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西街文武路东坡38号,古朴的青石路,两排苍老的榕树,榕树下有很多小摊,卖的都是一些商场里看不到的小玩意儿。头发发白的张家老奶奶总是喜欢拿着一只竹凳子坐在榕树底下晒太阳。往斜坡上去,就是那幢38号公寓。红砖砌成的外墙,因为年代的悠久而有些黯然失色。我推开掉漆的绿色铁门,楼道还是那么的黑。这栋楼的走道灯常年闹罢工,那时候我们总是拉着手,他在前,我在后,小心翼翼地往上爬。楼道很黑,我们看不清楚彼此,掌心温度的融合将我们连成一体。

那时候,那时候,那时候……

我想你大概已经忘了那时候。你结婚了,你的丈夫待你很好,你有一个儿子,肚子里还有一个女儿。你的公公婆婆从来都不刁难你,你在他们的呵护下,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你从不提起过去,因为你已经把它忘记。

你变了,或者该说,你已经长大了。你不再做那些无谓的梦,亦不再说起那个人。你如同这座城市所有精明能干的女人一样,懂得善用你身边所有的资源,你充分享受着物质带给你的欢愉,你强迫自己接受这就是幸福。你每天都在笑,可是这笑容已经跟以前的你完全不一样。

你已经不认识我了,而我,也该消失了。

我叫薛书妍,你也是薛书妍。我们有一样的名字,一样的五官,一样的心脏,我们本该是同一个人,可现在我们却越走越远,越走越远,远到再也不可能交集。时间已经将我们分离成两个人,你依然活在现实中,而我,就要化为那缕缕轻烟,再也不要被想起。

七里巷2幢1号,那是我曾经的家。爸爸,妈妈,还有哥哥。我们在那里曾经有过一段顶快乐的时光。你也在那里生活过,那时候,我就是你,你就是我,我们都是薛书妍,我们不分彼此。

爸爸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的名字取了“颜”的谐音,而我还有一个哥哥,名字取自“玉”的谐音,叫薛书宇。

七里巷里栽了许多七里香,每到夏天的晚上,凉风从叶子拂过,总能带来阵阵清香。那时候我总喜欢跟薛书宇坐在我们家的阳台上,一人啃着一根冰棍,闻着花香,天马行空地闲聊。

我跟薛书宇的感情很好,他是我的异卵双胞胎哥哥,比我早来到这个世界瞎蹦达了几秒。我们还是一颗小小胚芽的时候,就腻在一起了。之后,我们一起挤在妈妈的子宫里呆了长达九个多月的时间,自此结下了深厚的同胞亲情。

我们一起上的小区幼儿园,一起被划片分配到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中考的时候,本来我们有更多的选择权的,结果我们俩考了差不多的分,最后还是报考了同一所重点高中。

我想这些你都已经忘了吧?可我没忘。过去的一点一滴都溶进我的脑细胞里,除非它们都坏死,否则我不可能忘记。

薛书宇上小学的时候,就开始牵着小女生的手,在爸爸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光明正大地早恋了。爸爸妈妈对他的管教总是很松,甚至还会帮他出谋画策讨女孩子欢心。

你还记不记得他第一次带回家的女生?两只大大的眼睛,梳着长长的麻花辫。爸爸还给她包了十块钱的红包,说是第一次到我们家,图个吉利保平安。

薛书宇一直是个让人很头疼的家伙。他太多情。多情之人皆自扰。

高三那年暑假,有天晚上薛书宇喝得醉醺醺地回来,白皙的脸鼻青眼肿的。

我记得那天还刮着台风,外面风急雨骤。我跟妈妈一直在家里等着薛书宇,迟迟不见他回来。爸爸顶着风雨出去寻了一圈,在海洋公园附近的一家酒吧里逮到了酗酒闹事的薛书宇。

爸爸将醉得不省人事的薛书宇扛回房间,一身深灰色的雨衣湿漉漉的,还滴着水。我看着爸爸狼狈的样子,心里漫过一丝心酸,可怜天下父母心,有时候我们真的太不孝了,我们总让爸爸妈妈操心,还嫌他们罗嗦,不耐烦。

我长那么大,第一次体谅到爸爸妈妈的辛苦。

妈妈到厨房熬了热姜汤,爸爸面无表情地指挥我帮忙把薛书宇抬到他那一米八乘两米的席梦思上。

爸爸帮薛书宇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再到浴室取了热毛巾帮他擦脸。

薛书宇躺在**,迷迷糊糊地睡着,嘴里一直絮絮叨叨地呓语,我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听得不真切。

爸爸阖上薛书宇的房门,招呼我跟妈妈坐到客厅的沙发上。那晚,我们老薛家开了个简短的家庭会议,经过三比零的民意表决,最终决定,让我跟薛书宇敞开心扉好好谈谈。

我们家很民主,跟你现在的婆家差不多。不过我们住的房子没你婆家那么大,爸爸的车只能停在我们家楼下,没有自己的专用车库。司机是爸爸单位派给他的,是个退伍的军人,人很憨厚,我们都喜欢管他叫聪叔。

聪叔很疼我们,每年学期初开学,他就带着我们到文具店买文具,还会偷偷给我们买棒棒冰吃。

你的儿子没有吃过棒棒冰,那种廉价的零食早已被哈根达斯里的洋冰激凌取代。

你应该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也会跟妈妈一样,瞧不起冰柜里一根一块钱不到的棒棒冰。小时候我们很爱吃,可妈妈每次都不让我们吃。她说那东西脏,吃多了会闹肚子。

我们总缠着聪叔给我们买,爸爸妈妈不能满足我们的愿望,我们总希望能在聪叔那里实现。

聪叔很疼爱我们。小时候,每当新学期的课本发下来,聪叔总会用旧挂历帮我们包好书皮,然后在白白净净的封面上,用黑色的钢笔写上我们的姓名和班级。

你应该也不记得聪叔了。因为你生儿子那年,聪叔就搬离城市,回乡下老家去了。他的儿子给你丈夫当了几年的司机,后来因为一句玩笑话,你把他辞退了。你应该是忘记聪叔了,否则你不会不看他的佛面,惩戒他的僧徒。

哦。我好像岔题了。

算了。不说聪叔了,他已经走了,杳无音信。

再说说那天晚上之后的事吧。隔天一大早,我就起床敲开薛书宇的房门。

薛书宇躺**酣睡着,呼噜打得比前一天晚上的雷声还响。我走过去拉开窗帘,阳光直射进房间,亮得有些扎眼。雨后的天空,一片清明。

薛书宇醒了,眼睛眯成一条线,我想,他大概一时还适应不了从外面照进来的光亮。那家伙那段时间的生活确实颓废,白天窝里睡,晚上喝得烂醉。

薛书宇虎口抚额揉了揉太阳穴,哑着声问我:“你怎么进来了?”

我盘腿面对着他坐好,朝他勾了勾手指,对他说道:“起来,我们好好谈一谈。”

可能我严肃起来,确实有点喜剧效果吧,只见那厮噗哧一笑,懒懒地坐起身,伸手把我刚梳好的头发又给揉乱了,说:“你想要知道的,我统统都告诉你,不过,等我去洗个脸先。”

两三分钟后,薛书宇飘了回来。抹了下脸,剃光了他的胡须,人显得精神多了。盘腿坐得我脚发麻,蹬了蹬腿,换了个姿势坐好,抬眼问他,“说吧。你到底怎么回事。”

“肖洁劈腿了,跟我一特要好的哥们儿。”薛书宇说这话时,眼神里无限的落寞。

其实是很常见的剧情,我当时听了有些麻木。这种校园爱情,乃至都市爱情高频率爆发的事例,其实在我听来,已经变得不痛不痒了。可能薛书宇是当事人,所以他比较痛苦吧。我闭着嘴,找不到宽慰他的话语。搜肠刮肚了老半天,只憋出了两个字:“节哀。”

我不负责任地丢出这两个字,却把薛书宇逗乐了。他笑了,露出了一排整洁的牙齿。而我的心,也放轻松了。

我们兄妹俩的感情一向很好,虽然偶尔吵吵架,打一打,闹一闹,但还不至于成为敌对的仇人。

你现在还恨着薛书宇,你已经逐渐淡忘他是你哥哥这个事实,你只记得他问你借过一笔钱,做生意败光了。你提醒过他,他不是做生意的料,可是他不听。你不理解他的心情,而他也不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你们已经好久没联系了,薛书宇的妻子盲肠炎,在医院住了好些天,你只是在医院楼下买了篮水果上去探望,给她塞了一厘米厚的红包,不到十分钟你就赶着回家陪你的儿子完成手工课的作业。

回到那天早上。那天,我跟薛书宇聊了很多,其实,基本都是他说我听,偶尔我插上一两句话。

肖洁跟薛书宇一个班上的,长得漂亮,性情温和。于是,郎才女貌,凑成了双。只可惜,世间的才子不只我的傻哥哥薛书宇一个,佳人的芳心随着时间的推移,许给了别人。

本来,分分合合,薛书宇倒也习以为常。可偏偏佳人看上的,竟是叶凌轩。叶凌轩是薛书宇的死党,好到穿同一条裤子的那种死党。当叶凌轩拥着肖洁的甜蜜画面映入薛书宇的眼帘时,薛书宇的尊严被硬生生地□□了。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叶凌轩这个名字,也是唯一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心里宛如一潭死水,沉静,未掀起一丝涟漪。

我安静地听完薛书宇的叙述,告诉他:“地球依然在转动,而我们都还活着。”

我的话,薛书宇听懂了,也听进去了。那之后,他再没干过什么出阁的事情,也没再以颓废的样子面对我和家人。

说真的,我有点欣慰。我的傻哥哥经过这一劫,又变得成熟了些。我觉得挺好。其实挫折就是一块橡皮泥,看你怎么拿捏,塑造好的话,它也能是个精美的艺术品,值得你去珍惜它。

你应该会笑话我的天真。我总是把生活设想得过分简单,你现在的生活也很简单,只是你的简单需要诸多复杂的心绪支撑才得以维持。

你每天都会捧着童话书坐在你儿子的床前哄他入睡,你给他讲了许多安徒生童话,卖火柴的小姑娘,白雪公主,你总是一边讲着,一边取笑安徒生。你不再喜欢那些童话故事,一如你不再喜欢我。你知道,可是你不肯承认,我就是你,穿着白色雪纺连衣裙,光着脚丫在沙滩上自由奔跑的你,爱作梦,成天沉浸在幻想国度的你。

作者有话要说:此章节的背景音乐为林海的琵琶语。这么好听的音乐,是不是让天空飘点花瓣雨应景呢?喜欢的朋友请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