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刻拍案惊奇》第二十三回写白猿善变,化作美女,获取男子元阳,还戏弄张真人,显示巫胜于道。《初刻拍案惊奇》则是以弘佛反道为主题的,其中因兴妖作怪被杀的猿精由一个怪老道变化而来。
明天启年间清隐道士(沈会极)编次《皇明通俗演义七曜平妖全传》第六十六回也写,正德年间有个白猿精得道,在济宁鲁桥一个庙中替人断吉凶,非常灵验,甚至能助人考中进士。只是因托人向张天师要玉印,被天师杀害。因而转世托生为沈晦,“一团郁气未消,故此下界为殃滕县”,成为徐鸿儒的军师。作品引诗曰:“沈晦为妖原有由,当年却是白猿妖。生前已犯刀针杀,此世分尸胜割头。”
此前瞿佑(1347—1433)《剪灯新话》卷三《申阳洞记》写李德逢在元文宗天历年间流落桂州,射猎时遇猴妖,射中其魁首,追踪至申阳洞,毒杀群妖救三个女子。乔光辉教授注意到,《申阳洞记》作为明代作品的志怪叙事,“又融入了时代的特点”,申阳洞中的猿猴不是对唐代《补江总白猿传》的单纯模仿,而充满着浓厚的世俗生活气息,比起唐代将军欧阳纥带领壮士三十人行动,这里的李生乃是普通市民,依靠一己之力战胜猴妖。小说歌颂了一个“流浪汉”、普通市民的智勇:“一个有着许多缺点的年轻人,在申阳洞中能施展自己的智慧,冒充采药的医生,诈称有仙丹可以度世,使得群妖争先食用,最终战胜了猴妖。……”[1]的确如此。可以补充的,这一叙事的前提,无疑是站在“人与兽”、“人与精怪”之别的逻辑前提和文本积累基础上的。实际上,猴妖(猿精)与人纠葛的故事,毕竟还是在一个生物主体(人)对于另一生物主体(猴、猿)进行整肃、镇压的叙事框架中展开,这是一个主流与边缘、强势对弱势的带有剿灭征服性质、并打着解救被掳少女行使正义旗号的行动。善骑射弓马的李生,正是在解救少女、镇压猴妖的行动中成长。瞿佑将“逐兔见宝”“动物求医”母题等组织到一处,李生在射猎活动中深入涧谷,归途迷路,古庙中遇一些猿类动物,发箭中其“正中坐者”又追逐到申阳洞中,他的身份变成了前来采药的医者(即被称之为“神医”),借着为老猕猴(中箭者)疗伤,谎称拥有“仙药”。实际上,打猎运用淬毒的镞矢,是严重违反生态伦理的;而谎称治病的“仙药”实用“其药盖毒之尤者”的毒药,将大小猴妖三十六头皆斩戮[2],也颇显“胜之不武”,戾气太重,带有扩大化复仇的倾向。
固然,李生所看到的“侍侧者三,皆绝色也”的美人,是包括钱翁家刚被掳的少女在内的民间良家女子,但李生最终在送归后欣然自得地同意被钱翁“纳为婿”(并兼娶二女),则有违侠行正义之事后“不受恩报”的原则。李生“一娶三女,富贵赫然”,建立在屠杀猴妖胜利的基础上,体现出世俗社会对幸福生活的企羡,也难脱乘人之危“趁火打劫”的意味,因为曾被猴妖占有的在室女,很难再出嫁给如意郎君了,获救女性客观上成为一种“社会酬赏”的资源。这样,李生就实现了一个社会“人”的生物性的欲望满足。而事实上也是人类群体多种世俗人物角色的愿望,即不愿作为一种生态资源的人类女性被不合理地占有。
冯梦龙《情史》卷二十一“情妖类”等也收罗了一些猴精惑女传闻。其中“猿精”收唐代二则,“猴精”收宋代一则,后者实出自南宋洪迈《夷坚志补》卷二二《侯将军》。作为猴妖惑女,道士除妖故事,猴妖得到了受害女性的亡嫂充当“同案犯”来引领介绍,而猴妖及其十余辈“衣巾各殊,或被戎服,或绛绡而冠,或赭黄而帽,大抵皆美丈夫也”,显示了对于人类生活的追慕模仿。一年后吴叟一家“不胜其扰”,祈求道士禳除,得到了吴家“伏壮仆,持梃候门”的配合,终于将猴妖(巨猴)擒扑击毙,还捕获其妖党“狐狸、蛇虺、木石、鸟兽之属”杵碎,焚猴尸扬灰,体现除恶务尽的彻底性。该篇结尾称:“赤城赵彦成亲见其事,作《飞猴传》记之。”说明还有相关现实传闻和其他文本互证。李剑国先生《〈夷坚志〉引用宋人小说考》指出:“天台吴医女为猴妖将军所惑,请得宁先生伏除飞猴。情节比较简单平直,但描写较见功力。吴女苏醒后对父母说:‘向者明知为妖类,方肆虐时,正欲上诉于天,亦不可得。盖其徒千百成群,往来太空间,纵有章奏,必为所邀夺,虽城隍之神,尚不能制,况于人乎!’显然意有影射。考绍兴二十一年(1151)秦桧在相位,至二十五年(1155)年方病终,传中作为妖党之首的飞猴,极可能是暗影秦桧……”[3]然而故事流传到了明代,人们却只是从猴妖惑女角度解读了。对于唐宋等旧有故事的复述、重编与话本小说的敷衍改写,可见明代小说之于猴妖惑女母题的偏爱,而综观多种文本,其中瞿佑的改编重构,人文气息当是最为浓郁的。当然,这也与《剪灯新话》总体上的题材主题追求有关。而冯梦龙《情史》卷二十一“情妖类”等也收罗了猴精惑女传闻。
多情猿精,并非只是负面形象,也有伦理化、情商过人的侠义之辈。猿声哀鸣的古远情绪记忆,也使其介入到凄楚哀婉的悼亡叙事中。王猷定(1598—1662)《汤琵琶传》写汤应曾,善弹琵琶,人呼为“汤琵琶”。事母甚孝的他,后娶邻居孀妇侍奉老母,而到楚地谋生三年:
偶泛洞庭,风涛大作,舟人惶扰失措。应曾匡坐弹《洞庭秋思》,稍定,舟泊岸。见一老猿,须眉甚古,自丛箐中跳入蓬窗,哀号中夜。天明,忽抱琵琶跃水中,不知所在。自失故物,辄惆怅不复弹。已,归省母,母尚健,而妇已亡,惟居旁抔土在焉。母告以妇亡之夕,有猿啼户外,启户不见。妇谓我曰:“吾待郎不至,闻猿啼,何也?吾殆死,惟久不闻郎琵琶声,倘归,为我一奏石楠之下。”应曾闻母言,掩抑哀痛不自胜。夕,陈酒浆,弹琵琶于其墓而祭之。[4]
哀啼的老猿,成为悼亡主体连结悼亡对象的使者,具有超越空间的冥感的神秘性,烘衬出思妇的深情凄婉。
海圃主人《续红楼梦》第三十五回《西岳进香收虎怪,南郊直夜至猿精》,写京畿一带有个白虹怪物摄人财物,掳掠美女,贾茂以雪藕宝剑杀之,原来是个白猿精。这里“物老成精”信奉,多发性地出现在猴精、猿精的描绘上。
将猿猴类动物妖魔化、精怪化,同其他那些动物精怪故事大同小异,折射出并迎合了人们内心普遍性的恐惧与优越感,试图不择手段地超越某些自卑的努力。由于诸如山野生存能力、飞攀跳跃能力等,人类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总是比一些动物要差,特别是人们往往从邻近自身形体神态的猿猴类动物身上,看出人类自我某些能力的欠缺;而同时又每每去宣扬猿猴类的不如人之处以寻求内心平衡。于是这类故事往往依托或带有将人类之外的其他生态主体、包括猿猴“妖魔化”的总体倾向。而猿猴精怪形象,则似乎总少不了好色、向人类求医等特点。于是,这类“人本主义”故事形态多元而复杂,就蕴含着较丰富的人伦情怀以及对诸动物家族不平等、不公正的反生态和谐意识。
[1] 乔光辉:《明代“剪灯系列小说研究”》,第244-24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2] 乔光辉:《瞿佑全集校注》下册,第749-754页,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
[3] 南开大学中文系《南开文学研究》编委会编:《南开文学研究(1988年)》,第184页,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又参见李剑国:《宋代志怪传奇叙录》,第276-277页,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7。
[4] 张潮辑:《虞初新志》卷一,第16-17页,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