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孜越跟在小雅身后出了门,跨过清溪,继续往前疾走。清溪自葫芦沟的沟口起,穿谷而过,一直流进山沟尽头悬崖底下的望月潭里。沟里一百多户,四百来人全仗这清溪养育,他们简陋的房子集中在葫芦沟中段。清溪在村边流过,两岸都是水田,不久前收获了今年的最后一次稻谷,现在空****的,漾着青绿的山和微蓝的天。

远远地,周孜越就看见狩猎队一字排开,正沿着村中大道往祖屋走去。当先一人,看不清面目,但从他颀长的身形、矫健的步伐及独特的发髻可以看出,他就是狩猎队队长沈挚风。沈挚风今年刚满二十四岁,曾前往扬州大学堂习练了十年的神技。两年前,葫芦沟附近出现了一头叫陆吾的怪兽,伤了不少人,老村长出面请他回老家除害。沈挚风三箭皆中陆吾,陆吾负箭而逃,此后不再现身。村民猜测陆吾伤重而死,只有沈挚风恐陆吾再来作恶,遂在葫芦沟定居下来。他本领了得,见多识广,为人又亲切,不拘礼节,俨然已成为村里年轻一代的领袖。

沈挚风身后跟着三十余人,有血气方刚、有说有笑的年轻人,也有经验丰富、沉稳老练的老猎手。力气大的,独自扛着一头中等大小的土蝼;力气小的,拿扁担一边吊一头小土蝼;最大的土蝼足有三百斤,浑身密布黑色鬃毛,拿麻绳绑了四蹄由两个人抬着。

祖屋前的坝子上早聚集了成百的村民,有的敲着腰鼓,欢迎狩猎队胜利归来,更多的人迎接上去,帮猎手们把土蝼转移到祖屋里。早有人准备好,要把猎物切割分块,然后熏烤腌制,以备今后食用。村里能来的人都来了,近二百人,男女老少,寒暄的、玩笑的、吹牛的、感慨的,担抬东西叫让路的,使劲儿剁着土蝼肉的,全混在一起,加之一帮小鬼在人群里穿来穿去,就更加热闹了。

周孜越忽然放慢了脚步。他看见沈挚风被一大圈人围着,眉飞色舞,似乎正在讲述狩猎中遭遇的精彩故事。我也应该有这样的荣耀。他酸酸地想,思绪再度回到五年前。那时候,他刚满十二岁,自信满满地认定自己也能前往扬州,学得一技之长,成就一番英雄盛事……

“磨磨蹭蹭干吗?快来。”走到前面的方小雅回头招呼周孜越,把他从回忆里唤醒了。周孜越紧走几步,赶上方小雅,然后一起汇入祖屋前热闹的人海。丰收了,喜庆的笑意挂在每个人的脸上。

“我错过什么了吗?”方小雅一阵风似的跑到几个姑娘的身旁,长长的辫子飞舞在身后,宛如灵动无比的小龙。

“错过了,错过了。”姑娘们七嘴八舌地说,“刚才挚风大哥提到你了。”“他说他专门为小雅妹妹猎了头小猪。”“对,对,小猪。小雅妹妹最喜欢小猪了,对不对?”

一股酸意浮上周孜越心头。他注意到,沈挚风已经抽身离开围着他的村民,走到老村长跟前,说了几句话,然后两人一起进了祖屋。片刻之后,一个小孩跑来告诉周孜越,老村长叫他去。

祖屋是村里的公有之物,专门用来存储粮食、腌肉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用石头砌成,比其他建筑结实得多,大堂又是祖屋中最大的一间,通常是村里调解纠纷的地方。周孜越带着疑惑走进堂屋,能容纳三十多人的大堂此刻只坐了老村长和沈挚风两个人,显得格外空旷。敦煌男人的头发多数是披散着的,即使讲究的,也是用发绳一拴了事,唯有去过扬州的沈挚风绾着和九州人一样的发髻。

“阿越,你过来。”老村长端坐在村长的兽皮靠背椅上。

沈挚风坐在老村长下首,冲着周孜越微笑。周孜越假装没看见,劈头就问:“老爹,找我什么事?”

老村长捋捋银白的胡须,道:“挚风这趟带队狩猎,收获颇丰,功劳不小啊。不过,狩猎途中他有些奇怪的见闻,想告诉我。这些事情,我想你听听也有好处。村里能帮我出主意的人实在太少了。”

“村长、周先生,说到功劳,挚风实在愧不敢当。”沈挚风无限诚恳地说,“若不是火神保佑,若不是狩猎队队员个个用心、人人努力,这次外出狩猎不但可能无功而返,甚至可能全军覆没,没一人能活着回到葫芦沟。”

“发生了什么事?难怪你们花的时间比往年长得多。”周孜越忙问,“又遇到陆吾了?史书上说陆吾是神,怎么会是怪兽呢?”

“阿越!不要着急,耐心是美德。挚风自会慢慢道来。”对周孜越,老村长一向要求甚严。

“是的。村长,请容我从头说起。”沈挚风道,“在此次狩猎途中,我见到了这辈子见过的最惨烈的场面。”

“是什么?”周孜越还是没能忍住,瞥见老爹责备的目光,忙低下了头,找了个位置坐下。

“你们也知道,土蝼在火神节前繁殖,它们会成群结队钻出山洞,漫山遍野地相互追逐。这个时候,即使是最蹩脚的猎人也能满载而归,那就是火神赐予我们的美食。但今年很异常。我们离开葫芦沟,在黄龙坡一带搜索了三天,也没有看到一只土蝼,仿佛一夜之间它们都蒸发掉了。我和几个老猎人商议后决定去昆墟的另外几个地方看看。

“青龙山和黑龙岭也没有土蝼的影子。各种谣言开始在狩猎队里流传。第七天晚上,狩猎队在白龙溪畔扎营休息。半夜值班的猎人听到响动,把我们叫醒了。我们循着声音,找到了困在一条石缝里的一群土蝼。有三十多头,不知道为什么全掉进那道石缝里,出不来了。看见有人来,一个个都哼哼唧唧,吵个不停。我们都高兴极了,这不就是现成的便宜嘛。要知道土蝼皮糙肉厚,生性强悍,四只角锋利无比,极难对付。但现在,一箭一个,易如反掌。

“等我们把死土蝼从石缝拖出来,天已经快亮了。我手上全是血,就到附近的白龙溪洗手。在一处平坦的地方,小河汇聚成潭。我刚蹲下,危险的感觉就袭上了心头。在扬州大学堂,我受过专业的游猎训练,感知危险是其中之一。当时弓箭在我背上,我也不敢贸然起身,不然只会引发对方的杀机。然后我看见了隐伏在我身后的敌人。太阳刚刚升起,晨曦正好从我背后射来,把我身后那棵沙棠树,连同隐藏在枝叶间的敌人,投射到平缓的溪水上。看不清细节,只有轮廓,但已足够惊人。它有半人大小,像猿猴,一对纵目,瞳孔呈血红色,生在扁突的额头上,背后两对肉翅更是与我所知的一切生物相异。

“我身处劣势,只能伺机而行,那怪亦不知为何,按兵不动,而僵持越久于我越不利。忽然一声哨响,声调非常之高。那怪猝然抬头,我趁机长身跃起,于空中转身,拔弓搭箭,不及落地,已是连环三箭射出。

“本是生死时刻,我自是全力施为,只道那怪不死也伤。”说到这里,沈挚风棱角分明的脸上浮出苦笑,“可惜,待我过去察看,那怪全无踪影,三支利箭,全射在了沙棠树上。”

周孜越被深深震撼……见沈挚风停下来了,忙追问:“后来呢?”

“后来的事更可怕。”沈挚风沉吟片刻,说道,“当时,我觉得诧异,壮着胆子搜寻白龙溪那边的矮树林。在一片针草丛里,我发现了一具被劈成了两半的尸体,看穿着,来自轩辕之地的九州,腰间配着刀,一身发达的肌肉,显然练过武,但遭到袭击的时候,他根本没有拔刀的机会。不久,我找到了另外两具尸体,肤色温润如玉,衣襟上有银色闪电纹绣章,是来自遥远的东华洲的东华人。继续往前走,我发现了十几个宿营地,每个都空****的,因为住在里面的人都成了尸体,无一例外。

“他们,有来自轩辕之地的九州人,有来自苍雾灵州的苍雾人,有联袂而来的笑乡人和泪谷人,有修罗族狰狞的美女,有浑身鳞片的蛇人,有大虫似的昆丁,有骑着猛虎的山鬼,甚至还有来自末日海域的海盗。他们或独自前来,或结伴而行,或原本就属于一个团体,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都宿营到白龙溪畔。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们—我粗略地估计,有近二百人—全都被某种神秘而可怕的敌人杀死了。我认为他们是在同一时间,死于同一批敌人之手。

“我猜杀死他们的神秘而可怕的敌人就是刚才企图伏击我的怪……不,不能再说他是怪了。他是有智慧的,会计划、会潜伏、会选择最佳的时机出手,力保一击致命。而且,他袭击的方式极为残忍,不用刀,也不用剑,而是直接将受害者撕开。现场找不到一具完整的尸体,每具尸体都几乎被撕成了碎片,仿佛袭击者与死者有不共戴天之仇。

“我想起狩猎队,急忙赶回营地,还好,没事。死人的事太可怕了,我谁也没敢告诉,就催促他们赶回葫芦沟。一路上我都在琢磨这事。那群土蝼肯定是受了惊吓,慌不择路,跑进地缝出不来,才成了我们的猎物。土蝼生性强悍,能把它们吓得惊慌失措,也只有那神秘而可怕的袭击者了。他们会是谁呢?”

良久,老村长沉吟道:“半人大小,红色纵目,扁突额头,背生两对肉翅。你在暗示—鬼蝠?”

“是的,鬼蝠。《沧灵百族图鉴》有记载。”

“你肯定?”

“我肯定。”沈挚风神色凝重,“而且不是一只,是一群。一只鬼蝠,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杀死那么多人的。数量还在其次,更为重要的是,虽然死者来自天南海北,但无疑个个都是高手。”

据史书记载,洪荒年代结束之后,诸神引退,不再干涉沧海灵荒的发展。于是各种智慧生物得以自由发展,其中山鬼、修罗、有鳞、昆丁、焦土等族相继走上强盛之路,进而对别族用兵,征战天下,史称百族争霸。那是沧海灵荒历史上最黑暗的一段日子,绵延三千年,无休止的征战与无目的的杀戮贯穿始终。其中,以鬼蝠与人类的争战最为持久,也最为惨烈,鏖战八百余年亦无法分出胜负。直到“兵圣”岳鹏旭临世,创制兵法,编制战阵,统领人类大军,多次重创鬼蝠,使其再无作战的能力,不得不签下《无垠之盟》,从此受人类制约,退守无垠海外,永不涉足人类之地。老村长叹息道:“鬼蝠重现轩辕,浩劫在所难免。只是,他们为何会来敦煌?”

“不光是鬼蝠,还有那些无名的死者,他们为何而来?历史上,敦煌国也曾盛极一时,敦煌铁骑名扬天下。但现在,敦煌最有名的,不是神奇的鸣沙山,不是神秘的三危山,不是洪荒时代就辉煌于世的敦煌城,也不是曾经诸神的聚居地昆仑山,而是若羌沙漠和漠北戈壁。在外族人眼里,敦煌是边远荒芜之地!敦煌人是愚昧、未开化的野蛮人!”沈挚风似乎意识到自己语气过激了,皱了皱眉头,接着说:“他们是不会到沙漠和戈壁游玩的。那些被生生撕裂的来自天南海北的死者为着何种目的而来?我翻检了他们遗留的物品,所有的证据表明,他们为一件神兵而来。我想,鬼蝠也是为同一件神兵而来。”

沈挚风身体前倾,逼视老村长,“彤灵火凰剑。村长,真有这样一把神剑吗?”

老村长转向周孜越:“阿越,你来说说,关于彤灵火凰剑,你都知道些什么。”

周孜越思忖片刻,斟酌字句,道:“天地初开之时,器物之神偃师借万物显化所激发的无边生气,亲手用火元素锻造出一把神兵,名为彤灵剑。这把剑后来归火神祝融所有。火神利剑在手,所向披靡,立下无数丰功伟绩。再后来,诸神大战,火神祝融攻下昆仑山万神殿后,被女娲、夸父、燧人和有巢四位大神围攻,眼见要败,遂以爱人火凰之血为祭品,重铸彤灵剑。重铸后的彤灵剑更名为彤灵火凰剑,威力是以前的数倍。在四位大神的夹击下,火神全力施为,挥舞彤灵火凰剑,相继重创燧人和有巢,迫使他们退出战斗。但最后,女娲的权杖全力施为,射出能粉碎星星的光束,将彤灵火凰剑击成不可复原的碎片。火神最终落败。此战乃是诸神之战中的经典战役,惊天动地啊,高万仞的昆仑山就是在此战中被五位大神的无边神力所击毁,坍塌成了今天的昆墟。”

沈挚风坐直身体,接着说道:“我在扬州听过另一个传说。火神祝融战败之后,气恼万分,将彤灵火凰剑全力掷向昆仑山,昆仑山就此完全坍塌为昆墟。但彤灵火凰剑并未毁灭,而是静静地待在昆墟下面的某处,等待下一个主人。传说拥有此剑者,不仅能获得火之终极力量,如果得到彤灵火凰剑的真正认同,还能满足剑主三个愿望。”

“无稽之谈。”老村长断然否定,“要真能满足剑主的任何愿望,那当初火神就不会落败。”

“老村长这么肯定—”沈挚风试探着问,“—你亲眼见过?难道说—彤灵火凰剑就藏在葫芦沟?”

“呵呵,如果彤灵火凰剑在葫芦沟,我还会只是个老而不死的村长吗?”老村长笑道,“挚风你好像很相信那个传说?”

沈挚风微微摇头:“我只是想,如果鬼蝠袭击葫芦沟,彤灵火凰剑肯定比我的弓强—村里都是些不会打仗的庄稼汉和老弱妇孺啊。”

“你说得很对,鬼蝠确实很可怕,提防鬼蝠来袭很有必要。白龙溪离这里很近啊。”老村长说,“不过,明天是火神节,鬼蝠的事我们暗中留意就行了。先不要告诉其他人,以免败了大家的兴致。毕竟,火神节一年只有一次啊。”

沈挚风起身告辞。周孜越留下了。

老村长问:“阿越啊,对这事你有什么看法?”

“故事很精彩。”

“好像你不相信挚风说的?”

“不是好像,我确实不相信他。老爹,他是个喜欢哗众取宠的家伙,把自己说成大英雄,和鬼蝠对决还能全身而退,要知道,全狩猎队没有一个人可以证实他的话呀!”

“阿越!”老村长面露愠色,转瞬又释然,道:“我知道你对挚风有成见。但在人世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觊觎那不属于你的位置,只会让你得不偿失。”

“没试过怎么知道那位置不属于我?”周孜越的语气明显弱了。我试过,5年前,神技天赋甄别,我没有通过。他后面的话像是呢喃,“凭什么我是教小屁孩识文断字的小先生而他是万众瞩目的大英雄?难道就因为他是沈挚风而我是周孜越?”

“阿越,忌妒只会蒙蔽你的心智。”老村长以一声叹息结束了对话。

周孜越满腹惆怅,告别老爹,走出祖屋。坝子上的人群已经散了,只留下一小部分人为明天的火神节庆典做准备。没有看到小雅。橘红的太阳还未完全落下,月亮已经在东边升起了,带点儿昏黄,就如同周孜越此刻的心情。

回到家,做好晚饭,周孜越想等老爹一起吃,可左等不来,右等也不来,他就自己吃完,洗洗睡下了。睡觉前,他特地找出钦原鸟的尾羽,细细把玩,欣赏尾羽柔嫩的绒毛和青红相间的色彩。明天,我要把它送给小雅,我要告诉小雅,我喜欢她,我要她做我漂亮的新娘。他把尾羽握在手里,搁在胸口,不知不觉睡着了。

周孜越以为自己会梦见小雅。但梦里,他身穿火红的战甲,手持金色利剑,率领千军万马,与数以万计的不可名状的魔物浴血厮杀。

—只是那剑上的凤凰为何变得如此凄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