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知道,“为”与“不为”是一对矛盾,而“有所为”与“有所不为”是辩证统一的。孟子说过:“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明朝吕坤在《呻吟语·人品》中说:“有所不为,为必成。”一个领导者,面对着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对着不同层次的复杂矛盾,要做好领导工作,就必须谙于谋划,自觉地把“有所为,有所不为”作为重要的工作原则,管好该管的事情,放开该放活的事情,时刻注意集中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去解决主要矛盾,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汉宣帝时有一位宰相名叫丙吉。有一年春天,丙吉乘车经过繁华的都城街市,碰见有人群斗,死伤极多,但是他若无其事地通过现场,什么话都没说,继续往前走。不久又看到一头拉车的牛吐出舌头气喘吁吁,丙吉马上派人去问牛的主人到底怎么回事。旁边的随从看见这一切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宰相对群殴事件不闻不问,却担心牛的气喘,如此岂不是轻重不分,人畜颠倒了吗?于是有人鼓起勇气请教丙吉。丙吉回答说:“取缔群殴事件是长安令或京兆尹的职责,身为宰相只要每年一次评定他们的勤务,再将其赏罚上奏给皇上就行了。宰相对于所有琐碎小事不必——参与,在路上取缔群众围斗更不需要。而我之所以看见牛气喘吁吁要停车问明原因,是因为现在正值初春时节,而牛却吐着舌头气喘不停,我担心是不是阴阳不调。宰相的职责之一就是要顺调阴阳,因此我才特地停下来询问原因何在。”众随从听后恍然大悟,纷纷称赞宰相英明。

从丙吉的话中,可以看出作为领导者对大局的判断和掌握,以及注重抓纲举目是何等的重要。

可在现实生活中,分不清主次,弄不清重点,“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现象多的是。有些领导干部事必躬亲,越俎代庖,开没完没了的会议,应付没完没了的迎来送往,研究处理许多可管可不管的事情,往往是忙得不可开交,结果却是碌碌无为、事倍功半。之所以会造成这种状况,与他们不懂得或不善于“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艺术是很有关联的,工作中不分主次、轻重、缓急,什么事都“为”,势必“无为”又“无成”。

大有可为,不是大包大揽,什么都管。这就需要处理好“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辩证关系。“为”与“不为”是一对矛盾,“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什么都“为”就有可能什么都“为”不成。而要做到“有所不为”,就必须端正工作指导思想,改进工作方法。从思想方法看,有的同志“为”的过程缺少辩证法。工作千头万绪,如果贪多求全,四面出击,就很难集中精力抓关键、攻重点;如果不顾工作基础和条件,缺乏量力而行的态度,势必好心办坏事;如果越权去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既耗费时间和精力,又影响部属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领导者能够“有所不为”,才能为“有所为”提供更宽广的舞台。

由于客观条件和主观能力等多方面的限制,任何领导者只有在某些方面有所不为,才能在另一些方面有所作为;同理,要想在某些方面有所作为,就应当在另一些方面有所不为。我国古代的老子崇尚“无为而治”;而荀子则提倡“有为”,主张“制天命而用之”。老子和荀子的观点互为补充,正好揭示了“无为”与“有为”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今天,我们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宏伟事业,是亿万群众参与的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一个地区或部门的领导者,面对着不同层次的复杂矛盾,实际工作千头万绪。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做好各项工作,就必须努力避免或防止四面出击、八方应付这一被动局面的出现。

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领导者就须集中时间和精力去解决主要矛盾。领导者应当对工作对象和工作环境做系统的辩证的分析,理出工作的关键环节,找出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提出解决主要矛盾的思路和办法,在抓主要矛盾、做中心工作方面有所动作、有突破,而在解决非主要矛盾、做一般性工作方面有所不为。这样,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还要求领导者要敢于“有所不为”,不可一味把“为”与“权”连到一起,把“为与不为”看成“权大权小”、“有权无权”的问题,而要正确对待掌权用权,合理地分权放权,理性地处理“为与不为”的问题。当然,集中力量抓中心工作,并不意味着对其他工作可以放任不管,而应该像“弹钢琴”一样,让十个指头全都动起来,把“有所为”与“有所不为”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完成“有所为”的工作任务,通过抓好中心工作来带动其他工作。

此外,由于伴随着事物矛盾运动的不断变化,“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之间的界限也是相对的。因而领导干部应当在领导工作中注意把握好“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之间的转化过程,善于根据客观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适时调整工作重心,使本来“有所不为”的事情变成“有所为”的事情,从而不断打开领导工作的新局面。也就是说,“有所为,有所不为”是一条重要的工作原则,同时还是一种领导艺术,运用之妙,存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之中。领导干部只有用辩证的思想和健康的心态去实践、去感悟、去体验,处理好“为”与“不为”的关系,才能够真正做到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