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为龙族之一种,常常被认为是水患的直接祸首。如果说龙夺珠行为尚可勉强为世人接受的话,那么蛟夺珠则是除了恃强凌弱外还兼有了僭越之嫌,这是传统社会民俗心理与政治伦理所不能容忍的,于是民俗故事中也出现了这种“零容忍”复杂心理带来的故事。明代笔记有这样的含有政治学意味的生态叙事:

我湖慈感寺前桥曰潮音,水清澈。有蚌浮水面,吐珠,人皆见之。每风雨,即有蛟龙来攫。永乐中,夏忠靖治水至湖,宿寺中。夜有神,黑衣白里。率一美女来见,公不为动,徐诉曰:“久窟于此,岁被邻豪欲夺吾女。若得大人一字为镇,彼即慑伏,永不敢动。”公书一诗与之,中有“蚌倾心”之句,神拜领而去。未几,公至吴淞江,有金甲神来诉曰:“聘一邻女已久,无赖赚大人手笔,抵塞不肯嫁。请改判。”公张目视之,金甲神甚怖,冉冉而退。公因悟曰:“是矣,慈感蚌珠之仇也。”牒于海神。次日,大风雨震电,有一蛟死于钱溪之北,文皇方有侦卒报知。及还朝,问状。对曰:“此皆陛下威德,百神効灵听命。臣何敢与焉!”上甚悦。[1]

在官本位社会形态的思维定势中,治水清官夏忠靖为正统、“贵人”,本身就有着辟邪威势,何况又牵动到了“文字崇拜”(字纸崇拜),震慑的恰恰是恶蛟这一蚌精的夙敌旧怨,而蛟往往就是民间兴风作浪、制造水灾的祸凶。情节延展与叙事话语中处处都透露着善恶正邪的政治伦理寓意。在此清官参与到蛟夺蚌珠的自然争霸中,使自然平衡过程渗入人类的正邪价值判断和好恶情感,更令人震惊的是,似乎上天也与清官的理念不谋而合,“大风雨震电”,“蛟死于钱溪之北”,对强大的邪恶势力做出了终极的正义裁决。

对此晚清俞樾还在念念不忘,他续写了上面的故事传闻,对含珠巨蚌的绵绵长寿深为感慨,大概能够“光彻霄汉”的宝珠应该是人神万物共爱之的吧。似乎,这一正直官员“多管闲事”的传说,构成了忠臣良吏亲民叙事的细节组成部分。蚌珠成为一种追忆贤官的物证。而生物主体之间的关系,往往就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没有谁能够轻易破坏自然平衡:

世传明夏忠靖公治水至松江,斩一蛟,以其与蚌争珠也。后此蚌徙至宝山县海中。同治初,宝山修海塘,汪耕馀观察福安预其役。一夕自县中归,夜将半矣,肩舆行塘上,见其前红光烛天,赩炽如霞,疑为失火。舆丁曰:“是名‘蚌献珠’,乃珠光,非火光也。”导至高处观之,其光果自海中出。夫自明永乐间至今四百馀年,此蚌犹在,宜其珠之光彻霄汉也。珠光宜白而赤,师古注《司马相如传》,有所谓“南方出火珠”者,其此之谓欤?[2]

倘若蛟不争蚌珠,恐怕就不会引起人的干预,招致杀身之祸。这类描写,小说《三刻拍案惊奇》中愈加铺叙扩展。说浙江湖州府慈云寺潮音桥下深潭,有一“方诸”,俗名蚌,内生真珠如拳,光芒四射。湖州人甚至造亭子叫“玩珠亭”,常有名人题咏。而蛟龙常来夺珠,人们往往看见水上浮着一个青龙爪,爪深入蚌中,将摘取其珠,于是人们由此推知:“当不过蚌壳锋利,被它夹断。龙负痛飞腾,所以坏了树木,珠又不得,只得秃爪而去。却这些龙终久要夺它的。”当蛟龙所化金甲神进攻时,烟水中也杀出三个蚌精所化的女将。永乐时户部尚书夏维喆来江南督理治水,出巡到湖州宿在“慈感寺”,夜见一妇人和美女来求告:蛟郎贪**,聚我辈无限,乞求救助,夏尚书梦中悟是蚌珠,作诗为其母女持作护身符。诗中道“妖蛟莫相攫”。后夏尚书巡到松江,当地有金甲神乞赐改判,还意在恐吓。于是尚书张目大叱,妖神愤愤而去。夏尚书惊醒草檄祭献东海龙神,霹雳天雷打死大蛟。原来“每年四、五月间,它在这里发水,淹坏田禾,都是它罪过。今日天开眼,为民除害。”当然这也由于它“只贪这蚌珠,以致丧身”。夏公后因治水又到湖州,还梦前妇人携前女子和一小女来面谢,要以二女奉侍为报,公力却。而夏公也因此更加精心水利,水患尽去,田禾大登[3]。这个扩展版的母题亚型,再次印证了龙夺珠母题的生态伦理政治化的合情合理性以及民俗影响的深远。

对此,陆人龙《型世言》所写蚌珠得护故事,当为上文所本,情节大致相同。但正邪的政治营垒更为清晰明了。蒙受洪灾的百姓与受到欺凌的女蚌精,都是蛟龙肆虐的受害者,清官角色的出现,体现了救世主的功能。清官实际上能力也是有限的,却能借助东海龙神这一更为权威的力量来完成拯救受难者,诛除邪恶。在水族世界里,东海龙神是主持正义、裁断善恶力量的象征。而人与蚌精联合,共同御灾(御龙),则由一个老蚌精奉女报恩故事体现出来:这蛟“也只贪这蚌珠,以致丧身”,“兹有幼女郎如,光艳圆洁,虽不及莹然,然亦稀世之珍,愿侍左右”,蚌珠即美女化身,二名同体,虽然官员的感叹和雨侯所评是人类中心化的:“一物之微,尤思报德。今世多昧心之人,又物类不若了。”“忠靖能使老蚌归心”[4],然而,形象大于思想,政治伦理对生态异常(灾害)的调节,同样显示出必要的正能量。

故事体现了人类在现代化进程中,意识到自身的弱点与“他者”身份的限制,能够顺应自然,借助自然界神秘力量,实现尊重悯惜自然界美好生灵、抵御自然界灾害侵凌的理想愿望。

巨蚌信仰扩散到清代民初,可以说仍旧十分顽强浓郁,也是无往不在。如果我们在清代野史笔记中稍加追寻,可以发现类似巨蚌物种长项及其神通描写的较早出处,岂非一种生态美学的原生态资源,对于武侠小说创作赖以取材认识的绝好证明!

还珠楼主《蜀山剑侠传》第一四一回《心存故国,浮海弃槎;祸种明珠,奸人窃位》描写,善良的方良告诉众儿童,遇到蚌过大的,要送它回归入海。他这一主张的理由是带有生态保护意识的:“休说这大老蚌定是百年以上之物,好容易长到这么大,杀了有伤天和;而且此端一开,以后海滩上只要一有大的出现,大家便免不了剖腹取珠。大蚌不常有,一个得了,众人看了眼红,势必不论大小,只稍形状长得稀奇,便去剖取。先则多杀生命,继则肇起争端,弄出不祥之事。……”[5]俞力(小人喻利)以叉插入蚌口,却被喷出的水箭打倒,几乎伤了三人;而作为“清官”救助角色的置换,方良夫妇成功地将大蚌放回到了海中,于是出现了神异的兆验:

忽见那蚌倏地旋转身朝着海边,两片大壳才一张开,便见一道长虹般的银光,直冲霄汉,立时海下大放光明,射得满天云层和无限碧浪都成五彩,斜日红霞俱都减色,蔚为奇观,绚丽无俦。方良夫妇方在惊奇,蚌口三张三合之间,蚌口中那道银光忽从天际直落下来,射向梁氏身上。这时正是夏暑,斜阳海岸,犹有馀热。梁氏被那金光一照,立觉遍体清凉,周身轻快。强光耀目中,仿佛看见蚌腹内有一妙龄女子,朝着自己礼拜。……那梁氏早年习武,受了内伤,原有血经之症。自从被蚌腹珠光一照,夙病全去,不久便有身孕。

后来方良被奸人暗害,是老蚌化为少女将其三女解救抚养到十岁,飞升前留下遗嘱,说好三四十年后相逢。巨蚌报恩代养三女,仿佛世外高人的护佑一般[6]。故事显然是对于明清巨蚌母题的继承和人伦情味的拓展。

作恶伤害大老蚌的,仿佛就是强横蛟龙角色的一个延续;而方良为代表的保护敬畏大老蚌的侠义之士,则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清官的角色复现。作为明清宝物崇拜系列之一的宝珠,也免不了受到若干宝物崇拜表现模式的规约,而又不限于这些主要模式[7],而以其宝珠崇拜特有的文化意义及其性别意蕴,经巨蚌母题艺术化重铸,直接转化为带有海洋文化特色的侠女,行使着带有生态美学及仙幻意趣的超人功能。于是,凭借这大蚌“受难——解难“的民俗叙事,武侠小说中的侠客除暴安良,就这样同清代救灾清官正义壮举的期盼有机结合,成功地构成了武侠小说“秩序重建”的庄严的审美理想。将老蚌完全人格化,由消极躲避的自救角色转化为主动解救落难女子的侠客,拥有人类侠客一般无二的思想情感,蕴含着十分明显的现代生态伦理理念。

[1] 朱国祯:《涌幢小品》卷之十九《诗镇》,第440—441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

[2] 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十三,第312页,济南,齐鲁书社,1986。

[3] 西湖浪子、梦觉主人:《三刻拍案惊奇》第二十二回《藏珠符可护,贪色檄能诛》,第234—243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4] 陆人龙:《型世言》第三十九回《蚌珠巧乞护身符,妖蛟竟死诛邪檄》,第651—653页,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

[5] 《还珠楼主小说全集》总第四卷,第1638页,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北岳文艺出版社联合出版,1998。

[6] 《还珠楼主小说全集》总第四卷,第1640—1645页,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北岳文艺出版社联合出版,1998。

[7] 参见刘卫英:《明清小说宝物崇拜研究》第二章,第65-86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