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新闻媒体频频将各地出现的各种重大伤亡事故予以曝光。这些事故的发生,既令人触目惊心,也令人痛心,也给人们许多方面的警示,但笔者想得最多的还是有关领导的责任问题。
责任是什么?通俗一点说,责任就是做好分内的事。责任,实际上意味着不可推卸的一种义务。各级官员都是人民的公仆,受人民之托,管理国计民生大事。面对授权于我们的人民,掂量掂量手中权力的分量时,应该持有一个惶恐之心。责任重大,道路艰难,弄不好就会辜负人民的重托,这怎能轻松得起来!不可否认,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把群众的困苦和生命当儿戏,在有些地方确实已经到了严重的地步。一事当前,能推则推,能混则混,稀里糊涂办事,昏昏沉沉度日。往往非要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出了事,才认真对付,这是极端的糊涂、极端的不负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丢弃责任,也就丢弃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之情。淡忘群众、漠视群众的利益是不讲政治的典型表现;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顾,这是更恶劣的腐败!有人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根本不知哪片云会下雨?不错,我们共产党人不是算命先生,但许多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根本问题,在于心里要有群众,要时刻想着群众;在于清醒认识到所担负的责任,坚持不懈地锻炼提高自己履行职责的能力,时时处处以责任二字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在其位、明其责、尽其职、务其实;在于无论做什么,都应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正如唐代李绛所云:“先忧于事,故能无忧”;在于严字当头,全面加强管理,并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坚决杜绝因工作疏忽、管理不严造成的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