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普遍性的、实用性极强的生态制约原则,往往非常具体地昭示了生态主体之间的利害关系,就不能不进入到一些文学性较强的叙事中。下面这些带有个案性质的相关叙事,都旨在强调“物有所制”的千古不变的恒定性道理、原则,焦点指向非常集中。

一者,是异猫克鼠。据外域博物视野下的载录称,明代景泰初年(1450—)就有了“西番”(东南亚)贡奉异猫威震群鼠的纷纷传闻:

……又按西番地既荒遐,物产亦异,有不可以常理拘者。如景泰初,西番贡一猫,经过陕西庄浪驿时,福建布政使朱彰以事谪为驿丞,彰管其贡,使译问:“猫何异而上供?”使臣书示云:“欲知其异,今夕请试之。”其猫盛罩于铁笼,以铁笼两重纳于空屋内。明日起视,有数十鼠伏笼外尽死。使臣云:“此猫所在,虽数里外,鼠皆来伏死。盖猫之王也。”朱彰,原交趾人。[1]

这传闻的深层旨意正是人所认同的“猫辟鼠”的生态“常理”。褚人获《坚瓠秘集》卷之一《孔廪巨鼠》引《湖海搜奇》则继续讲述:

衍圣公庾廪中,有巨鼠为暴,狸奴被啖者不可胜数。一日有西商,携一猫至,形亦如常,索价五十金。曰:“保为公杀此。”公不信。商固要(邀)文契,而纵之曰:“克则受金,公乃听之。”猫入廪,穴米自覆,而露其喙,鼠行其旁嗅之,猫跃起,啮其喉。鼠哀鸣跳跃,上下于梁者数十度,猫持之愈力,遂断其喉,猫亦力尽,俱毙。明旦验视,鼠重三十馀觔。公乃如约酬商。[2]

将上述故事与如下“文本重建”的类似叙事相比照,就会看出,其中的精神内核“物性相克”是如出一辙。有理由认为,正是故事中的“物有所制”、“相生相克”生态之间特殊关系原则,导出了蒲松龄笔下将故事的发生年代提前,且有意识地安排将空间场景更换为“宫中”,营构出大鼠被猫以疲劳战术击败的故事:

万历间,宫中有鼠,大与猫等,为害甚剧。遍求民间佳猫捕制,辄被啖食。适异国来贡狮猫,毛白如雪。抱投鼠屋,阖其扉,潜窥之。猫蹲良久,鼠逡巡自穴中出,见猫,怒奔之,猫避登几上,鼠亦登,猫则跃下。如此往复,不啻百次。众咸谓猫怯,以为是无能为者。既而鼠跳掷渐迟,硕腹似喘,蹲地上少休。猫即疾下,爪掬顶毛,口龄首领,辗转争持间,猫声呜呜,鼠声啾啾。启扉急视,则鼠首已嚼碎矣。然后知猫之避,非怯也,待其惰也。彼出则归,彼归则复,用此智耳。噫!匹夫按剑,何异鼠子![3]

但明伦的点评:“大勇若怯,大智若愚。伺其懈也,一击而覆之,啾啾者,勇不足恃矣;呜呜者,智诚可用矣。”只是肤浅地从技术层面上、过程上来解读鼠、猫对抗中的大鼠之“怒”,与狮猫之“智”。其实上蹿下跳,彼此体力的消耗大致是相等的,狮猫最终得胜,因为其毕竟是“猫”,而猫乃是鼠的克星,民谚所谓:“八斤半的狸猫能捕千斤鼠。”故事中的“大鼠”,当然是其种群中的卓异的“异类”,居然一时之间能超越物种局限,吃掉不少来犯之猫,但毕竟潜在的生态原则是“物有所制”,猫能制鼠,只要这猫是真正的“猫”,受制者(鼠)的厄运乃是迟早的,因为它纵使再“大”而凶,也最终脱离不了带有“食物链”意义的这一生态伦理原则。

二者,是鹤能制蛇。动物世界之中的“物性相克”,还进入到人们的疗治怪疾顽症的经验载录之中。陆粲《庚巳编》卷三《蛇癫》,嘉定王某患上癫疾,其实他自己也感觉到了病灶所在的具体部位:

尝号泣谓其家人曰:“我腰间沉重,何不为我解却?”积数年不愈。他日王有甥来省视,怜其病态,因请与俱归,使游衍自适。留数日,病如故。甥尝使人随之。一日王散步后圃,圃中畜鹤一群,悉奔绕之,争啄其腰下。会从者至,麾其鹤去。王惧然汗下,觉病如失,还与甥曰:“吾瘳矣。吾适遭群鹤一惊,觉腰间顿轻,甚快也。”甥喜往视后圃,见一蛇大如椽,死竹间,犹带血,王从是平复。疑其疾是蛇所为,盖鹤善啄蛇也。

因蛇畏惧如鹤这样的大型飞禽,群鹤来啄,象征式地讨伐一番,竟然真的就能为患者根除了病症。

三者,是鸡克毒虫。明代神魔小说《西游记》第五十五回《色邪**戏唐三藏,性正修持不坏身》的昴日星官(鸡神)收服蝎子精的故事(后者连孙悟空、猪八戒都对付不了,先后被螫),结局非常简单,几乎是不须争斗,因为二者根本就不是在一个水平上:“只见那星官立于山坡上,现出本相,原来是一只双冠子大公鸡,昂起头来,约有六七尺高,对着妖精叫一声,那怪即时就现了本相,是个琵琶大小的蝎子精。星官再叫一声,那怪浑身酥软,死在坡前。”远接此叙事,清代小说《聚仙亭》(即《混元盒五毒全传》)写金奶奶与红面妖僧斗法不胜,遂口中默念神咒,请昴日星官前来下界捉妖:

只见昴日星官驾祥云从天而降,口尊:“大仙请吾神哪方使用?”金奶奶口呼:“上圣代我擒捉二妖。”昴日星官领法旨直奔妖僧而来。红面僧见来者之神头戴金盔斗,大红缨在顶门飘,洒神披金甲,手执双斧。红面僧举禅杖迎战,战了数合不分胜负。星官岁将头一摇,在地上打一个滚现了原形,乃是一只锦毛红公鸡,向妖僧伸颈而鸣。红面僧筋软骨酥,却被星官赶近前两爪抓住,用嘴将红面僧啄死,现出原身,乃是一条六尺多长蜈蚣,那一点灵光却要逃走,却被天师将妖收入混元盒内。那黑面僧见此光景,心中惊惶,方要逃走,已被星官两爪抓住,几口啄死现了原身,乃是一斗大的蜘蛛。天师亦将蜘蛛精收入盒内。昴日星官降了二怪,还了神形,交了法旨,已回天宫不表。[4]

因为现实生活中的鸡,为人类驯养的“六畜”之一,是蜈蚣、蜘蛛等毒虫的克星,于是这类毒虫妖精,也必须由昴日星官(大公鸡)来收服,别的神祇武艺再高强,也不好使。

猴能降服马。这一象征性原则,自然也体现在文学叙事之中。如小说《西游记》,玉皇大帝何以偏偏要封孙悟空为天宫中的“弼马温”?因为猴子天生与马属于一对“冤家”。这一观念,似乎来自印度。马与猴的渊源早见于印度民间故事集《五卷书》,称《舍利护多罗》(印度古代圣人Muni所写的一本关于兽医的书)里说:“马受了烧伤,用猴子油可以治好。”而故事中的猴子们,果然因为马群被烧伤,而杀掉家养的所有猴子,为马疗伤。[5]然而,猴马两者又有着相辅相成的一面,民间信奉猴在马厩,可以辟马的瘟疫。这一因缘,干宝《搜神记》就有载录,称将军赵固,非常爱重所骑乘的赤马,可惜该马腹胀而死。郭璞恰好得知,就让门吏转达说可以医活此马。办法是派二三十个持长竿的健儿:“于此东行三十里,当有丘陵林树,状若社庙。有此者,便以竹竿搅扰打拍之,当得一物,便急持归。既得此物,马便活矣。”如言而行果然得到一物“似猴而非”,带回来,此物遥见死马:“便自走往马头间,嘘吸其鼻。良久,马即起喷鼻,奋迅鸣唤,便不复见此物。”[6]故事经由《晋书·郭璞传》改写吸收,又为《艺文类聚》、《太平广记》等广为收录。似乎马的生命是否存续,就与这似猴之物有关。宋代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下也指出:“养马家多畜猴,为无马疫。”当然马不光畏惧猴,还有别的可畏之物。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七《獭祭寄》引《采兰杂志》称:“西域有兽如犬,含水噀马目,则马瞑眩欲死,故凡马皆畏之,名曰‘马见愁’。宣宗时国人献其皮,帝赐群臣,编为马鞭,一扬即走,谓之‘不须鞭’。”

可见,“物性相克”的生态原则,悄然地介入到古典小说的情节结构之中,给予小说中的正邪“斗法”、人物身份角色构成乃至经历等,产生深刻的影响。这一生态原则,强固了古代小说的审美逻辑,即善战胜恶、正义者战胜非正义者,由此得到了带有预期性质的、必然性的解释和归因。

[1]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第十五卷,余思黎点校,第502—503页,北京,中华书局,1993。

[2] 《笔记小说大观》第十五册,第489页,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4年(影印)。

[3] 任笃行辑校:《全校汇注集评聊斋志异》卷六《大鼠》,第1764页,济南,齐鲁书社,2000。

[4] 佚名:《聚仙亭》第九回《公主被妖摄去中毒,太后设计赚哄打印》,“中国古代珍稀本小说续”,第256页,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7。

[5] [印] 补哩那婆罗多:《五卷书》第五卷第八个故事,季羡林译,第385—387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6] 李剑国:《新辑搜神记·新辑搜神后记》,第72页,北京,中华书局,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