酒,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我们把啤酒瓶沿着大马路一路排下来,排成老长老长的一支啤酒亲卫队。我们坐在马路边吹风。你靠着我,我靠着你,喝得东倒西歪,但我们没有醉,开心的时候,总是不容易喝醉的。
我们坐在路边,看着不再密集的车流。袁博突然莫名其妙地道:“你们看见了吗?薛书宇,你看见了吗?凌轩,你看见了吗?”
“看见什么?”叶凌轩的声音温婉动听。
“路。”
“你喝醉啦?路不就在我们面前吗?”薛书宇果然是个不解风情的傻小子。
袁博勾起唇角,苦笑,“是吗?路就在我们面前吗?为什么只有我看不见?”
我抬头望向挂在天边的那轮明月,顿时觉得前途有些苍茫。大学,令人憧憬,又有些畏惧的名词。舍不得离开现在,却又无限向往着未来,矛盾的心情,交织着心酸。袁博的心情大概比我们当中任何一个人都来得复杂。他没能考上大学,原本能上重点线的资优生,缺考两门课,成绩显而易见,袁博连最差的大专都上不去。
你大概瞧不起这种没学历的人。现在的你,做什么都讲究名牌。名牌皮包,名牌衣服,名牌大学。你的丈夫也有一张名牌大学的毕业证,但是它的功用只是用来包装他的虚荣,让他得以在他那金灿灿的名片上刻上一行醒目的自我介绍。
袁博是个很极端的人。极端的好,极端的坏。我们从小学就认识了,他跟我们一个班,还是数学组长。我小时候懒,有时候赖着不写作业,袁博总是仿着我的笔记抄写一份,当然,他这么做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下回考试的时候,我把我的语基题答案免费供他参考。他的学习成绩让老师引以为豪,而他的叛逆表现,却也时常让老师和家长们火冒三丈。他的档案上,得到的表彰与被记录下的大过总是旗鼓相当的。
复读,或者出国留学,这俩儿看似比较符合常理的道路袁博一条也没有选。他决定带着他那尚未成熟的心智,徒手走向社会拼搏。
我知道,袁博渴望长大。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渴望长大。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变得强大,能够张开丰满的羽翼去保护那些我们所要守护的人。你大概不会了解我们的心情。当时的我们,都急欲摆脱青春年少所附属的无力感。而袁博,他的渴望比任何同龄人都来得强烈,这跟他特殊的成长背景有关。
在路灯清冷地照射下,我看见袁博哀伤的侧脸。我粗鲁地揽上袁博落寞的肩头,“博哥,等你辉煌腾达了,小妹就靠你罩着了。以后我要是离家出走,准去投奔你。”
袁博咧开嘴痞痞地笑笑,“好说。”
薛书宇眼神颇为暧昧地瞅着我跟袁博俩人,摇晃着手里的啤酒,叱道:“真是女大不中留啊。翅膀还没长硬呢,就想着飞了。”
我重重地锤了他一下,“胡说什么呢。”我偷偷瞄了眼一旁的叶凌轩,他似乎对薛书宇的玩笑无动于衷,我长舒了一口气,随即又狠狠地瞪了薛书宇一眼。
叶凌轩抬头凝望着辽远的夜空,月光忧伤的线条勾勒出他侧脸的轮廓。他说:“我们去划船吧,找不到方向的时候,说不定船桨会将我们带到梦中的桃源。”
叶凌轩的世界里总是漂浮着许多缤纷的泡沫,编织着一个又一个浪漫的梦。我看着他,吐出的话语却是指向袁博,“袁博,你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桃花源的存在吗?”我心中真正想问的人其实是叶凌轩,只可惜当时我跟他还不甚熟悉,我不敢喊他的姓名,不敢直接同他对话,深怕引来薛书宇等人的猜忌。
袁博抱膝坐着,手里还握着酒瓶子,“相信吧,只是我们没有找到它而已。”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桃花林吧,那是我们想去而到不了的地方。叶凌轩,他心中的桃源是什么呢?而你的,又是什么呢?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袁博托着酒瓶子,喃喃念着。“以前恨死教我们语文的那老头子了,成天就知道抽查背诵,罚我们默写。现在倒好,再也不会有人跟在我们后头吵着闹着催我们背书,我们可以好好玩了,再也不会有人管我们了。”袁博猛灌了一口酒,勾动嘴角,一抹嘲讽自他的嘴边晕开来,有些落寞,“可是为什么一点都感觉不到开心呢?我们自由了啊,我他妈的在伤感些什么?”
我心疼地拉拉他的衣袖,“袁博,你别这样。条条大路通罗马,上大学有什么了不起的?北大毕业不一定都能成功,成功的人也不见得个个都上过北大,我看好你的。你会成功的,就算没上大学,你也一定会成功的。”
“就是。”薛书宇扬起头,语气显得非常不屑,“什么狗屁大学,咱还瞧不上呢。”薛书宇重重地拍拍袁博的肩膀,“嘿,打起精神来。现在是我们抛弃大学,又不是大学甩我们,不上就不上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是真金子,走哪儿还不是照样发光发亮?我失恋这么多回,都能站得起来……”薛书宇拍着自己的胸脯,“瞧瞧。挺拔得跟黄山顶上的松树似的。你这么快就蔫了?我们都指着你这棵铁树能开花呢。”
薛书宇自恋地朝我扬扬眉,我猜他大概是想向我炫耀——“怎么样,我哄人很有一套吧?”我有点欲哭无泪,被我的傻哥哥逗乐了,我说:“薛书宇,你那些烂□□又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好事,还有脸拿出来说。我都不好意思听了。”
薛书宇眼睛定定地看着我,“怎样?为兄弟两肋插刀我容易嘛我?你哪来那么多意见?不知道要鼓鼓掌配合下我刚刚的那番演讲吗?”
我跟薛书宇扭打成一团,是叶凌轩将我们拉开,“你们俩别闹了。我们去放烟花吧。”
我跟薛书宇转过头,异口同声道:“现在?”
袁博站起身,“好啊。我同意。”
“你……你们……”他们很疯狂,是不是?我目瞪口呆地望着他们,不可思议地问道:“现在这时候上哪儿弄烟花?”
叶凌轩向我投递来一个安抚的眼神,“跟我来,我有办法。”
叶凌轩领着我们到一个小区里头,那里面的公寓都很破旧,应是有些历史了。叶凌轩带着我们到一个储藏间门口,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门,像挥着魔棒的巫师,神秘地微笑着,“看,这些都是我的收藏。”
我探进屋,里头琳琅满目的小东西像磁一般吸住了我的眼球,不禁惊呼:“哇,这是阿里巴巴的宝库吗?”
叶凌轩笑着说:“这是我爷爷的旧房子,我满十六岁的时候,爷爷把它过户给我,之后这个储藏间就成了我的秘密基地。”
叶凌轩话里的“秘密”两个字止住了我想探究的欲念,我用右手的拇指猛地掐住自己的左手,好让自己清醒些,我清了清嗓子,“烟花在哪儿?”
我们将烟花搬运到南江滨的青石岸上,整整齐齐地摆成一排,数着“1,2,3……”一起划开手里的火柴,燃放烟花。
那晚的烟花好美,美得叫人心碎。
我激动地望着漫天绽放的花火,耳畔隐约听见叶凌轩在轻吟纳兰性德的《海棠春》,“落红片片浑如雾,不教更觅桃源路。香径晚风寒,月在花飞处……”
凄美的词,凄凉的意境,点点离愁漫过我的心头,我努力地笑着,眼角笑出泪来。
你已经忘了怎么哭了,因为许多年前,你躺在医院的病**恣意将眼泪流干以后,我就再也不曾见你流过眼泪。
矶村由纪子,风居住的街道
重新修文,请亲复阅。
尝试新的写法,不知道效果如何。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