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道德底线”?我想,就是做人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或曰做人的最基本的道理和良知,就是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好与坏的分水岭。人生在世,总有一些基本的东西不能丢弃,比如信仰、道德、良知、人格等等。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这些东西,就没有了立身之本,就没有了精神支柱和灵魂。恪守道德底线,是人们安身立命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
众所周知,维护人类社会有两大规范,一是法律,二是道德。法和德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法律是外在的规范,是强制性的;道德是内在的约束力,更多的依靠自觉和社会舆论的监督。道德是自律,法律是他律;法律的主要功能是惩恶,道德的主要功能是扬善,在治理现代国家中,道德与法律缺一不可,二者好比车之双轮、鸟之双翼。法律属于高压线,有意无意触到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道德则犹如深更半夜的交通警示标志,遵守不遵守,全靠自觉,靠自己的良心。也就是说,恪守道德底线是善良人们的自我约束。作为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必须恪守人生最起码的道德底线。
在人的一生中,一个人能否受到别人的尊重,能否干成一番事业,这与他本人的品质好坏有直接关系。所以孔子把“修身”放在“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前,把“修身”作为人生的第一要务来看待。“德不孤,必有邻”。领导干部要成为部属心中的向导,带出一支好的队伍,做出一番事业来,毫无疑问需要守住道德底线,需要有“耻辱之心”,需要十分珍惜自己的声誉,需要注重加强修养锻炼,塑造一个良好的形象。
可是,使人忧虑不已的是,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一些人的道德水准正在下降,道德底线犹如“温室效应”下的雪山上的冰川,正在急剧萎缩和后退。不少人似乎越来越没有羞耻之心了,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获得某种好处,不惜丧失人格尊严,不择手段,唯利是图,没有丝毫感到耻辱,无暇顾及道德底线。某些“公仆”受利益驱动,心理失衡,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经受不住社会上的各种**,特别是权、钱、色的**,导致“道德底线”不保。底线是临界点,是最低要求,是不可逾越的。当一个人冲破道德底线的时候,离触犯法律也就不远了。倘若社会失去了道德约束,仅仅靠法律来维系,这实属不祥之兆。倘若官员缺乏“耻辱之心”,胆敢逾越道德底线,那就是堕落的开始,不要说得到别人的信任和尊重、实现有效领导,恐怕离班房也不远了。
一些官员的道德底线的后退,往往会导致整个社会道德评价标准的下降。比如,主持工程不拿回扣就是廉洁,提拔干部不收红包就是清正,居官多年而没贪可以得奖,下班回家吃饭居然成了媒体称赞的典型事例。又比如,有的班子庄严向社会作出承诺,决心在任期内不贪污、不腐败、不卖官、不受贿……类似种种,把最起码的、必须遵守的准则当作努力的目标,实在令人啼笑皆非,也说明了有些官员的道德底线已经后退到了法律底线的边缘。
道德约束群体,法律制裁特例。当社会道德彻底崩溃以后,法律就会相当脆弱,纵然死刑再保留一万年,又能吓倒几个人?一个不恪守道德底线的人,一定是只相信感官上的欲望的人,金钱、肉欲、名利便会成为其疯狂追逐的目标。于是做什么都不再需要规矩,不再需要负责任,不再需要约束,不再需要畏惧。当一个人什么都不怕了就是最可怕的事,就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突破社会道德底线,就可能触犯法律。毫无疑问,道德与法律之间并没有一条“鸿沟”,甚至可以说,不道德与违法只有一步之遥。如果守不住“道德底线”,那就可能是堕落的开始,就会由“不道德”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以“贪官”为例,都有一个由收礼、贪色等“道德底线”不保,到大肆索贿受贿、包养情妇……走向严重犯罪的过程。
领导只有公道、公心处事,正直、正派做人,才能充分显示出光彩照人的人格魅力,众部属才会亲他、敬他,他才能在众部属中树立一个德高望重的好形象。道德问题是关乎人性的、关乎形象的大问题,任何一个领导干部都不可小视之。守住“道德底线”,决不让贪欲和恶行越过它,是对我们每个领导干部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当然,仅仅守住“道德底线”是不够的,还应该加强品德修养,提升精神境界,努力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遵守社会道德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争做道德高尚、品质端正的人,率先垂范,成为社会和下属的道德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