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早期关于巨型蜘蛛的载录中,则充满了对于这种骇人听闻的动物的恐惧。据南朝刘宋时刘敬叔《异苑》卷八所载,这时的蜘蛛是六朝时代众多物怪之一:“陈郡殷家养子名琅,与一婢结好经年。婢死后犹来往不绝,心绪昏错,其母深察焉。后夕见一大蜘蛛形如斗样,缘床就琅,便宴尔怡悦,母取而杀之,琅性理遂复[1]。故事又为《太平广记》卷四百七十八引述,这是一个典型的母妖惑男人故事,似遥启元代文学化了的《红白蜘蛛》人妖恋叙事。《宝文堂书目》卷中《乐府》题作《红白蜘蛛记》,元代即有该故事,其现存有残页。明代杨暹也有《红白蜘蛛》杂剧一本[2]。冯梦龙改编作《醒世恒言》卷三十一《郑节使立功神臂弓》,其中的一个美女蜘蛛精名为“日霞仙子”,一个名“月华仙子”,二人在空中相斗争夫,日霞在郑信襄助下获胜,生下一男一女,临别时赠他神臂克敌弓[3]。
在唐人心目中,首先,蜘蛛是人类猎取的对象,因为蜘蛛也可作药用。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十四写:“相传裴旻山行,有山蜘蛛垂丝如疋布,将及旻,旻引弓射杀之,大如车轮,因断其丝数尺收之。部下有金疮者,剪方寸贴之,血立止也。”[4]在冷兵器作战的时代,蜘蛛这种药用功能是很吸引人的,也强化了其神秘性。但由于有些蜘蛛巨大,人们也常丧命其巨爪之下,成为其猎获物,又据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十四载:
元和中,苏湛游蓬鹊山,裹粮钻火,境无遗址。忽谓妻曰:“我行山中,睹倒崖有光如镜,必灵境也,明日将投之,今与卿诀。”妻子号泣,止之不得。
故事渲染了巨型蜘蛛的毒性、害人特征与恐怖,后世叙述多沿用此。如清代《仕隐斋随笔》说:“有友言:青溪县之瓦屋山,与峨眉齐名,顶建普贤殿,殿后舍身崖,不知高几千仞,俯首下窥,骇心晕目。男妇朝山,每年舍身者数人,跃而下,云雾拥之,崖底不见尸,皆谓仙去。县令某疑其事,带皂隶数人,登山验之。以长绳系篼,盛一人下,绳悬铃,铃响收绳,以觇其异。刚下绳十馀丈,铃忽响,急收之,人脑已伤。言有蜘蛛大如牛,结网崖腰,篼甫及网,便来啮人,幸收绳快,受伤浅,迟则死矣。县令乃屠一豕,刳其腹,实以毒药,盛之下,铃响收绳,豕失去。留人候之,未久,山雾一空,有臭气达崖上。缒人视之,蛛已毒死岩穴,腹烂虫出。是后无舍身者。”[5]一般来说,如上所述,对付巨蜘蛛的方法是以毒攻毒,最为容易奏效。
然而对于中害者的解救,也有饮用葡萄酒解毒的偏方,这当为来自西域的风物传闻。李时珍《本草纲目》卷四十三引刘郁《西使记》云:“赤木儿城有虫如蛛。毒中则烦渴,饮水立死,惟饮葡萄酒至醉,吐则解。”《西使记》为元宪宗九年常德奉命西觐波斯旭烈兀(Hulagu)大王,刘郁笔录其纪行见闻。中外交流史家曾引俄罗斯人徐楼《土耳其斯坦游记》的说法,说明这类毒虫的种类和危害:
奥李阿塔(Aulie ata,古之怛逻私城)附近产蜘蛛,土人称曰哈喇库尔忒(Karakurt),华言黑虫也。在诸虫中,实为最毒,咬人致死。吉利吉思人(Kirghizes)牲畜,每年死于蛛者,难以数计。又有黑虫,大如鸽卵,身有棕黑毛,土人称曰塔郎吐拉(tarantula)。沙土中又有虫,曰法郎枢(phalange)。行走时,大如二拳,身有黄红毛,甚长。”清七十一《西域闻见录》下三云:“八叉虫,新疆在在有之。形类土蜘蛛,色褐而圆,八爪,微短,紫口,口有四歧,啮铁有形,遍身黄绿,为章皮,里通明如茧蚕。生湿地沟渠,及人家多年土壁中。大者如鸡子,小者如胡桃。每大风则出穴,逐风而行,入人屋宇,行急如飞。怒,则八足耸立逐人。寻常于人身上往来,切不可动,听其自去,亦竟无恙,倘少动触之,辄噬人,最为毒恶,痛彻心髓,须臾不救,通身溃烂而死。如噬人轻,即取其虫碎之,尚无大害。若噬人时,吐白丝于疮口,或噬人后,走向水中呼吸,则人必死矣。或曰茜草捣汁服之,并敷疮口可愈。究之,中其毒,而能生者,百无一二。回子云,惟求阿浑(阿訇)诵经可活。然吾尝闻回子有被毒者,皆请阿浑诵经,乃经未终,而其人已终矣。”[6]
这一“急救措施”的传入中土,也说明被毒蜘蛛咬伤现象,所在不少。到了明代的中外交流叙述中,也能找到毒蜘蛛的记载。据《皇明世法录》卷八十一载,在撒马尔罕东北的赛兰(塞蓝):“夏秋间,草生黑蜘蛛甚小,毒甚,啮人遍体作痛,号呼动地。土人诵咒禳解,以薄荷枝拂毒处,又以鲜羊肝遍擦,经一昼夜痛息,肤如蜕;牛马被伤辄死,行人宿,必近水避焉。”这一异域传闻进入到《明史·西域传》中,也说明了明代医学对于被这类毒虫咬伤情况的关注。
而中原的有些荒僻之地,大蜘蛛杀人的“连环作案”事件,也就不是不可能发生。五代时王仁裕《玉堂闲话》把这种事情发生地,提到海州北上不远的鲁南泰山一带:“泰岳之麓有岱岳观,楼殿咸古制,年代寝远。一夕大风,有声轰然,响震山谷。及旦视,及经楼之陊(破败)也。楼屋徘徊之中,杂骨盈车,有老蛛在焉。形如矮腹五升之茶鼎,展手足则周数尺之地矣。先是侧近寺观,或民家,亡失幼儿不计其数,盖悉罹其啗食也。多有网于其上,或遭其粘然羁绊,而不能自解而脱走,则必遭其害矣。于是观主命薪以焚之,臭闻十馀里。”[7]对于蜘蛛死后臭味散布范围之大的强调,旨在说明其毒性和危害之大,这是古人常用的有意夸张渲染的叙事方法。
蜘蛛往往有毒,的确不假。通常说来,我国毒性较强的蜘蛛有:产于广西、云南、海南等地的捕鸟蛛;分布于上海、南京、北京、东北等地的红螯蛛;分布于新疆、陕北、河北、长春等地的穴居狼蛛;常见于台湾中南山地的赫毛长尾蛛;福建的黑寡妇蛛等。
因此,早在唐代元稹《蜘蛛三首并序》即称中国大陆的西南巴地一带,蜘蛛既大且毒:“巴蜘蛛大而毒。其甚者,身边数寸,而踦长数倍其身。网罗竹柏尽死。中人,疮痏潗湿,且痛痒倍常。用雄黄苦酒涂所啮。仍用鼠妇虫食其丝尽,辄愈。疗不速,丝及心,而疗不及矣。”[8]该组诗其三咏叹毒蜘蛛令人不能防备,往往给人带来生命危险:“稚子怜圆网,佳人祝喜丝。那知缘暗隙,忽复啮柔肌。毒腠攻犹易,焚心疗恐迟。看看长妖绪,和扁欲涟洏。”
蜘蛛崇拜与佛教的联系,向来罕有为人注意者。唐代释道世编纂的佛教类书《法苑珠林》中,蜘蛛被认为是有剧毒的,此类论断凡两见:①“……又《涅槃经》:‘大乘为甘露,亦名为毒药。能消即为甘露,不消即成毒药。如人置毒乳中,则能杀人。’故《宝性论》偈云:‘无知无善识,恶友损正行。蜘蛛落乳中,是乳则为毒。’”②《佛性论》卷二《辨相分》第四《事能品》:“无知无善识,恶友损正行。蜘蛛落乳中,是乳转成毒。”[9]
在古代印度的耆那教故事中,蜘蛛精也是一个被打杀的妖精。传说有一个婆罗门在喜马拉雅山的森林里修道,寺庙附近石洞中住着一些紧那罗(半人半鸟的仙女),不远处也住着一只大蜘蛛,大如车轮,凶猛异常。蜘蛛在石洞门口结下丝网,每天早上捉食一个紧那罗,咬断脖子喝血。紧那罗无奈求助婆罗门代为除掉大蜘蛛,婆罗门却以苦行不杀生相拒,受害的紧那罗们就把未婚的小妹拉特沃蒂仔细打扮,让她主动请为妻室,修道人同意,于是埋伏洞口击毙蜘蛛[10]。
尽管现实中,也常常发生被毒蜘蛛咬伤的事情。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五载:“余家祖茔在钱塘西溪,尝有一田家,忽病癞,通身溃烂,号呼欲绝。西溪寺僧识之,曰:‘此天蛇毒耳,非癞也。’取木皮煮,饮一斗许,令其恣饮。初识疾减半,两三日顿愈。验其木,乃今之秦皮也。然不知天蛇何物。或云:‘草间黄花蜘蛛是也。人遭其螫,仍为露水所濡,乃成此疾。’露涉者亦当戒也。”可是,在佛教浸染到中土的漫长岁月中,就连蜘蛛这样中古时期被认为是有剧毒的动物,也被打造成为是受到我佛慈悲的吸引,来寺庙中与僧众一起听经说法,这明显地就属于对蜘蛛的宗教笼络:
京师城西慈慧寺,有蜘蛛塔。万历中,少詹南充黄公平倩(辉)书碑。平倩耽禅悦,与僧愚庵善,尝住此寺。一日方诵《金刚经》次,一蜘蛛缘案上,向佛而俯,驱之复来。黄曰:“尔以听经来耶?”为诵终卷,又为说《情想因缘》竟,蜘蛛立蜕化去。因以桑门法起塔,复书碑记其事云。[11]
应当说,像蜘蛛这样的“不好吃”的东西,在中国古人那里是不多的另类生态主体。而《池北偶谈》的这一载录,印证了宋代饱学之士的论断:
《佛经》云:“蠢动含灵,皆有佛性。”《庄子》云:“惟虫能虫,惟虫能天。”盖虽昆虫之微,天机所运,其善巧方便,有非人智虑技解所可及者。蚕之作茧,蜘蛛之结网,蜂之累房,燕之营巢,蚁之筑垤,螟蛉之祝子之类是已。虽然,亦各有幸不幸存乎其间。蛛之结网也,布丝引经,捷急上下,其始为甚难。至于纬而织之,转盼可就,疏密分寸,未尝不齐。门槛及花梢竹间,则不终日,必为人与风所败。唯闲屋垝垣,人迹罕至,乃可久久而享其安。故燕巢幕上,季子以为至危。李斯见吏舍厕中鼠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仓中之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岂不信哉?[12]
到了唐代之后,伴随文化中心的变化,则蜘蛛的记载大多东移至海滨。说明大海景观神秘性的吸附作用,构成滨海地方风物传说的某种凝聚力和扩散力。古代昆虫巨大,在唐人这里还在不断地得到证实。钱希白《南部新书》戊集言之凿凿地记载:“天宝四年(745年),广州府因海潮飘一蜈蚣,陆死,割其一爪,则得肉一百二十斤。”按此推断,那么这蜘蛛起码要重逾千斤的。而其所来方位是看,也印证了海岛上盛产大蜘蛛的传闻。直到褚人获《坚觚八集》仍相信大蜘蛛在某些地区确实存在:
《酉阳杂俎》:蜘蛛大者如车轮。《双槐岁抄》:蓟州盘山有蜘蛛,与龙斗,为龙所毙。人献其皮如车轮,中有大珠,光彩夺目。《广莫野语》:海蜘蛛巨若车轮,虎豹麋鹿,间触其网,卒不可脱,伺毙乃食之。诸书所载,或未尽诬。[13]
蜘蛛体内藏宝珠。宋人《癸辛杂识》后,相关传闻开始随文化重心南移而偏移到东南沿海,还把巨型蜘蛛与宝珠的传说结合,这当是“意外得宝”与“胡人识宝”叙事模式的一个交叉凝聚之点:
蒙古歹之在福建省时,有村落小民家一妇人,以织麻为业,每夜沤麻于大水盎中。忽一日视之,盎中水涸矣,视之初无罅漏,凡数夕皆然。怪其异,至夜俟之。夜过半,果有一物来,径入盎中饮水,其身通明如月,光炤(照)满室。妇细视之,乃一白蜘蛛耳,其大如五斗栲栳。其妇遽以大鸡笼罩之,割其腹,内得一珠,如弹丸大,照明一室。是夕,地分军士皆见其家有火光烛天,疑为有火,翌日遂往扣其妇人,以为无有。军人之黠者以言诱之,终不能隐,遂出示之。其卒胁以威,以十五千得之。既而千户知其事,复杀卒以取之。转转数手,亦杀数人,最后归之蒙古。遂以所得福王玉枕并进之,送得江、浙省平章。闻内府一珠向以数千锭得之于海贾,方之此珠,不及其半,盖绝代之宝也。[14]
传闻发生的区域,开始转向了先前关注较少的滨海地区,而且“海贾”一语说明,这类事情被公认与南洋海上营销的商人有关,对外贸易的外在形式,暗示出深层的“胡人识宝”母题叙事内核。而这一母题中的“胡人”,恰恰主要指的是中亚——波斯的来华商人,即往来于西域广袤丝绸之路上的商胡。
[1] 刘敬叔:《异苑》卷八,第78页,北京,中华书局,1996。
[2] 参见黄永年:《记元刻〈新编红白蜘蛛小说〉残页》,载《中华文史论丛》,1982(1)。夏慧勤:《元刻〈新编红白蜘蛛小说〉残页浅探》,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1(3)。
[3] 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三十一《郑节使立功神臂弓》,第454—45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4] 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十四,第13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5] 丁治棠:《仕隐斋随笔》卷六《蜘蛛异十则》,第139—142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6] 张星烺编注:《中西交通史料汇编》三,第1758—1763页,北京,中华书局,2003。
[7] 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四百七十九引《玉堂闲话》,第3946页,北京,中华书局,1961。
[8] 元稹:《蜘蛛三首并序》。
[9] 周叔迦、苏晋仁:《法苑珠林校注》卷第二十三,第749页;卷第五十一,第1527页,北京,中华书局,2003。
[10] 邓殿臣主编:《东方神话传说》(第五卷《佛教、耆那教与斯里兰卡、尼泊尔神话》),第113—114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11] 王士禛:《池北偶谈》卷二十二《蜘蛛塔》,第52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2。
[12] 洪迈:《容斋随笔》续笔卷八《蜘蛛结网》,第31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13] 禇人获:《坚觚八集》卷一《物异》,见《笔记小说大观》第十五册,第249页,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4(影印)。
[14] 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下《蜘蛛珠》,第192—193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